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水利水電工程中超灌費用的處置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1事項的界定
1.1合同依據
(1)按照《FIDIC施工合同條件》中:“13變更和調整(b)任何工作質量或其他特性上的變更”及:“17風險和責任17.3雇主的風險(h)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不可預見且無法合理防范的自然力的作用。”規定;
(2)按照《水利水電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中:“39.1變更的范圍和內容(4)改變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的標準或性質;”及:“39.6變更影響本項目和其它項目的單價或合價”規定。由以上合同條款可知,因地質條件變化等非承包人原因導致的灌漿超灌漿,是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不可預見且無法合理防范的。由于灌漿超灌漿帶來施工方法及施工工藝的改變,常常引起本合同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組織和進度計劃發生實質性變動,故相應責任應由發包人承擔。若超灌漿是由承包人自身施工不當、灌漿監管工作失控、部分承包人缺失商業道德等原因而導致的,則相應的責任應全部由承包人承擔。
1.2事項成立的支持性文件
要處理灌漿超灌漿問題,首先要確定產生灌漿超灌漿的原因,以合理界定承發包雙方各自應承擔的責任范圍。灌漿超灌漿事項的成立,常常需要以下文件的支持:
(1)監理工程師或設計方對地質條件變化的認定———確定是否實際揭示的地質條件較投標文件描述有所變化,該變化是否會導致相應灌漿超灌漿的發生,以界定灌漿超灌漿發生的原因;
(2)承包人之前完成工作的質檢資料———檢查是否是承包人之前完成的開挖爆破、初期支護等工作是否存在質量問題,是否是承包人施工不當導致的未襯砌段圍巖松弛圈加大而引起灌漿超灌漿,若是承包人自身原因所致,則相應的費用應由承包人自身承擔。
(3)真實有效的灌漿記錄及其他過程文件———以檢查是否是監理工程師灌漿監管工作失控、部分承包人缺失商業道德偽造簽證記錄等。上述程序文件對事項的界定具有重要的作用,也是計算費用及項目完成后審計工作的重點。
2灌漿超灌工程量的確定
2.1灌漿灌入總量
灌漿屬于隱蔽工程,正式有效的實際灌漿記錄在確定灌漿超灌漿費用中尤為重要。在灌漿施工過程中,一般要求承包人配備灌漿自動記錄儀,并要求現場監理工程師實時旁站,發包人不定期檢查,以確保灌漿記錄的真實有效。目前,水利水電行業內部分發包人嘗試實施第三方灌漿監管,引入專業灌漿監管人員對承包人、監理工程師所記錄的灌漿記錄進行全過程監管,取得了較好效果。
2.2合理分析灌漿投標文件中的水泥耗量
因灌漿涉及費用較大,且在施工過程中經常發生超灌漿,故承包人在投標報價中,常常采用不平衡報價方式,在投標文件灌漿單價分析表(表1)中,有意減少報價中的灌漿水泥耗量,而在實施過程中,一旦發生實際灌入水泥量超過投標耗量,就提出變更單價要求。例如某工程,招標文件技術條款中描述:“巖性為薄層砂巖夾板巖、炭質千枚巖,千枚巖和板巖出露機率較高,巖體軟硬相間,巖層總體產狀為N5°~10°W/SW∠60°~70°,洞線與巖層走向呈小角度相交或近于平行,對圍巖穩定不利,加之板巖及炭質千枚巖強度低,存在遇水軟化問題,巖體較破碎,多呈碎裂結構,成洞條件較差,以Ⅳ類圍巖為主,屬不穩定圍巖,施工中應及時加強支護。”承包人在投標報價中,對該段描述視而不見,有意在投標文件之固結單價分析表中確定灌漿水泥耗量為20kg/m,而對于招標文件中的描述,20kg/m水泥的耗量明顯是不合理的。故對于灌漿的投標水泥耗量需進行合理分析。筆者認為:按照合同文件的組成及優先順序,不應僅僅考慮承包人投標報價中的水泥耗量來確定灌漿超灌量,而應參照合同文件的規定、招標文件的描述以及目前行業水平合理確定灌漿的理論消耗水泥用量。灌漿超灌工程量=灌漿灌入總量-灌漿理論耗量
3灌漿超灌單價的確定
下面以某水利水電工程為例,介紹幾種不同的灌漿超灌單價處理方式。
3.1目前國內項目業主常采用的方法
(1)參照行業慣例確定單價。參照行業慣例確定單價是目前項目業主常采用的一種方法。目前水利水電行業內超灌單價確定的原則一般為:灌漿費用按超灌水泥的耗量每噸報價,單價計算公式為:超灌單價=水泥預算單價+投標人工機械直接費×(20~35)%+現場經費+稅金。例如:采用此方法計算灌漿超灌單價較為簡便,但承包人與發包人分歧較大,主要原因是單價中(20~35)%的比例較難確定,缺乏相應的合同依據,且計算結果與投標單價中正常灌漿的人工、機械數量相關,與現場超灌漿實際消耗人工、機械數量部分脫節,與現場實際存在較大出入。
(2)按照“變更報價”確定單價。在目前的水利水電行業招標文件中,常常已經約定了“變更報價”的計算方式,如《水利水電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條件》內,發包人經常約定:“變更報價的取費標準和價格水平應與合同工程量清單及其單價分析表中已確認的人工、材料、機械臺班價格和消耗量水平(若原報價中無明確的可參考的消耗量水平,則參照四川省、重慶市的1997年的《水利水電建筑工程預算定額》)和取費標準相一致。”故可套用相應定額計算灌漿超灌費用。由于目前相應定額子目覆蓋范圍較窄,在計算過程中常常遇到實際呂容值超過定額子目的情況,故常采用外延法近似計算(對超灌單價不計其他直接費、間接費和利潤等費用)。采用此種方法計算能較為合理的確定超灌單價,但由于灌漿定額子目并不是直線外延,而是雙曲線外延,故采用直線外延只能得到近似的數值,并不精確且灌漿定額中包括了灌漿起灌、結束等全過程,而實際超灌漿時并無起灌,故采用定額直線外延只是一種近似計算的方法,但并不精確。
3.2筆者推薦的方法
(1)按現場實際投入計算。按現場實際投入計算是指對承包人在相應具有代表性的施工時段內實際投入的人、材、機數量進行統計,并以承包人的實際發生人、材、機價格計算所得的費用為基礎,得到相應的單價。按現場實際投入計算的優點是能夠較真實的反映工程的實際投入成本,費用計算較為符合工程實際,避免了目前國內定額數量與實際投入數量不匹配的問題。缺點是現場實際統計工作量較大,審核費用時存在難度。
(2)在招標文件中約定。因目前灌漿超灌單價并無統一的計算方式,若在招標階段設計深度不夠,發包人預計在施工過程中有很大可能發生灌漿超灌漿現象,可通過在招標文件或合同約定的相應條款中進行處理。可采用“鉆灌分離”方式,在工程量清單中列出不同單耗水平下的灌漿子目,以便承包人投標報價。實踐證明,在工程量清單中列出灌漿超灌漿項目可進一步加強各承包人競爭性并有效降低灌漿超灌合同單價,但對招投標階段的評標工作水平要求較高,需詳細分析承包人的投標報價水平,且此種方法將合同風險完全轉嫁給承包人,有可能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由于工程變化承包人不能完全彌補施工成本,導致合同糾紛的發生,因此,對現場管理水平要求較高。
4結語
水利水電工程灌漿超灌費用的處理是一項較為復雜、敏感、技術性強的工作,它與原合同單價有一定關系,也有較大的區別,目前國內并無統一的費用計算方法。雖然其他的計算方法還有很多,但不管如何處理,只有嚴格按照工程合同條款的規定,具體的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合理的分析承包人的實際施工成本,才能合理地處理灌漿超灌費用。
作者:何洋邵敏單位:中國水電顧問集團成都勘測設計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