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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應對近期我國新疆脊髓灰質炎(簡稱脊灰)野病毒輸入性疫情,消除免疫空白人群,繼續保持我鎮的無脊灰狀態,鞏固無脊灰成果,防止脊灰野病毒輸入與疫苗衍生病毒在人群中的循環,根據蕭衛防文件關于印發《蕭縣/年脊灰疫苗強化免疫和查漏補種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為切實做好此次強化免疫活動查漏補種工作,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的和指標
進一步消除免疫空白人群,維持無脊灰狀態。
適齡兒童脊灰疫苗強化免疫兩輪接種率≥95%。
查漏補種兒童按免疫程序全程接種率≥95%。
二、活動實施范圍、對象和時間
所有年1月1日——年9月30出生的兒童,無論既往免疫史如何,不管其出生地和居住地,一律于年12月5-6日和年1月5-6日服兩次脊灰疫苗:年1月1日-年12月31日出生的兒童,凡未按免疫程序完成全程免疫的,一律進行補服。
二、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
1、衛生院成立脊灰疫苗強化免疫和查漏補種工作領導小組,在脊灰疫苗強化免疫和查漏補種工作的準備和實施過程中,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參加脊灰疫苗強化免疫和查漏補種工作,積極落實各項措施,保證脊灰疫苗強化免疫和查漏補種工作的順利實施。衛生院積極向政府申請必要的工作經費并安排足夠的工作經費,保證強化免疫和查漏補種工作所需的宣傳、培訓、冷鏈運轉等工作經費。嚴禁向兒童家長收取任何費用。
2、衛生院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本轄區強化免疫和查漏補種工作的具體實施。積極動員鎮村干部參與本次活動;具體時間安排為:年11月29日下午向鎮政府分管領導匯報,年12月1日上午召開轄區內所有醫務人員動員培訓大會,安排部署本次工作,12月1、2、3日進行摸底,4日上報摸底數據,年12月5日-6日全鎮補種脊灰疫苗。明確目標、落實責任;做好宣傳動員工作;開展好目標兒童摸底登記,并根據摸底情況分發疫苗,實施接種;加強接種指導和督導;成立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處理小組,負責強化免疫和查漏補種工作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的處置與報告。
3、村衛生室負責目標兒童摸底登記和面對面宣傳告知,并將摸底數據上報鎮衛生院。
4、對于流動人口密集的地區和存在免疫空白的地區,要給以高度關注。
三、技術措施
(一)制定具體實施方案
時間安排為:年11月29日下午向鎮政府分管領導匯報,年12月1日上午召開轄區內所有醫務人員動員培訓大會,安排部署本次工作,12月1、2、3日進行摸底,4日上報摸底數據,年12月5日-6日全鎮補種脊灰疫苗。
(二)宣傳動員和培訓
年12月1日上午8點半召開有鎮分管領導參加的專題工作會,在脊灰疫苗強化免疫和查漏補種工作開展前,充分利用宣傳車、橫幅、標語、黑板報、專欄、宣傳單等多種形式開展宣傳活動,特別是目標兒童和流動兒童聚集區,力爭宣傳工作不留漏洞、不留死角。在強化免疫和查漏補種工作開展期間,根據本鎮人口數印發入戶宣傳傳單,并在每個接種點設立明顯的標識。
衛生院在年12月1日上午8點半的動員培訓大會上完成對本院專業人員和村醫生等所有參加強化免疫活動人員的培訓。
培訓內容:1、強化免疫的目的、意義。2、強化免疫對象、時間、指標。3、組織實施。4、宣傳動員方法。5、應種兒童摸底登記方法、要求。6、疫苗及相關物資的分發和儲存運輸。7、接種現場的安排、人員配置、組織管理、接種禁忌癥和接種技術:8、免疫接種異常反應的檢測及處理:9、各種表格的填寫與上報:10、督導、評價與總結要求。
(三)目標對象摸底登記
1、摸底工作要求:做到鎮不漏村、村不漏戶、戶不漏人。
2、摸底登記對象:強化免疫:所有年1月1日——年9月30日出生的兒童,查漏補種:年1月1日-年12月31日出生的兒童,包括我鎮所有戶籍兒童、計劃外生育兒童和現住我鎮境內的流入兒童。對我鎮的外出兒童應在摸底登記表上詳細注明其外出的時間和地點。摸底工作于年12月4日10點前匯總上報衛生院,分別上報分村統計的常住兒童和流動兒童摸底情況。
目標兒童摸底調查質量用以下指標進行評價:①目標兒童數≥當地人口管理部門掌握的同年齡組兒童數;②目標兒童數≥出生率估算的各年齡組出生人數(不考慮嬰兒死亡率);以上指標均符合要求,可認為摸底質量較好;有一項指標不符合要求時,應分析原因,針對不同情況,采取必要的措施進行補摸、補登;有二項指標不符合要求,又無其他因素可解釋時,應重新開展摸底登記。
3、參加摸底登記人員:村由各村鄉村醫生會同村干部完成,鎮值由XX鎮預防接種門診醫生會同村干部及學校開展摸底調查工作。
4、摸底登記工作重點地區和重點對象:以邊遠地區、常規免疫薄弱地區為重點地區;以流動兒童、計劃外生育兒童為重點對象;重視兩輪期間外出返鄉兒童、新流入兒童和新生兒的補登。
(四)實施接種
1、疫苗分發、領取和管理:確保疫苗在2~8℃的條件下運輸,避光儲存,保證疫苗的安全有效,在接收和儲存疫苗時應做好出入庫和溫度記錄等相關記錄,對接種后剩余疫苗處理,要嚴格按《預防接種工作規范》要求執行。
2、接種方式及接種點的設置。
采取以入戶接種的方式為主。各強化免疫接種點必須在實施接種前2-3天將體檢器械、急救藥品和器械等準備齊全,包括疫苗、接種桌、白色臺布、方盤、急救藥品、冷藏包(箱)、冰排、體溫表、聽診器、壓舌板、血壓計等,并隨時補充。接種現場應有負責組織、預檢登記、接種、不良反應處置的工作人員,現場工作人員數量要根據接種對象數量進行適當調整,做到接種對象核實、接種前告知、健康狀況詢問、規范接種,登記等各個環節均有專人負責。
3、接種工作:服苗要做到“送苗入口、冷開水服、看服下肚、吐出必補”,服苗半小時后不喂母乳。不允許帶苗、留苗。在接種期間如發現外出返鄉或外地流入的目標兒童,應及時予以補登,并實施接種。所有強化免疫接種數據錄入兒童接種信息系統客戶端,并作好強化免疫接種標記。對因有臨時接種禁忌癥而推遲接種兒童標明原因,及時落實補種工作。
4、接種注意事項
對常規免疫未建立卡、證、簿和未接種其他常規免疫疫苗的兒童,尤其是流動兒童、計劃外生育兒童以及邊遠地區兒童,要利用本次強化免疫的機會摸底登記、納入管理。發現常規免疫脫漏的兒童要在以后兩輪的冷鏈運轉(4個月內)中予以補種。強化免疫兒童名冊原始記錄由鎮衛生院保存。
四、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監測和處理
按照《全國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監測方案》開展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監測工作,成立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處理小組,及時做好強化免疫活動中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的處置工作。對嚴重疑似異常接種反應遵照“先臨床救治、后調查診斷”的原則,做到早期、正規、系統的治療,并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的溝通解釋工作。
五、督導
由衛生院組成鎮級督導組,督導發現的問題時各村要立即進行協調解決。衛生院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每個行政村至少派1名衛生院人員進行技術指導,對流動人口較多地方也要落實專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