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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根據《法治建設綱要》的總體部署,出臺了我市法治城市建設的有關文件。經過兩年的努力,我市法治建設取得了新的進展,發展環境得到進一步優化。今年底全國、全省將進行法治建設先進城市和法治縣(市)區評選,市委、市政府研究確定了今年全市社會管理暨政法工作“1+3”的工作目標,決定在全市進一步深入推進全國法治建設先進城市創建工作,為現代化區域中心城市建設營造更加優良的法治環境。現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創建全國法治建設先進城市工作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按照國家和省法治城市創建工作考核標準,組織廣大干部群眾深入開展普法教育和法治實踐活動,推進各領域的依法治理,全面提高市民法律素質和全社會法治化水平,為把早日建成現代化區域中心城市提供強有力的法治保障和優良的發展環境。
到2012年底,實現下列創建目標:
(一)市達到全國法治建設先進城市考評標準。努力實現黨委依法執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公平正義、法律服務質優、法律保障有力、監督體系健全、城市基本實現法治化管理的目標。
(二)各縣(市)區全面開展創建活動,60%的縣(市)區達到全國、全省法治縣(市)區創建考評標準。
(三)70%以上的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國有企事業單位、行政村和城市社區達到法治單位創建考評標準。
二、爭創措施
(一)高標準定位,科學制定五年全市法治建設規劃。積極爭取武漢大學、省法學會、省依法治省辦支持,委托武漢大學法學院組成專家課題組,在認真調研的基礎上,按照全國先進、全省一流的目標定位,擬定法治城市建設實施意見,通過民主科學決策程序,上升為市委、市政府戰略決策。通過層層動員和強力推進,使法治成為支持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進步的強大優勢和發展動力。通過扎實有效的工作,力爭我市成為全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聯系單位。
(二)明確目標任務,層層落實責任。法治城市創建考評標準分黨委依法執政、政府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經濟法治建設、基層民主法治建設、法制宣傳教育、法律服務、社會安定和諧、法治監督機制、組織保障、民意調查、平時考核等12類目標,共165個考核項目,總分1000分。得分900分以上為優秀,800分為合格。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照考核標準逐條進行了責任分解,并組成督導組定期進行督導檢查。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門創建工作方案,明確創建工作的目標任務,將創建工作職責落實到人,做到定目標、定任務、定措施、定時限,圓滿完成爭創工作。同時,要確保不發生考評辦法中7類不予申報評選即“一票否決”的情形。
(三)深入宣傳發動,大造輿論聲勢。各地、各部門要深入宣傳發動,加強輿論引導工作,充分利用會議、網站、新聞媒體等多種途徑,全方位、多視角宣傳報道我市法治建設和創建工作成效,營造良好的創建氛圍。召開創建工作動員會議。舉辦全市“六五”普法宣講員和創建工作骨干培訓班。利用電視臺、城市公共場所、戶外電子顯示屏廣泛宣傳法治城市創建工作,切實提高廣大人民群眾對創建工作的知曉率和參與率。
(四)深化普法教育,增強法治意識。各級黨委中心學習組要通過舉辦法治主題講座、論壇等帶頭學習法律,增強依法執政能力。組織全市縣級黨政領導干部普法輪訓,做學法用法表率。舉辦“法治精神與法律文化的塑造”論壇活動,引導市民進一步堅定法律信仰,崇尚法治精神,摒棄“信訪不信法”的思維模式和行為陋習。堅持在重要法律實施日、法治主題日舉辦大型宣傳活動,隆重舉行紀念現行憲法頒行30周年大型系列活動。進一步拓展和創新法治工作載體,辦好《法治網》和《法治》指導刊物,電視臺開辦舉案說法類電視節目,擴大普法宣傳的受眾面,增強法制教育的感染力。命名一批全市法制教育基地,創作一批法治文藝節目并組織巡回演出。深入開展“法律六進”活動,開展法治機關、法治企業、法治校園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等基層法治單位創建工作。
(五)依法建章立制,完善決策和監督機制。黨委部門要按照依法執政的總體要求,自覺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完善重大決策的法律論證、法律顧問、風險評估、績效考核等機制,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進一步強化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職能,把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落到實處。政府及各行政執法部門按照依法行政的總體要求,完善重大行政決定的依法決策機制,健全行政調解、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行政監察等監督制度,建立預防、教育、監督、獎懲為一體的行政執法管理機制。
(六)開展重點整治,提高法治化水平。通過開展民意調查等途徑,收集人民群眾對我市法治建設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確定依法整治工作重點。各行政執法部門要從人民群眾最關心的問題入手,進一步深入開展治安秩序、信訪秩序、交通秩序、市場秩序、食品安全、產品質量、環境保護、城市管理、行政許可、行政效能、突發事件應對、安全生產、社會保障、社區建設、消費者權益、困難群體維權、青少年違法犯罪、重點人群管控、流動人口管理與服務、新興媒體監管等重點領域的依法治理工作,確保取得實效。司法機關要堅守公平正義,通過個案辦理彰顯法治精神。落實司法便民措施,暢通群眾通過法律解決訴求的渠道,及時化解涉法涉訴信訪案件。通過重點領域依法整治,實現行政執法和公正司法水平、全社會法治化程度和人民群眾滿意率“三提高”。
(七)突出創建特色,培育先進典型。認真借鑒外地經驗,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引領作用。注重培育并總結我市法治建設的先進典型,形成在全國、全省有一定影響力的先進人物和經驗。挖掘整理諸葛亮法制思想等本土資源,舉辦相關主題研討會、書法比賽和展覽等活動,打造法律文化的“品牌”。組織開展“依法辦事示范窗口單位”和“十大法治人物”評選活動。樹立一批學法用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的先進人物,培植不同層次可聽、可看、可信的典型,總結推廣先進經驗。
(八)加強督導檢查,做好考評準備。加強對各縣(市)區和市直部門創建工作的督導檢查,認真對照考評標準,找準薄弱環節,強化整改措施,促進法治建設扎實有效推進。搞好對各縣(市)區和市直部門創建達標情況自查,為迎接全國、全省對我市考評做好準備。各地各部門都要完善法治建設工作臺帳,做到資料齊備、數據翔實、路徑清晰、典型突出。制作好反映我市近年來法治建設和創建工作的電視專題片,生動形象地展示我市法治城市創建的做法和成效。
三、爭創工作路徑
在前兩年創建工作的基礎上,今年要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真正把法治城市的創建過程變為不斷解決社會熱點難點問題的過程,變為黨政機關依法辦事能力和工作作風效能不斷提高的過程,變為全市法治化水平加速推進的過程。全年工作分為三個階段:
(一)再動員再部署階段
認真組織學習今年2月范銳平同志關于法治城市建設的重要講話,在全市上下形成以法治助推科學發展的共識。依據武漢大學法學院課題組擬定的我市未來五年法治城市建設實施意見,在廣泛征求各地、各部門和人民群眾意見的基礎上,形成目標高點定位、實施路徑清晰、特色鮮明、預期成效突出的法治城市建設實施方案,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印發。通過各層面的動員和工作推進,深入開展各領域的依法治理活動,提高全社會法治化水平。
(二)爭創達標階段(2012年4月至11月底)
4月開始,各地、各部門對照考評標準和責任分工,組織不同對象開展“六五”普法教育,強化重點領域依法治理,深入發動群眾開展法治實踐活動,確保在規定時限內基本實現創建工作目標。
4月,市普法依法治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工作專班,對各地、各部門創建工作集中進行督導檢查,并與民意調查機構聯合對群眾滿意率進行抽樣調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創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督促各地、各部門進行整改。
5-10月,在城市社區和農村全面開展“法務前沿工程”建設,通過選派法律工作者擔任村(社區)法律指導員、組織政法干警開展“法律人在行動”等活動,結合社會管理創新網格化建設工作,把法制宣傳、法律咨詢、人民調解、法律援助等工作延伸到最基層,進一步提高村(居)民法律意識,努力解決好群眾涉法涉訴矛盾糾紛,確保基層社會和諧穩定。組織律師開展“法律服務進企業”活動,提高企業依法經營和防范法律風險能力。
5-6月,開展行政執法案件評查工作,督促執法部門對執法過錯進行問責,提高行政執法水平。
5-7月,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協分別組織對法治城市創建工作進行專題視察調研活動。
6月,召開全市創建全國法治城市工作推進會,通報各地、各部門創建工作進展情況,交流創建工作經驗,安排下一階段創建工作任務。
6-10月,舉辦以“創建法治城市,優化發展環境”為主題的專題報告會;圍繞社會管理創新和群眾關注的法律熱點問題,舉辦2次“法治精神與法律文化的塑造”論壇活動。
7-8月,邀請全國普法辦和司法部領導來我市指導法治城市創建工作,邀請省依法治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召開建設法治工作推進會。
9-11月,組織開展“依法辦事示范窗口單位”和“十大法治人物”評選活動。樹立一批學法用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的先進典型。
10月,舉辦以諸葛亮法制思想為主題的研討會和書法比賽活動。
11月,組織開展紀念現行憲法頒行周年系列活動。
(三)檢查考評、申報迎檢階段(2012年12月)
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各地各部門創建工作檢查考評后,向上申報對我市進行檢查考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形成黨委領導、人大監督、“一府兩院”組織實施、各部門齊抓共管、社會各界積極參與的創建工作格局。完善在總體方案指導下的分區域、分行業依法治理方案,形成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創建機制。各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領導小組作為創建工作的組織協調機構,要高度重視,加強對創建活動的組織、指導、協調、督查和考核評比工作,及時研究、解決創建活動中的重大問題。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要建立創建工作班子,落實創建工作責任制,做好創建工作人財物保障。
(二)突出工作重點。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實際、突出重點、統籌規劃、分類指導、分段實施,確定創建工作思路,制定創建活動的實施意見和相關配套措施,積極穩妥地推進創建工作。著力解決好與民生密切相關、讓人民群眾得實惠的大事難事,針對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和社會關注的難點問題,多形式、多層次、多渠道地開展依法專項整治,讓人民群眾真正感受到創建工作的成效。注重培育先進典型,總結推廣經驗,加強調查研究,提高工作指導水平和工作實效。
(三)加強督促檢查。探索并細化創建活動評估標準和考核辦法。把創建工作納入各級黨委、政府目標管理,加大督促檢查力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要定期進行檢查考核和評比表彰,促進創建活動各項任務的落實。
(四)加大宣傳力度。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導向作用,廣播電臺、電視臺、報刊、雜志、網站等媒體要開設專欄、開辦專題,集中力量、版面、時段,廣泛深入宣傳創建活動的意義、任務、工作重點和好經驗好典型,引導廣大群眾自覺投入創建活動,營造良好的創建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