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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省人民政府關于成品油稅費改革完善交通體制加快交通發展的意見》、《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關于完善財政體制推行“省直管縣”改革的通知》、《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辦法〉的通知》、《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法〉的通知》精神,進一步落實全省交通體制改革工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全省交通體制、省直管縣財政體制改革精神,進一步深化交通公路體制改革,明確市、縣(市)交通管理和建設事權、責任,整合資源,理順體制,構建責權對等,事財統一,分級負責,分級管理的新型交通管理體制,推動全市交通事業快速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加快推進交通運輸事業發展。通過交通公路體制改革和省直管縣財政體制改革,建立起省、市、縣(市)三級統籌協調、運轉高效、責權利相統一的新型交通建設管理體制,實現交通事業率先發展。
2.明確各級交通事權。根據交通發展需要,明確劃分各級政府交通建設、養護和管理職責,實現權責對等、事財統一。
3.完善財政支持政策。合理使用中央、省轉移支付資金和省“切塊+專項”資金,完善交通建設補助獎勵辦法,建立交通建設投融資體系,多渠道籌集資金,確保交通建設資金需要。
4.創新管理運行機制。按照構建大交通體制要求,創新管理體制和協調運行機制,推進交通公路體制改革。
二、明確各級事權,強化市、縣(市)責任
(一)市級事權
市人民政府負責編制全市交通建設發展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
負責轄區內地方籌資建設高速公路的前期工作和融資、建設、經營管理工作。
負責轄區內國、省道、湘江岸線港口碼頭和市管航道、汽車站場等公路與水上交通重大項目建設、養護及管理工作。
負責編制轄區內公路客貨運輸和城市客運發展規劃、交通運行規劃。轄區內公路客貨運輸、城市客運(含出租車)行業管理和監督,依法打擊未經許可營運行為。
負責城市兩區(含高新技術開發區、九華經開區、昭山示范區,下同)農村公路建設、養護、管理的組織工作,指導城市兩區建立農村公路監管體系和養護機制。
負責全市交通公路和水運安全管理和轄區內交通項目的工程設計、施工、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負責轄區內部、省、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招投標和轄區內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發展目標的綜合考核工作。
負責全市公路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和協調跨縣(市)區公路、水運工程建設工作。
負責對全市農村公路建設、養護、管理監督和綜合考核工作。
(二)縣(市)級事權
縣(市)人民政府承擔轄區內交通運輸日常管理職能,負責編制轄區內縣(市)、鄉(鎮)、村公路發展規劃。
負責轄區內新建、改建干線公路,縣(市)、鄉(鎮)、村公路,農村汽車站場,小型水上交通建設項目;負責農村渡口的建設、養護管理和轄區內干線公路養護和管理工作。
負責轄區內鄉鎮船舶和渡口安全生產管理和對轄區內交通項目工程設計、施工、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農村客運站場和農村運輸市場的管理工作。
(三)鄉(鎮)事權
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協助縣(市)做好轄區內公路、航道的養護、管理和轄區內鄉道、村道、渡口、渡船的管理和安全監管工作。
三、機構調整和人員安置
機構調整和人員安置按照整合職能、提高效能、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進行調整和整合。
(一)將市公路管理局由市人民政府管理調整為由市交通運輸局直接管理,保留市公路管理局正處級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不變,將市交通運輸局所轄的市農村公路管理局職責、機構、編制人員、資產整體劃歸市公路管理局管理。改革后市公路管理局下設治超管理、農村公路、應急物資供應三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二)將市公路管理局管理的縣(市)公路局下劃所在縣(市)人民政府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管理,納入縣(市)部門財政預算,保留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縣(市)公路局職責和在職人員(含合同工)、財物、資產全部移交縣(市)管理。
(三)縣(市)公路局此次改革前離退休人員(以2012年6月30日為計算截止日)的離退休費和政策規定的待遇仍由市本級管理和發放。離退休人員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所在地縣(市)公路局負責承擔。
(四)撤銷市公路管理局職工學校和就業服務站。人員安置至市公路管理局下屬治超管理機構,12名集體工按照勞動用工政策,解除勞動關系進行一次性經濟補償安置。
(五)將市城市客運管理處由差額撥款事業單位改革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其職責、機構、人員編制整合到市交通行政執法監督局;將市交通行政執法監督局更名為市城市客運管理局,按程序報批,負責全市城市客運管理和客運執法工作。
(六)撤銷市汽車駕駛學校駕駛員培訓管理處和市聯合運輸辦公室,其職能和機構成建制納入市公路運輸管理處管理。市公路運輸管理處更名為市道路運輸管理局,按程序報批。
本次改革后,市交通運輸局所轄直屬單位為:市公路管理局(正處級全額撥款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市城市客運管理局(副處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副處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省市地方海事局(省市船舶檢驗局)、市航務管理局(副處級全額撥款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市交通建設質量監督站(市交通建設造價管理站,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市交通培訓中心(正科級差額撥款事業單位)。
(七)涉改單位人員異動和編制核定,由市交通公路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市編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監察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路管理局與縣(市)人民政府具體核定接轉。資產由市財政局、市審計局核準后移交縣(市)人民政府。
四、公路養護、人員供養
公路養護和人員供養是交通公路體制改革重要任務,公路養護是保障道路暢通和路況良好的重要基礎,市人民政府將出臺干線公路、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養護管理任務、責任和養護經費標準以及資金來源渠道。人員供養按照分級負責、分級管理原則,市、縣(市)各自負責解決交通公路部門人員供養問題,改革后市交通運輸局及所轄單位納入市本級部門財政預算管理,縣(市)交通、公路局由縣(市)人民政府納入部門財政預算管理。考慮交通公路體制改革的特殊性,市財政按2年改革過渡期給予適當經費補助,補助標準另行制定。
五、建立交通建設籌資機制
(一)建立可靠的交通建設籌資機制,搭建交通建設投融資平臺。將省級撥付的交通體制改革轉移資金用于市本級交通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消化部分債務和交通建設投融資平臺的注冊資本。將出租汽車特許經營收入專項用于城市公共交通事業發展。縣(市)人民政府要多方籌措資金,解決縣(市)交通建設資金問題,切實加大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投入。
(二)合理安排轉移支付資金。省安排我市交通轉移支付資金以2007年為基數年,按所承擔里程數合理切塊安排到市、縣(市)和交通建設工程項目。本次改革后,省交通轉移支付專項資金按各級承擔的養護任務和工程建設考核結果撥付到位,對未完成任務的縣(市)相應扣減下年度專項資金。
(三)積極爭取省交通建設專項補助資金支持。市交通運輸部門要認真研究,用好用活省人民政府支持交通建設的各項優惠政策,爭取更多的項目進入省交通建設專項計劃籠子,以利于進一步完善我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優化我市交通運輸網絡。
(四)切實加強交通運輸部門的財政資金管理。各級財政部門要根據新的“三定”規定,核定交通部門的基本支出,列入財政預算。市交通運輸局要做好交通建設年度項目計劃和資金使用計劃,經市財政局審核,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按項目建設進度撥付項目資金。要加大對交通非稅收入的管理力度,將海事部門征收的貨物港務費、船舶港務費、船舶檢驗費按省有關規定分層分配,將整治公路超載超限罰款收入等納入非稅收入;要加大對財政資金使用的監管力度,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六、交通公路債務處置
市交通運輸局、市公路管理局在此次改革前所形成的債務經市財政、審計部門審核確認后,由市本級承擔,具體債務清償、消化方案另行研究確定。
七、加強組織領導
交通公路管理體制改革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工作任務重,時間緊迫。為加強交通公路管理體制改革的領導,市人民政府成立以市長為組長,常務副市長、分管交通運輸工作的副市長為副組長的交通公路管理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市委組織部、市編辦、市監察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審計局、市公路局、市政府法制辦等單位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市人民政府督辦專員嚴新民任辦公室主任。各縣(市)也應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加強對縣(市)交通公路體制改革的領導,確保全市交通公路管理體制改革工作順利完成。
八、嚴肅工作紀律
嚴格按照省、市有關要求,對涉及改革的單位暫停人事任免審批,嚴禁突擊進人。審計、監察部門要加強資金和資產的監管,嚴禁變賣、轉移、私分國有資產。對因工作不力,致使改革政策執行不到位,或因處置不當引發群體性事件和不穩定因素的,要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