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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范我縣花木種苗、畜禽種苗、水產種苗(以下統稱“三苗”)領域線上線下經營秩序,有效提升誠信形象,不斷提高我縣“三苗”領域市場競爭力,經研究決定自2020年5月起,在全縣范圍內開展2020年“三苗”領域專項整治“利劍”行動,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指導和規范我縣“三苗”領域從業人員經營行為,切實把專項治理和系統治理、綜合治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結合起來,嚴厲打擊“三苗”領域存在的無證經營、假劣種苗、未檢驗檢疫、虛假宣傳等各種違法違規行為,積極調處交易糾紛,推進我縣“三苗”領域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此次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由縣分管領導任組長,市監、農業農村、自然資源和規劃、公安、發改、交通運輸、郵政管理、商務、縣委宣傳部及各鄉鎮場(街道)分管領導為成員的縣“三苗”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縣市監局,負責本次專項整治行動的牽頭、協調等工作。
三、整治目標
通過嚴格“三苗”領域生產經營全過程監管,在6月中旬前“三苗”領域經營戶登記造冊率100%、全面整治“三苗”領域違法違規行為,全面肅清網絡虛假信息,通過本次行動確保投訴舉報量較去年同期下降50%以上,引導“三苗”經營戶誠信經營,根本性提升誠信形象。
1.打擊一批違法違規人員。對符合立案標準的一律立案查處,嚴禁以調解賠償代替行政處罰,對頂風作案的一律從嚴處罰,對涉嫌違法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機關。今年12月底前,確保投訴舉報處置率100%。
2.取締一批違法實體交易場所。對符合辦證條件的依法予以辦證辦照,對不符合辦證條件的“三苗”領域經營主體一律予以取締。今年12月底前,縣農業農村局牽頭對所有無證孵化場、養殖場予以取締,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對所有無證林木種苗經營主體予以取締。
3.關閉一批違法經營網站網店。對存在無證經營、違法廣告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三苗”領域網站網店一律予以關閉。今年10月底前,縣市監局對違法廣告的網站網店予以關閉,縣農業農村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對未取得許可證從事經營活動的網站網店予以關閉。
4.偵破一批違法交易案件。深挖徹查“三苗”領域案件線索,做到“三苗”領域案件快偵、快破、快移。今年10月底前,縣公安局查清所有在手“三苗”領域案件,有關犯罪分子全部移送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5.曝光一批不誠信經營者。依法報送“三苗”領域從業人員失信信息,將失信人員信息實時歸集到縣公共信用信息平臺,依法予以公開曝光,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信用聯合懲戒機制。
6.評選一批誠信經營戶。今年10月底前,評定“三苗”領域五星級誠信經營者5戶,四星級誠信經營者10戶,三星級誠信經營者100戶,并對獲評星級誠信經營者申請政府予以表彰或獎勵。
四、整治范圍
全縣線上線下涉及“三苗”領域市場所有從業人員(包括生產、養殖、銷售、承運、信息、業務員、經紀人、合伙人等)以及涉及“三苗”領域的經營行為。
五、重點工作及任務
“三苗”領域專項整治行動各成員單位,在履行部門職責的同時,重點做好如下工作:
(一)規范主體證照。對全縣“三苗”領域經營者進行全面排查,加強日常監管,建立健全監管底數臺賬,對符合條件的,依法辦理《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對不符合條件的,堅決予以取締關停;對查無下落或者長期停業未經營的,依法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注(吊)銷營業執照。(縣農業農村局、縣自然資源與規劃局、縣市監局)
(二)依法檢驗檢疫。嚴格依照《動物防疫法》《種子法》《植物檢疫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好畜禽類商品和花木種苗的檢驗檢疫工作,依法查處未取得檢疫合格等證明文件生產、銷售“三苗”領域商品的違法違規行為。(縣農業農村局、縣自然資源與規劃局)
(三)加強運輸監管。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和國、省干道縣域邊界設置檢查卡口,嚴查“三苗”領域非法運輸、非法改裝車輛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對物流(快遞)企業、貨運集散地、客貨運企業的檢查力度,嚴查為手續不全“三苗”領域交易提供運輸服務的行為。(縣交通運輸局、縣公安局、縣郵政管理局)
(四)強化打擊力度。各相關行政職能部門要加大“三苗”領域無證經營、銷售假劣林木種苗、經營、運輸未附有檢疫合格證明的畜禽商品和違法廣告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對符合立案標準的一律予以立案查處,對頂風作案的依法予以頂格處罰,對涉嫌犯罪的案件線索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依法嚴厲打擊“三苗”領域相關犯罪行為。(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市監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公安局)
(五)強化宣傳引導。有針對性開展法律法規宣傳、行政約談、從業人員培訓和誠信教育活動,進一步加大“三苗”領域專項整治工作的宣傳力度,通過網絡、電視等廣泛宣傳,營造規范“三苗”領域經營、打擊違法犯罪行為的強大聲勢,加大涉及“三苗”領域輿情監測力度,穩妥處置相關輿情。〔縣委宣傳部(網信辦)、縣農業農村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成員單位〕
(六)強化信用監管。加速推進“三苗”領域信用監管體系建設,將認定的“三苗”領域從業人員失信信息實時歸集到縣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加快推送相關部門應用,共同實施聯合懲戒,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信用聯合懲戒機制。(縣發改局、各相關成員單位)
(七)加強信息化建設。制定全縣“三苗”領域電子商務發展政策意見,出臺全縣“三苗”領域電子商務發展規劃,全面推進“三苗”領域電子商務發展工作。(縣商務局)
(八)強化屬地管理。將“三苗”領域整治工作納入鄉鎮綜合治理體系的網格化治理中,明確分管責任人和網格員,全面排查轄區內“三苗”領域從業人員并登記造冊,全面準確掌控“三苗”領域從業人員相關信息和經營行為,對有違法前科或投訴較多的從業人員,納入重點監管對象,定期巡查。〔各鄉鎮場(街道)〕
(九)評選星級誠信經營者。定期開展“三苗”領域星級誠信經營者評定活動,各鄉鎮負責培育、推薦本轄區“三苗”領域星級誠信經營者,“三苗”領域行業主管部門于今年10月底前,分別牽頭評定畜禽、水產、花木種苗領域五星級誠信經營種植地基、商戶、從業人員5戶,四星級誠信經營種植地基、商戶、從業人員10戶,三星級誠信經營種植地基、商戶、從業人員100戶,并對獲評星級誠信經營者申請政府予以表彰或獎勵。〔縣農業農村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鄉鎮場(街道)〕
六、工作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2020年5月21日至5月30日)。各成員單位根據本方案并結合自身職責制定本部門的工作方案,啟動整治行動,有針對性的開展各種形式的宣傳活動,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引導“三苗”領域從業人員自覺抵制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二)排查摸底階段(2020年5月31日—6月11日)。縣農業農村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各鄉鎮場(街道)分別對全縣范圍內畜禽、水產、農作物種苗和花木種苗從業人員進行全面排查摸底,并登記造冊。
(三)集中整治階段(2020年6月12日至2021年3月31日)。各成員單位依工作任務對“三苗”領域從業人員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深入排查“三苗”領域違法違規線索,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開展“三苗”領域星級誠信經營者評定工作。
(四)總結鞏固階段(2021年4月1日至4月底)。各成員單位對此次“利劍”行動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固化經驗做法,分析問題短板,堵塞監管漏洞,建立健全“三苗”領域從業人員長效化監督管理機制。
七、工作要求
(一)壓實工作責任。各成員單位要充分認識本次專項行動的重要性,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分管領導和責任科室、認真履職,做到職責明確,問責有人,確保此次“利劍”行動工作有序推進。
(二)及時報送信息。各成員單位要明確一名工作聯絡員,按時上報此次“利劍”行動工作相關材料。各成員單位于5月11日前將本單位的分管負責人、責任科室負責人、聯絡員的姓名、職務、電話及本單位的“利劍”行動工作方案報送至縣“三苗”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市監局301室),縣市監局、縣農業農村局、縣自然資源與規劃局、縣公安局每月15日報送本單位的行政處罰和刑事立案情況。
(三)強化工作督查。要加強此次“利劍”行動工作督查,定期編發通報,對正面典型,及時進行通報表揚,以鼓舞士氣,對行動工作中存在消極應付、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行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由縣紀委監委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