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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以來,有關群眾用電瓶電魚、用電拖網打撈魚,擾亂了漁業生產秩序,破壞了溪河生態環境的現象。我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規定,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制訂區2012年打擊內河非法電魚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區2012年打擊內河非法電魚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人員名單如下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戴勇(兼)擔任,負責日常工作。
二、行動目的
通過實施專項整治行動,集中力量對我區溪河水域,尤其是對非法捕撈作業比較嚴重的重點水域進行重點打擊,達到震懾違法分子,維護正常漁業生產秩序,保護漁業資源和生態環境的目的。
三、主要任務
1、大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等法律法規,提高群眾的法制觀念和保護溪河漁業資源、實現溪河流域野生漁業資源可持續發展的認識。
2、區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及各鎮(街)、村要廣泛、深入地開展打擊電魚工作,組織力量對重點河段進行集中打擊。
四、組織實施
此次專項整治行動在區海洋與漁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領導下,具體由區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負責組織協調。各鎮(街)要根據本方案的要求,結合轄區內自然環境和非法捕撈作業的規律、特點,在區海洋與漁業辦公室的統一組織下開展打擊工作。
五、行動時間
此次專項整治行動時間為2012年4月15日——5月31日,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宣傳摸底階段(4月15日——4月25日),由區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統一摘錄印制《漁業法》等法律法規資料,各鎮負責轄區內漁民的宣傳資料散發工作,同時,結合轄區實際,通過蹲點守候、走訪漁民群眾等形式開展調查摸底工作,詳細摸清轄區內違法捕撈人員的作業時間、地點、特點等規律,并登記造冊,為開展打擊行動提供強有力的信息保障。
第二階段:集中整治階段(4月26日——5月28日),根據各鎮(街)調查摸底的匯總情況,在區海洋與漁業辦公室統一組織下,由各鎮(街)分管領導統一指揮,組織區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各鎮(街)干部、村干部、治安聯防隊等有關人員,針對重要河段、重點水域、集中檢查,開展打擊非法電魚整治行動。
第三階段:總結提高階段(5月29日——5月31日),由區海洋與漁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人員聽取群眾對整治效果的反映,對案件查處情況進行通報。區海洋與漁業辦公室對此次專項整治行進行總結上報,提出經驗,查找不足,建立長效機制,為以后漁業執法工作奠定堅實基礎。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要認真貫徹落實《漁業法》精神和要求,從漁業可持續發展和漁業生態保護的高度,深刻認識電魚行為的危害性,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堅決做到維護正常漁業生產秩序,保護漁業資源和生態環境。
(二)周密部署,注重效果。各鎮(街)要根據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的任務和要求,結合轄區內的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行動方案,根據轄區內電魚的重點區域、船只數量、活動規律,在海洋與漁業辦公室的統一組織下,有的放矢開展行動,提高打擊力度和效果。
(三)嚴肅紀律,注意保密。此次專項整治行動中,各鎮(街)海漁(水技)站人員要嚴格服從區海洋與漁業辦公室統一安排,必須參加所涉轄區內的打擊行動,同時建立健全專項整治保密制度,在組織突擊行動過程中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
(四)協同作戰,依法查處。加強公安等相關部門的配合,提高綜合治理力度。在整個專項整治行動中,執法人員堅持文明執法,不斷提高自身素質,樹立我區漁政執法隊伍的嶄新形象;查處案件要事實清楚,程序合法,依法辦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