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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本文主要從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改革范圍、總體目標和主要形式;工作步驟;運行機制和職責分工;工作要求;進行講述。其中包括: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尊重歷史,保持政策連續性、權益平等,尊重群眾意愿、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綜合配套,系統推進、改革范圍、總體目標、主要形式、織準備階段、勘界確權階段、建檔發證階段、檢查驗收,總結表彰、建立分級負責的領導機制、建立分工協作的工作協調機制、建立自上而下的督導檢查機制、建立運轉高效的工作聯系機制、加強領導,有序開展工作、保障資金,落實工作人員、規范操作,確保林改質量、加強管理,防止亂砍濫伐等,具體材料詳見:
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政〔20**〕82號),進一步解放和發展林業生產力,確保我市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順利開展,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七大會議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確立農民的經營主體地位,明晰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放活經營權,落實處置權,保障收益權,規范森林資源流轉行為,創新林業發展的體制機制,充分調動廣大農民和社會各界參與林業建設的積極性,進一步解放和發展林業生產力,促進傳統林業向現代林業轉變,加快林業生態市建設步伐,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貢獻。
(二)基本原則
1.尊重歷史,保持政策連續性。穩定林業“三定”(穩定山權林權、劃定自留山、確定林業生產責任制)以來落實的林權,不打亂重來,保持林業政策的穩定性和連續性。妥善處理各種歷史遺留問題,對權屬不清的依法確認、協商解決,確保林區社會穩定。
2.權益平等,尊重群眾意愿。充分發揮農民在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中的主體作用,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改革的內容、程序、方法、結果要向群眾公開,確保廣大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和監督權,通過多種形式使每個村民平等享有權益。
3.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各鄉(鎮、區)根據實際情況,通過民主決策,自主選擇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方式,自主確定經營管理形式。實行分類指導,不搞“一刀切”。
4.綜合配套,系統推進。把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與創新林業管理體制和服務體系有機結合起來,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確保改革達到預期目標。
二、改革范圍、總體目標和主要形式
(一)改革范圍
本次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范圍包括全市集體所有的林地林木,重點是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尚未明晰的集體林以及市政府規劃的宜林地。國有林地林木暫不列入本次改革范圍。集體林地林木權屬有爭議的先行調處,再進行集體林權制度改革。
(二)總體目標
通過改革,基本建立起產權歸屬明晰、經營主體到位、責權劃分明確、利益保障嚴格、流轉程序規范、監管服務有效的現代集體林權制度,實現“山有其主、主有其權、權有其責、責有其利”。逐步形成集體林業的良性發展機制,實現資源增長、農民增收、生態良好、林區和諧的目標,力爭到20**年底基本完成明晰產權、確權發證的主體改革任務。
(三)主要形式
在堅持集體林地所有權不變的前提下,依法對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進行確認,明晰到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或其他經營實體,確立農民或其他經營實體的經營主體地位,并依法簽訂林地林木承包(流轉)合同,明確雙方的責、權、利。及時進行現地勘驗,確定四至界限,依法進行林權登記,頒(換)發林權證書,做到圖、表、冊一致,人、地、證相符。
1.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保留少量的集體林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依法實行民主經營管理。要按照“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原則轉換經營機制;也可以通過承包、租賃、拍賣等形式確定由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或其他經營主體經營,實行股份合作,所得收入按規定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進行分配,均股均利到人到戶。對利用貸款營造的集體山林,在落實經營主體時,必須按照“債隨林權走”的原則明確債務償還主體,落實抵押物。
2.妥善處理已經流轉的集體林地、林木。集體經營的林地、林木已采取招標、租賃、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流轉給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承包、內部自由組合、聯戶承包或其他社會經營主體依法承包,凡程序符合法律規定、承包或流轉合同規范的,要予以維護;承包或流轉合同不規范的,要予以完善;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要依法糾正。
3.落實“誰造誰有,合造共有”的政策。自留山和責任山撂荒后,由集體收回統一組織造林的,可由集體與農戶協商確定比例分成?!八幕摹迸馁u進行經營權流轉的,要依法確權發證。
4.家庭承包經營。對集體統一經營的商品林,可按人口折算,分包給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以戶為單位劃片承包經營,或有組織聯合承包經營。
5.對于公益林,可以采取以下三種形式進行改革。一是把公益林的產權落實到村組,由村組集體管護經營;二是將其產權明晰到農戶,由農戶管護經營;三是將其產權明晰到聯戶,由聯戶管護經營。不論采取何種形式,都要做到均山均林,讓農民確實得到利益。
6.對不宜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的林地,可以通過均股、均利等其他方式落實產權。
無論采取何種形式,都必須召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經2/3以上成員或村民代表同意。
三、工作步驟
(一)組織準備階段
1.成立機構。為確保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順利推進,市政府成立林改領導小組和林改辦公室,負責全市林改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工作協調。各鄉(鎮、區)也要成立相應機構,配備專職人員,具體承擔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日常工作。
2.宣傳發動。廣泛深入開展宣傳發動,調動廣大干部群眾參與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的積極性。各鄉(鎮、區)要召開動員會,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明確目標、落實責任,全面安排部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
3.調查摸底,制度方案。各鄉(鎮、區)要根據實際情況,認真組織開展調查摸底工作,準確掌握情況,結合本方案科學制定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各鄉(鎮、區)林改方案要上報市林業部門審批備案;行政村的林改方案,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會議2/3以上成員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表決通過,報鄉(鎮、區)審批備案。
4.組織培訓。各鄉(鎮、區)要有重點地組織好林改骨干培訓,使所有參與林改工作的人員充分認識林改的目的和要求,熟悉林改的程序和步驟,掌握林改的政策和方法,并能在改革中正確運用,確保改革嚴格依照法定程序規范操作。
(二)勘界確權階段
1.實地核查。在市林業部門的指導下,由鄉(鎮、區)抽調專業人員組成工作組,利用森林資源二類調查成果(圖表資料),對各鄉(鎮、區)、村組的集體林地和林木現狀進行實地調查核實,確定林地四至邊界、面積及林木株數、蓄積,把林地所有權、使用權及林木所有權落實到山頭地塊,并按照統一要求繪制圖表。
2.公示結果。完成集體林地和林木實地核查之后,將調查核實情況進行公示,廣泛征求群眾意見。制定切實可行的分類改革方案,張貼招標公告,確定標的和承包期限,公開招標。屬鄉(鎮、區)集體所有的林地和林木在鄉(鎮)政府、區管委會所在地公示,屬村組集體所有的林地和林木在各村組張榜公示。
3.勘界確權。根據林改方案的要求,組織村組干部和林業技術人員現場核實山林權屬、勘定面積和四至界址。外業勘界采取1:10000地形圖勾繪和實地丈量(GPS)的方法,繪制出詳細的地形圖和小班圖,標明林地位置、林種分布等。要將勘測結果和發包結果在村、組顯著位置張榜公示,涉及相鄰集體經濟組織或國有單位的,在所屬鄉(鎮)政府、區管委會所在地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30天,實行兩榜定案。
4.調處糾紛。對林權爭議或林權流轉過程中引發的矛盾糾紛,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依法調處”的原則,制定切實可行的調處預案,明確各自的工作職責,加大糾紛調處力度。對歷史遺留問題,本著“尊重歷史、依法辦事、妥善處理”的原則,在深入調查研究和廣泛聽取群眾意見的基礎上,通過協商等辦法妥善解決。
(三)建檔發證階段
1.登記備案。對經公示無異議的林權,按照林權改革方案將納入林改的林地或林木,通過承包、拍賣、租賃等形式分別落實經營主體,明晰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重新簽訂或補充完善承包、拍賣、租賃等經營合同,并以鄉(鎮、區)和村(組)為單位造冊登記,形成完整的集體林改資料報鄉(鎮、區)備案。
2.審核輸機。林地和林木產權明晰之后,各鄉(鎮、區)要對林權權利人申請登記辦證資料進行審核,確認無誤并簽章同意后報市林業部門申請登記辦證。市林業部門對申請辦證資料再次進行審核,經審核認定符合辦證條件的,將相關文字信息和數據輸入計算機。市林業部門要將輸機有關內容和以村為單位的林地使用權、所有權,宗地圖制成公示表,在相關鄉(鎮、區)、村組公示,公示時間為30天。
3.頒發證書。公示無異議的,市林業部門要及時將林權登記申請材料報市政府審批。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核發全國統一制式的林權證書。全市統一采用1:10000地形圖作為外業調繪和內業宗地轉繪底圖,林權證附圖用宗地轉繪圖作底圖,通過計算機掃描制作。發放林權證時要做到圖、表、冊一致,人、地、證相符;核發新林權證后,原有的林權證要依法予以注銷。
4.建立檔案。根據檔案管理的有關政策,按照客觀、完整、準確、系統的基本要求,把林改過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件、方案、圖表、記錄、聲像、數據等各種形式和載體的原始資料及時整理造冊、立卷歸檔、分級保管。林改檔案實行市、鄉、村三級保管制度,檔案管理要有專房或專柜。市林業部門在歸檔保存的同時,要將一套原件移交市檔案館保存。
(四)檢查驗收,總結表彰
1.自查整改。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自查工作以鄉(鎮、區)為單位,對已完成林改的村,由所在鄉(鎮、區)組織驗收組,按照全省統一檢查驗收標準和辦法,逐項進行驗收。自查工作結束之后,寫出林改工作總結和驗收申請報市林改辦。
2.檢查驗收。在各鄉(鎮、區)自查整改的基礎上,市林改辦組成檢查驗收小組,對各鄉(鎮、區)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進行全面量化考評和檢查驗收,合格后報請**市、**省林改辦檢查驗收。
3.鞏固完善。市林業部門和各鄉(鎮、區)要結合林改后千家萬戶造林、營林、護林、發展林業和林地經濟的新形勢、新特點,積極引導林農采取多種形式,建立民間護林防火和病蟲害防治組織,組建新的經營實體,健全保護森林資源的各項規章制度,提高林業生產的組織化程度。
4.總結表彰。檢查驗收結束后,市林改領導小組將對這次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并表彰獎勵工作突出的單位和個人。
四、運行機制和職責分工
為把林改任務落到實處、抓到細處,要按照“市政府直接領導,鄉(鎮、區)組織,村組具體操作,部門搞好服務”的原則,在全市自上而下建立起職責明確,突出效能的工作推進機制。
(一)建立分級負責的領導機制
市林改領導小組負責統一部署我市林改工作,貫徹落實省、**市有關林改意見,制定全市林改實施方案,審核各鄉(鎮、區)林改方案,組織落實各項林改工作。市林改辦負責檢查督導各鄉(鎮、區)的林改工作,配合**市林改辦搞好各鄉(鎮、區)林改檢查驗收工作。各鄉(鎮、區)林改領導小組負責領導本鄉(鎮、區)林改工作,制定林改意見和實施方案,落實林改政策,并做好林改自查驗收工作。
(二)建立分工協作的工作協調機制
市林業部門負責林改方案審定、操作規范和業務培訓、政策法律咨詢、林權登記、換發林權證書等。市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要研究出臺減費讓利、資金扶持等優惠政策,加強對林改和林地資源開發、生態公益林保護等資金保障。市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要按照精簡效能的要求,從機構和編制上保證林業部門正常開展各項工作。市監察部門要建立健全林農負擔監測、信訪舉報及檢查監督機制,確保不因林改增加林農負擔。市檔案部門要為林改搞好檔案管理服務指導工作,按照規定做好林權檔案接收進館工作。各新聞媒體要積極宣傳報道集體林改的意義、法律、政策和各鄉(鎮、區)在改革中總結出來的好經驗、好做法等,加大林改宣傳力度,營造林改輿論氛圍。市民政、國土、建設、交通、水利等部門要結合各自的工作職責,積極主動支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形成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整體動力。
(三)建立自上而下的督導檢查機制
市林改領導小組在配合**市林改督導組工作的同時,也要成立督導組,重點對林改等落實情況進行全過程督導檢查。同時,邀請市人大、政協對林改工作進行視察和工作監督。
(四)建立運轉高效的工作聯系機制
各鄉(鎮、區)林改領導小組要及時向市林改辦上報林改進展情況,原則上每月一報。階段性工作基本完成后,要寫出詳細的總結匯報。對于林改中需要請示、報告的重大問題,要按程序逐級請示、報告。各鄉(鎮、區)要辦好工作簡報,及時向市林改領導小組和市林改辦上報信息。市林改領導小組要適時召開經驗交流會、座談會,總結好的經驗,推廣好的辦法,推動改革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有序開展工作
各鄉(鎮、區)要切實加強對林改工作的組織領導,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落實責任。同時,在組織發動、規范操作、林權糾紛調處以及林改重大問題的研究解決等方面充分發揮作用,確保不發生集體上訪等突發事件。
(二)保障資金,落實工作人員
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時間緊,任務十分繁重。各鄉(鎮、區)和財政等有關部門要安排落實好工作經費,促進林改工作順利開展。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政策性、技術性和社會性很強,各鄉(鎮、區)和有關部門要挑選責任心強、甘于奉獻、群眾信得過的、認真負責的同志,組成林改工作班子,保證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成效。新晨
(三)規范操作,確保林改質量
在此次林改工作中,各鄉(鎮、區)要嚴格按照政策,認真執行,實行陽光作業,嚴禁暗箱操作。同時,借鑒其他縣(區)、鄉(鎮、區)林改的成功經驗,結合本鄉(鎮、區)實際,因地制宜制定切實可行的操作辦法,確保工作質量。
(四)加強管理,防止亂砍濫伐
要將保護森林資源安全貫穿于林改工作全過程。市林業部門要加強管理,針對林改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探索加強森林資源管理的新辦法,落實森林資源保護管理領導責任制,堅持采伐限額管理制度和憑證采伐等制度,依法嚴厲查處借林改之機亂砍濫伐等破壞森林資源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