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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護接地與接零
電力建設施工現場采取何種接地與接零方式,與現場的供電方式有關。
(一)中性點非直接接地的低壓電網中,電力裝置應采用低壓接地保護。
(二)在中性點直接接地的低壓電網中,電力裝置應采用低壓接零保護.有時在中性點直接接地的三相四線制TN—C電網中,做保護中性線PEN重復接地以降低漏電設備外殼的對地電壓;減輕因中性線中斷而產生的觸電危險;保護中性線截面。
(三)在使用專用變壓器供電的低壓電網中,電力裝置應采用中性點直接接地的三相五線制(TN—S)保護接零系統——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與專用保護零線(PE)可靠連接;專用保護零線應由工作接地線、配電室(箱式變壓器)的零線或第一級漏電保護器電源側的零線引出。
TN—C系統的優缺點及其適應性:接線特點是中性點直接接地,用電設備外殼與中性線相接(即保護接零)。當發生碰殼故障時,單相短路電流可使該電器的短路保護裝置動作,及時切除故障設備而避免觸電事故的發生,所以比TT系統中電器外殼的接地保護的效果要好一些。其缺點是當發生中性線路斷線時,可能使斷路點下側的所有接中性線的電器的外殼帶電,因而增加人身觸電的可能性。
TN—S系統的優缺點及適應性。接線特點是保護線與中性線分設,設備外殼與地線相接(即三相五線制)。TN—S系統具有TN—C系統的所有優點,且因保護線與中性線分設,避免了TN.C系統中由于中線斷路會使斷路點以下接中性線設備的外殼可能帶電,而增加觸電可能性的問題。
二、接地與接零保護原則
(一)保護接地原則
在中性點不接地的低壓系統中,正常情況下電力建設需要的各種電力裝置的不帶電的金屬外露部分、電能供應的設備外殼都應接地(特殊規定例外)。
1.電機、變壓器、攜帶式或移動式用電器具的金屬底座和外殼。
2.電氣設備的傳動裝置。
3.眉己電、控制、保護用的屏(柜、箱含鐵制配電箱)及鉚焊、焊工的操作平臺等的金屬框架和底座。
4.汽油、柴油、機油等儲油罐的外殼。
5.20m以上的豎井架(如煙囪施工的中央井架、電動提/升模裝置)腳手架、水塔施工用的起重折臂吊、曲線電梯的軌道。
6.安裝在電力線路桿塔上的電力設備的外殼及支架。
7.起重機(電動葫蘆、龍門吊、DBQ系列塔吊等)的每條軌道應設2點接地。在軌道之問的接頭處,宜作電氣連接;接地電阻應小于4Ω。裝有接地滑接器時,滑接器與軌道或接地滑接線應可靠連接。司機室與起重機本體用螺旋連接時,應進行電氣跨接,其跨接點不應少于2處:跨接宜采用多股軟銅線,其截而面積不得小于16mm2,兩端壓接接線端子應采用鍍鋅螺旋固定;當采用圓鋼或扁鋼進行跨接時,圓鋼直徑不得小于12mm,扁鋼截面的寬度和厚度不得小于40mm、4mm。
(二)保護接零原則
1.正常情況
在正常情況下,施工現場的下列電氣設備不帶電的外露導電部分應做保護接零。
(1)電機、變壓器、照明用具、手持電動工具的金屬外殼。
(2)電氣設備傳動裝置的金屬部件。
(3)配電屏與控制屏的金屬框架。
(4)室內、外配電裝置的金屬框架及靠近帶電部分的金屬圍欄和金屬門。
(5)電力線路的金屬保護管、敷線的鋼索、起重機軌道滑升模板金屬操作平臺等。
(6)安裝在電力桿線上的開關、電容器等電氣裝置的金屬外殼及支架。
(7)環境惡劣或潮濕場所(如鍋爐房、食堂、地下室及浴室、電纜隧道)的電氣設備必須采用保護接零。
2.注意事項
在敷設保護零線時,保護零線應單獨敷設,不作它用;保護零線不得裝設開關或熔斷器。尤其是在施工用電與外電線路共用供電系統時,電氣設備應根據當地供電公司的要求采用保護接地或保護接零;在由同一發電機、同一變壓器或同一母線供電的低壓電力網中,不宜同時采用接地保護與接零保護。此外,若用電設備廠家有明確的接地與接零規定,首先應根據廠家說明進行必要的接地與接零保護。
三、漏電保護原則
施工現場所有用電設備,除按照以上原則進行保護接地或保護接零外,必須在設備負荷線的首端處設置漏電保護器,施工現場應采用三級漏電保護。增加三級漏電保護能圓滿解決漏電保護與供電的矛盾,提高漏電保護的靈敏度和可靠性,使停電局限在一個較小范圍內,保障施工現場用電安全。三級漏電保護應遵循以下2項原則進行設置選擇。
(一)漏電保護器額定漏電動作電流的協調配合一級末端保護(即就地用電負荷保護)的漏電保護器額定漏電動作電流IAnl應滿足:IAn1~≤30mA。二級保護(即干線或分支線保護)的漏電保護器額定漏電動作電流IAn2滿足:IAn2≥1.5IAnl。三級保護(即二級的上一級,主干線或總干線保護)的漏電保護器額定漏電動作電流IAn3一般為300mA,即應滿足:300mA≥IAn3≥1.5IAn2。因此三級總保護可用下列三式表達:300mA≥IAn3>1.5IAn2、IAn2≥1.5IAnl、IAnl≤30mA
(二)漏電保護器額定動作時間的協調配合
1.上下級漏電保護器額定動作時間按《漏電保護器安裝運行規程》規定,級差為0.2s。做末端保護的漏電保護器額定動作時間為快速型,動作時間要小于0.1s。干線或分支線二級保護的漏電保護器額定動作時間增加延時0.2s。三級保護增加延時O.4s。
2.也可以利用漏電保護器反時限延時特性,二級比一級延長0.1s,三級需增加延時0.2s。
3.若施:rtJ見場所選漏電保護器為反時限型,因I.EC未制定相應規定,可參照日本標準進行動作時間的配合。當漏電電流為IAn(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時,1s≥動作時間t>0.2s;當漏電電流為1.4IAn時,O.5s>動作時間t>0.1s;當漏電電流為4.4IAn時,動作時間t<0.05s。
四、總結
建筑施工現場的用電設備接地、接零和三級漏電保護應根據工程特點、實際情況、規模和地質環境特點以及操作維護情況,合理確定其中的一種接地或接零保護,并配合漏電電流動作的保護裝置(漏電保護器)作后備保護,提高建筑施工現場用電設備安全可靠性及效率,最大限度地防止人身受到電流傷害,達到保障人身安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