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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的:探討我院兒科門診處方的用藥合理性,為兒童合理用藥提供參考。方法:采用回顧性研究方法,對我院2017年6月~2018年5月兒科門診處方點評結果進行統計分析。結果:在9927張處方中,藥品通用名使用率為100%,平均每張處方用藥品3.7種,注射劑使用率為4.28%,國家基本藥物使用率為26.16%,抗菌藥物使用率為38.21%,平均每張處方金額105.68元。不合理處方150張,處方合格率為98.49%。其中,不規范處方41張(占不合理處方的27.33%),主要表現為處方修改或藥品超劑量使用未再次簽名和注明日期,未按規范書寫臨床診斷。用藥不適宜處方109張(占不合理處方的72.67%),主要表現為適應癥不適宜、重復給藥及用法、用量不適宜。無超常處方。結論:我院兒科門診處方存在一定的用藥不合理現象,應在醫師、藥師的共同努力下,規范兒童用藥,加強處方審核,對不合理用藥采取有效干預,保障兒科患者用藥安全、有效、經濟。
關鍵詞:兒科門診;處方;合理用藥;分析
自1985年世界衛生組織提出合理用藥的五條標準以來,合理用藥一直是我國加強醫療機構藥物臨床應用管理的工作重點。多年來衛生行政部門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增強醫療機構的法律意識、責任意識和醫療安全意識,促進臨床科學、合理用藥。處方點評是根據法規,對處方書寫的規范性及用藥適宜性進行評價,發現問題,實施干預,持續改進的過程。它是提高處方質量,規范處方管理,促進臨床合理用藥的重要手段[1]。本研究通過收集我院2017年6月~2018年5月兒科門診處方點評結果,對不合理處方進行回顧性分析,為兒童合理用藥提供參考。
1資料與方法
提取我院2017年6月~2018年5月兒科門診處方點評結果,每月隨機抽取2d門診處方進行專家點評,共計9927張兒科門診處方。根據《處方管理辦法》附件處方評價表進行數據統計,按照《醫院處方點評管理規范(試行)》進行處方合理性分類,采用回顧性分析的方法,將點評結果為不合理的處方分為不規范處方、用藥不適宜處方、超常處方共3類28項,對不合理項目進行分析。
2結果
2.1處方基本情況:
9927張處方中,男性5329例(53.68%),女性4598例(46.32%),年齡3個月~13歲。平均每張處方用藥3.7種;注射劑使用率為4.28%;國家基本藥物使用率為26.16%;抗菌藥物使用率為38.21%;平均每張處方金額105.68元;我院門診科室已經全面實行電子處方,能夠保證兒科處方百分百使用藥品通用名。
2.2不合理處方分類統計:
在9927張兒科門診處方中,不合理處方150張,占點評處方總數的1.51%,處方合格率為98.49%。其中,不規范處方41張,占不合理處方數27.33%,占點評總處方數0.41%;用藥不適宜處方109張,占不合理處方數72.67%,占點評總處方數1.10%;無超常處方。具體見表1。
3討論
3.1合理用藥指標分析:
針對發展中國家醫療機構門診藥品合理使用,世界衛生組織(wordhealthorganization,WHO)制定了如下評價指標[2]:單張處方用藥1.6~2.8種,靜脈輸液處方比例為13.4%~24.1%,抗菌藥物處方比例為20.0%~26.8%,基本藥物處方比例為86.0%~88.0%。根據統計結果,我院平均每張處方用藥品3.7種,超過WHO的標準,反映兒科門診醫師用藥品種較多,可能存在不合理的聯合用藥情況。我院注射劑使用率為4.28%,遠低于WHO的標準,說明我院醫師能嚴格執行“能口服不注射”的合理用藥原則。我院抗菌藥物使用率為38.21%,超過WHO的標準及我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評價指標及要求》中對兒童醫院門診患者抗菌藥物使用率≤25%的限制[3],反映兒科門診存在抗菌藥物濫用現象,需加大監管力度。我院國家基本藥物使用率為26.16%,與WHO的標準差距較大,這可能與我國基本藥物目錄中兒童專用藥品較少,絕大多數藥品不適用于兒童有關[4]。
3.2不合理處方分析
3.2.1不規范處方:共計41張,占不合理處方的27.33%,占點評處方總數的0.41%。主要存在問題包括:①處方修改或藥品超劑量使用未再次簽名和注明日期:②未按規范書寫臨床診斷;③門診處方超過7d用量未注明理由;④醫師無簽名;⑤新生兒、嬰幼兒處方未寫日、月齡。原因分析:一方面,兒科門診醫師多為年齡較大的專家,醫院實行電子處方后,部分專家對于電腦系統操作不熟悉,故常出現漏項或處方打印后手寫改動的情況。另一方面,部分醫師開具處方不嚴謹,習慣使用不規范的臨床診斷,如用“上感”代表“上呼吸道感染”,或用“腹痛、發熱”等臨床癥狀作為臨床診斷。
3.2.2不適宜處方:共計109張,占不合理處方的72.67%,占點評處方總數的1.10%。①適應癥不適宜:診斷上呼吸道感染,未經實驗室檢查確診為細菌感染,醫師經驗性開具抗菌藥物如頭孢羥氨芐咀嚼片等。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多由鼻病毒、冠狀病毒、流感病毒、副流感病毒、腺病毒所致,病程多為自限性,一般對癥治療即可痊愈[5]。僅少數患者繼發細菌性感染,出現咳濃痰、流膿涕、白細胞增加時方可使用抗菌藥物。醫師認為兒童抵抗力弱,呼吸道保護層發育不完全,易合并細菌感染,導致兒科門診抗菌藥物使用率較高。診斷急性扁桃體炎、支氣管炎、皰疹性咽峽炎、手足口病等,開具磷酸奧司他韋顆粒。奧司他韋是神經氨酸酶抑制劑,僅用于甲型、乙型流感的治療和預防,對其他病毒無效,濫用不僅增加藥物不良反應,還容易導致流感病毒耐藥。②重復給藥:診斷支氣管炎,開具馬來酸氯苯那敏片和氯雷他定口腔崩解片。同為H1受體拮抗劑,馬來酸氯苯那敏是第一代抗組胺藥,有較強的中樞抑制和抗膽堿作用,氯雷他定是第二代抗組胺藥,對受體的選擇性高,具有無中樞抑制、抗膽堿等優點,不良反應較少。兩種抗組胺藥物聯用僅在一線治療無效的情況下出現[6],支氣管炎不需聯合用藥,否則會增大不良反應發生的風險。診斷急性上呼吸道感染,開具蒲地藍消炎口服液、雙黃連口服液。這兩種藥物均有清熱解毒的作用,且含有同一種成分黃芩,屬于重復用藥。兒童敏感性強,對藥物耐受性較差,重復用藥相當于加大了藥物劑量,對兒童用藥安全造成隱患。兒科門診醫師均為西醫,缺少中醫基礎理論培訓,不能遵循中醫辨證施治的原則,僅根據臨床診斷開具中成藥,可能導致病情延誤,或誘發新的藥源性疾病[7]。③用法、用量不適宜:患兒2歲1月,診斷哮喘性支氣管炎,開具氯雷他定口腔崩解片,口服,1次/d,10mg/次。該藥品說明書示2~12歲兒童,體重≤30kg,1次/d,5mg/次,醫師給藥劑量偏大。患兒9月,診斷急性扁桃體炎,開具蒲地藍消炎口服液,口服,3次/d,10mL/次。該藥品說明書示成人3次/d,10mL/次,小兒酌減,醫師給藥劑量偏大。④藥品劑型或給藥途徑不適宜:診斷便秘,開具開塞露,用法為必要時服用。診斷肺炎,開具小兒布洛芬栓,給藥途徑為噴入。原因分析為醫師開具電子處方時操作系統失誤。綜上所述,兒童作為一個特殊的群體,合理用藥需要得到更多的重視和關注,規范兒童用藥,為兒童安全保駕護航任重而道遠。在呼吁國家制定政策法規,推廣兒童處方集、兒童基本藥物目錄之外,醫師在診治過程中更要嚴格把握臨床指征,開具處方時盡量選擇兒童劑型,避免重復用藥和超劑量用藥,藥師在調劑處方時必須做到“四查十對”,進行用藥合理性審核,及時干預用藥不合理現象。只有醫師和藥師共同努力,才能提高合理用藥水平,保障兒童用藥安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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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衛計委.關于進一步加強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工作的通知[S].國衛辦醫發〔2015〕42號,2015-08-27.
[4]陳敏,張伶俐,曾力楠,等.全球兒童合理用藥國家藥物政策現狀分析[J].中國藥房,2017,28(24):3313-3316.
[5]謝永忠.兒科門診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的用藥合理性評價與干預效果分析[J].安徽醫藥,2016,20(9):1784-1787.
[6]譚婕,梁華,李根,等.我院兒科門診口服抗過敏藥物使用現狀分析[J].兒科藥學雜志,2018,24(3):44-48.
[7]李亞利,陳世財.中成藥在綜合性醫院的不合理使用分析[J].中國臨床藥理學雜志,2017,33(15):1498-1499.
作者:張碩 單位:洛陽市婦女兒童醫療保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