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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問題無小事。為深入貫徹《工商系統“查假冒、保民生、權誠信”食品安全百日執法行動方案》要求,更好地圍繞黨委政府關注、群眾反映強烈的食品安全熱點、難點問題開展標本兼治,確保春節期間及全省、全國兩會期間轄區內人民群眾食品安全,根據我局轄區的實際,特制訂《工商局“查假冒、保民生、樹誠信”食品安全百日執法行動方案》(以下簡稱百日執法行動)。
一、組織領導、職責分工
為加強對“百日執法行動”的指導、協調和監督,局成立“百日執法行動”領導小組。
成員單位:辦公室、消保科、經檢大隊、市場合同科、監管科,牽頭部門為消保科。
這次“百日執法行動”是全局性工作,要求高,時間長,任務重,各科室、各分局要密切協同,靈活處理好常規性工作與突擊性工作的關系,各科科長要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強化對執法行動的業務指導;各分局長要發揚實干精神,深入執法監管第一線靠前指揮,集中力量,著力突破一批情節嚴重、社會影響大的食品大案、要案。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消保科:負責組織協調“百日執法行動”日常工作,加強對基層分局查處經營有毒有害、假冒、不合格、過期、來源不明的食品等違法行為的業務指導。同時,負責食品類的投訴舉報的分流和督辦處理工作,凡涉及食品類的投訴或舉報,按照快速反應的要求,指導基層執法人員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認真調查處理食品類申訴舉報案件,確保24小時內向市局12315中心反饋實質性的調處信息。
經檢大隊:負責對基層分局查處食品流通環節中的“傍名牌”和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為以及查處假冒酒類、乳制品注冊商標違法行為的業務指導。
市場合同科:負責指導基層分局督促市場開辦者、場內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監管制度及責任、農產品批發市場落實準入要求,規范農產品經營行為;指導基層分局查處銷售質量不合格農產品的違法違規行為。
監管科:負責年檢、驗照中對涉及食品許可項目的審查,充分發揮綜合平臺作用,積極會同相關部門依法查處無證無照經營食品行為。
辦公室:負責協調“百日執法行動”的車輛保障;負責指導各基層分局通過電視、廣播、報刊、網絡等媒體全面報道“百日執法行動”的信息動態和工作成效,加強執法行動的文字、圖片等資料的搜集和提煉。
二、行動的重點和工作措施
(一)強化食品經營主體經營行為的專項監管
1.重點檢查對象:城鎮與鄉村結合部、旅游景區、校園內及周邊200米、車站等區域的食品經營戶。重點檢查單位:商場超市、乳制品和酒類經營戶、食品添加劑經營戶及各分局食品經營重點監管對象。其中食品批發、乳制品經營、酒類專營、食品添加劑專營、校園內及周邊200米內食品經營戶、旅游景區內食品經營戶,必須逐一過堂。重點檢查的食品品種有:海鮮產品、牛、羊、豬肉及肉制品、食品添加劑和調味品、冷凍食品、乳制品、酒類、散裝休閑食品等。
2.檢查方法和要求
⑴對大中型超市、食品批發戶重點檢查主體資格證照是否齊全,索證索票制度落實情況,其預包裝食品的標簽內容是否符合法定要求,銷售的散裝食品其容器或外包裝上標注是否完整,進口食品是否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
⑵對小型超市和農村食雜店重點檢查主體資格證照是否齊全、經營預包裝食品是否有“QS”生產許可標志,店堂和倉庫內是否有“三無”食品以及是否有過期食品。
⑶對乳制品、食品添加劑經營戶重點檢查其主體資格證照是否齊全,索證索票制度落實情況。
⑷酒類經營戶重點檢查其主體資格證照是否齊全,索證索票制度落實情況,涉及到進口酒的,還需檢查是否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等。
各分局在這次“百日執法行動”中要留有檢查痕跡,認真填寫《基層工商所(分局)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檢查表》(見附件1),并要一戶一檔裝入監管信用檔案。
3.加強對流通環節重點食品的不定向抽檢
消保科要認真制訂“百日執法行動”的食品抽檢計劃,加大對食品經營戶銷售的“酒類、火鍋食品、預包裝海鮮產品、元宵湯圓速凍食品、調味品”等重點食品的不定向抽檢力度,抽檢不少于200批次。通過抽檢從快查發一批銷售不合格食品違法行為的系列案件。
(二)進一步督促農副產品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落實食品安全相關制度
1.抓住食品安全源頭,加大對農產品批發市場監管的力度。
嚴格落實市場舉辦單位的責任,指導市場開辦者落實食品安全相關制度,督促經營者建立進、銷貨臺賬;進入農產品批發市場交易的農產品,應當具備有效的產地(檢疫)證明、檢測報告或者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地理標志農產品等證書復印件(需加蓋獲證單位公章)。無產地證明、檢測報告或者未取得相關證書的農產品,經現場檢測合格后,方可進入市場交易。加大對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管理機構的檢查力度,對制度執行不力的市場,有關工商分局要予以行政告誡或行政約談,并將告誡、約談情況書面告知所在地食安辦。對拒不執行“兩項制度”的市場和場內經營者按《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實施行政處罰。
2.加強對農貿市場的監管力度。對進入市場的牛、羊、豬肉等動物肉品,必須經檢驗檢疫,要求嚴格做到票物相符;對預包裝食品按《食品安全法》要求實施檢查,杜絕“三無”、過期、變質商品;對蔬菜、水產品的監管,督促市場舉辦單位組織速測,對速測不合格的商品由市場舉辦單位立即組織下架銷毀,對經營者要求送檢的,送有資質的法定檢驗部門檢驗,要求市場舉辦單位將下架、送檢情況在2小時內報告所在地食安委和工商分局;禁止國家保護野生動物上市;對鹵菜類商品由市場舉辦單位檢查經營者的主體資格,杜絕無營業執照、無餐飲許可證、健康證經營。對未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的市場,按《食品安全法》第九十條規定立案查處。
3.建立市場安全值班制度。各分局要督促各市場建立應急值守制度,堅持24小時領導帶班、值班制度,帶班、值班人員名單報各分局備案,規定值班人員不得擅離職守,確保通信聯絡暢通。同時,要加強內部安全管理,一旦發生事故或緊急情況要按應急預案迅速反應,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相關處理工作,及時妥善處置各種突發事件。對重大、突發性安全生產事件必須在2小時內上報區級部門。
(三)加強對食品銷售違法行為的執法檢查。
1.積極挖掘案源,查辦一批食品案件。對大中型超市、食品批發等分類分級定為重點監管對象的,要檢查其進貨查驗制度、進銷臺帳記錄制度落實情況,落實不到位的,要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限其整改,對逾期仍不能落實到位的,應依照《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見附件2)《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檢查監管違法行為處置對照表》,要借“百日執法行動”的聲勢查一批典型案件。要加大對酒類批發、酒類總經銷總、掛有名煙名酒專營招牌的店鋪的檢查力度,注重對倉儲場所的突擊檢查,對于不能提供有效票證和進貨渠道證明的(尤其是不能提供海關手續的進口酒類),根據《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一律不得銷售,待情況查明核實后予以相應處理;并將酒類市場專項整治與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結合起來,保障流通環節酒類消費安全。
2.以“查假冒、保民生”為主題,查結一批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案件。各分局要對轄區內各大商場、超市開展調查摸底,重點查處以虛假促銷、虛標原價為表現形式的虛假宣傳、虛假表示等商業欺詐行為,及不正當有獎銷售行為。要加大對“傍名牌”行為的查處,嚴厲查處葡萄酒、保健食品等產品的商標侵權行為。要加強對轄區各大商場、超市的廣告行為的監管力度,重點查處各類食品的虛假廣告等違法廣告行為。
三、行動步驟
(一)動員部署(1月13日——1月15日)。召開全局“百日執法行動”動員部署會議,及時傳達市局食品安全工作緊急會議精神,落實執法行動方案要求。
(二)組織實施(1月16日——3月31日)。緊緊圍繞黨委政府重視、群眾關注、媒體反映強烈的社會熱點、難點問題開展“百日執法行動”。執法行動貫穿春節和全國各級兩會,要加大督促檢查力度,真正做到保民生、保安全。行動期間,局領導將帶隊率相關職能科室赴各分局指導和檢查“百日執法行動”的開展情況。
(三)總結評估(4月1日——4月10日)。“百日執法行動”結束后,各分局、各科室要認真總結本次執法行動中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評選出查辦的典型食品違法案件,并將“百日執法行動”取得的經驗做法落實到長效管理中,鞏固執法監管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強化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是法律賦予工商部門的重要職責,同時也是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圍繞“績效提升年”主題活動和服務民生的重要舉措。全局上下要充分認識開展此次執法行動的重要性,增強緊迫感、責任感和使命感。各分局要及時制定本單位相應的工作預案,確定行動目標,加強分局內各條線的協調和干部之間的配合,明確檢查流程和碰到問題的應對措施,努力做到任務到崗、責任到人。
(二)暢通信息。各分局、各科室嚴格執行“百日執法行動”信息上報制度,各單位每月2日前將上月執法行動開展情況及相關統計報表(表式見附件3)報送到消保科。同時要加強宣傳力度,營造行動的強大聲勢,注重提煉經驗、挖掘亮點、樹立典型,每兩周上報專項行動信息不少于1篇。辦公室每兩周要編輯一期《百日執法行動工作簡報》,及時報送區委、區政府和有關部門,及時通報各單位的執法行動進展情況,交流工作經驗。要按照食品安全信息披露的規定,注重與媒體合作,對執法行動進行正面宣傳報道,全面展示工商部門紅盾衛士的良好形象,營造執法行動的強大聲勢。
(三)堅持超前防范,嚴格節日值守。“百日執法行動”期間,各分局要按照預防為主、超前防范的原則,加強輿情監測,進一步細化完善本單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機制和制度。要堅持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在執法行動中遇到的重大情況和疑難問題要及時報告。對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要按照《工商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導意見》的規定,快速啟動應急機制,及時、妥善處置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要認真執行《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處理制度》的規定,及時受理和依法處理消費者的申訴舉報,嚴格值班紀律,確保值班人員24小時在崗,保持通訊聯絡暢通。
(四)抓出實效。各分局要建立分局長負總責、分管副分局長親自抓、相關條線分工協作、齊抓共管的執法行動機制,形成職責明確、協調配合、整體聯動的工作格局。各分局要加強對“百日執法行動”的組織領導,明確中短期目標,成立相應組織領導機構,明確聯絡員,推進工作落實。同時,要加強與鎮食安辦、派出所等部門的橫向配合協作,切實形成監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