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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關于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的工作要求,扎實開展縣燃氣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加強城鎮燃氣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隱患,預防和減少燃氣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本縣實際情況,特制訂本次燃氣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以不發生城鎮燃氣生產安全事故為目標,堅持企業自查與部門檢查相結合、全面排查與重點整治相結合、監督檢查與嚴格執法相結合的原則,徹底排查和整治燃氣在經營、使用環節存在的問題和安全隱患,規范燃氣經營、使用的安全管理,進一步落實燃氣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燃氣用戶用氣安全主體責任,對城鎮燃氣供應場站、設施隱患排查進行再部署、再檢查、再落實,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城鎮燃氣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二、整治范圍
全縣燃氣儲存、充裝、運輸、銷售、使用的各個環節,包括所有管道燃氣經營企業、瓶裝燃氣經營企業以及燃氣使用單位和個人。
三、主要任務
(一)廣泛開展學習提高思想認識。各燃氣經營、燃氣使用企業(單位)要深入貫徹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和視察重要講話精神,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強化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本企業貫徹落實燃氣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的實施方案;各相關部門理論學習中心組安排專題學習,分級分批組織安全監管干部和燃氣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開展輪訓,推進學習教育全覆蓋;2020年9月底前,對燃氣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宣貫全覆蓋,在全社會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為推動本《實施方案》落實贏得最大的社會支持和群眾基礎。(責任單位:有關部門和燃氣企業)
(二)全面排查燃氣設施安全隱患。推動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全面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結合燃氣行業特點,對燃氣場站設施和管網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按照《市燃氣管理條例》要求,督促燃氣企業對天然氣門站、儲配站、壓縮天然氣場站、液化天然氣場站、液化石油氣供應站、高壓燃氣管道、中低壓燃氣管道等設施開展全面自查,徹底排查燃氣設施安全隱患,突出檢查燃氣管道隱蔽致災隱患,嚴厲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規范液化氣經營活動,凈化燃氣市場。(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牽頭、縣應急管理局、縣市監局、各鄉鎮及其他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全面排查用戶使用燃氣安全隱患。督促燃氣企業認真貫徹執行《市燃氣管理條例》和燃氣安全技術規范(規程、標準)強制性條款,與天然氣用戶簽訂安全供用氣協議,明確供用氣安全責任;進一步制定完善用戶安全用氣規則并及時告知用戶,落實對燃氣用戶安全檢查、安全服務責任。燃氣企業要通過安全檢查、安全服務,全面排查用戶使用燃氣方面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糾正燃氣用戶擅自拆、改、裝燃氣設施,違反安全規定安裝使用燃氣設備、器具等不規范行為;著力排查處理群租房、地下室、高層建筑違規使用燃氣行為,消除燃氣安全隱患。(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牽頭、縣應急管理局、縣市監局、縣城管局、各鄉鎮及其他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深入開展餐飲場所燃氣使用安全專項治理。督促餐飲企業落實餐飲場所使用燃氣基本安全要求并及時消除事故隱患,進一步深入開展餐飲場所燃氣使用安全專項整治,對酒店、飯店、火鍋店、燒烤店、小吃店、大排檔等各類餐飲場所燃氣使用情況開展全面排查。同時加大對瓶裝燃氣經營市場監管,治理瓶裝液化氣流動經營、跨區域經營、無證經營以及液化氣鋼瓶違規充裝、使用等行為,確保餐飲場所使用燃氣安全。(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市監局牽頭、縣應急管理局、縣城管局、縣交通運輸局、各鄉鎮及其他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強用戶燃氣安全使用知識的宣傳普及。大力推動燃氣使用安全管理和安全宣傳“五進”活動;向社會普及燃氣安全使用常識,增強用戶安全使用燃氣意識。(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牽頭、縣應急管理局、縣市監局、縣城管局、縣交通運輸局、各鄉鎮及其他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責任分工
本次“燃氣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由縣燃氣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組織和落實,詳細責任分工如下:
(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1、負責縣燃氣行業的安全檢查工作。組織對燃氣生產企業進行安全檢查,對違法違規燃氣經營企業及個人實施查處。
2、依據有關規定加強城鎮燃氣設施建設、安全管理和應急管理工作。督促指導燃氣經營單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排查治理各類安全隱患。定期對其進行經營情況評估,發現和糾正存在問題;依法查處無證經營、向無證經營單位轉供燃氣、瓶裝液化氣摻混二甲醚的行為,建立完善市場退出機制。
3、組織燃氣安全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保護燃氣設施和安全使用燃氣的意識。
(二)縣應急管理局
配合做好燃氣安全專項整治的協調指導工作和監管。
(三)縣城管局
1、負責職責范圍內有關燃氣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加大對燃氣設施安全范圍內違法建(構)筑物的清除力度,清除現有占壓燃氣管線的違法建(構)筑物。
2、負責各類酒店、飯店、火鍋店、大排檔等餐飲場所用氣以及工業企業用氣的監督檢查,督促餐飲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督促企業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指導餐飲企業增強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加強安全用氣知識宣傳。
(四)縣市監局
負責監督和指導燃氣企業定期開展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設施的檢驗工作和計量監管工作。負責依法查處燃氣經營活動中摻雜使假、無照經營,充裝過期鋼瓶、無條形碼標識鋼瓶和不合格鋼瓶及在充裝過程中摻雜使假的行為。
(五)縣交通運輸局
負責職責范圍內道路、水路的燃氣運輸安全監督和管理工作;依法查處無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資質從事燃氣運輸的行為。
(六)各鄉鎮
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負責本區域內液化氣充裝點的檢查管理和燃氣安全知識的宣傳普及,排查屬地企事業單位、居民用戶及門店用戶燃氣安全情況。
五、進度安排
本次燃氣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從2020年6月1日啟動至2022年12月結束,分為動員部署、集中排查治理、集中攻堅和鞏固提升四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0年4月至5月)。
各單位按照本次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要求,做好廣泛宣傳,并安排好相關人員做好整治排查工作準備。各燃氣生產經營企業要根據本次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要求,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二)集中排查治理階段(2020年6月至12月)。
建立問題隱患和制度措施“兩個清單”,燃氣企業要對燃氣場站、燃氣管道等設施開展全面排查,要落實入戶安檢制度,發現存在安全隱患及時書面告知用戶,并將有關情況函告其行業主管部門和屬地監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和屬地監管部門應協助燃氣企業對用戶安全隱患實行銷號管理,隱患消除一個銷號一個,確因用戶拒不整改等原因不能及時消除的,必要時應采取停氣等強制性措施。各單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職責的有關規定,做好餐飲、工礦企業等各領域以及生產、運輸、銷售等各環節的城鎮燃氣安全監管,對照前述工作內容開展集中治理。
(三)集中攻堅階段(2021年)。
整治工作中動態更新“兩個清單”,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排查出的問題和隱患,組織相關部門開展集中整治。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限期未能整改到位的燃氣經營企業,一律關停整頓,情節嚴重的吊銷經營證照。對存在嚴重用氣安全隱患影響公共安全的用氣場所,一律停止供氣。總結燃氣安全專項整治情況,找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環節,制定相應對策和措施,加強后續管理,進一步建立長效安全管理機制。
(四)鞏固提升階段(2022年)。
針對此次燃氣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中發現的共性問題和突出矛盾,認真分析,總結經驗,查找不足,健全燃氣安全管理工作機制,提升事故防范和處置能力,提高燃氣安全管控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確保責任落實。各單位主要領導親自掛帥,靠前部署指揮,確保專項整治工作落到實處。各燃氣企業要強化主體責任落實,主要負責人帶隊檢查,檢查中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過場。
(二)嚴格檢查執法,提高監管實效。各單位要切實增強責任心和使命感,找準本地區、本行業、本單位燃氣安全管理中的突出問題、重大隱患,落實責任,注重監管,強化整改。要加強對燃氣非法違法行為的排查,一經查證屬實,要依照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三)強化宣傳引導,營造濃厚氛圍。各單位在開展專項檢查的同時,要結合實際,廣泛深入開展各種形式的燃氣安全宣傳培訓活動,宣傳燃氣防爆安全知識,努力營造人人講安全、要安全的濃厚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