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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林改“回頭看”進一步推進林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市開展林改回頭看”進一步推進林權登記發證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以加快林權登記發證為切入點和著力點,全面完善明晰林權工作,有效保障林權權利人合法權益,真正使林改成為經得起歷史檢驗的民心工程,為進一步將林權明晰到戶、將林權證發放到戶,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主要目的
一是深化完善林權制度改革。通過完善主體改革,推進林權流轉、抵押貸款等配套改革,推動林業經營從資源到資產再到資本的躍升,建立林業科學發展的機制。二是維護林權權利人合法權益。基本實現戶戶持證,消除林農的疑慮,維護林權權利人合法權益。三是促進林業依法經營。進一步穩定林地家庭承包關系,保障林農擁有長期、穩定的生產資料,調動林農生產積極性,促進林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主要任務
本次工作是在肯定原有林改成果基礎上,進行補充完善的過程;是在全面核查林權登記發證情況的基礎上,加快對未發證林地登記發證的過程;是在進一步明確林權共有權利人權益的基礎上,向各個共有權利人分發林權證的過程。通過調查摸底、明晰產權、申請登記發證,在年11月30日前完成省、市下達的林權登記發證率和到戶率任務要求,實現全區林權登記發證率95%以上,林權證發放到戶率85%以上的目標,基本實現農戶有山、有證、有合同。
(一)組織開展“回頭看”。各涉林街道、社區要認真組織調查摸底,開展“回頭看”,主要看林權明晰到戶、承包合同簽訂和林權登記發證情況,重點是聯戶發證情況,全面掌握林權登記發證的狀況和問題。
(二)繼續落實集體林地承包經營政策。對已經依法承包經營的,要穩定承包關系,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對農戶共同承包經營的(包括林權落實到聯戶、小組和自然村),要按照均山、均權、均利的辦法,因地制宜,按照“愿單則單,以單為主;愿聯則聯,聯合自愿”的原則,明確林權主體,林農有承包到戶要求的,要將林地承包到戶;林農愿意實行聯合經營的,也要將面積和股份明晰到戶,并引導建立健全聯合經營管理制度。對尚未落實承包經營的,要嚴格按照法律政策進行發包。對社區集體林按規定保留的商品林地,要依法民主決定經營管理方式。對尚未簽訂承包合同的,要抓緊簽訂。
(三)加快林權登記發證進度。一是對聯戶經營的共有權利人申請聯戶發證的,應當依法向共有林權權利人分別發放林權證。二是對林權到戶的,應當依法及時向林權權利人發放林權證;對林權到戶但單戶面積偏小(5畝以內)、集中連片、林農愿意進行聯戶發證的,應當向所有林權權利人分別發放林權證。三是對共有林權已經拆分,各自經營、合同完善、權利人申請分戶登記發證的,要依法予以辦理;對違背權利人意愿聯戶發證的,要予以糾正,依法發證到林權權利人。四是對企業、專業戶等自主造林或依法受讓的林木,要依法發放林權證。
(四)加強林改檔案管理。全面檢查林改中形成的各類檔案,對檔案材料不齊全、不完整的,要依照有關規定,及時補缺補漏,確保檔案的質量;對檔案管理不規范的,要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推行集中保管、統一管理、專人負責的辦法,確保檔案的安全;對群眾反映的情況,要核查和公開檔案記載內容,依法處理好矛盾糾紛。
(五)加大投入,資金到位。一是財政局要安排專項資金用于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保證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順利開展。二是農林水局要從林業專項經費中,安排資金,專項彌補改革經費的不足。三是各涉林辦事處應加大此次確權發證工作資金的投入,安排專項經費保證改革順利開展。四是要嚴格按照財務管理的有關規定,管好、用好這筆經費。
三、具體做法
(一)進一步明確聯戶發證工作安排。一是做好業務培訓。主要是培訓辦事處、社區的業務骨干,為改革順利進行做好準備工作。各社區至少派2名比較熟悉林權歷史和現狀的人,各涉林辦事處要派集體林權改革指定的專門工作人員和駐村干部在8月中旬參加培訓。二是調查摸底,制定方案。在8月中旬至9月上旬期間,要進行以社區為單位調查本地林木、林地的產權和林地的經營情況,同時制定林權改革方案,經居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方可付諸實施,并報辦事處和區農林水局備案。三是小班信息匯總。以社區為單位對年之前規劃的小班信息(面積、林地權利人)進行核查并匯總后在9月中旬上報區農林水局。四是林權登記的公示。核定各小班信息無誤后,在9月下旬至10月中旬完成林權登記的公示,公示張貼后要做好公示記錄和拍照等工作,并保存備案,公示時間20天。五是打印林權登記證書。經公示無異議后向區林權辦公室進行申請,經審核后,由區林業主管部門發換電腦打印的統一編號、全國統一式樣的林權證,并在11月中旬完成此項工作。六是核發林權證。按照《林木和林權權屬登記管理方案》規定,在11月下旬,在區農林水局、各涉林辦事處、各社區林權制度改革工作組的組織下,對林權證發放工作進行分類進行,并落實林權證發放到戶的工作。
(二)進一步規范聯戶承包經營行為。各涉林街道、社區要組織力量,將尚未明晰到戶的林權落實到戶。一是實行聯戶承包經營的,應明確每戶擁有的面積或份額,依法簽訂聯戶承包經營合同,所有聯戶承包者都應在承包合同上簽字,或出具委托書委托他人代簽。合同應注明所有聯戶承包者的姓名、人口、面積或份額等。二是引導建立健全聯合經營管理制度,制定內部議事規則。對共有權利行使、財產處置等,應依法進行民主決策,有效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引導聯戶經營的農戶組建林業合作經濟組織。
(三)進一步規范聯戶登記發證工作。對林權共有的聯戶發證。一要把好申請關。聯戶所有林權權利人應當共同提出申請,在《林權登記申請表》的相應欄目中簽名或委托他人代簽,在“林權共有權利人權利說明”欄中說明所有林權權利人姓名、每戶面積或份額等主要權利,并提交所有林權權利人身份證復印件等申請材料。二要把好發證關。要向所有林權權利人發放體現聯戶共有的林權證。聯戶林權權利人所擁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權屬,要在林權證《森林、林木、林地狀況登記表》中分別填寫,林權證“注記”欄中應記載所有林權權利人的姓名、每戶面積或份額等主要權利。
對林權到戶但面積偏小的聯戶發證,發證程序與林權共有的聯戶發證相同,但在《林權登記申請表》“林權共有權利人權利說明”欄和林權證“注記”欄中可不注記份額。要實地量算聯戶中每戶的面積(或株數),并將每戶的山林在宗地地形圖上進行定點定位標示出來,或附加制作經營山場位置示意圖作為附圖,實行林權證現場定界撥交,現場核對山林界址,做到山證相符,確保發證質量,避免出現新的林權爭議。
四、保障措施
(一)落實責任。各涉林街道要把確權發證作為當前林改的核心來抓,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要繼續堅持“縣(市、區)直接領導、鄉(鎮)組織實施、村組具體操作、部門搞好服務”的工作機制,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涉林街道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制定實施方案,成立組織專門工作組,做好各涉林社區林權明晰工作、完善承包合同、引導制定聯合經營管理制度等工作,有力、有效推進林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順利開展;涉林社區居委會要成立社區干部和居民代表組成的工作小組,做好具體工作;林業部門要做好技術指導和服務;區監察局、效能辦要加強對林改“回頭看”和林權登記發證工作的督查;其他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合力推進。
(二)開展試點。各涉林街道要根據不同的社情、林情和民情,選擇具有堅強領導班子的社區開展試點。通過試點,掌握工作方法、步驟,及時總結經驗。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按照總體工作安排,結合本街道、社區的實際情況,采取全面鋪開或分期分批鋪開方式,以社區為單位,認真組織實施。
(三)加強培訓。各涉林街道要健全相應機構,抽調人員,組織技術力量,具體承擔林權登記發證的內外業工作。要層層舉辦培訓班,對所有工作人員進行培訓,提高政策業務水平。
(四)建立制度。一是工作調度匯報制度。要加強信息反饋工作,及時掌握工作進度,全面掌握工作情況。二是責任制度。要將林權改革確權發證工作任務作為區政府的年度績效考核內容,明確工作任務和時間表,層層落實工作責任制。要制定考核獎懲辦法,對按時保質完成工作任務的街道和社區,給予獎勵;對未按時完成或質量達不到要求的街道和社區,給予效能問責。三是質量保證制度。要按照工作制度和技術規范,組織開展質量檢查,切實保證各環節的工作質量。
(五)開展檢查。各涉林街道要將確權發證工作納入責任考核范疇,明確工作任務和時間表,層層落實工作責任,要于年底前基本完成林改“回頭看”和林權登記發證到戶工作,要采取區抽查、涉林街道自查的辦法開展質量檢查,并將檢查報告逐級上報。屆時,檢查組將抽查涉林街道及社區林權證發放到戶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