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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從源頭上解決群眾信訪隱患,鏟除滋生腐敗的土壤;促進鄉村穩定與發展,為推進我市社會主義新鄉村建設奠定堅實基礎。本著理順管理機制,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堵塞管理漏洞的原則;堅持主要村務活動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理財、民主監督和及時公開制度,進一步探索新形勢下鄉村“三資”保值增值新途徑。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黨組織統一領導的原則。鄉村“三資”清查工作要在市委和市政府統一領導下組織實施。
(二)堅持依法辦事的原則。鄉村“三資”清查、產權界定、有償使用標準確定等工作。
(三)堅持為民服務的原則。一切從實際出發。合理確定鄉村“三資”有償使用方案,確保集體收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四)堅持按市場經濟規律辦事的原則。遵循黨的鄉村政策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對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鄉村“三資”承包合同,要依法進行規范。
(五)堅持民主決策的原則。要尊重群眾、依靠群眾。必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確保公平公正公開。
三、目標要求
核實認定村集體債權債務,全面完成村集體資金財務清理。規范賬證、資金管理;全面清理登記村集體資源、資產情況,界定產權、評估資產,規范村集體各類承包、租賃、出讓行為,清收各類拖欠村集體的承包金,建立健全鄉村集體“三資”各項監督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起產權明晰、權責明確、監督民主、管理科學的鄉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和運行機制:
(一)資金管理。要達到四相符”即賬證相符、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
(二)資產管理。要達到賬物相符、產權明晰、使用合理。
(三)資源管理。要達到底數清、坐落清、權屬清。
(四)規章制度。要達到健全完善。
四、工作內容
(一)時間安排:
(二)清查及審計時點:
(三)清查范圍。
1.鄉村集體資金:清查集體一切資金收入。
2.鄉村集體資產:清查集體所有的交通工具、建筑物。包括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犁、秸桿粉碎機、播種機、農田水利設施(農民自籌自建部分)等;清查村級道路,包括村地域范圍內由村集體投資或村民共同出資修建的水泥路、柏油路、沙石路、橋梁等;清查村集體所有的公共設施,包括閑置校舍、生活用水設施等;清查村集體所有的企業資產,包括村集體興辦或者合股、兼并的企業資產(包括在聯營企業、股份制企業、中外合資、合作企業和集資建設的項目中,按照投資份額擁有的資產及相應的增值資產)清查村集體所有的饋贈資產,包括單位和個人對村集體的無償撥款、捐贈財物形成的資產;清查村集體債權,包括應收款、應收賬款、農戶往來欠款、短期投資、長期投資等。
3.鄉村集體資源:清查法律規定屬于集體所有的土地。包括各種果樹類和林木類果園、林場、苗圃以及道路兩旁、溝渠兩邊的林木等;清查村集體所有的牧草地;清查村集體所有的無形資產,包括屬村集體或全體村民共同所有的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等。
(四)工作程序。
1.成立機構。成立市“三資”清理整頓工作領導小組。配齊人員,做到機構、人員、經費三到位。要集中時間和力量,堅持邊清查、邊整改、邊建制、邊總結,切實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確保“三資”清查活動順利開展。
2.明確分工。此次清理整頓工作涉及農業、審計、財政、林業、牧業、水利、國土、民政、交通等部門。主要負責完善管理制度;其他有關部門也要抽調人員參加清查活動。
3.動員培訓。對市、鄉(鎮)村的相關人員進行培訓。掌握“三資”清查的步驟和方法。
(五)普查建檔。
對資產、資源情況要逐村逐類進行登記、審核、造冊,清查組在全面清查的基礎上。并經全村村民代表大會審定后,全村進行公開。對沒有異議的移交到鄉(鎮)經營管理服務中心,建立臺賬,實行電算化管理。市政府對鄉(鎮)鄉村經濟管理服務中心配齊編制并進行必要的硬件投入,保證鄉村“三資”日常管理工作正常開展。鄉(鎮)鄉村經濟管理服務中心要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實行市鄉雙重管理,以市主管部門管理為主的體制。
(六)完善管理制度。
立足于長遠,市政府按照“民主定事、制度理財、有償使用”總體要求。強化規范化建設,進一步建立完善鄉村“三資”管理制度。清查工作中,重點要建立健全《村務公開制度》包括財務公開制度)《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制度》《財務管理制度》《三重一大”管理制度》《民主決策“四議兩公開”制度》《民主理財小組工作制度》《鄉村專項工程項目公示制度》《鄉村項目工程建設招投標程序》《鄉村集體資產、資源出售、租賃、承包程序》等規章制度,切實建立起促進村級財富積累長效機制。
五、組織領導
成立市鄉村“三資”清理整頓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長擔任,為保證全市鄉村“三資”清理整頓工作順利進行。成員單位包括市農業局、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民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林業局、市牧業管理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等。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政府。為做好督察工作,成立四個督察組,對各鄉(鎮)三資”清查工作進行定期、不定期督察。
第一督察組:成員包括市水利局,市林業局牽頭。
第二督察組:成員包括市民政局,市農業局牽頭。
第三督察組:成員包括市牧業管理局,市國土資源局牽頭。
第四督察組:成員包括市財政局,市審計局牽頭。
認真清理檢查鄉村“三資”管理工作中存在問題。主管領導要親自抓、負總責,各鄉(鎮)要高度重視此次鄉村“三資”清理整頓工作。分管領導具體抓,精心組織、明確思路、制定工作方案。市政府根據督察組反映的情況對各鄉(鎮)三資”清理工作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將作為各鄉(鎮)年度考核指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