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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市場經濟體制尚不完善,企業失信現象較為嚴重,尤其是中小企業,由于本身抗風險能力較弱,失信情況也更加嚴重。中小企業信用缺失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五個方面:
1.交易雙方信息不對稱。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信用是企業在市場競爭中生存和發展的主要手段,其信息應該是透明的、對稱的,以便交易雙方在交易前互相了解對方的真實情況并作出正確的決策。但信用本身具有很強的外部性,當絕大多數企業都講信用時,少數企業不講信用就會受到嚴厲的懲罰;而當大多數企業不講信用,只有少數企業講信用時,少數講信用的企業就會單方面受損。特別是在信息不對稱的條件下,單個企業堅持誠信經營要承擔較大的風險。2.征信體系不健全。企業信用登記、信用評估、信用擔保、信用轉讓、信用監管等一系列信用制度在國內還沒有完全建立,各市場主體在業務往來中對信用的發展、甄別和防范比較困難。銀行已經建立的企業信貸登記咨詢系統尚不完善,稅務、海關、工商、統計、技術監督等政府部門的大量企業資信資料未被利用。以信用為經營對象的資信公司十分缺乏,企業信用狀況得不到真實評估,交易者要獲取企業真實的信用資料十分困難。
3.企業信用的法律約束和保障機制乏力。立法不夠完備,不能有效制裁失信者,切實保護債權人利益。現有法律、法規在規范企業信用環境方面缺乏相應的實施細則,操作性不強,特別是對失信企業責任人的刑事立法幾乎空缺,對惡意逃廢債務者無法可依。一些基層法院受當地企業與政府的影響,在司法過程中有意偏袒本地企業,審判的公正性受到質疑。重審判輕執行的現象在民事、經濟等案件中較為普遍。債權人即使勝訴,也往往會因收費過多或裁決難以執行而導致“贏了官司也賠錢”。執法不嚴,違法不究,使得法律的規范力和強制力對市場交易中的失信行為毫無辦法。
4.信用中介服務十分落后。目前我國仍是非征信國家,社會信用中介服務行業發展滯后。雖然也有~些為企業提供信用服務的市場運作機構(如征信公司、資信評級機構、信用調查機構等)和信用產品(如信用調查報告、資信評級報告等),但其不僅規模很小,經營分散,而且行業整體水平不高,市場競爭基本處于無序狀態,沒有建立起一套完整而科學的信用調查和評價體系,導致企業的信用狀況得不到科學、合理的評估,市場不能發揮對信用狀況的獎懲作用,企業也缺乏加強信用管理的動力。
5.地方保護主義和部分官員不正確的政績意識。一些地方領導干部出于地方利益的考慮,對所屬企業惡意欠逃債的行為千方百計地予以包庇,甚至為其出謀劃策:對于外地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不是依法加以保護,而是利用手中的權力橫加干預。一些地方干部出于政績和私利的考慮,對所轄范圍內的制假售假現象聽之任之,極少數干部甚至為制假售假者通風報信,干預行政執法部門的查處,成為制假售假的保護傘。這導致一些地方制假售假企業形成了相當的規模,達到了產業化、規模化的水平,其生產者和銷售者毫不掩飾,甚至有些制假售假企業還作為地方的利稅大戶受到地方政府的表彰。
二、中小企業信用缺失的危害
1.信用缺失增加了交易成本,降低了效益,造成了社會資源的極大浪費。市場經濟依靠信用來維持,如果這個社會缺乏信用,就意味著維系市場經濟基礎的契約失衡,一旦信用缺失,企業交易過程中的操作就會變得十分困難,就必須應付無信用狀態,成立專門的清欠追賬隊伍、打假隊伍、法律維權隊伍等,增加生產過程中的開支,導致企業運行成本急劇上升,企業經濟效益下降。據專家測算,每年僅由違反公平競爭的失信行為所造成的各種合法稅收減免引起的海關稅收和其他稅收損失就達5700億元~6800億元。信用缺失已成為中國市場經濟的“敗血癥”。
2.信用缺失抑制了消費和投資,降低了社會需求增長速度。社會需求直接決定著社會生產規模的大小,影響著經濟增長的速度。社會需求包括社會消費需求和社會投資需求兩個方面。社會消費需求的變動不僅取決于居民收入水平、商品價格、消費偏好等因素,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受信用狀況的影響。在一個信用缺失的社會中,貸款的歸還沒有保障,貸款消費的存在失去了社會條件,貸款消費也就不可能得到發展。信用缺失現象遏制了居民消費,并最終阻礙經濟快速健康發展。同樣,信用狀況對投資的影響也是很大的,在某些情況下,信用是投資者最看重的基本條件和投資環境,沒有投資者愿意到信譽度不高、坑蒙拐騙盛行、容易上當受騙的地方去冒險。
3.信用缺失制約了中國企業的發展,尤其是制約了中小企業規模的擴大。眾所周知,中小企業由于規模小,實力弱,資金缺乏,需要融資和利用銀行資本。我國企業中99%是中小企業,它們的發展狀況直接決定著我國國民經濟能否健康持續快速發展,也影響著整個社會的信用狀況。有關資料顯示,以高科技發展著稱的中關村的9000多家企業中,95%以上為中小企業,它們普遍資金嚴重缺乏,每年因風險過高而倒閉的企業高達30%。由于整個社會信用缺失,信用環境差,造成中小企業擔保難、抵押難、融資難。據調查,2004年我國縣級中小企業共申請貸款856億元,實際只獲得557億元,貸款滿足率只有64.3%,其重要原因就是信用缺失。
4.信用缺失有損我國形象,不利于中國經濟融入全球經濟。隨著經濟全球化進程的加快,中國企業參與國際競爭、中國經濟融入全球經濟的進程大大加快。全球經濟一體化體現的不僅是資源配置、產品生產、市場銷售的全球化,而且是經濟活動規則的標準化、共同化,即參與國際經濟活動必須按國際慣例和通行規則辦事。但這些規則和慣例的通行是以信用可靠、真實為前提,以交易者雙方承認和執行為基礎的。也就是說,如果沒有可靠的信用作保障,這些規則和慣例就不可能真正得到執行,甚至有可能變成欺詐、謀取不正當利益的手段。因此,在國際經濟活動中,交易者非常重視對方的信用狀況,國外的大企業尤其是跨國公司不會與信用不佳的公司進行合作或業務往來。我國在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之后,隨著參與國際經濟活動范圍的擴大和程度的加深,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信用缺失現象損害了中國及中國企業的形象,不利于中國產品開拓國際市場。
5.信用缺失危害金融機構,傷害銀企互利關系。
銀行要靠企業的健康發展實現自身效益增長,企業也要靠銀行的資金支持發展壯大,一個發達的經濟體系背后必定少不了發達的融資服務體系的支撐,銀行與企業之間是共生共榮的關系。然而現實經濟生活中誠信的缺失現象嚴重損害了銀行與企業之間互利互惠的良性循環。由于銀行信貸占據信用體系的主導地位,因此銀行成為不良社會信用最大的直接受害者。目前,絕大部分國有企業有應還未還的銀行借款,所有的銀行都有巨額被懸空的信貸資產變為不良貸款。企業信用差使得金融機構對企業缺乏應有的信任。為規避風險,銀行只能惜貸。
6.信用缺失危害客戶,損害消費者利益。企業經營不講誠信,坑害的首先是消費者,由于假冒偽劣產品泛濫,消費者消費起來畏手畏腳,結果造成內需不足,嚴重影響了消費。此外,客戶也是企業經營不講誠信的受害者。企業如不慎購進假冒偽劣商品,會造成庫存商品積壓和處理商品損失。
三、加強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的對策
1.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信用評估體系。企業信用評估就是由合格的專業評級機構或部門受評估對象的委托,根據“公正、客觀、科學”的原則,以評估事項的法律、法規、制度和有關標準化規定為依據,采用規范化的程序和科學嚴謹的方法,對受評企業履行相應經濟承諾的能力及可信任程度進行調查、審核及測定,對同評估事項有關的參數值進行橫向比較和綜合評價,并以簡單、直觀的符號表示其評價結果,公布給社會大眾的一種評價或咨詢行為。中小企業信用評估體系主要包括企業素質、企業償債能力、企業經營能力、企業獲利能力、企業信用狀況、企業發展前景六大指標體系。
2.完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1)規范政府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的行為,信用擔保業務的順利開展離不開政府的大力支持和資金投入。但如果政府直接干涉具體擔保業務,影響到擔保基金的市場化運作,則會出現政府失靈。因此,應制定明確的運行管理規則,并按照這些規則來約束政府行為,協調政府、擔保機構、銀行和中小企業之間的關系,處理好政府資金投入與規范政府行為兩者之間的關系。(2)建立風險補償基金。擔保業是一個高風險的行業,代償的發生難以避免,僅僅依靠擔保機構微薄的保費收入很難彌補可能發生的代償損失。因此,省、市、縣各級財政在一定時期內都要從預算中安排一定的專項資金,建立信用擔保風險補償基金,用于擔保機構的代償損賬補助。(3)建立和完善再擔保機構。目前我國還沒有全國性的再擔保機構,已經開展再擔保業務的部分省級機構實際上仍在做擔保業務,造成我國擔保資金放大倍率嚴重偏低。目前國內擔保機構資金的放大倍率只有2.53,世界發達國家或地區的資金放大倍率一般是10,而日本通過完善的再擔保體系,資金放大倍率高達60。因此,我國應盡快建立全國性的再擔保機構,不斷規范和完善省級已有的再擔保機構,并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完善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4)理順擔保機構與商業銀行的合作關系。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要與協作銀行明確保證責任形式、擔保資金的放大倍數、擔保范圍、責任分擔比例、資信評估、違約責任、代償條件等內容,建立一種休戚相關的合作關系。
3.規范發展企業信用中介服務機構。信用中介服務機構在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中起著重要作用,從一定意義上講,信用中介服務機構完善與否關系到中小企業信用體系能否真正建立。因此,推動信用中介服務機構的發展、培育信用中介服務市場應是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一個重點。規范企業信用中介服務機構必須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1)結合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適時公布政府部門擁有的企業信用記錄,營造良好的信用氛圍。同時,推動信貸登記咨詢系統、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工商企業年檢登記和信用管理體系、戶籍與個人信用管理系統及質檢、稅務、海關等系統之間的互聯互通,逐步實現部門之間和全社會的信用信息共享。(2)探索組建國家企業信用服務中心,對分散于政府各有關部門的企業信息記錄進行收集、分析和,建立政府企業信息采集和披露系統。(3)選擇社會信用中介機構進行示范,探索經濟全球化條件下實現信用公開與保護商業秘密的具體措施,目前可選擇社會信譽較好的中介機構進行中介層面的調查、征集、評價、管理等示范。(4)培育企業信用中介服務市場,為信用中介服務機構提供平臺。(5)加強信用中介服務機構行業協會的建設,積極推動信用中介服務組織行業協會的建立,充分發揮其組織管理、協調服務、行業自律的作用,統一執業標準和行業道德規范,加強信用中介服務的理論研究和經驗總結,加強業務培訓和國際交流與合作,努力培養一支能夠與世界接軌的高水平的信用中介服務人才隊伍。
4.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內部信用管理制度。完善企業在賒銷、賒購、投資、擔保等各項經營活動中的信用管理流程和技術手段,保持應收和應付賬款的最合理持有,保障應收賬款及時足額回收,保障投資、擔保等業務的安全性,通過資信調查,收集客戶的各種信用信息與數據,加以綜合處理、判斷,對客戶的信用質量作出評價,權衡信用銷售的風險與收益,制定恰當的信用決策,并對產生的應收賬款進行跟蹤管理。其目的是對各種規模的企業,在力求達到銷售最大化的同時,將信用風險降到最低。
5.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信用監管制度。(1)建立企業信用警示機制,對有輕微失信行為的企業,要在日常工作中予以提示,建立企業信用預警機制,對其違法或失信行為進行警示,通過預先約見、口頭提示等形式(或在日常檢查中)對其予以提示。(2)建立企業信用懲戒機制,對失信行為較為嚴重的企業要采取強制性監管措施,建立企業失信懲戒機制,進行重點監控,通過強化日常檢查,強化事后回訪、案后回查等措施,在辦理登記和年檢時進行重點、深入審查,并公示其違法或失信記錄。對有不良信用記錄者,特別是假破產者、歇業不辦手續者、辦了手續卻不停業者都不允許注冊新公司或成為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限制其行業再進入權及在其他行業的再投資權。(3)建立企業嚴重失信淘汰機制。對嚴重失信企業,要加強吊銷營業執照的后延監管工作,建立嚴重失信淘汰機制,選擇嚴重失信企業作為典型予以公示,及時、廣泛公開其違法失信記錄。
6.從法律上加大對失信企業的懲罰力度。對銀企信用關系中債務人屢教不改的違約行為,應視其危害程度制定嚴厲的賠償和懲罰措施,不但要對違約逃債企業進行處罰,而且對惡意逃廢債務構成違法的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要嚴厲打擊地方保護主義和破壞信用秩序的惡勢力及惡劣行為,真正在司法環節中提高訴訟效率,降低訴訟成本,保證司法公正。加大執行力度,著力解決“執行難”問題,杜絕法律“白條”,切實維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嚴打逃廢債行為,為創造良好的經濟信用環境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