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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全省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省、市、區領導關于馬尾“3.11”事件的重要批示,迅速行動起來,以鐵的決心,鐵的措施,進一步推動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專項工作措施的落實,切實維護學校及周邊地區的治安秩序,全力遏制侵犯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等傷害案件,營造良好的校園及周邊環境,現結合我鎮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統一思想,明確責任
學校及周邊治安問題是重大民生問題,是全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確保學校及周邊地區的安定穩定,確保學生的安全健康成長,直接關系到千家萬戶的和諧幸福,關系到社會發展穩定。政法綜治、教育部門和各學校維護好學校及周邊地區的安全穩定,是責無旁貸的政治責任,要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建設和諧社會的高度,增強做好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切實把加強學校管理、深化平安校園建設作為一件當前的大事要事來抓。各級各部門,務必認真落實“三個到位”:
(一)認識思想要到位。近年來,我鎮綜治和教育部門認真貫徹中央和省委、市委、區委關于加強學校管理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切實加強校園治安管理,確保了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但是,目前我鎮學校及周邊安全穩定工作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部分學校管理工作還有不少薄弱環節,特別是一些民辦學校、農村中小學及各類幼兒園還存在一些安全和穩定方面的隱患,這些問題務必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認真加以解決。
(二)維穩責任要到位。一要落實領導責任。堅持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具體負責,層層簽訂落實綜治平安建設責任書,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充分發揮法制副校長的作用,確保學校及周邊地區的安全穩定,確保實現“六個不發生”,即:校園內不發生影響社會穩定的群體性事件;不發生人員傷亡和造成財產損失的安全責任事故;不發生因矛盾糾紛化解不力而造成上訪、群訪和越級上訪,或民轉刑案件;不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不發生火災、交通、校舍倒塌事故;不發生治安、刑事案件。二要落實部門責任。要充分發揮各自的職能作用,各司其職,各盡其責。政法綜治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學校及周邊地區的各類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和整治,嚴防發生安全責任事故;要繼續加強校園及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和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確保校園及周邊地區的安全穩定。教育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要求,認真履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職責,建立健全綜治工作機構,完善綜治工作機制,體現主管責任。同時,要積極爭取和配合有關部門解決學校周邊存在的各類治安問題,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學習綜治和安全工作的督促檢查,并將這些方面的工作列入對學校的各類考核和評估的重要內容,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實處。三要落實學校責任。學校在維護校園安全穩定工作中處在第一位,承擔著最直接的責任。各級各類學校要從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切實擔負起維護校園安全穩定的工作責任。要建立健全維護校園安全工作領導機構,完善安全保衛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整體聯運治安防范措施,建立嚴密的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裝備,一旦出現校園安全重大隱患,要在第一時間快速反應、快速處置,快速報告。
(三)管理措施到位。各級各部門要認真吸取南平市“3.23”重大事件的深刻教訓,以強化學校基礎管理為突破口,以解決事關師生安全和校園及周邊地區治安穩定等問題為重點,明確任務,強化措施,結合新一輪“平安校園”創建,共同打造學生安全、家長放心、社會滿意的平安和諧校園。
工作重點及目標
重點整治的區域為鐵山范圍內中小學和幼兒園所在地及周邊。整治工作由鎮綜治委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牽頭,鎮各級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參加,共同參與重點整治。
各級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應在前一階段工作上,進一步做好調查研究及排查摸底,分析本地本學校治安問題的具體情況,結合本地實際,本著“什么問題突出就整治什么”的原則,因地制宜開展整治工作,明確整治工作的“五個重點”和“三個目標”。
(一)整治工作的重點
1、查處滋擾校園治安秩序和侵害師生人身安全的打架斗毆、故意傷害、盜竊、敲詐、搶劫、搶奪等各類違法犯罪活動。
2、整合學校校內安保力量,強化校園內部及周邊的社會管控和安全設施建設,消除校園治安及矛盾隱患。
3、清理校園周邊地區非法經營的網吧、迪吧、電子游戲廳、錄像廳、歌舞廳、音像書刊商點;取締中小學周邊200米內的營業性上網服務場所。
4、整治校園及周邊的治安、交通秩序,整合校園及周邊巡防力量,建立“校園和諧衛士小分隊”,協同派出所民警、輔警和村巡邏隊共同做好巡邏值守,全力遏制涉校案件的發生。
5、對去年以來各學校及周邊發生的涉及學生的人身傷害、財務損失的案件情況進行一次清查梳理,對重點案件、重點對象建立工作檔案,進行跟蹤管理和監控。
(二)整治工作目標
1、對學校及周邊環境進行全面檢查和隱患排查整治行動。結合“凈化校園文化工程”,對學校及周邊地區存在的治安亂點和安全事故隱患進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堅決查處、取締學校周邊違規開設的“三廳”、“兩室”、“兩吧”;積極會同有關部門集中清查整頓學校周邊非法經營攤點,違章建筑和出租房屋,懲處各類違法犯罪行為。
2、大力提升學校內部安全防范工作水平。按照學校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單位負責、政法監管”的原則,督促學校依據《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認真落實學校安全保衛工作責任和各項保衛制度,建立健全學校安全預警機制,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將各種防范措施落實到實處;對所有校園內重大部位和各類建筑,包括水、電、氣等基礎設施、生活服務設施、人員密集場所等治安防范設施進行全面排查;把安全責任層層細化,落實到人,切實提高學校安全防范能力。
3、建立嚴厲懲處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的長效打擊工作機制。整治和打擊不能“一陣風、走過場”,要保持長效打擊防控的態勢,嚴厲打擊針對師生的敲詐、搶劫、強奸、綁架、人身傷害等違法犯罪活動,堅決鏟除校園及周邊存在的流氓團伙和黑惡勢力,加強對學校集中區域、城鄉結合部中小學、民辦幼兒園等學校及周邊治安狀況的檢查管理;逐一梳理近年來發生的針對學生的各類違法犯罪案件,對影響惡劣、社會反映強烈的案件實行掛牌督辦,集中力量盡快偵破,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從重從快判決。
工作措施
以鐵的決心、鐵的措施,集中合力,以雷霆萬鈞之勢,迅速有力地實施專項整治行動,爭取在最短的時間內消除校園及周邊治安存在的任何消極因素和不良隱患。要加強摸底排查的力度,全面分析影響學校治安的各種因素,對需要整治的問題一一列出,落實責任制,定單位、定領導、定人員、定措施、定時間、定目標,一抓到底,務求實效。
1、做好宣傳發動工作,營造關注校園安全的濃厚氛圍。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校園安全宣傳工作,通過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公安部“八條措施”和教育部“六條措施”,定期向學校師生和家長通報校園治安形勢,使之有針對性地落實防范措施;要大力鼓勵和倡導市民發現有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碰到不正常現象予以干涉阻止或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最大限度的防止侵害學生案件的發生。
2、精心組織全鎮“和諧衛士”隊伍,積極參與校園及周邊治安巡防。迅速啟動“和諧衛士”應急集結和預約巡邏機制,各村“和諧衛士”隊伍要專門設立“校園和諧衛士小分隊”,在轄區內學校上學、放學期間及特殊時段、主要路段開展巡邏值守,建立由派出所民警帶隊,輔警、巡邏隊員、和諧衛士小分隊等共同參加的校園及周邊安全巡邏機制。
3、建立健全校園內部安全防控機制。整治期間進一步健全完善學校及校園警務室、治安崗和交通安全崗建設,在明顯位置設立法制安全宣傳欄,建立快速反應、溝通協調機制,以便案件未發時及時上報公安或教育主管部門,使各類案件控制和處理在萌芽狀態、未發之時。針對學校特點和現有條件,進一步健全完善校園各項應急工作預案,精心訂制預防和處理校園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預案、群體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消防及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預案,并與公安、教育等職能部門一道組織師生進行學習、培訓、演練。積極開展各種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在各年級、班級選撥一批“平安志愿者”、“治安信息員”、“校園護衛隊”,設立師生意見箱,對反饋收集上來的糾紛及問題,學校領導要在第一時間及時解決處理,組織“大調解進校園”活動,嚴防校園及周邊任何矛盾糾紛激化案件的發生。
4、各部門要密切配合,協同作戰,建立健全學校及周邊安全保衛工作長效機制。鎮綜治辦承擔起組織協調的職責任務,進一步健全和發揮綜治委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作用,組織各部門高效運轉,聯合整治,力爭短時間內實現校園及周邊治安得以好轉。派出所要發揮主力軍作用,落實好公安部“八條措施”,切實加強校園及周邊邊治安問題摸排整治工作,努力實現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明顯好轉。教育、文體、城建執法、衛生等部門,按職能分工,切實依法加大對學校周邊音像制品店、網吧、游戲廳、臺球室、電子游藝室、違章搭蓋、占道經營、亂擺攤設點等公共場所的監管力度,依法嚴厲打擊“黃、賭、毒”和其它危害校園、學生安全的各類案件,凈化學校及周邊社會治安環境,創造良好的教書育人環境。
工作步驟和要求
(一)工作步驟
重點整治活動時間從2010年3月25日開始至2010年5月25日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2010年3月25日—4月5日),排查摸底階段。鎮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組織成員單位對校園周邊的治安情況進行認真細致地調查摸底,并擬出本次綜合整治方案。
第二階段(2010年4月6日—2010年5月15日),綜合整治階段。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摸底調查情況,在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組織成員單位、職能部門對校園及周邊地區進行有的放矢的專項整治。
第三階段(2010年5月16日—2010年5月25日),檢查總結階段。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對專項整治情況進行檢查,寫出檢查情況報告,并做好省、市、區綜治委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對各地、各校治安專項整治情況進行抽查的準備。
(二)工作要求
1、強化指導,落實責任。各村、單位要按照國務院《企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的要求,認真履行職責,強化指導,應當根據學校內部治安保衛工作需要,設置治安保衛機構,配備專職治安保衛人員,制定切實可行的內部治安保衛制度。各相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落實各項措施,以達到預期的工作目標。
2、密切協作,形成合力。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協調配合,認真組織開展好重點整治行動。公安、教育、衛生、共青團、婦聯等有關部門要加強協作,明確職責分工,形成整治合力。要建立健全有關職能部門情況通報聯系會議制度,按照“什么問題突出就整治什么問題”的原則,形成整治共識,共商整治措施,不斷加大整治工作力度。
3、加大投入,強化督查。要加大對學校治安防范工作的人、財、物的投入,做好組織、協調和督促工作。要根據本地、本校實際制定出學校周邊及治安綜治工作的專項行動方案。2010年5月底,鎮綜治委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將抽調成員單位的人員組成檢查組,對各學校及周邊治安治理情況通過明查暗訪形式到各轄區、各校進行檢查了解,明查暗訪情況作為年終對各村、單位落實綜治領導責任書考評的重要內容,對不認真履行職責或整治不力造成不良影響的,將堅決予以黃牌警告、警示告誡乃至一票否決,并進行嚴肅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