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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央、省、市關于平安建設工作的總體部署,縣委、縣政府決定,從今年起,在全縣范圍內深入推進“平安縣”建設活動,力爭在三年左右的時間內,我縣進入全省平安縣行列。為使活動廣泛深入開展,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緊緊抓住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始終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專群結合,依靠群眾”的工作方針,全面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工作措施,充分發揮政法機關的主力軍作用,廣泛發動群眾積極參與,齊抓共管,為實現縣委提出的“兩型引領、工業帶動、領跑、進軍五強”的戰略目標,確保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創造更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工作目標
深入開展平安鄉鎮、平安單位、平安村(社區、居委會)、平安家庭等建設工作,努力實現“平安縣”建設的整體目標。為全縣經濟發展、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營造更加穩定和諧的社會環境。通過3年左右的平安建設,全縣范圍內機關、團體、事業、企業單位,鄉鎮、村(社區、居委會)開展平安建設活動的覆蓋率達到100%。今年要確保平安家庭的合格率達到90%以上,平安村組的合格率達到80%以上,平安單位、平安學校、平安企業的合格率達到90%以上。今后兩年內,鞏固率達到90%以上,新增率達到10%以上。人民群眾對社會治安的滿意度不斷增強。在全省公共測評活動中,群眾對政法隊伍和其他黨政干部隊伍的滿意度達到80%以上,公眾安全感滿意指數達到80%以上,人民群眾對社會治安和公正執法狀況結果排名在全省前40名之內,縣級綜治工作進入全省先進行列。
三、工作措施
(一)夯實基層基礎工作。切實加強鄉鎮綜治辦的規范化建設。明確鄉鎮綜治辦機構,按轄區人口萬分之一配齊配強專職干部,由黨委副書記兼任綜治辦主任,綜治維穩專干(副科級)。進一步加強基層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建設,三年內在城區新增一個派出所。進一步完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三為主(農村以村為主,單位以法人為主、城區以社區為主)”措施。加強村(社區)治保會、調委會的建設,著力提高村(社區)維護社會穩定的能力。規范村(社區)綜治室建設,必須明確1名綜治員。建立綜治宣傳欄,開展常年宣傳。健全村(社區)義務幫教員、義務巡邏員、義務調解員、義務信息員、義務宣傳員和義務戶籍員等“六員”隊伍并規范管理,確保村(社區)在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治安防范、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法制宣傳教育等工作有效開展并發揮實效;企事業單位綜治組織健全,內部保衛、治安防控、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等工作措施落實。落實好學校、幼兒園的安全保衛措施。
(二)加強社會治安重點地區和突出問題的排查整治。按照《縣社會治安重點地區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潭辦〔2010〕17號)要求,深入開展治安混亂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嚴密掌握影響社會治安和社會穩定的基本情況、基本數據和基本信息,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建立治安形勢分析研判機制,定期分析排查。嚴厲打擊黑社會性質組織和惡勢力犯罪,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殺人、爆炸等嚴重暴力性犯罪和“兩搶兩盜”等多發性犯罪,對嚴重影響社會治安的犯罪和賭博、等社會丑惡現象從嚴打擊處理,始終保持嚴打整治的高壓態勢。
(三)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按省、市要求建設好縣級社會矛盾調處中心并充分發揮作用。加強鄉鎮駐庭所、縣級駐“兩院”調解室建設,加強鄉鎮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中心建設,建立統一領導、統一受理、統一排查、統一分流、統一調處的聯調聯動機制,提高基層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能力。建立和完善基層矛盾糾紛定期排查研判機制,提高基層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的針對性,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按照“大調解”工作體系,健全和完善“三調聯動”運行機制;進一步落實“五個一”工作機制,落實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責任,把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做到小事不出村組,大事不出鄉鎮。
(四)深入推進社會管理創新。規范設置城區道路、小區、樓棟、門戶的標志標牌;著力抓好以出租房屋為重點的流動人口落腳點管理,重點加強對流動人口高危人群的管理監控。建立房屋出租人、承租人、村(社區居委會)、社區民警、流動人口協管員“五位一體”的流動人口管理體系,落實流動人口管理責任制。實現對流動人口、出租房屋網絡化服務管理,探索“以證管人、以房管人、以業管人”的服務管理模式;加強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切實加強社區矯正人員、吸毒人員、“”人員等重點人員的管控措施;努力推進未成年人道德法制教育工作,提高對社會閑散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員未成年子女、流浪兒童、農村留守兒童等青少年群體的教育、服務、救助和管理水平。建立縣級救助機構;加強交通、消防安全社會化管理。
(五)進一步落實治安防控措施。進一步加強鄉鎮專職治安巡邏大隊、村(社區)義務治安巡邏分隊的建設。逐步推進技防建設,在縣城區、重點集鎮、主要交通干線、專業市場、公共復雜場所、重點要害部位和易發案部位建立適宜的技防設施和治安動態視頻監控系統,在三年內,建立鄉鎮中心鎮區視頻監控系統與縣級指揮中心聯網。切實加強單位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的落實,切實提高治安防范能力。把治安防范設施納入城區基礎設施和住宅小區建設的總體規劃,確保新建住宅小區治安防范設施建設到位;推進住宅小區物業化管理,規范并監督落實物業管理企業治安防范責任。
(六)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全縣干部隊伍作風建設。根據市委“轉變職能抓服務、轉變作風抓落實,切實增強執行力”的要求,積極推進職能轉變,大力推進作風轉變,切實增強執行力;進一步加強政法隊伍建設。深入開展“執法為民,服務群眾”的主題活動,力求執法效果和社會效果的高度統一;進一步加強綜治維穩信訪隊伍建設。加強業務培訓,結合工作實踐組織開展調查研究,樹立先進典型,適時組織開展經驗交流,不斷提高研究、解決問題的能力。
(七)強化工作保障。強化組織保障。縣成立“平安縣”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委書記、縣長任顧問,政法委書記任組長,縣委、人大、政府、政協分管、聯系政法綜治維穩工作的領導和公、檢、法三長任副組長,縣委辦、縣政府辦、縣委政法委(縣綜治辦)、縣紀委(縣監察局)、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縣人大內司委、縣政協法制群團委、縣委610辦、縣直機關工委、縣農辦、縣廣電局、縣財政局、縣人事局、縣民政局、縣發改局、縣建設局、縣教育局、縣衛生局、縣文體旅游局、縣城管局、縣規劃局、縣安監局、縣煤監局、縣商務局、縣工商局、縣房產管理局等單位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四個工作組和辦公室:宣傳工作組(由縣委宣傳部牽頭)、指導協調組(由縣委政法委牽頭)、嚴打整治組(由縣公安局牽頭)、工作督查組(由縣委督查室牽頭),辦公室設縣綜治辦,由綜治辦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各鄉鎮各單位要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扎扎實實抓好本地區、本系統、本單位的平安建設工作。落實經費保障。縣財政對鄉鎮按轄區常住人口人平5元的標準給予投入,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實際工作需要逐年增加。各級各單位要將綜治維穩日常工作經費列入同級預算予以保障。
(八)健全考核獎懲機制。按照“平安”標準嚴格考核評定。對連續三年獲得“平安”單位稱號的按一定等次由縣委、縣政府予以表彰獎勵。嚴格落實責任查究制和一票否決權制,保證平安建設的各項措施真正落到實處。
(九)深入宣傳發動。縣委、政府召開大會進行部署動員,宣傳組制定具體宣傳方案,縣級媒體開設專欄,在主要交通要道設立永久性宣傳牌,編印平安建設手冊發放到農戶。各級各部門要結合本地區、本單位、本部門實際,按照《“平安縣”建設工作的實施方案》要求,做好宣傳發動工作。在5月底前層層召開動員會,要利用橫幅、標語、門板報、宣傳欄、宣傳車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企事業單位要書寫一條永久性標語;各鄉鎮要在轄區內主要路口豎立或書寫不少于10塊永久性宣傳牌或宣傳標語,各村(社區、居委會)在轄區內人口相對集中處書寫不少于5幅宣傳標語。大造“平安縣”建設的輿論聲勢,使“平安縣”建設工作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在全縣形成“平安縣”建設的濃厚氛圍。
四、實施步驟
(一)2010年為夯實基層基礎年。主要做好以下幾項工作:一是在5月20日前制定下發整體實施方案,召開全縣動員大會。二是全面宣傳。6月底前縣在主要交通要道設立宣傳牌,鄉鎮、單位、村宣傳標語(牌)到位,5月底前縣級媒體設立專欄,8月底前將平安建設手冊發放到農戶。三是組織網絡建設。8月底前完成縣級矛盾糾紛調處中心建設。完成鄉鎮綜治辦機構建設。四是基層庭所建設。新建基層法庭5個,改建基層法庭3個;新建5個基層司法所;加強公安基礎設施建設,增設響塘派出所。完善駐法院、檢察院、易俗河派出所人民調解室建設。五是完成5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示范鄉鎮”(河口鎮、射埠鎮、石潭鎮、排頭鄉、梅林橋鎮)、3個“示范社區”(牛頭嶺社區、鳳形山社區、吳家巷社區)建設。六是切實加強學校、幼兒園周邊的治安管理,5月10日前全面啟動排查整治工作。
(二)2011年為活動深入推進年。深入推進平安建設活動,強化目標責任制的管理和考核。建立適時檢查、季度通報、半年講評、年終考核等目標責任制的管理和考核工作機制。全面規范鄉鎮綜治維穩中心、規范社區建設。平安建設的覆蓋面不斷深化擴大。
(三)2012年為活動深化提升年。提升鞏固平安建設成果。認真總結前兩年平安建設中的工作經驗,查找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不斷完善在“嚴打”整治、治安防控、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基層基礎建設等工作方面的長效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平安縣”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各級黨委、政府要把深化“平安縣”建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作為社會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大力推進。要把此項工作作為執政為民、保一方平安的政治任務予以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明確責任,強化措施,確保抓出實效。
(二)落實責任。各級各部門要把“平安縣”建設工作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有機結合起來,認真安排部署,扎實推進。縣綜治委將深化平安建設工作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年度考核有機結合起來,認真抓好檢查考評,工作情況納入黨政領導干部履行綜治維穩工作職責績效檔案。將深化平安建設工作納入全縣黨政機關績效考核范圍,對平安建設工作不重視、未達到創建標準、綜治考核連續兩年不合格的單位,嚴格執行責任查究制度,兌現責任獎懲,視其問題的嚴重程度,分別作出通報批評、黃牌警告、一票否決。
(三)注重實效。要注重統籌謀劃、注重平常平時,突出基層基礎、突出實績實效,把工作著力點放在基礎性、長效性工作中,放在有效整合力量、增強工作合力上,著力解決影響公眾安全感的重大問題以及制度、機制存在的突出問題,健全長效工作機制。要堅持分類指導,通過抓點帶面、結對幫扶、掛鉤指導、經驗交流、典型推廣等有效形式,實現城鄉聯動、條塊互動,整體有序推進。要著力改革創新,積極探索符合時代特征、體現自身特色并適應形勢發展要求的平安建設新途徑,為平安建設持續開展注入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