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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春節臨近,為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確保社會穩定,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強化責任切實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緊急通知》、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2年度全市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及縣政府辦公會議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縣政府決定集中力量開展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健全組織
縣政府成立清理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由政府縣長李紅光任組長,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王合章,縣委常委、副縣長李華,副縣長柳兆泉、高守剛任副組長,縣人社局、住建局、發改局、財政局、信訪局、交通運輸局、教育體育局、工信局、衛生局、工商局、商務局、公安局、法院、人行等有關部門一把手和七個鄉鎮鄉鎮長為成員,具體負責專項行動的組織推進和督導落實。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住建局,負責日常牽總協調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縣清理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要充分發揮各自職能,各司其責、協調聯動,全力解決好全縣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具體責任分工如下:
(一)縣人社局負責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依法實施勞動仲裁,對拖欠或克扣農民工工資的案件及時調查,依法作出行政處理和處罰。
(二)縣住建局負責工程款的清欠工作,協助縣人社局查處因工程款拖欠造成的農民工工資拖欠,對發生“兩拖欠”的企業,按照有關資質管理規定依法查處。
(三)縣發改局牽頭,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配合,負責排查摸清縣城規劃區內的在建重點項目發生的拖欠工程款和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并將有關情況及時移交縣人社局、住建局依法處理。
(四)縣工信局牽頭,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配合,負責排查摸清縣城規劃區內的工業企業技改項目建設工程款拖欠、農民工工資拖欠和企業用工工資拖欠情況,并及時將有關情況移交縣人社局、住建局依法處理。
(五)縣商務局負責排查摸清縣城規劃區商貿項目建設用工和商貿企業用工拖欠工資情況,并及時將有關情況移交縣人社局依法處理。
(六)縣財政局負責政府投資項目工程款的清欠工作,縣交通運輸局、水利局、教育體育局、衛生局負責本行業投資項目的清欠及督導。
(七)七個鄉鎮負責摸底排查轄區內工業企業、新民居建設等所有發生用工行為的行業開展“地毯式”摸排,發現拖欠工資問題和其它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問題,要協調督促糾正;拒不糾正的,及時移交縣人社局和住建局等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八)縣工商局負責配合縣人社局按照《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和工商管理有關規定,負責依法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取締無照經營等違法違規行為。
(九)縣信訪局負責牽頭相關職能部門協調辦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信訪案件。
(十)縣公安局負責調查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并涉嫌逃匿的案件,協助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性和群體性案件,維護社會秩序。
(十一)縣法院要及時受理涉及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爭議糾紛案件和惡意欠薪案件,減免訴訟費用,為農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十二)縣人行要監督指導縣農行等商業銀行建立農民工工資支取綠色通道,提供便捷服務。
明確任務目標
拖欠工程款和拖欠農民工工資清理工作分兩個階段開展:
(一)調查摸底階段(2013年1月24日—1月26日)。主要任務是各鄉鎮、有關部門要對轄區和分管行業進行全面摸底排查,摸清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用工方式、是否發生拖欠行為及拖欠額度、拖欠工資對象及基本信息、工資償還方式等,并及時將有關情況報縣人社局和住建局進行梳理匯總。
(二)集中清理階段(2013年1月27日—1月31日)。主要任務是對發現有“兩拖欠”行為的,務必協調督促業主單位糾正到位,據不糾正的嚴肅處理;徹底解決涉及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投訴案件和勞動爭議案件;因拖欠工資引發的群體性事件得到有效化解和妥善處理,堅決杜絕發生越級上訪、集體上訪案件,保證農民工足額領取工資回家過年。
工作措施
此次專項行動要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等手段,快速有效落實各項清欠措施,切實解決問題。具體措施如下:
(一)優先清理財政投資工程“兩拖欠”問題。縣政府或政府部門工程項目因拖欠工程款導致農民工工資拖欠的,縣財政局或有關部門要立即予以清償,先行墊付被拖欠的農民工工資。
(二)嚴格規范新建項目審批手續。對建設資金不到位的建設項目,縣發改局、規劃局、住建局等有關部門不辦理項目審批,不予立項、不予開工建設,做到新帳不欠,老帳限期付清。
(三)嚴格規范在建項目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機制。縣人社、住建等部門在對全縣建筑領域摸底排查的基礎上,嚴格落實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對未按規定繳納工資保證金的,協調督促建設單位按照工程合同價款的一定比例及時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對拒不落實的,一律扣壓規劃、土地、施工等方面全部手續,并責令建設單位立即停止施工,待落實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后再準許開工。今后,凡責任企業拒不支付或無力支付的,要隨時采取強制支付措施,動用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迅速解決拖欠問題。
(四)實行農民工工資墊付制度。房地產開發等項目因工程款不到位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建設單位要立即還款,先行墊付被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建設單位已按合同撥付工程款,或專業承包勞務分包企業未按時支付農民工工資的,由施工總包企業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
(五)落實應急周轉金制度。縣財政局要嚴格按照省政府要求落實應急周轉金制度,設立財政專戶,應急周轉金不低于500萬元,重點用于解決拖欠數額較大、拖欠企業負擔較重的工程欠款,以及應對春節前因工程欠款引發的圍堵黨政機關、堵塞交通等群體性突發討薪事件。
(六)嚴厲打擊違法行為。縣公安局要加大對惡意欠薪和攜款逃匿行為的打擊力度,尤其要對借討要工資之名組織、煽動農民工上訪鬧事的人員及時介入調查,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縣法院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出臺的司法解釋,對惡意欠薪數額較大的案件,快速審批,依法嚴判。
(七)啟動企業信用檔案機制。縣住建局對發生拖欠行為的建設單位和建筑業企業,特別是因拖欠行為造成惡劣后果的,要認真嚴肅查處、通報,并將列入全縣“黑名單”的建設單位、開發商和施工企業,報請省清欠辦列入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黑名單”,并錄入全省建筑市場誠信記錄上網公布,同時提請省住建廳對其資質條件進行重新核查,并視情節做出資質降級或吊銷資質的處罰。
(八)定期調度部署。縣政府建立“兩拖欠”清理工作隔天調度制度,每兩天召集縣人社、住建等有關單位主要負責同志進行調度,聽取工作匯報,研究解決問題,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長效機制
縣清理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建立和完善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建立健全企業工資支付監控制度,全面推行建筑勞務實名制“一卡通”,及時發現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建立包括企業工資支付信用制度在內的企業勞動保障誠信制度,促使企業誠實守信,依法支付勞動者工資;強化縣、鄉(鎮)兩級部門聯系會議制度,通報情況、分析形勢、制定措施、協調聯動、閉合查處,及時發現和協調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嚴厲打擊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違法違規行為。
督導問責
縣政府督查室牽頭,縣人社局、住建局配合,對全縣開展專項行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發現因對清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重視不夠、措施不力、解決不及時、工作不到位而引發嚴重群體性事件的,將依法依規嚴肅追究有關單位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