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城市化背景下古建筑保護研究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一、古建筑保護與再利用中存在的問題
(一)法律法規不健全,保護力度不夠在古建筑文物保護方面我國實行國家法和地方法兩個體系。《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文物保護法實施細則》《城市規劃法》《環境保護法》《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歷史文化街區保護制度》等屬于國家法,為古建保護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據。然而,這些法律法規以建筑的歷史、科學和藝術價值作為評判標準,法律保護主要集中在北京故宮、安徽徽派建筑等物質文化遺產和精品建筑上,對于大多數地方性非文物類古建筑未引起足夠的重視,保護程度還遠遠不夠,致使這些建筑現狀不佳,生存堪憂。例如位于河南省安陽縣西北的漁洋古村落擁有豐厚的文化積奠,記載著6000年的華夏文明,然而由于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對該地區的保護力度不夠,導致大量古建筑損毀,大批文物遭破壞,這樣令人痛心疾首的事件不是個例。多數古建筑帶有明顯的地域風格,多元性特點十分突出,國家法站在宏觀的角度,難以切合多樣性的實際需求。但是當前保護古建筑的地方法規和專項法律深度不夠,需要各地結合自身情況制定具體條例,根據其特殊性制定出專項保護措施。
(二)重視建筑單體保護,忽視周邊環境協調中國傳統建筑注重整體與和諧,保護古建筑不能孤立地只保護建筑本身,還要關注其向周邊環境的拓展,《西安宣言———關于古建筑、古遺址和歷史區域周邊環境的保護》明確了保護古建筑周邊環境的重要性。當前的古建筑保護與再利用工作主要集中在建筑本身,忽視了建筑所在的周邊環境和歷史文化街區的價值。古建筑所在的環境是從本體出發,把周圍空間的物質因素和人文因素集結形成的環境,是古建筑效應的輻射和放大,沒有這個背景,建筑本體的意義不完整的,價值也會受損失。建筑與環境是彼此依存的有機整體,把兩者聯系起來共同開發才能使古建筑保護向著有利的方向發展。(四)忽視原住民的文化載體作用古建筑中有一部分是傳統民居建筑,例如皖南的徽派建筑群西遞和宏村就是其中的代表,對于這類建筑,其保護的外延要擴展到建筑內的原住居民。原住居民是傳統民居建筑鮮活的文化載體,在保護和再利用古建筑時若將其中的居民遷出,則會使居民失去傳統的生活方式和習俗,同時古建筑也失去了真實性和原有的歷史韻味,成為沒有靈魂的空殼。古建筑保護不應僅僅停留在修復建筑表面,不能只注重物質的保護而忽略文化的傳承。保持一定數量的原住居民可以更生動、形象的展現傳統的文化和習俗,給古建筑注入生機和活力,煥發出強大的生命力。
二、無錫地區古建筑的保護與再利用
《威尼斯憲章》指出“世世代代人民的歷史文物建筑,飽含著從過去的年月傳下來的信息,是人民千百年傳統的活的見證。人民越來越認識到人類各種價值的統一性,從而把古代的紀念物看作共同的遺產。大家承認,為子孫后代而妥善地保護它們是我們共同的責任。我們必須一點不走樣地把它們的全部信息傳下去。”[2]城市化的趨勢是不可逆轉的,現代文明和現代化的生活方式早已深入到方方面面,將古建筑再利用融入城市化發展對于當地的城市建設具有非常重要的積極意義。古建筑是寶貴的資源,再利用是建筑遺產保護的重要內容,實踐證明在嚴格控制下妥善合理地使古建筑得到再利用是保存它們的最好途徑。有效的利用使古建筑與時俱進、持續發展,使它們被賦予新的生命、煥發新的光彩,也有利于把地方的歷史文化和精神財富永續保存。“太湖明珠”無錫是江南文明發源地之一,自古就是魚米之鄉,有文字記載的歷史可追溯到3000多年前的商代,是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中國優秀旅游城市之一,有著悠久的歷史和燦爛的文化。無錫經濟發展勢頭迅猛,在江蘇省內名列前茅,轄區內古建筑資源豐富,在經濟飛速發展的背景下如何使城市化與古建筑和諧共生需要處理好以下幾個方面。
(一)與時俱進,保護古建造的原真性2014年6月,中國古運河正式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無錫古運河同時成為世界遺產,古運河沿岸的建筑遺產在保護與再利用時必須遵守《世界遺產公約》的要求,保護建筑物及周邊環境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古建筑的保護與再利用應遵循“保護為主、修舊如舊、永續利用”的基本原則,整體設計和空間尺度上應延續原有肌理,最大限度保留其原有歷史風貌及空間布局形式。遵循原有的空間形態,保留原有的空間序列、脈絡和空間模式,注重保護原有的居住氛圍,意在反映傳統的生活樣式。在當前古運河申遺成功的大好形式下,無錫市的古建筑保護與再利用工作進入了一個前所未有的好時期,政府部門、文物工作者、研究人員、普通百姓都在為文物保護工作奔走出力。目前恰逢世界范圍內遺產保護合作的大好形勢,可以獲得良好技術理論支持。在內外形勢都有利的情況下,要一鼓作氣把無錫的建筑遺產工作做好。
(二)堅持古建筑與周邊環境共同保護古建筑是所在地的歷史見證,古建筑的保護應注重歷史價值,而周邊環境能反映建筑的滄桑,描繪出時間的真實性,所以古建筑與周邊環境要共同保護開發,彼此相得益彰。然而現實中出現很多建筑與環境割裂的情況,存在重建筑輕環境的錯誤保護觀念,使得建筑文物成為孤立的個體,失去生存的土壤和環境,在高樓林立的現代化都市建筑文物中煢煢孑立。距今約一千四百五十年的南朝四百八十寺之一的南禪寺是無錫最具代表性的古建筑,有“江南最勝叢林”的美名。位于寺內東面的妙光塔距今千年,建于北宋,為七級八面的閣樓式古塔,素有“十里傳聞金鐸響,半天飛下玉龍來”之稱。然而目前南禪寺本身及周邊地區小商鋪林立,商業氣氛濃重,街市巷尾的各種叫賣聲擾亂了晨鐘暮鼓的清幽,各種名目的仿宋仿明清的建筑充斥,淹沒了古寺名剎昔日的光輝。南禪寺及周邊地區的保護與再利用應以反映建筑文化及挖掘所賦予的歷史內涵等因素來考慮,首先需要改變的是保護的目的和觀念,要提倡重文化重歷史的保護觀,淡化以盈利為目的的商業化傾向。近年來佛教文化越來越受到歡迎,在南禪寺的再利用上可以同無錫靈山大佛一起形成旅游系列,定位在引導和傳播佛教文化,成為滿足人們思想精神追求的佛教文化旅游產業鏈。
(三)注重地方文脈的延續文脈是文化的脈絡,產生于特定的歷史空間,表達文化的核心理念,包含由歷史演變形成的傳統觀念和價值體系。古建筑是一部承載特定時期歷史的史書,代表社會文化的薈萃和科學技術的結晶。隨著城市化進程的不斷推進,現代建筑形象走向趨同,如果不對古建筑進行保護和再利用,在現代城市背景下它會成為一個僵化的軀殼,不僅暗淡了昔日的光輝,淪為自然的衰敗,對城市建設也極為不利。古建筑的合理再利用是另一種層面的保護,歷史環境中注入新的生命,賦予建筑遺產新的內涵,使新老文明在古建筑中和諧發展,使歷史的記憶得以延續。惠山古鎮地處惠山之麓、古運河南岸,自然環境優美,古祠堂群密集,文化底蘊豐厚。古鎮以惠山古祠堂為中心,包括寄暢園、惠山直街、橫街和惠山泥人博物館。名勝眾多,有贏得“天下第二泉”之贊的惠泉,有唐代詩人皮日休詩曰“殿前日暮高風起,松子聲聲打石床”的聽松石床等。古銀杏、古玉蘭、古香樟等古樹名木林立,歷史文化含量高,可挖掘的潛力大。在惠山古鎮的再利用中需要深入研究其歷史文脈,充分體現其文化內涵,對于古典園林藝術、泥人藝術、茶文化等經典文化的傳承要深入淺出,既要體現其價值與深度,又能為人民大眾所喜愛。
(四)保護原住居民,維護文化傳承原住居民和古建筑傳統民居是天然的共生關系,是外延保護的重要組成部分,他們生活方式、文化習俗是無形的文化遺產,是文化傳承和文脈延續的中堅力量。保護好原住居民就是保護了建筑富有生活氣息的軟環境,使其形象更飽滿充實。“淡淡的月光,石板路上人影瘦,步履遙遙出巷口,宛轉又上小橋頭,四野寂靜,燈火微茫映畫樓”,一曲《二泉映月》唱盡了無錫的世態民生。有古運河絕版精華地、江南水弄堂之稱的清明橋歷史文化街區以古運河為軸線,以幽深的古巷和小橋流水人家的江南風情為主要特點,高低錯落、粉墻黛瓦的江南典型風格建筑沿著古老的運河呈線性分布,極具水鄉情懷,匯聚了古窯、古宅、古街、古橋、古寺、古塔、古廟、古巷、古碼頭等豐富的歷史遺存和人文景觀,被贊譽為最具原生態風貌的古運河文化絕版之地。槳聲、燈影、古橋、民居構成了一幅天然的古運河民俗風情水上畫廓。清明橋文化街區歷史文脈的傳承和世代居住的原住民是密不可分的,開發中要把原住民納入保護范圍,鼓勵他們世代居住,使居住文化和建筑遺產一同生動鮮活地傳承下去。
(五)堅持變更最少的原則古建筑是歷史信息載體,“無論哪一個巍峨的古城樓,或一角傾頹的殿基的靈魂里,無形中都在訴說,乃至歌唱時間上漫不可信的變遷。”[3]在古建筑保護利用中“變更最少原則”是最有利的方式,應選擇使建筑、環境等因素變更最少的方案進行改造。傳統古建筑都是歷史的產物,無論從自身的材料、結構、風格等物質層面來看,還是它所承載的審美、文化等精神層面來看,都是無法復制、替代的。在建筑本身相對完好,安全性和使用性不存在較大問題的情況下,盡可能按原來功能利用改造,在維護和再利用時盡可能少的對建筑本身及其所處的環境做較大變更,這樣有利于最大限度保護建筑的價值,降低維護和改造費用。
(六)古建筑改造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相結合建筑遺產是地域文化的產物,對特定古建筑的歷史價值的理解必須立足于其自身的文化土壤,離開了文化大背景談保護就會產生謬誤。當前對歷史價值的保護已成為古建筑保護的主要方向,古建筑作為歷史的見證包含政治、經濟和文化的各個方面。體現建筑外觀特色的建筑表述與體現價值內核的歷史積淀共同描繪出古建筑的滄桑感。建造特征是外在特點,蘊含的文化意義是內在特點,這就決定了在保護建筑實體的同時必須更加關注傳統文化在建筑上的非物質內涵,這是古建筑價值的重要體現。做好古建筑的保護和再利用工作,需要理清蘊含在建筑中的傳統歷史文化,這樣才能抓住保護的價值重點,確立合理的保護和再利用的策略。
根據《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非物質文化遺產包括:口頭傳統和表述;表演藝術;社會風俗、禮儀、節慶;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傳統的手工藝技能。非物質文化遺產具有民族歷史積淀和突出代表性的民間文化遺產,是歷史文化的活化石,民族記憶的背影。[5]古建筑代表的不僅是自身的建筑價值,還承載著與之相應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無錫有道教音樂、留青竹刻、吳歌、惠山泥人、紫砂陶藝、錫劇、錫繡等共九項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以及14項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在建筑遺產改造利用的同時,應考慮古建筑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活用”創造條件。城市化的背景下現代文明與傳統文化的沖突激烈,古老的建筑遺產日漸式微。有數據顯示,在同類的21個城市中,無錫200米以上的摩天大樓數量位居全國第11位,如何在現代文明的濫觴中為中國的古建遺存和地方的傳統文脈尋找一片生存空間,解決古建筑的生存與片面追求經濟利益最大化之間存在的沖突,實現經濟與文化的雙贏,是城市建設中急需解決的問題。總之,古建筑保護與再利用要尊重歷史傳承,依靠現代科技,再現文化內涵,服務城市建設,堅持可持續發展。
作者:莫春華 單位:江蘇信息職業技術學院 藝術設計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