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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資本混合性企業”、“企業股份制”、“上市”與“混合所有制經濟”混為一談的觀點有意無意地對什么是“混合所有制經濟”的內涵加以模糊化。首先,從現代市場經濟理論和實踐看,混合所有制經濟(MixedEconomy)指在一個國家的經濟制度中不同所有制形式的經濟實體(企業)共同存在〔1〕,其比例按照國家的社會制度性質、價值觀以及與之相匹配的經濟發展目的而定〔2〕,比如,當前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中有生產資料為全民共同所有的國有企業,也有私營和外資企業,這本身就是混合所有制經濟形式,而西方大多數國家的經濟制度也具有混合所有制性質,只是在國有企業與私有企業比例上有所不同,或與中國不同。其次,從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構成,以及一定社會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的發展階段看,不同時期的混合所有制經濟中,不同所有制形式的經濟實體(如企業)所占的比例也不同,比如,中國社會主義計劃經濟時期的國有、集體、私人經濟成分與改革后的中國國有、私有經濟成分比例便不同。可以說,中國社會主義計劃經濟下的國有、集體、個體經濟共同存在于社會主義經濟制度中就是一種特殊條件下、特殊時期里的“混合所有制經濟”,炸爆米花、自由菜市場的個體商販、個體副食品或個體小日用品商店勞動者的生產資料、資產都可以認為是私人所有的,當然也是社會主義經濟制度中的科學補充成分,其成員則屬于由勞動人民所組成的(收入主要不是來自資本的剩余價值創造)。第三,從混合所有制經濟的作用、功能看,置身于其中的企業由于所有制性質不同、社會功能與經濟目的不同、資本來源不同、資本結構不同、組織形式不同、市場操作不同,效率效益的衡量標準與方法也不同〔3〕,但卻共同在一個經濟制度中發揮著不同或互補的作用。這點無論在西方資本主義經濟制度中還是在中國社會主義經濟制度下的“混合所有制經濟”中都是如此。第四,從企業發展的微觀角度看,任何一種組織形式均只是手段,必須和企業性質、目的保持高度一致,比如,在國企中混入私有資本是要達到一個什么樣的目的呢?在西方市場經濟條件下,一個企業讓外來資本進入自己的股權資本必然也必須有其明確、具體、特殊的目的①,而讓所有制性質、目的不同的外來資本混入自己的企業更是難以發生,這就如同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為了共同抗日、挽救民族危亡這個大目的,共產黨與國民黨組成統一戰線,盡管共同抵御外敵,但卻不會進行混合、混編或者拿(部分)“所有權”做交易是同樣的道理。因為它們各自的政治目的、行為宗旨、根本性質、組織結構和操作方式完全不同。因此,就企業而言,(1)在西方市場經濟條件下,沒有企業(無論是私企還是國企)會用這種“外來股權資本進入”方式解決自身現有的技術、管理、資源、市場等問題,也沒有一個企業會采用這種方式來提高“效率效益”;(2)即使在資金缺乏的條件下,企業也不會首先尋求這種方式解決問題,因為這種方式成本最高、風險最大、運行最復雜、相對效益最低;(3)只有當一個企業將要倒閉、破產時,它才會考慮使用這種“外來股權資本進入”方式(仍只是解決破產、倒閉問題的辦法之一),如進行“企業重組”(re-organization)或“私下安排”(privatearrangement)。上述分析表明,混合所有制經濟指的是在一個經濟制度里存在不同所有制形式的企業,而不是在一個企業里混入所有制性質不同的資本,它與“股份制”或“上市”這類企業組織形式、市場行為、資本操作方法是完全不同的概念。認為將私有資本直接混入國企并使之成為“資本混合型股份制公司”就是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或認為這種“資本混合型國企”上市就是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都是在概念內涵上偷梁換柱,即將“混合所有制經濟”內涵偷換成了所謂的“資本混合型企業”。
二、企業股份制不改變生產資料所有制形式的關系
1.企業股份制形式是混合所有制經濟的特征嗎
從一個經濟制度的所有制本質看,企業股份制形式是混合所有制經濟的特征嗎?當然不是。股份制形式早在13世紀的意大利、法國、荷蘭和德國就出現了,具有現代意義的股份制企業則于16世紀初在英國成立(因海外市場擴張需要資金),而現代較為完善的股份制形式是指西方資本主義市場經濟下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私有資本所有者(或利益主體)自愿結合的一種企業組織形式,也是資本主義私有制經濟制度發展過程中競爭化、專業化、規模化、生產與市場社會化趨勢下產生的企業組織形式和操作模式。首先,“股份制”特征所體現的是一個私有資本還是兩個以上私有資本結合而成的私有性質的企業,其本身不代表、也不意味企業生產資料私有制性質的改變,如同不管是一碗水還是一桶水都不改變水的性質和本質一樣。其次,從邏輯上看,如果認為這種股份制形式的出現代表“混合所有制經濟”的發展并因此改變了資本主義私有經濟制度的本質,那么等于認為意大利、法國、荷蘭和德國等國在資本主義經濟制度還未出現時就已經將其私有性質改變了。第三,從概念定義看,如果說企業股份制意味著混合所有制經濟,那么西方16世紀就出現的現代資本主義股份制企業又指的是資本主義私有制與什么所有制形式相混合而構成的“混合所有制經濟”呢?從這些問題的邏輯性本身可以看出,將“企業股份制”與“混合所有制經濟”混為一談是概念上的偷梁換柱,即便加上一個“資本混合型企業”的招牌也無法遮掩其邏輯的荒謬性。第四,資本主義市場經濟下股份制企業的上述特征證實了馬克思關于資本社會化、聯合化趨勢這一理論的科學性。如果市場經濟里出現企業股份制就意味著混合所有制經濟的出現,那么等于認為馬克思對資本主義所有制性質的理解、定義以及在此基礎之上建立的科學社會主義理論從一開始就是錯誤的。第五,從西方市場經濟理論與實踐看,西方國家從來不將股份制這一企業組織形式看成是對生產資料私有制性質的改變,或理解為一種與生產資料私有制不同的企業所有制形式。可以說,世界上沒有任何一種經濟理論將“股份制企業”+“非股份制企業”看成是混合所有制經濟,或認為“把國有與私有資本混合在一起成立股份制企業”就是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第六,從西方市場經濟實踐看,股份制從來沒有改變“私有財產(即私有性質的生產資料和資產)神圣不可侵犯”的私有制制度本質,更不是為“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而采取的行政手段之結果。上述理論與實踐的邏輯推證表明,即便一個國家沒有股份制企業,也可以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即便一個國家有股份制企業,也可以不是“混合所有制經濟”。實際上,中國計劃經濟時期的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和個體私有小商品生產及零售企業可以認為就是一種“混合所有制經濟”,但并不是股份制形式。這是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一種體現。畢竟,馬克思主義理論預測的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首先是在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產生,而非在中國這樣一個半封建半殖民地、貧窮落后、人口眾多、資源貧乏、生產力水平極為低下的國家產生,而且這個國家在社會主義制度建立后又立即面臨國內外各種政治、經濟、軍事和社會發展的巨大挑戰與壓力。上述分析也表明,“混合所有制經濟”是指兩種或兩種以上生產資料所有制性質不同的經濟實體(如企業)在一個國家經濟制度中共同存在的現象,而股份制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私有資本結合組成的一個企業。顯然,歐洲封建社會(中世紀)就出現的“股份制”經濟實體不改變封建社會經濟制度的私有制性質,不是什么“混合所有制經濟”;現代資本主義市場經濟下的“股份制”本身也不改變企業的生產資料、資本、資產的私有性質和資本主義經濟制度的私有制本質,因而也就不存在什么股份制使一個國家經濟制度由單一的所有制性質變成混合所有制性質之說。由此可見,今天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出現的股份制這一企業組織形式根本不等于混合所有制經濟。那種將“股份制”理解為“混合所有制經濟”,并因此宣揚“在國企中混入私有資本”或通過“國有與私有資本混合成立股份制公司”來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觀點在邏輯上、理論上都是說不通的,是對“股份制企業形式”與“混合所有制經濟”概念的混淆,是對西方經濟學、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關于生產資料所有制理論的曲解,也是對資本主義市場經濟實踐的方式方法、手段模式的曲解。而那種通過行政手段、政策導向將私有資本直接混入國企股權資本組成“股份制公司”從而發展所謂的“混合所有制經濟”的觀點和行為更是謬之千里了,是從根本上違背現代市場經濟規律的,無論對資本主義市場經濟還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而言都是如此,實踐中甚至有淪為一種帶有封建官商勾結性質的經濟、政治行為的可能性。
2.企業都要搞股份制嗎
從企業發展的組織形式看,企業都要搞股份制嗎?當然不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一個企業是否采取股份制是根據自身建立、發展需要而定的市場行為、決策行為和組織行為。如果一個私有資本所有者因各種原因無法或不愿獨自開辦、創建一個企業,可以選擇與其他私有資本所有者在自愿基礎上聯合起來成立股份制(有限)公司。上述“因各種原因”而形成的“自愿聯合”構成了這種企業組織形式的市場規律性特征。正因如此,西方國家除了股份制企業外,還有大量企業,無論私有還是國有,無論大型還是小型,并不是股份制形式。〔4〕這就是說,股份制本身不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唯一或最佳或必需的組織形式,只是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企業組織形式之一而已。正因如此,在西方市場經濟里,股份制企業可因各種原因再轉為非股份制企業;也因此,世界上沒有一個市場經濟國家采取行政手段或通過政策導向來發展“股份制企業”。上述表明,既然“股份制”只是市場經濟條件下一種企業組織形式而非必要的組織形式,怎么能夠代表一個經濟制度的所有制性質的改變呢?既然不是所有制性質的改變,又怎么能夠認為股份制的出現就是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呢?本來,從現代經濟學、管理學、市場學、金融學、企業法律學等來理解這個問題并非難事,但為什么會出現這種“混為一談”的解釋?尤其是那種強調要用行政手段將私有資本“混入”國企以實現“股份制”從而“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觀點,如果不是對最基本的現代市場經濟規律、理論、實踐缺乏了解,就是有其他某種目的隱藏其后或是在“明修棧道,暗渡陳倉”了。
三、企業上市不改變生產資料所有制性質
1.企業都要上市嗎
當然不是。羅馬共和國時期就出現了“企業上市”的經濟行為,而現代資本主義的企業上市以“荷蘭東印度公司”為第一家(因海外市場擴張需要資金)。今天,無論在資本主義還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無論在美國還是在中國,無論國企還是私企,企業是否上市都只是一種根據自身發展需要的市場行為、管理行為和組織決策行為。首先,從現代市場經濟的一般規律看,企業上市最主要、最重要的原因是它在某個方面具有競爭優勢(且短期內不會被替代、超越)、市場看好、需要擴大再生產但本身資本、資金不夠且銀行貸款有限、利率過高以及其他的資本積累方式相對上市行為的成本都更高或風險過大,這時企業才會考慮上市。正因為“上市”與否的決定具有極強的企業目的性、資本條件性、市場需求性,也因為上市的復雜性、風險性和成本性問題。〔5〕在西方市場經濟條件下,大量成功的、大型的企業,無論國有還是私有,都不選擇上市,比如,美國就有90%以上的企業不選擇上市。〔6〕不僅絕大多數中小企業不是上市企業,在資產、產值和年收入總量控制條件下,2008年美國有441個非上市大型企業,年收入達1.8萬億美元,總資產更是可觀。〔7〕2013年,美國非上市最大型企業較前一年增加8%,而1997-2012年美國上市企業數量下降了44%,并且因為各種原因這已經成為美國21世紀企業的一個重要發展趨勢。〔8〕市場經濟下沒有企業“為上市而上市”,或為了名聲、面子而上市,或認為成功企業必須上市或只有上市才能成功,因為這些都不是上市的“市場規律”性原因。其次,已上市的企業也可以根據需要再轉為非上市企業(如Saturn,Dell集團2013年由原來的上市企業成為非上市企業),企業上市也可以采取一部分上市一部分不上市(如通用汽車公司),等等。再從市場行為看,上市企業可以收購非上市企業,反之亦然。2.企業上市代表“混合所有制經濟”嗎當然不是。首先,從企業角度而言,“上市”是資本主義私有制經濟下的一種企業集資手段、模式。作為一種資本市場化、社會化行為方式本身,它并不改變企業的私有制性質,因而也不改變資本主義的所有制本質。所以,它的出現不等于也不代表私有制的改變和混合所有制經濟的出現。而從股民角度講,個人在市場上購買其股票并不意味著他對這個企業的生產資料、資產有任何實質上的占有。畢竟,很難將羅馬共和國和荷蘭東印度公司的企業上市理解為西方“全民、公共所有制”的開始,而將現代資本主義的企業上市視為“混合所有制經濟”的出現,從而改變了資本主義經濟制度、所有制性質的觀點更是破綻百出、邏輯混亂甚至指鹿為馬。其次,西方企業上市的目的是讓私有資本利用集資發展方式達到自身企業利潤、資本和資產增值最大化的目的。而個人在股市上購股的目的就是以多余的資金獲得比銀行更高的價值回報,僅此而已。可以認為,西方股民是抱著僥幸、賭博、冒險、運氣心理而在采取一種市場行為(即便經濟學諾貝爾獎得主們也不例外)。因此,無論從企業和股民雙方的目的還是從他們的市場行為而言,“上市”本身對企業的生產資料私有制性質不產生根本影響,也不造成任何實質性改變。這是西方100多年來市場實踐已經證明、證實的結論,比如,GoldmanSachs選擇了12%的股權上市,但不能因此認為該企業的性質里有12%是“混合所有制經濟”,另外88%是生產資料私有制經濟。第三,購股者從來不是企業生產資料、資產利益最大化首先的、直接的享受者。畢竟,金融市場的“炒股”、轉賣(拋售與搶購)和因此產生的利益與“價值”連真正的生產和勞動創造價值的意義都不具有,也就根本不可能成為一個經濟制度中企業所有制性質被改變的依據;股票市場制度(一種獨特資本———即馬克思所說的“虛擬資本”的產物)玩股民欲望于“虛擬價值”的股掌之間(幾人歡笑幾人愁),其背后則是私有資本的作用和目的使然。所以,馬克思指出,股票如果沒有欺詐,就只是對一個股份公司擁有的實際資本的所有權證書和索取每年由此生出的剩余價值的憑證而已。與此概念相一致的是,西方個體股民中沒有人認為購股就使自己成了某個企業的生產資料所有者、占有者之一,世界上也沒有任何市場經濟理論認為這是從根本上改變了企業生產資料的私有制性質。第四,當一個上市企業在某一年或某段時期經營不好、利潤下降時,其股票就會貶值,但企業管理者、雇用勞動力的工資、待遇、福利不一定也要相應下降,這是真正資本與“虛擬資本”的本質、功能、作用區別之一。如果股票持有者被認為是“企業生產資料所有者之一”,那么為什么經理、雇用勞動力這些“企業打工仔”收入不受損失但持股者這些“企業主人”的收入卻反而受損失呢?所以,西方沒有一個股民會認為自己與企業生產資料、資產所有者一樣是企業的“真正主人”,就連那種認為自己至少應該與“打工仔”收入具有相同穩定性的股民也沒有。從這個角度看,的確“私有財產(指資本、生產資料占有權)神圣不可侵犯”,而股民手中的股票那點市場權力是可以“神圣侵犯”的,是周瑜打黃蓋———愿打愿挨的。第五,企業極度虧損、大幅下滑或破產、倒閉可以使購股者“血本精光”。股市本身就帶有“賭場”性質,這一點西方股民從不否認,所以中國一些學者也無需硬要為這些西方股民戴上“企業所有人”的光環。而同時企業生產資料所有者或他們的管理人所受到的保護程度則與這些股民不一樣。當一個企業破產倒閉后,高層管理者(指“企業打工仔”)即便不持有該企業股票,同樣可以因為“金降落傘”(“goldenpara-chute”)或其他事前安排(“prearrangementpack-age”)獲得豐厚的補償(幾百萬到幾千萬美元不等),而持股者(即被一些中國學者錯誤地冠以“企業主人”、“企業生產資料所有者之一”的人)則是血本無歸。當然,這種對管理層的優厚補償是企業生產資料、資產真正所有者的安排,是一種私有資本神圣不可侵犯的權利體現。在股市上購買該公司股票的個人(即所謂的“企業主人”)對此毫無發言權。而且,如果有企業倒閉、破產的可能和征兆,高層管理(“企業打工仔”)可以將自己所持的該公司股票早早賣掉,而股市購買者(即所謂“企業主人”)卻沒有這種信息和特權。因此,從上述兩個方面的邏輯看,這種將企業上市、股民購買股票視為生產資料私有制性質的改革從而使得一個國家的經濟成為“混合所有制經濟”的觀點是十分荒謬的。第六,當企業盈利、資產增加后,市場上的個人購股者的股票增值不會也不可能達到企業生產資料占有者或管理層那樣的受益程度。一些企業可能分給股民一勺殘羹冷炙(不是所有上市企業都會這樣做),如“紅利”(dividend)。而二級股票市場的所謂股票增值,只是在企業生產資料所有制及其本質作用下產生的衍生物———虛擬資本市場的交換罷了,絲毫不代表股民在企業股權資本中占有程度的上升,甚至連拿這些股票到企業去兌現的資格都沒有。既然他們不是什么生產資料占有者,手中的股票更不可能使企業生產資料所有制形式有任何實質性的改變,又何來混合所有制經濟呢?第七,一個企業經營得好,其股票價值仍可能下降;市場有各種信號,除經濟信號外,社會、政治、文化、科技、環境、軍事、國際關系、人文、氣候變化等各種類型的信息都會對股票價值產生集成、交叉、多元的影響;資本又因各種自我利益的考慮會在不同階段采取不同戰術從而使股價向不同的方向波動或向預期相反的方向波動。結果,實際左右股票價格的根本不是“股民利益”(盡管主流經濟學理論聲稱企業都會首先考慮股民利益)。對那些虧損的股民,資本、市場和那些已經被它們御用、奴役的學者會說:你有自由買賣呀,為什么要留著它呢?而實際上,資本在給股民這種買賣自由的同時,也給了他們一個資本(賭場)總是、也肯定是贏家的先決條件。這樣來看,那種將企業上市就意味著企業全民所有、股民作為“企業所有權占有者”的利益會被最大化的說法多么地滑稽可笑。可見,股票市場上所公示的企業利潤額本身能夠全面代表企業價值的增長嗎?即便企業利潤真的上升了就一定會使股民利益最大化嗎?而這就是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混合所有制經濟”的體現嗎?在資本主義經濟制度發展過程中,無論是企業股份制還是企業上市,無論是金融資本的各種衍生物(工具)還是金融資本與企業資本形成的某種市場結構,都不是其生產資料私有制本質的改變,更不是西方政府為搞混合所有制經濟而采取的行政手段之結果。有關的西方市場經濟理論的基本概念,中國一些學者不應該將其修改或硬要從“生產資料所有制”角度融入自己所需要的“理論內涵”。本來,以上分析都是基于經濟學、市場學、管理學、企業金融學、貨幣金融學、消費者行為學的基本概念,基于市場經濟的一般規律,基于這些基本概念和一般規律之上的邏輯推證,那么,為什么還有一些觀點非要將“企業上市”看成“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呢?為什么一定要推演出“企業上市就成了全民(國有)企業”呢?醉翁之意不在酒,其隱含的真實目的就是要將大型國企私有(資本)化,而幌子便是只要被私有(資本)化的國企“上市”了,它就保留了全(國)(人)民所有制性質,或者說,對社會主義經濟制度而言,企業一旦上市就是“全民企業”了,不存在國有、私有之分了,從而將私有資本混入國企也理所應當、名正言順了。任何在意識形態驅使下對中國改革理論、政策、概念所做的解釋都必然訴諸著“實用主義”的方法,也必然違背客觀現實,從而淪為方法論上的唯心主義。
四、中國國企改制、上市與社會主義的“混合所有制經濟”
1.國企已經具有“股份制”性質
首先,在中國今天還剩下的國企中,許多是由來源不同的國有資本所組成的,已經構成一種事實上的股份制性質,而不是非要另外摻入、混入私有資本才是股份制企業,這與西方私企不是非要摻入國有資本才成為股份制企業的道理是一樣的。以行政手段或政策導向來推行國有資本與私有資本結合的股份制企業不僅在資本主義市場經濟歷史中從未有過,也不應該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科學發展行為。因為,它不僅從根本上違反市場經濟規律,也不是一個市場經濟行為,僅是一個明顯的政治行為。其次,一個股份制的國企自身完全可以成為成功的、高效率高效益的現代企業,沒有必要為了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而引入私有資本來搞“資本混合型股份制”。這一點是西方資本主義、中國社會主義歷史都已經證明了的,也是被今天西方資本主義混合所有制經濟所證實了的。〔9〕第三,中國在歷史上有過類似或接近今天股份制形式的企業,那就是計劃經濟時期的集體企業,當然生產資料的公有性、經濟行為的計劃性使這種集體企業與資本主義市場經濟下的私有股份制企業又有著本質的不同。從自身資本與資產積累、所有制形式來看,它是由地方政府投資(即等于當地全體社會成員集資,否則這些由當地人民創造的價值可以用來建造公共設施、學校、醫院、公園、圖書館或加強社會福利與保障等)、當地勞動者提供勞動力(可以視為一種入股方式),并依靠當地資源、技術、土地、“市場”來創造價值、保證供給、滿足需求的。但它雖然是在地方政府的計劃下發展、運營,卻體現了由當地社會成員的集體“資本”投資、集體勞動力提供所構成的一種“股份制關系”。其生產資料占有制形式雖具有公有性質,但不具有國有性質,且為當地勞動者集體所有。
2.國企不一定非要改制搞股份制
對今天那些非股份制的國企不是非要摻入、混入私有資本使它們成為“資本混合型股份制企業”才能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尤如西方大量非股份制企業的存在并未阻礙其混合所有制經濟的發展。而采用行政手段或政策導向來促使這些國企成為與私有資本混合的股份制企業不僅在資本主義市場經濟中從未有過,也不應該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行為。因為,這從根本上違反了市場經濟規律,甚至已經不是一個經濟行為,而是一個政治行為。中國這些非股份制國企也完全可以像它們西方的同類企業一樣,成為成功的、高效率高效益的企業,成為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的現代化企業,完全沒有必要非要為了實現混合所有制經濟而成為“股份制企業”。這是西方資本主義、中國社會主義歷史都已經證明了的,也為今天西方資本主義混合所有制經濟所證實。
3.國企可以選擇不上市
中國今天剩下的國企大都是或大都含有上市公司,個人、團體、私企、外企都可以在市場上購買其股票。但首先,從理論上看,與西方企業決定上市與否一樣,也與中國今天的私有企業決定上市與否一樣,國企決定上市與否完全是根據自身發展需要而定的一個市場行為、管理決策行為和企業組織行為,本身不意味著其生產資料所有制性質的改變,比如,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一個國企通過上市獲取自身發展所需要的資金,不是也不應該改變其社會主義公有、國有性質、目的和功能。因此,它們選擇上市也不是“混合所有制經濟”的象征。其次,從實踐上看,中國許多國企今天不僅不缺乏資金,反而是資金過剩,因此它們完全可以決定不上市,需要考慮的是采取怎樣的科學手段解決這個問題從而盡快發展、壯大。一般而言,如果這類國企沒有極為特殊的原因卻選擇上市,不僅是企業低效率低效益的表現或非市場行為的結果,而且在多余資金尚未發揮作用、已經造成巨大成本代價的同時又混合進私有資本極易使企業患上更為嚴重的“資本多血癥”(plethoraofcapital)。因此,這類國企決定不上市,與那些資本主義市場經濟中決定不上市的國有、私有企業一樣,其一完全符合市場經濟規律,其二體現了企業資本結構高效率高效益的市場行為,其三并不否定、也并不影響中國混合所有制經濟的發展。第三,對那些缺乏資金的國企而言,它們在考慮上市之前,可以有以下的選擇:(1)可以通過較“上市”成本更低、風險更小、效益更高的銀行貸款解決資金短缺問題,這與那些缺乏資金的西方私有、國有企業訴諸銀行貸款一樣,其一完全符合市場經濟規律,其二體現了企業資本結構高效率高效益的市場行為,其三并不否定、也并不影響中國混合所有制經濟的發展。(2)政府有義務提供低息或無息貸款。這是因為,新中國成立60多年來,大型國企不僅向政府上交了大量利潤,支持了中國各項社會主義事業的全面發展,即便利改稅后它們也是中國的稅收大戶,為國家、政府事業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而政府為其提供低息或無息貸款如同企業內部資金流動性質一樣的順理成章。這個理性依據與西方政府救助資金困難的大型私有企業是一樣的,盡管這些私企僅僅是政府的稅收大戶而從未像中國國企那樣上交利潤!尤其是,當中國政府花錢購買巨額歐美國家利息極低的國債(如T-bond)時,更應該首先考慮幫助中國國有企業,否則,難免當中國購買國債幫助那些歐美國家抑制了通貨膨脹并使其貸款利率降低后,這些歐美國家的金融投資機構(或企業)再通過本國銀行獲得低息貸款進而再投入缺乏資金的中國國企,還要要求我們的國企以部分所有權為代價!這無異于用中國人民幾十年、幾代人、幾億人在高積累、高建設、高發展、低工資、低生活、低消費條件下辛勤建造的國企所積累的錢財幫助外國財團購買我們的國企!歷史上和今天沒有一個西方國家會這樣做,也沒有一個市場經濟的國家會這樣做。(3)如果中國的國有銀行、中國政府都沒有錢(即假如中國經濟發展極為困難),政府依然可以通過出售國債———讓全國人民暫時拿錢來支持國企渡過難關(要求它將來加倍回報!),或像羅斯福政府那樣在經濟發展極為困難的時期以赤字支持國有經濟的發展。(4)暫時缺乏資金的國企可以通過政府的私下安排(類似的私下安排在西方國家不勝枚舉,尤其是大型私企,如美國三大汽車公司在遇到問題時),請那些資金雄厚的國企伸出援手。值得指出的是,這類缺乏資金的國企通過銀行貸款、政府資助、國家債券、政府赤字和企業間私下安排不僅成本遠遠低于出售轉讓國企部分所有權的代價,而且這類解決資金問題的方法、手段正好體現了中國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優越性,比如,國有銀行和國有企業在所有制性質、功能和目的(即最廣大人民利益最大化)上是一致的,而西方金融資本和工業資本之間具有必然的矛盾性、沖突性和利益競爭性。因此,只要加強國有銀行審核、監督、懲戒機制,發揮二者利益一致的優勢,不僅可以體現資本主義市場經濟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本質區別,而且可以打造和發揮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獨特競爭優勢。以行政手段或政策導向使這些國企上市并乘機在其股權資本中混合進私有資本,不僅從根本上違反市場經濟規律,也是低效率低效益的市場政治行為。第四,對那些本身資金充足又已經選擇上市的大型國企,根據市場經濟規律,根本沒有必要搞與私有資本的混合股份制,否則不僅違反市場經濟規律,而且還是一種利益剝奪的政治行為。為了實現、保證、捍衛最廣大人民利益最大化這一企業目的與宗旨,這些企業不僅可以根據需要考慮有限上市、部分上市,如美國GoldmanSa-chs、通用汽車公司等,還可以考慮由上市企業轉為非上市企業,如美國的Saturn,Dell集團等。綜上所述,中國國企不一定非要股份制,股份制企業不一定都要上市,資金充足的企業完全可以不上市,資金短缺的企業也可以選擇不上市,而是訴諸其他更為科學、效率效益更高、體現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融資方法。中國國企上市與否、股份制與否,從現代經濟學、管理學、金融學、組織行為學、企業財會學、企業法律學和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來看,都不是也不應該是國有企業所有制性質或中國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生產資料所有制形式的改變。既然如此,它們也就不構成“混合所有制經濟”基礎、不成為其標志;既然如此,無論是對國企實行“資本混合型股份制企業”,還是國企上市,都不是發展中國社會主義混合所有制經濟的任務(也不是任何一個經濟制度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任務)。
五、結論:國企自身的改革方向與任務不是與私有資本“混合”
上述分析表明,首先,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無論是混合所有制經濟還是非混合所有制經濟,都可以有股份制、非股份制企業,可以有上市和非上市企業,可以有股份制非上市企業,也可以有非股份制上市企業。但無論哪種企業組織形式都不代表其生產資料所有制性質的改變,因而不構成“混合所有制經濟”的發展標志。既然如此,它們也就不能成為“混合資本型企業”的“理論”依據。其次,股份制、上市都是企業根據自身發展需要的自愿市場行為。在西方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是不會以行政手段使私企與國企、國企與國企、私企與私企搞股份制公司或“資本混合型股份制企業”的。因為,西方政府、企業、社會已經清楚地意識到,(1)把兩種資本性質、目的、功能不同的資本混合起來成立所謂的“股份制公司”是違背市場經濟規律的;(2)這樣兩種資本的混合必然因企業根本目的、社會功能、資本結構、組織形式、市場操作、資源配置、發展手段、企業文化、市場與社會分配方式等方面的差異導致效率效益的極大下降;(3)當這樣兩種資本混合時,企業的資金、資產和技術在調用、劃分、借用、轉讓、成本計算、利潤分成、資本比例確定等各類成本核算以及市場兼容方面,即便表面上看似“合理”、“合法”,也極易產生利益侵犯、不公平占有和私下交換,極易產生官商勾結、貪污腐敗、行賄受賄,也極易使人民創造、積累的資金、資產、資本被利用并產生新的“少數人”利益集團,也極易產生以國有市場、技術、發展機遇、原材料甚至國計民生等為代價的“少數人”利益最大化;(4)行政手段和政策導向催生的“資本混合型股份制企業”違背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的價值觀和信仰。①中國在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中,如果再以“股份制”為名,采用行政手段硬將私有資本“混合”進國企股權資本,搞所謂的“資本混合型股份制企業”,不僅違背西方市場經濟規律,而且違背社會主義經濟發展規律,違背社會主義價值觀和信仰。第三,從企業股份制、上市目的看,也從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理論和實踐看,私有資本無論是利用“股份制”這一資本集合方式創建自身企業,還是利用“上市”這個社會集資手段壯大自身企業,根本目的首先都是為了自身價值和利益最大化。而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探索與實踐看,也從“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中“社會主義”這一核心詞的內涵看,中國國企改制成“股份制”或“上市”的目的是為全體社會成員謀求利益最大化,即“代表最廣大人民利益”。西方市場經濟理論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實踐上,無論從價值觀還是信仰的角度,都不否認這兩種資本的本質區別,也因此不將它們混合在一個企業中來發展市場經濟或所謂的“混合所有制經濟”。馬克思主義更是揭示、分析了這兩種“資本”的本質區別。可以認為,將這樣兩種目的、性質、功能不同的資本“混合”在一個企業里,不僅違背社會主義混合所有制經濟的理論與實踐,而且違背西方資本主義混合所有制經濟的理論與實踐,并有可能從根本上使“代表最廣大人民利益”成為一句空話。第四,再從西方市場經濟的理論與實踐看,解決企業發展各類問題的方法、手段可謂成千上萬,企業組織形式也有很多,卻沒有一個國有或私有企業為解決任何一種問題(如效率效益)首先拿自身股權資本的出售轉讓作代價,即便缺乏運作資金,也不是首先考慮出售轉讓股權資本,更不會考慮向所有制性質不同的資本出售轉讓股權資本。在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私有企業要解決效率效益或任何其他企業發展問題,也不會首先拿股權資本的出售轉讓作代價,即便缺乏運作資金,都不會首先考慮出售轉讓股權資本,更不會考慮向所有制性質不同的資本出售轉讓股權資本。那么,中國的國有企業為什么非要這樣做呢?為什么總是有觀點對中國國企采取這樣的“雙重標準”呢?〔11〕第五,一種帶有普遍性的觀點,也是用籠統概念掩蓋真實目的的觀點,認為在國企中混合進私有資本可以幫助解決效率效益問題。可是,效率效益既不是企業發展的手段也不是企業發展的目的,只是衡量手段和目的的方法之一。也就是說,企業效率效益的改進提高是無止境的,是相對的,而生產資料所有制形式不同的企業效率效益的衡量方法又有著本質的、方式的不同。〔12〕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西方的國有與私有企業提高效率效益通常不用“私有資本相互混合”的手段,也根本不用所有制性質不同的資本混合的手段;中國的私有企業提高效率效益也通常不用“私有資本相互混合”的手段(它們是否與國有資本混合是“酌情而定”的,即根據是否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定)。那么,為什么非要將私有資本混合進國企股權資本來提高所謂的“效率效益”或解決國企發展問題呢?比如,將中國房地產業的剩余私有資本硬“混合”進國企性質的石油公司,目的到底是什么呢?是讓中國石油領域的國企學習中國私有房地產公司的“高效率高效益”?學習它們的“先進技術”?學習它們的“先進管理理念和模式”?學習它們的組織形式、資本運作方式、“市場推進”手段?大量實踐、大量研究、大量案例已經證明,中國房地產行業是產生貪污腐敗、行賄受賄、官商勾結最嚴重的領域,而且在規模、程度、范疇、手段上領軍中國所有經濟領域〔13〕,是產生中國“少數人”既得利益集團最多、最大的經濟領域,是具有封建特色的“交易成本”最高的領域(即現代市場經濟的效率效益被極大降低)〔14〕,是造成中國“內需不足”、物價上漲、市場彈性喪失、收入購買力彈性喪失等諸多經濟發展問題根本原因的領域〔15〕,是致使中國資源配置極不科學的經濟領域,因而也是中國社會主義經濟改革中最不能“代表最廣大人民利益”的領域。難道將它們的私有資本采用行政手段“混合”進國企性質的石油公司并使后者成為所謂的“股份制公司”,這樣就能使后者效率效益更高、技術更先進、管理更科學、更加代表最廣大人民利益嗎?假設真是這樣,那么從成本核算角度看,從企業效率效益的基本概念看,從企業的科學發展、管理、戰略構成看,又何必將中國房地產業的私有資本混合進中國國有性質的石油公司呢?將房地產老板都聘請為中國石油公司的總經理不是更能體現“高效率高效益”嗎?①假設真是這樣,再從成本核算角度看,從企業操作效率效益的基本概念看,從企業的科學發展、管理、戰略構成看,西方所有國家的房地產行業比之中國房地產行業的技術都更先進、管理更科學、資源配置更合理、效率效益更高、交易成本更低,因此是否應該聘請西方的房地產老板來管理中國的石油公司呢?這樣是不是更能使最廣大人民的利益最大化呢?上述使用歸謬法提出的問題在邏輯上、理論上的荒謬使人們不得不去思考那種積極推進這種行政手段催生的“資本混合型股份制企業、上市企業”的觀點背后所隱藏的真實目的。在向西方學習、借鑒市場經濟的企業組織形式、市場行為時不應該改變中國經濟和國企的所有制性質———就像西方使用這些形式不改變其經濟和企業的所有制性質一樣;中國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不應該以改變國企性質為內涵、代價、目的———就像西方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不以改變其國企或私企性質為內涵、代價、目的一樣。而且,中國與西方的混合所有制經濟不同,前者具有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本質和性質,而在“社會主義混合所有制經濟”中,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社會主義”本質到底表現在哪里(肯定不是行政手段下催生的“國有、私有資本混合型企業”;讓私有資本、私有企業、西方資本來體現“社會主義”本質是任何一種西方理論都會否定的荒謬邏輯)?在這一點的實踐上,國企首當其沖,比如,可以建立新的國企來發展“社會主義混合所有制經濟”嗎(考慮到中國許多領域的私有成分和私有資本比例已經高于西方國家,也考慮到改革30多年來,在絕大多數經濟領域里中國沒有發展一個國企)?可以讓國企、國有資本進入更多的經濟和非經濟領域從而更好地發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作用嗎?國企作為獨立企業法人,可以按照西方混合所有制市場方式吞并私企或其他國企嗎?國企董事會可以真正實現由各行各業的勞動人民代表組成而不是僅由政府官員以及由政府任命的企管人員組成嗎?國企管理層可以真正像市場經濟操作那樣由市場挑選、公開競聘、人民代表任命、企業與人民代表監督嗎?可以由董事會、監事會、人民代表、媒體、法律、專家共同根據國企性質(社會主義公有制)、目的(使最廣大人民利益最大化)、功能(造福整個社會、保衛中國社會主義各種經濟利益等)來監督、檢審、衡量其管理嗎?這些問題和相關的企業管理、組織、資本、人力資源、技術進步所體現的社會主義性質的效率效益提高問題,以及國企作為一個經濟實體應該怎樣體現、打造、培養、傳播、樹立社會主義人本、人道、人權、公平、平等、正義的價值觀和民族的信仰問題,都應該是國企在“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中所面臨的重大問題與任務(如果說私企、西方企業可以體現這些價值觀的話,那西方已經是社會主義了,私有資本也就等于社會主義了)。中國在人均資源上是全世界最為貧乏的國家之一,又是貧富差別、兩極分化問題最為嚴重的國家之一。在屬于全國人民共同占有的自然資源領域,是否可以發展更多的國企從而平等地使屬于全國人民的自然資源之價值創造,首先直接造福于全國人民(許多西方國家直接利用這些資源為社會福利、事業、保障領域的發展服務而不是首先為私有資本服務,并以此體現社會發展的平等、公平和正義性)?在自然資源領域,壟斷性國企可以采取稅收和利潤上繳的“混合”形式嗎?對這些領域的國企和私企是否可以考慮課以更高的稅收(西方國家出于社會“公平”、“正義”價值觀對一些私有資本生產的日常消費品都課以特別的重稅)?在上述這些方面,西方資本主義混合所有制經濟沒有做到的事情,中國社會主義混合所有制經濟是否可以做到?即在這些屬于全國人民共同占有的自然資源領域是否可以不讓私有資本率先索取剩余價值和利益最大化,而后再來努力尋求“共同富裕”呢?中國貧富差別兩極分化已成為當前社會主要矛盾之一,而這個矛盾又以私有資本創歷史記錄的增值速度、少數人創歷史記錄的暴富程度與最廣大人民基本生活(住房、醫療、教育、社保)負擔不斷加重為典型特征。〔16〕中國的國企和國有資本可以像中國私企、私有資本、中國的外國資本、西方國有企業那樣進入直接關系百姓民生的住房、教育、醫療、社保,從而更好、更直接、更迅速地為他們服務、減輕他們在這些方面的經濟壓力和家庭負擔嗎?即在這些領域里是否可以不讓私有資本率先索取剩余價值使其利益最大化,而后中國再來努力尋求“共同富裕”嗎?混合所有制經濟里產生的貪污腐敗、官商勾結、利益集團已成為中國當前社會主要矛盾之一〔17〕,這個矛盾又以私有資本與權力“資本”交換、“混合”及其所形成的網絡性、結構性、社會性、普遍性為典型特征。〔18〕用行政手段、政府指令將私有資本混合進技術相對先進、資金相對充裕、市場相對穩定、資源配置相對科學、產權相對明晰(私有資本與官僚“權力資本”結合是中國最大的產權不明晰)、貸款渠道相對暢通的國企到底是有利于還是不利于上述中國社會主要矛盾的解決呢?“資本混合型(股份制)企業”的行政催生又是否會產生新一輪官商勾結、貪污腐敗、利益交換呢?國企發展存在許多問題,但有一點是肯定的,它不可能拿出巨額的錢款來賄賂政府官員(又能夠達到什么目的呢),更不可能將國有性質、國家性質、人民共同占有性質的生產資料和股權資本拿出來賄賂官員;但在私有資本與政府官員的官商勾結中這種行為方式卻不勝枚舉。中國的私企、私有資本向海外出口日用商品已有30多年歷史,但在國際市場上卻并沒有做到比西方同類商品的價格(值)高、質量好、功能強、特征新穎、性能優越,而在國內市場上也沒有做到比西方同類進口日用商品的價格高、功能強、特征多、質量好,除“人口紅利”產生的廉價之外(即原始勞動力所產生的巨大剩余價值,這種“比較優勢”是新殖民主義拓展海外市場的一種“理論依據”),并沒有太多“比較優勢”可言。所以,關鍵在于國企應該發揮其依靠歷史積累、發展起來的技術、規模、組織、資本、文化、價值觀優勢,從而使中國經濟發展模式擺脫勞動力密集、廉價、技術落后、質量低下、資源耗竭、環境污染、生態破壞、官商勾結、利益集團、分配不公等特征。上述問題既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又直接關系到什么是、和怎樣才能發展“社會主義”的“混合所有制經濟”,也無一不關系到中國混合所有制經濟本身發展的方向、性質、目的,國企怎樣根據自身性質、目的、社會功能來改進、提高、發展、壯大,從而成為解決上述問題的主力軍正是國企改革首當其沖的任務。而以“搞股份制、上市”為名,以行政手段試圖通過將私有資本混入國企股權資本從而催生“資本混合型企業”,這既不是“中國特色”也不是“社會主義”,更不是符合現代市場經濟的“混合所有制經濟”形式。
作者:龍斧王今朝單位:武漢大學戰略決策研究中心教授武漢大學經濟發展研究中心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