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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做好野生漁業資源保護工作,促進漁業經濟健康、可持續發展,保障漁民收入穩步增長,根據縣政府《禁漁通告》精神,決定在全縣湖泊、河流等外蕩水域開展禁漁活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國水生生物資源養護行動綱要》和《省漁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為依據,不斷深入完善禁漁工作,確保我縣漁業資源有效增殖,促進漁民的再增收。
二、主要內容
1、禁漁時間:2010年4月1日0時至2010年5月15日24時。
2、禁漁范圍:全縣湖泊、河流等外蕩漁業水域。
3、禁漁對象:野生鯽魚、鯉魚、鳊魚、鲴魚四種魚類。
三、重點任務
1、做好捕撈漁民的監管工作,禁止在全縣湖泊、河流等外蕩漁業水域捕撈野生鯽魚、鯉魚、鳊魚、鲴魚。
2、做好水產品交易市場、餐飲場所等地點的監管工作,禁止銷售、收購、經營野生鯽魚、鯉魚、鳊魚、鲴魚。
3、嚴厲打擊電、毒、炸等對漁業資源破壞較大的行為;取締地籠、消袋、迷魂陣等非法漁具捕撈作業行為。
4、嚴厲查處在重要魚類產卵、繁殖場所任何形式的破壞漁業資源和漁業生態環境的工程建設活動。
四、工作部署
(一)宣傳動員階段(3月20日至3月31日):本階段工作要做到“早作安排”,一是加大禁漁宣傳力度,確保禁漁宣傳能“宣傳到村、落實到戶、教育到人”,告知書等宣傳資料有發放記錄;二是在電視臺開展為期一個月的禁漁工作圖文宣傳,并及時報道禁漁工作開展情況,營造禁漁工作的社會氛圍;三是開展地籠網作業情況摸底工作,制定2010年度禁止地籠網作業計劃。
(二)執法檢查階段(3月25日至5月15日):一是做好對禁漁期非法捕撈、銷售、收購幼體水產品行為的專項檢查工作;二是對全縣重點漁船碼頭、農貿市場開展執法檢查,做到處罰與教育并重,營造良好的禁漁氛圍;三是開展禁漁期打擊非法捕撈專項執法行動,重點打擊電力捕撈、無證捕撈等非法捕撈行為。
五、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全面落實責任。成立2010年禁漁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漁業局繆忠明副局長任組長,包志良、王剛同志任副組長,戴忠、張文榮、勵力觀為成員,具體負責2010年禁漁工作的協調指導工作。執法大隊具體負責前期方案制定、宣傳等工作,并牽頭中心站做好禁漁期期間的執法檢查工作;魏塘、西塘中心站要做好轄區內宣傳資料發放、橫幅懸掛、地籠作業戶摸底排查等方面的工作。其他局屬職能科室和各漁業所在村(場、居委會)要根據方案部署,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將禁漁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2、擴大禁漁宣傳,營造社會氛圍。各科、室、站、大隊要將宣傳工作作為禁漁期間的首要工作任務來抓,通過新聞媒體、懸掛宣傳橫幅、下鄉發放宣傳資料等多種方式宣傳禁漁期制度的重要意義和相關的法律法規,爭取廣大漁民及社會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形成良好的社會氛圍,引導正確的輿論導向。
3、加大執法力度,保障禁漁制度。執法大隊和兩個中心站要有針對性的開展禁漁期打擊非法捕撈行動,尤其是非法銷售、收購幼體魚的行為,要嚴厲打擊非法捕撈、無證捕撈行為。在禁漁期間,領導小組要統籌調配執法力量,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務求實效。在禁漁期間要做到六個結合:即聯合檢查與交叉檢查相結合、水上檢查與陸上檢查相結合、巡邏檢查與蹲點檢查相結合、漁船檢查與市場檢查相結合、白天檢查與夜間突查相結合、明查與暗訪相結合,特別要處理好第一艘違規船、第一張違規網、第一個違規人,起到處罰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4、認真回顧、及時總結。各科、室、站、大隊在禁漁期期間要認真做好工作回顧,及時提出禁漁期間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執法大隊要做好相關資料的收集匯總工作,及時形成具有指導性作業的禁漁工作總結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