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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關于殘疾人事業的部署要求,進一步加強殘疾人事業基礎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殘疾人工作綜合信息服務平臺,實現殘疾人需求與服務供給的對接,提高殘疾人工作的精準化和精細化水平。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以動態更新工作為重要載體,健全完善國家殘疾人福利制度,落實殘疾人保障政策,破解殘疾人民生難題,改善殘疾人生活狀況。建立覆蓋持證殘疾人的實名制信息獲取與跟蹤服務機制,并逐步建立覆蓋所有殘疾人的信息化服務平臺。
二、信息采集對象
動態更新工作的信息采集對象是截止至2020年9月30日以內全縣殘疾人基礎數據庫中登記并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全部殘疾人。
三、信息采集內容
登記殘疾人的主要生存與發展項目(基本信息、經濟與住房、義務教育、就業與扶貧、社會保障、基本醫療與康復、無障礙、社區文體活動等方面的基本狀況與需求)以及全鎮所有村(社區)的基本公共服務設施情況。
四、信息采集方式
以入戶信息采集為主(信息采集入戶率達到90%以上),電話調查、窗口服務等方式為輔。數據采集手段以移動終端采集方式進行,實現登記對象移動終端采集全覆蓋。
五、相關要求
1、強化領導。鎮成立鎮殘疾人基本服務狀況和需求信息數據動態更新工作領導小組,潘勁松同志任組長,王靖生同志任副組長, 成員由宋豐桂、吳夢云、胡宗保、勝、唐啟汾、嚴俊、左建青、吳雪婷、徐濟愛等同志組成。
2、保證質量。數字上報實行層層負責制,村級書記負總責,村干部實行包片負責,信息采集錄入上報由專職調查員負責。在上報動態更新數據前,要在統計標準一致的前提下,組織有關部門對相關信息進行比對。對不一致的數據要再次核查,確保數據真實性。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教育情況、國家建檔立卡貧困戶數據、農村殘疾人家庭經鑒定危房戶數據要分別于教育部門、扶貧部門、住建部門數據庫進行比對。
3、時間要求。2020年10月1日開始入戶信息采集工作;2020年10月18日前各村(社區)完成數據上報工作;2020年10月20日前鎮完成檔案收集整理工作。
4、注意保密。各村(社區)要建立嚴格的保密機制和安全保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強信息數據的安全保密工作,確保系統賬號、實名制數據、統計分析結果的安全,切實保護殘疾人個人隱私。未經授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外動態更新的相關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