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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進江流域(段)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確保江河湖庫水環境安全,《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監察廳關于開展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專項監察實施方案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貫徹落實關于開展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專項監察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級各部門要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并按分級監察原則組織開展專項監察。為確保按省、市通知要求抓好落實,現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專項監察的任務
(一)保障政令暢通。保障《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的意見》、《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年度江、江、敖江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計劃的通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年度江流域(段)水環境綜合整治計劃的通知》、《中共縣委、縣人民政府關于實施“藍天、青山、綠水”工程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的若干意見》、《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縣環境保護整治百日會戰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貫徹執行到位。
(二)促進有效履職。督促各鎮(區)認真履行重點流域水環境整治職責,確保本轄區范圍內流域不發生因流域環境整治不到位造成重大環境突發事件,各交接斷面水質達標。督促縣直有關部門認真履行本部門環境保護職責,強化對各地落實整治任務的指導和監督。
(三)督促整改到位。督促各鎮(區)、縣直有關部門認真對照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要求,查找存在的突出問題,采取有效措施落實整改。
(四)嚴肅責任追究。對未完成治理任務以及在整治過程中失職瀆職的有關單位及其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五)建立長效機制。推動各鎮(區)、縣直各有關部門認真分析制度、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環節,研究完善相關制度,建立健全江流域管理長效機制。
二、專項監察的組織
(一)自查自糾階段(年11月1日至12月15日)
1、摸清底數。由各鎮(區)、縣直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對各地包括養殖業污染整治、工業污染整治、生活垃圾污水處理、飲用水源保護等在內的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各項任務的完成情況進行摸底,于年11月23日前,報縣江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稱縣流域整治辦,掛靠在縣環保局)。
2、梳理重點。縣流域整治辦根據匯總的摸底情況以及各鎮(區)流域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列出各鎮(區)、各重點行業在流域整治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于年11月24日前反饋給縣監察局。
3、邊查邊改。各鎮(區)開展對本轄區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的自查工作。文件規定的任務、計劃未完成或今年流域環境整治全面檢查發現的問題未按時整改到位的,應說明原因,并提出具體措施、整改時限和責任主體。
縣直有關部門要認真對照環境保護“一崗雙責”的有關要求,自查本部門履職情況,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落實整改。各鎮(區)、縣直有關部門的自查報告于12月15日前報縣流域整治辦和縣監察局(聯系科室:執法監察室)。
(二)重點督查階段(年12月16日至12月25日)
由縣監察局牽頭,會同縣江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和縣“環境保護整治百日會戰”工作領導小組的相關人員對各鎮(區)、縣直有關部門落實江流域水環境整治的情況進行重點督查,對自查自糾及重點督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梳理,明確責任主體,督促限期整改,并于12月27日前,形成重點督查報告報市監察局、縣政府。
重點督查內容:1、各鎮(區)、縣直有關部門完成水環境綜合整治五項重點工作任務情況(見附表1);2、各鎮(區)、縣直有關部門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分工任務完成情況(見附表2),各鎮(區)是否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本轄區范圍內的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負總責;3、各鎮(區)、縣直有關部門落實“一崗雙責”情況,各鎮(區)、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地本部門環境保護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12月下旬,市監察局將對我縣在流域水環境整治方面的履職情況以及整治任務的完成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督促整改階段(年12月26日至2012年月15日)
縣監察局要認真梳理自查自糾、重點督查中發現的問題,依法作出監察決定或提出監察建議。各鎮(區)、縣直有關部門對監察決定或監察建議所提問題,應認真制定整改計劃,明確整改的內容、目標、時限、責任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證整改效果。縣監察局于2012年月17日前,形成專項監察情況報告報縣政府及市監察局。
三、專項監察的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鎮(區)、縣直相關單位必須從“保護水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改善水生態環境就是改善人民生活環境”的高度,深刻認識開展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專項監察的重要意義,切實推進綜合整治工作,大力改善水環境質量,確保船場溪、象溪、永豐溪水質達到國家二類標準,龍山溪、花山溪水質達到國家三類標準。
(二)精心組織實施。各鎮(區)主要領導要親自部署、親自協調、親自督促,及時研究解決在專項監察中遇到的問題。縣監察局要加強與縣直各主管部門的溝通、協調和配合,形成監察機關牽頭組織、職能部門各負其責的工作格局,確保專項監察工作深入開展。
(三)加強監督檢查。縣監察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督促各鎮(區)、縣直有關部門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實事求是地發現問題、落實整改,防止弄虛作假,防止走過場。特別是在重點督查階段,縣監察局將從各相關部門抽調一批素質高、能力強的干部組成監察組,確保實效。對實施專項監察中遇到的重要情況和重大問題,及時向縣政府和市監察局請示、報告。
(四)強化責任追究。對不依法執行監察決定或采納監察建議,未按時整改到位的;交界斷面水質不達標且未及時采取改進措施,水質沒有明顯改善的;轄區流域內發生因流域環境整治不到位造成重大環境突發事件的,追究各鎮(區)、縣直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同時,要加強初查初核,嚴肅查處因流域環境整治不到位造成重大環境突發事件等背后的失職瀆職案件和腐敗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