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生豬養殖污染整改方案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為深入推進(發〔2011〕12號)文件的貫徹落實,決定在全鎮繼續深入開展生豬養殖污染治理工作,現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鎮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方案。
組織領導
調整鎮生豬養殖污染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由XX任組長,XX任副組長,XX為成員。
工作步驟
(一)調查摸底階段(2月11日至3月31日)
各村(居)民委員會對本轄區內生豬養殖場(戶)開展全面調查摸底,詳實了解域內養殖規模、治污設施配備運營、部門審批以及是否違規建場等情況,于3月25日前將各類表冊填報鎮生豬養殖污染治理辦公室,與污染排放不達標的養殖場主簽訂限期自行治理清理協議書,規定6月30日前未實現達標排放的養殖場(戶)自行拆除相關設施。
(二)清理整頓階段(4月1日至6月30日)
1.對排放不達標的養殖場(戶)由環保站下達整改通知書。
2.對非法占用農田、私搭亂建、挖山、填河、填水庫、填山塘、填渠道、毀林圈地的養殖場,由相關職能部門下達限期拆除通知書。
(三)集中整治階段(7月1日至8月31日)
對糞污排放不達標、違規建設的養殖場,將其列入治理、清理對象名單,依法予以強制關閉,拆除相關設施。自行拆除或強制清拆情況在相關村(社區)公布,接受群眾監督。
(四)鞏固深化階段(9月1日至10月31日)
加強督導巡查,促使養殖業主形成“合法建場、自覺治污”良好意識,促進養殖污染治理監管部門有效配合,逐步建立養殖污染治理的長效工作機制。
(五)考核驗收階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鎮黨委、鎮政府將鎮域內生豬養殖污染治理工作納入環境綜合治理目標考核內容,考核結果作為各村(居)、各單位年度績效考核依據。對工作成績顯著的,給予表彰獎勵;對因工作不力,影響全鎮工作大局并造成嚴重后果的,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工作措施和目標
1.廣泛宣傳。通過宣傳車、生豬養殖戶再動員大會等多種途徑進一步宣傳生豬養殖污染治理工作,形成家喻戶曉的輿論氛圍。
2.以點帶面。建設六個示范片,運用標準化示范片建設,推動全鎮生豬養殖污染綜合治理。
3.重點整治。對不配合的養殖戶每季度重點拆除兩戶以上,形成震懾力,以此進一步激發養殖戶積極投入治污的積極性。
4.全面推進。采取村社區與域內養殖戶簽訂治污協議的方式,營造行政村域治污的良好氛圍,并將治污結果列入年度村級目標管理考核范疇。
5.確保效果。以全方位治理生豬養殖污染措施,營造良好的生豬養殖環境,創建標準化生豬養殖示范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