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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科學雜志》2016年第7期
摘要:
構建完善的評標專家信用評價指標體系對于加強招投標信用管理至關重要。本文通過文獻調研、實地考察和專家訪談的方式,找到了構成信用評價指標體系的關鍵要素。運用德爾菲法和層次分析法相結合的方法構建了信用評價模型,為招投標管理部門提供了參考。
關鍵詞:
招投標;評標專家;信用評價;指標體系;評價模型
1引言
從上世紀80年代至今,我國正式推行招投標制度已有30多年。為體現招投標的公開、公平、公正,確保招標人和投標人的切身利益不受損害,評標專家被引入并成為招投標過程中的“裁判”,其業務水平、職業道德等要素直接關系到評標質量和評標結果,影響到工程或項目的實施和投資效果。近年來,在市場經濟某些不正當行為的影響下,有評標專家在實際招投標活動中存在違背信用的行為。一些評標專家出現不規范、不嚴謹評標等影響評標質量的行為,個別評標專家甚至出現收受賄賂、相互串通等違反法律的行為,嚴重破壞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秩序。為預防這些不良行為的發生,加強評標專家信用評價管理至關重要。目前,國內學者在評標專家信用體系建設方面已進行了摸索性的嘗試和探討,如:鄭磊[1]通過專家訪談和問卷調查,從誠信基礎、評標誠信和誠信環境三方面構建了評標專家誠信評價指標體系,并以實例描述了ANP賦權的誠信模糊綜合評價過程;楊正超[2]認為評標專家的信用包括外在工作表現和工作質量兩大方面,并初步設計了工作質量的綜合評價指標體系;梁晶[3]在對評標專家異常性評分定義的基礎上,采用理論和實證相結合的方法,利用偏離值法對評標專家異常性評分進行了判定。總體而言,研究文獻為評標專家信用評價體系的構建提供了借鑒。但信用評價體系構建還存在一些問題,評價指標的設定、評價方法選擇、評價結果應用等細節還需不斷完善。
2評標專家信用評價指標設計和內涵
描述基于全面考核的思想,評標專家信用評價可包含基礎信用、社會信用、評標信用三大方面。其中,基礎信用主要考察專家是否有評審資格,如:受教育情況、專業、職稱、執業年限、執業業績等;社會信用主要考察專家在社會、生活等方面的信用情況,如:行政司法記錄、納稅記錄、金融信用記錄等;評標信用,顧名思義主要考察專家在評標過程中的信用情況,如:評標紀律、評標質量等。原則上,基礎信用在專家入庫時已被一一核實,社會信用只能側面反映專家的道德品質和遵紀守法情況,這兩者和評標專家在評標過程中是否有失信行為并無直接關聯。因此,本文暫不考慮基礎信用和社會信用,只對評標信用的相關指標進行梳理和篩選。指標及其內涵見表1。
(1)工作態度是對工作所持有的評價與行為傾向,包括工作的責任度、積極性等。工作態度作為工作的內在心理動力,影響對工作的知覺與判斷、促進學習、提高工作的忍耐力等。工作態度因素較為抽象,因此將工作態度的評價指標具體化,細分為出勤率、遲到早退、請假情況、培訓考核情況和信息變更5個二級指標。
(2)行為規范是社會群體或個人在參與社會活動中遵循規則、準則的程度,或者說評標專家在評標過程中的作風、品格等綜合情況。司法信用、不規范行為和職業道德作為3個二級細化指標,它們直接影響評標過程能否順利進行,是反映專家行為規范的關鍵考核指標。
(3)評標質量是評標專家業績的反映,評標質量好不僅要求專家有過硬的專業技能、豐富的評標經驗,同時要熟悉招投標相關法律法規、了解評標標準和方法。通過程序規范性和工作嚴謹性兩個細化指標,評估評價專家的總體評標質量。
(4)相關方評價是指招標人評價和評標專家互評,體現為招投標過程中招標人對評標專家、評標專家對其他評標專家的評價,評價主要集中在專業技能、工作態度、職業道德和評標效率等方面。開展相關方評價不僅是促進專家自我認識和自我提高的重要手段,更是合理判定專家行為信用和能力信用的重要依據。
3指標權重數據采集及一致性檢驗
鑒于指標體系是典型的多指標、分層次結構關系,本研究通過層次分析法確定各準則層對其上層目標的重要性調查。同時,由于客觀數據基礎較薄弱,采用德爾菲法這一主觀賦權法對指標權重直接打分。本研究通過問卷設計、問卷發放、數據預處理和一致性檢驗三個步驟,收集、處理各指標對上級指標的重要性數據,從而方便指標體系權重的計算。
(1)問卷設計
以層次分析法和德爾菲法相結合的方法,問卷設計了準則層各指標與同級指標重要性的兩兩比較,用1~9標度法判斷指標的相對重要程度,問卷調查表見表2。
(2)問卷發放
1)問卷發放對象是從事公共資源交易評標領域的專家。
2)為使數據有效,問卷發放應有一定規模,一般在20~50份左右。本研究總計發放了26份問卷調查表,全部有效回收。
(3)數據預處理和一致性檢驗
1)數據預處理
根據1~9標度法,以表2為例,當指標U1比U2重要,記U1與U2重要性對比的判斷結果為重要程度級別;當指標U1與U2同等重要,記U1與U2重要性對比的判斷結果為1;當指標U2比U1重要,記U1與U2重要性對比的判斷結果為重要程度級別的倒數。如表3所示以評標專家信用為目標層,矩陣元素均為橫坐標指標與縱坐標指標的對比結果。以此方法對有效問卷進行整理,可得到各專家對各準則層內指標相對重要程度的原始判斷矩陣。
2)一致性檢驗
由于評價指標體系的復雜性和專家主觀上的不穩定性,實際得到的判斷矩陣并不一定滿足傳遞性和一致性。例如:某打分結果為指標U1比U2重要,U。比U3重要,而U3比U1重要,顯然出現了自相矛盾的情況。事實上,不必要求打分的絕對一致,但要求大體上滿足數據的一致性,即數據的不一致程度應在容許和接受的范圍內。因此,對數據進行一致性檢驗是非常有必要的。
4結語
對評標專家的信用進行評估是我國公共資源交易信用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隨著信用評價體系和信用評價模型的應用與實踐,評標專家信用評價和管理將進入一個量化、標準化的新階段。而實際應用得到的總結和反饋,也將為推動評標專家信用評價方法進一步創新提供經驗。
參考文獻:
[1]鄭磊,張亞靜,彭勝男.評標專家誠信評價指標體系研究[J].現代管理科學,2012,(08):39-41.
[2]楊正超,林琳,.評標專家工作質量評價模型[J].招標采購管理,2013,(03):34-36.
[3]梁晶.加強對評標專家異常性評分的判定與監管[J].建筑經濟,2013,(02):97-99.
作者:於翼 王賀珍 陳江玲 馬欣妮 單位:廣州市標準化研究院 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