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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我縣河流綜合整治工作,提升水污染防治工作水平,保障水環境安全,確保東圈頭國控斷面、東魚河大黃集國控斷面、東魚河北支陸圈省控斷面水環境質量穩定達標,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國家、省、市水環境工作要求,全面落實“治、用、保”系統推進的科學治污策略,以穩步改善水環境質量為核心,采取“一河一策、一套班子、一套方案”工作制度。實施分流域、分區域、分階段科學治理,強化水污染源頭整治,系統推進水污染防治重點工作,著力構建環境安全防控體系,保障水生態系統安全,確保我縣三條主要河流出境斷面水質全面穩定達標。
二、工作目標
2021年度,東圈頭國控斷面、東魚河大黃集國控斷面、東魚河北支陸圈省控斷面及其他河流斷面水質COD濃度優于20 mg/L,氨氮濃度優于1.0 mg/L,總磷濃度優于0.2 mg/L,其余18類污染物指標達到地表水Ⅲ類水質標準。
三、工作任務
(一)充分發揮河長制作用
要充分發揮各級“河長”作用,嚴格落實“加強水資源保護、加強河湖水域岸線管理、加強水污染防治、加強水環境治理、加強水生態修復、加強執法監管”職責任務。縣“河長制”辦公室從水務、住建、生態環境等相關部門抽調人員,實行聯合辦公,督促指導各級“河長”履職盡責,協調做好全縣河流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河道綜合治理,對河道進行清淤、建閘、導流、疏通;整治河道岸坡種植,做到河道無垃圾、水面無漂浮物、岸坡無農作物,杜絕農藥化肥隨地表徑流直接進入河道;建立閘壩調度管理制度,在征求生態環境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及時開關各類水閘,最大限度維持河道生態水量(水位),保障河流、濕地生態用水需求,杜絕各類超標廢水進入河道。(責任單位:縣水務局)
(二)發揮濕地水質凈化作用
委托第三方對濕地進行運行管理,充分發揮五里河濕地、漁沃河濕地的水質凈化作用。同時,對五里河實施生態補水,徹底解決五里河濕地水質超標問題。(責任單位:縣生態環境局、縣水務局)
(三)完善水環境應急體系
在(東圈頭斷面上游附近)、(106國道西)、南底河(入河口上游附近)分別新建主干閘、截污閘、南底河閘,同時對夏營河夏營閘、幸福河幸福河閘、漁沃河王莊閘等進行維修、加固。(責任單位:縣水務局)
(四)制定實施水體達標措施
建立健全雨季排污協商機制、生態補水機制,全力做好綜合整治工作,對國、省控斷面逐一明確整治目標、整治任務、達標時限、責任單位,確保河流水質穩定達標。
1.東魚河北支(萬福河)水體達標措施
(1)對106國道以西各入河排水口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時刻掌握水質動態,發現異常情況進行采樣監測。若水質超標,立即進行封堵,堅決杜絕超標廢水入河。(責任單位:城關街道辦事處、縣水務局)
(2)對106國道至黃河路段生活污水排放口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時刻掌握生活污水入河情況。若發現生活污水直排河流,立即關閉閘門,同時進行取樣監測,堅決杜絕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流。(責任單位:縣住建局)
(3)對第二、第四污水處理廠及南園區企業每周檢查不少于2次,確保其外排廢水穩定達標。若發現水質超標,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堅決杜絕超標廢水進入河流。(責任單位:縣生態環境局)
(4)對沿河農藥化肥流失等面源污染產生的廢水匯入情況(農田退水排放口情況)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若發現排放口水質異常,屬地政府立即進行封堵。同時,嚴格清理河道岸坡種植農作物。(責任單位:縣水務局、城關街道辦事處、漁沃街道辦事處、陸圈鎮)
(5)對沿河鄉鎮的生活污水、畜禽養殖廢水等未經處理直接排入河流情況,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若發現直排現象或發現禁養區內存在非法畜禽養殖場,屬地政府立即依法進行取締和封堵。督促采油六廠和恒世中學完善污水管網,減少管網“跑、冒、漏”現象,提高污水收集率。(責任單位:縣水務局、縣住建局、城關街道辦事處、漁沃街道辦事處、陸圈鎮)
(6)對排污企業加密巡查暗訪頻次,嚴厲打擊超標排放及偷拉、偷倒、偷排高濃度廢水行為,對環境違法違規行為,發現一起、嚴肅查處一起。(責任單位:縣生態環境局)
(7)強化南園區污水治理工作,加快推進“一企一管”建設,徹底解決企業廢水混排及廢水與雨水混流問題。督促第二污水處理廠實施提標改造,確保出水水質穩定達到COD30mg/L、氨氮1(2)mg/L、總磷0.3mg/L、氟化物2mg/L,其余指標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一級A標準要求。(責任單位:縣經濟開發區)
(8)強化城區管網建設,徹底做到雨污分流。(責任單位:縣住建局)
(9)強化河道水生態修復,每月按要求進行一次生態補水。(責任單位:縣水務局;配合單位:縣河務局)
2.水體達標措施
(1)對106國道以西入河口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發現水質異常,進行采樣監測。若水質超標,立即進行封堵。(責任單位:縣水務局、菜園集鎮)
(2)對106國道西側路溝內的廢水定期輸送至第三污水處理廠處理,堅決杜絕超標廢水進入;啟動污水處理站建設,集中處理超標廢水。(責任單位:菜園集鎮)
(3)對第一污水處理廠、第三污水處理廠、陸圈鎮污水處理站、鎮污水處理站、石化、玉皇化工、華宇橡膠等,每周檢查、監測不少于2次,確保其治污設施正常運行、外排廢水穩定達標。對垃圾發電廠每周檢查不少于2次,杜絕其生活污水和生產廢水外排。對其他排污企業加密巡查頻次,嚴厲打擊超標排放及偷拉、偷倒、偷排高濃度廢水行為,堅決杜絕超標廢水進入河流。(責任單位:縣生態環境局)
(4)對垃圾處理廠現場積存的垃圾滲濾液盡快處置到位,并取締其雨水排放口。同時,進一步完善其滲濾液治理設施,確保治理設施正常運行。(責任單位:縣住建局)
(5)對沿河鄉鎮的生活污水、畜禽養殖廢水等未經處理直接排入河流情況,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若發現直排現象或發現禁養區內存在非法畜禽養殖場,屬地政府立即依法進行取締和封堵。(責任單位:城關街道辦事處、菜園集鎮、鎮)
(6)對沿河農藥化肥流失等面源污染產生的廢水匯入情況(農田退水排放口情況),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若發現排放口水質異常,屬地政府立即進行封堵。同時,嚴格清理河道岸坡種植農作物。(責任單位:縣水務局、城關街道辦事處、菜園集鎮、鎮)
(7)強化河道水生態修復,每月按要求進行一次生態補水,徹底解決、幸福河、南底河積存的超標廢水。(責任單位:縣水務局;配合單位:縣河務局)
3.東漁河水體達標措施
(1)對沿河鄉鎮的生活污水、畜禽養殖廢水等未經處理直接排入河流情況,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若發現直排現象或發現禁養區內存在非法畜禽養殖場,屬地政府立即依法進行取締和封堵。(責任單位:三春集鎮、劉樓鎮、沙窩鎮、馬頭鎮、小井鎮、集鎮、大屯鎮)
(2)對沿河農藥化肥流失等面源污染產生的廢水匯入情況(農田退水排放口情況),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若發現排放口水質異常,屬地政府立即進行封堵。同時,嚴格清理河道岸坡種植農作物。(責任單位:縣水務局、三春集鎮、劉樓鎮、沙窩鎮、馬頭鎮、小井鎮、集鎮、大屯鎮)
(3)對排污企業加密巡查頻次,嚴厲打擊超標排放及偷拉、偷倒、偷排高濃度廢水行為,對環境違法違規行為,發現一起、嚴肅查處一起。(責任單位:縣生態環境局)
(五)整治重點工業企業
1.鞏固小造紙、電鍍、農藥等“十小企業”和“散亂污”企業取締成果,堅決杜絕死灰復燃。(責任單位:縣生態環境局)
2.開展涉水企業環保問題大排查快整治行動,重點對項目“三同時”落實、水質例行監測、治污設施運行、在線設施運行等情況進行排查、整治。(責任單位:縣生態環境局)
3.加強工業集聚區水污染防治工作,確保工業集聚區集中式污水治理設施正常運行,達標排放。加強各鄉鎮(街道)、社區污水處理站運營,確保生活污水達標排放。(責任單位:縣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各鄉鎮街道、縣住建局)
4.嚴格污水處理廠排放標準,四家集中污水處理廠嚴格執行市政府要求的排放限值,即:COD30mg/L、氨氮1(2)mg/L、總磷0.3mg/L、氟化物2mg/L,其余指標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一級A標準。(責任單位:縣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縣住建局)
(六)嚴厲打擊各類水環境違法行為
1.對水污染嚴重、群眾反映強烈、長期不解決或屢查屢犯的環境違法典型案件,要運用行政處罰、追究刑責等手段,以“零容忍”的決斷態度予以嚴厲打擊,并將違法企業列入環境信用等級評價“紅黃牌”管理,實行聯合懲戒。(責任單位:縣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縣公安局)
2.集中力量查辦一批未批先建,篡改或偽造水環境監測數據,非法排放、傾倒、高濃度廢水等典型違法犯罪案件,達到“查處一個、震懾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責任單位:縣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縣公安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縣河流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委副書記、縣長同志任組長,縣政府副縣長同志、縣政府副縣級領導干部同志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縣水務局局長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縣住建局局長同志、縣生態環境局局長同志、縣河務局局長邊一飛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與縣“河長制”辦公室合署辦公,統籌協調河流環境保護相關工作。
(二)完善工作機制。建立日常協調工作機制,協調解決水環境保護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加強對河流綜合整治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定期組織對各企業、河流進行督查,并將督查、監測、監管等有關情況進行匯總,實行銷號管理,做到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并建立長效機制,杜絕問題反彈。
(三)充分發揮河長制作用。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實施河長制的重要意義,暢通河流保護溝通渠道,增強社會各界對河流保護的責任意識、參與意識,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監督河流保護工作的良好氛圍。
(四)壓實鄉鎮(街道)責任。各鄉鎮(街道)承擔著轄區內治理水環境的重要任務,對轄區內的水環境質量負總責。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強化措施、明確專人,定期不定期對入河排水口進行檢查,協調配合各職能部門做好相關工作,確保水質安全。
(五)建立督導問責機制。縣委督查室、縣政府督查室、縣水務局、縣住建局、縣生態環境局等部門要成立聯合督導檢查組,加強現場督導檢查,重點檢查各級各有關部門對交辦的問題清單是否落實到位。對工作不力、落實不到位、造成水質超標的,要進行媒體曝光、通報批評、公開約談,直至追責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