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市政印發地質災害隱患排查方案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1號)、省政府辦公廳下發的《關于做好較強降雨防范工作的緊急通知》(政辦傳[]106號)和市政府辦公廳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政辦傳[]86號)的要求,為了全面落實全市汛期地質災害隱患再排查緊急行動,切實加強地質災害的排查和防范,做好全市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主要目標任務
加強地質災害隱患再排查工作的領導,指導隱患排查和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防控各種地質災害突發事件,進一步建立建全群測群防體系,確保全市汛期內不發生地質災害。
二、領導機構及職責
(一)成立汛期地質災害隱患再排查緊急行動領導小組
市政府成立汛期地質災害隱患再排查緊急行動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國土資源局分局,辦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
(二)各相關鄉(鎮)政府、有關部門職責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地質災害隱患再排查緊急行動領導和責任落實,各相關鄉(鎮)政府、市地質災害再排查緊急行動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一定要各司其職、加強協作。
1、鄉(鎮)政府:負責本轄區內的地質災害防治各項工作。對本轄區內地質災害隱患進行逐村逐戶的實地排查并落實防災措施;從8月11日起,每5天向市地質災害再排查緊急行動領導小組上報一次排查情況;
2、市國土資源局分局:會同有關方面負責組織專家,加強地質災害監測工作,在災害現場進行災害的趨勢跟蹤,提出應急防治與救災措施建議,負責對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情況的統計評估,及時向市政府報告險情、災情;
市人武部:負責調集預備役和民兵趕赴災區,搶救被困被壓埋人員并協助有關部門進行工程搶險;
市民政局:負責組織災區有關做好避險和受災群眾的臨時安置工作,妥善安排避險和受災群眾的生活,加強對救災款物分配、監督和管理工作;
市建設局:負責組織受災房屋的鑒定工作;
市衛生局:負責迅速組織急救隊伍,搶救傷員,迅速向災區提供所需藥品和醫療器械,做好災區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應急資金和防災救災補助資金的籌措和管理工作,保證搶險救災資金及時到位;
市安監局:負責協調相關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做好地質災害應急有關安全生產工作;
市水務局:負責組織搶險受損的水利設施,及時監測水情和汛情;
市教育局:負責全市學校和其他教育設施及周邊地質災害的排查等防治工作,并加強對教職員工和學生的防災、減災等預防教育;
市農業局(氣象站):負責天氣預警預報;
市發改局:安排災后基礎設施重點建設項目,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爭取項目建設資金。
三、工作步驟(年8月11日—9月30日)
(一)汛期地質災害隱患再排查階段(年8月11日—16日)
1、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啟動實施全市汛期地質災害隱患再排查行動。
2、各相關鄉(鎮)政府根據本次行動安排,站在為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角度,對本轄區內地質災害隱患進行逐村逐戶的實地自查排查,8月16日之前要全面完成地質災害隱患實地巡查排查。
3、各相關鄉(鎮)政府要組成以鄉鎮干部、村(組)干部為主要成員的鄉(鎮)級再排查工作組,逐村逐戶開展實地排查并落實防災措施。積極協調組織鄉(鎮)、村(組)基層干部以及廣大群眾參加排查行動,充分發揮基層干部群眾在本次排查行動中的積極作用。
(二)整改階段(年8月17日—9月20日)
1、根據地質災害隱患排查成果,及時組織、督促、檢查各防災責任單位、責任人完善和落實各項防災措施,開展舉一反三的排查、整改、再排查、再整改行動,確保汛期地質災害安全。
2、堅持汛期地質災害值班制度,值守人員、帶班領導手機必須24小時開機,確保通訊暢通。
(三)總結階段(年9月21日—30日)
在全市汛期地質災害隱患再排查緊急行動結束后,各相關部門對所開展的工作及時進行總結并上報市地質災害再排查緊急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提高認識
各相關鄉(鎮)政府、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當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嚴峻形勢和艱巨性,克服厭戰情緒和麻痹思想,把汛期地質災害隱患再排查作為當前最為重要的工作任務,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一把手”要親自抓、負總責,分管領導要具體抓、負主要責任。要及時組織力量開展所轄區域地質災害隱患狀況排查和預防,進一步完善地質災害防治制度,落實防災責任和措施,強化督導檢查,確保責任主體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細化措施,落實責任
本次排查工作采取基層組織自查、報告和上級核查、指導的方式進行。針對排查發現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市、鄉兩級排查工作組要及時就地確定防災責任人,進一步完善監測預警體系,發放地質災害防災工作卡和避險明白卡,編制、完善隱患點防災預案,落實各項防災措施。排查結果及防災措施落實情況要逐點登記造冊并經鄉(鎮)政府同意后,報市國土資源局分局。要切實強化操作層面的一線防災作用,必須將防災工作卡和避險明白卡發放到具體人頭,將防災預案告知到具體人頭。對“兩卡”(地質災害防災工作卡和避險明白卡)發放不及時、不到位,工作部署不到位、防災措施不落實而出現因災人員傷亡的,鄉(鎮)政府主要負責人承擔領導責任,分管負責人承擔主要責任,并依法依規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和領導的責任。
(三)加強整改,查漏補缺
各相關鄉(鎮)政府、有關部門要及時向市政府報告排查結果,確保各項防災減災措施全面落實。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變形跡象明顯或臨災征兆顯著的,必須立即組織受威脅人員果斷撤離至安全地帶;對必須治理的要果斷采取應急處置措施,在積極采取科技手段同時,充分發揮群測群防體系的作用,切實搞好監測預警,全力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
(四)加強督導,嚴格問責
市汛期地質災害隱患再排查緊急行動領導小組對各相關鄉(鎮)、有關部門汛期地質災害再排查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排查開展不及時、工作部署不到位、防災措施不落實、應急預案不演練、監管不到位及防汛聯系人員關機等行為,將嚴肅問責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