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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ISEC項目的課程教學要求,專業課程的教學內容由任課教師擬定,按照國外的教學大綱要求編寫英文版的教學大綱,選用英文原版教材或中英文教材,采用英文或中英文授課,教學內容要充分體現明辨性思維。在會計國際化的趨勢下,我國的企業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已基本趨于一致,但是會計實務和會計專業教學體系與國外還有一定區別。國內高校的會計專業課程有比較完善的教學內容體系和教材體系,特別是《基礎會計學》課程的教學內容和教材與國外的教材有較大的差異。因此,需要充分比較國內外的《基礎會計學》課程的教學內容,擬定符合ISEC項目要求的教學內容。
(一)中外基礎會計實務的差異分析。我國的基礎會計實務與國外的會計實務還有一定的差異,主要體現在具體的會計核算程序。我國企業應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設立會計賬簿,按照財政部規定的總分類會計科目設立總賬賬戶,根據實際業務情況在總賬賬戶下設立明細賬戶,此外還必須設立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兩個特種日記賬。國外的會計實務比較靈活,沒有規定會計科目和必須設立的會計賬簿,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設立會計賬簿體系,稱為Accountingsystem(會計系統),包括Journal(日記賬)和Ledger(分類賬),會計業務多的企業在設置Generaljournal(普通日記賬)和GeneralLedger(總分類賬)的基礎上,可以根據需要設立Specialjournals(特種日記賬)和Subsidiaryledgers(明細分類賬)。例如,我國企業的存貨應設置在途物資、原材料、庫存商品等多個總賬賬戶,國外企業的存貨可能就用一個總賬賬戶,即Inventory(存貨),或者直接以商品名稱作為賬戶名稱。我國的會計實務中會計憑證包括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應根據審核無誤的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而國外的會計憑證僅有原始憑證,沒有記賬憑證,直接根據原始憑證登記日記賬,稱為Journalentry,即將企業業務的會計分錄序時地登入日記賬中,再根據日記賬登記各分類賬簿,稱為Post(過賬)。因此,我國的會計賬務核算程序為原始憑證———記賬憑證———日記賬、明細賬、總賬———會計報表,國外的會計賬務處理程序為原始憑證———日記賬———分類賬———會計報表。
(二)中外高校《基礎會計學》課程教學內容的比較分析。基于上述中外基礎會計實務的差異,國內傳統的《基礎會計學》課程教學內容包括會計理論和會計實務兩部分,會計理論部分的教學內容以會計的含義為起點,介紹了會計的基本理論,重點圍繞借貸記賬法介紹工業企業的會計業務處理。會計實務部分主要介紹企業會計的基本手工操作實務。因此,國內的《基礎會計學》課程既要求學生掌握借貸記賬法的基本應用,還重點強調企業會計手工實務的操作。國外的《基礎會計學》課程通常稱為AccountingPrinci-ples(會計學原理)或Accounting(會計學),該課程基本介紹了整個會計學專業的基礎知識,教學內容主要包括財務會計基礎,還包括成本會計和管理會計的基本內容。國外《會計學原理》課程中的會計業務僅以商業企業為例簡單介紹了企業基本的會計業務,較為詳細地介紹了會計要素的重要項目,沒有專門介紹會計手工實務,主要通過Excel表格和T字賬介紹了日記賬和總賬的登記。國內的《基礎會計學》課程更傾向于講授財務會計基礎,主要為后續的企業財務會計內容的學習奠定會計知識基礎,國外《會計學原理》課程的教學內容要比國內的教學內容范圍更廣,但具體會計理論和會計業務的內容要比國內的淺顯易懂。
(三)中外高校《基礎會計學》教材內容的比較分析。國內的《基礎會計學》教材編排基本與課程的教學內容一致,理論部分專門介紹理論,實務部分專門介紹會計手工實務。為了體現專業性,國內的《基礎會計學》教材比較強調理論性和系統性,教材內容表述專業性很強,學生反映比較枯燥難懂。例如,會計基礎理論的介紹強調會計理論知識的講解,教材中缺少企業案例,僅僅以例題形式作為理論知識的補充。而且會計理論與會計實務成為獨立的兩部分,二者相互脫節。此外,國內《基礎會計學》教材基本沒有涉及會計職業道德的內容,僅有部分教材在部分章節提到我國對會計職業道德的要求。與此相反,國外《會計學原理》教材內容廣泛,將案例融入會計理論的介紹中,充分體現案例教學,內容表述清楚簡單、容易理解。國外教材將會計理論和會計實務聯系在一起,按照AccountingCycle(會計循環),通過企業會計業務循環介紹了會計賬戶和借貸記賬法,具體業務舉例也是以商業企業為例,相對比較簡單易懂,并且根據各章節內容配有會計報表分析相關知識。國外教材沒有專門針對會計手工實務的介紹,所有會計賬務處理都以會計系統中的表格或T字賬的形式體現。國外教材非常強調會計職業道德的重要性,每個章節專門引入較多案例介紹會計職業道德和會計內部控制。例如專門介紹貨幣資金的內部控制和與會計職業道德相關的Sarbanes-Oxley(薩班斯法案)。國外的《會計學原理》教材關于財務會計基礎部分除了介紹基本理論外還介紹了重要資產和負債項目,還包括成本會計和管理會計的基本內容,這些內容國內的《基礎會計學》教材基本不作介紹。僅有部分教材在會計報表的章節介紹一些簡單的會計報表分析內容。
二、中外《基礎會計學》課程教學內容的整合
[關鍵詞]重要性原則標準錯報漏報專業判斷
國際會計和審計界都很重視重要性原則的運用,它自被引入會計和審計領域后,便成為會計審計理論與實務中一個重要的基礎概念和應用原則。它的引用對于強化對經濟活動和經營決策有重大影響的關鍵性問題的核算,簡化核算工作、提高會計工作效率、保證會計信息質量,以及實施以評審內部控制為基礎的現代審計方法等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研究現代會計審計理論與方法必須首先研究重要性原則及其應用。
目前,世界各國對于重要性原則(Materiality)的表述雖不盡相同,但對重要性概念的認識卻是基本一致的:都認為信息的錯報或漏報可能影響到會計報表使用者的決策就是重要的。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ALSC)認為:“如果信息的錯報或漏報會影響使用者根據財務報表采取的經濟決策,信息就具有重要性。重要性取決于在發生遺漏或錯報的特定環境下所判斷的項目或錯誤的大小。”國際審計實務委員會1987年10月公布的《國際審計準則第25號》指出:“重要性涉及財務資料誤報(包括遺漏)的數量或性質,不論是個別的還是合計的,根據周圍的環境,作為這種誤報的結果將會對人們依據這些資料做出盡可能合理的判斷或決策產生影響。”
在我國,企業會計準則亦要求企業會計核算必須遵循重要性原則,但并未對其作出明確的定義,只是規定:對于重要的經濟業務應當分別核算、單獨反映、力求準確、作重點說明;對于不重要的經濟業務在不影響會計信息真實性的情況下,可以簡化核算、合并反映。根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于1996年的《獨立審計具體準則—審計重要性》的定義,重要性是指:“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中錯報或漏報的嚴重程度,這一程度在特定環境下可能影響會計報表使用者的判斷或決策。”
顯然,(1)重要性概念總是針對會計報表而言的。判斷一項經濟業務是否重要應視其在會計報表中的錯報或漏報對會計報表使用者所作決策的影響而定。若一項業務在報表中的錯報或漏報足以改變或影響報表使用者的判斷,則其是重要的;否則就不重要。(2)重要性必須從會計報表使用者角度考慮,因為會計報表是為了滿足其使用者的信息需要編制的。當然,會計報表使用者應是具有一定的理解能力并能夠理性的做出判斷和決策的人。(3)重要性的判斷離不開特定的環境。企業不同或時間不同判斷重要性的標準也就不同,重要不重要是相對的,對重要性的評估需要運用專業判斷。(4)重要性與相關性雖都要考慮信息對決策者的影響或引起的差別,而且決策者需要了解的(即相關性的)信息往往就是重要的信息,但二者間仍存在著重大區別,不能混淆:相關性取決于決策者對信息是否感興趣,而重要性則取決于信息是否對決策者起作用,不披露此類信息是否足以引起重大的差別。有些信息可能與決策相關,但因其金額過小,不予披露不至影響使用者的決策,此類信息即為不重要的信息。(5)運用重要性原則是為了把握住問題的實質,抓住關鍵點,兼顧效率和效果,以實現較小的成本、較大的效益之目的。
重要性判斷標準的確定是運用重要性原則的關鍵。重要性標準應針對會計報表使用者來確定。由于會計報表使用者的多元性和多層次性,他們對會計報表信息的使用要求各不相同,因而對重要性的判斷就有了多重標準。西方各國自70年代以來長期致力于統一重要性標準的研究。在美國,重要性標準的確定主要來自四方面的努力:政府宏觀調控機構、民間會計職業團體、司法判例和學術界的長期實證研究,也已取得了一些階段性成果。然而,即使在今天,世界各國的會計界和審計界也未能就重要性劃定一個統一的標準,都只是針對各種具體情形制定了一些較模糊的標準或只是規范了確定重要性標準的基本原則與方法。雖然各國尚未對重要性標準形成統一的認識,但都認同重要性具有數量和質量兩方面的規定性,重要性有數量和質量兩種標準。重要性的數量標準是指重要性的金額界限,它主要是通過大量的實證調查研究得到的經驗數據或數量指南,又稱重要性水平。比如國際著名“六大”會計公司使用的數量指南為:(1)稅前凈利的5~10%(凈利大時用5%,凈利小時用10%);(2)總資產的0.5%~1%;(3)權益(凈資產)的1%;(4)營業收入的0.5~1%;(5)根據資產總額與營業收入中較大的一項確定一個變動比率,并選取同期會計報表中都最小的重要性水平作為會計報表層的重要性水平(即最低原則)。而重要性的質量標準往往是通過對各種影響報表使用者決策的因素進行定性分析之后得出的結論,又稱定性標準。由于重要不重要是相對的,不存在絕對標準,對重要性判斷標準的確定只能以定量為主、定性為輔。在實務中,由于定性標準比定量標準更難操作、更難把握,故定性標準在實務中也較少使用。
會計中重要性原則的運用體現于會計核算的全過程,在會計估計及會計政策的選用等需要會計人員主觀判斷的各個方面均有廣泛的運用。現將有關法規規定的重要性標準簡列如下表:項目法規及其頒發機構重要性標準每股收益的稀釋美國會計原則委員會(APB)第15號意見書降低每股收益低于3%時視為不重要。分部(店)報表及分部的確認美國財務會計委員會(FASB)第14號財務會計準則其收入不低于合并收入10%者應視為分部披露。資本性租賃的認定美國FASB第13號財務會計準則租賃期不低于資產使用年限的75%或租賃最低付款現值不低于資產公平市價的90%(不含租賃契約規定的執行成本)者應作為資本性租賃。資產負債表項目的單獨列示美國證券委員會(SEC)第41號會計公告占資產總額5%以上或本類合計10%以上的項目為重要項目應單獨披露。應收本公司高級員工及股東款項美國SEC規章S—X第5-04規則應收高級職員及主要股東款項如超過2萬美元或資產總額的1%者詳細披露。非資本化的融資租賃,約定責任的現值資料美國SEC第147號會計公告現值如為長期負債、股東權益和約定責任現值三者之和的5%或本金化對收益的影響為最近三年平均收益的3%或以上者,應予披露。長期債權投資相關費用的處理我國《企業會計準則———投資》(指南)(1998年)所發生的相關費用數額不大,可采用一次攤銷法,于取得時直接計入當期投資收益;所發生的相關費用數額較大的,可采用分次攤銷法。長期股權投資的會計核算國際會計準則(IAS)第28號———對聯營企業投資的會計、我國《企業會計準則———投資》如果投資者直接擁有或通過附屬公司間接擁有被投資者20%或以上的表決權,除非能夠清楚的表明并非如此,即認為投資者具有重大影響,應采用權益法核算其投資。合并會計報表的合并范圍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合并財務報表和對子公司投資的會計、我國財政部頒發的《合并會計報表暫行規定》(1995年)如母公司直接或通過子公司間接控制一個企業過50%的表決權,或雖不足50%但能實施控制時,應編制合并會計報表。相表,如某子公司資產總額、營業收入及凈利潤按有關標準得出的比例均在10%以下,可以不納入合并范圍。主要投資者個人的確定及關聯方交易的披露要求我國《企業會計準則———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直接或間接地控制一個企業10%或以上表決權資本的個人投資者,應認定為主要投資者個人;零星的關聯方交易可不予披露,重大的交易應分關聯方及交易類型披露。主營業務收入與附營業務收入的區分與科目設置我國《企業會計準則———收入》(指南)主營業務是指企業為完成其經營目標而從事日常活動中的主要活動,是企業的重要業務,應重點加以核算;附營業務屬于企業日常活動中次要的交易,可設“其他業務收入”予以核算。資產負債表日后銷售折扣與折讓的處理我國《企業會計準則———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講解)對于資產負債表日后的銷售折扣和折讓,由于這兩種情況在企業發生得較少,對企業影響不大,可以作為非調整事項在報表附注中進行說明,也可以在發生年度的會計報表中反映。重大會計差錯的定義我國企業會計準則《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會計差錯更正》企業發現的使公布的會計報表不再具有可靠性的會計差錯為重大的會計差錯。固定資產與低值易耗品的區分我國工業企業會計制度(1993年)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且使用期限超過兩年的也作為固定資產,不具備固定資產條件的列作低值易耗品。財務情況說明書應說明的事項我國工業企業財務制度第85條對本期或下期財務狀況發生影響的事項,資產負債日后至財務報告批準報出日期發生的對企業財務狀況變動有重大影響的事項等。一年內到期的長期債券投資的披露我國分行業企業會計制度(1993年)對于將在一年內到期收回的長期債券投資應從“長期投資”帳戶余額中扣除并單列在資產負債表的流動資產項目中。一年內到期的長期負債的披露同上對于將在一年內到期應償付的長期負債應分別從“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應付款”等帳戶中扣除并單列在流動負債項目中。內部固定資產交易的合并抵銷問題我國財政部《合并會計報表的暫行規定》內部固定資產交易發生不多,或其交易對企業集團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影響不大的,也可以將其視為企業集團外交易不進行抵銷處理。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等待攤費用項目我國《工業企業財務制度》(1993年)企業發生的大修理支出一般可直接計入當期成本費用,但對于不均衡、數額較大的,可以采用預提或待攤的辦法。或有負債項目的披露我國分行業企業會計制度及《外商投資企業會計制度》(1992年)對于“由企業負責的應收票據貼現”即“已貼現的商業承兌匯票”等項目應列示于資產負債表的補充資料中。上市公司重大事件的披露要求中國證監會《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實施細則》抵押、出售或報廢公司營業用主要資產一次超過該資產的30%時,應編制重大事件公告書向社會披露。借款利息的會計核算我國分行業企業會計制度(1993年)短期借款利息不通過“短期借款”科目核算;而長期借款利息應預提,且需通過“長期借款”并專設明細科目反映。
另外,我國企業財會法規中規定的對“應付債券”、“長期債權投資”、“長期股權投資”分設明細帳予以核算,將企業的各種往來款項分為“應付帳款”與“其他應付款”、“應收帳款”與“其他應收款”,有關存貨如包裝物的核算,實務中存貨管理的ABC分類法、成本控制中的例外管理原則等均體現了重要性原則的要求。
在審計中,重要性原則的運用也貫穿于審計工作過程的始終。主要表現在:
1.規劃審計工作,編制審計計劃時,合理評估重要性水平,據以確定所需審計證據的數量。
由于計劃重要性水平越低,意味著可容忍的會計報表或帳戶余額中的錯報、漏報的金額越小;而可容忍的錯報金額越小,為保證審計工作能發現所有超過或容忍錯報的重大錯誤所需要的審計工作量和證據就越多。因而,重要性水平與審計證據間呈反向變動關系,計劃重要性水平越低,所需獲取的審計證據越多。美國“審計標準說明書”和我國獨立審計準則均規定:審計人員在計劃審計工作時,應當綜合考慮有關法規對財務會計的要求、被審單位的規模與業務性質、相關內控等因素,結合自身的經驗對重要性水平作出初步評估即確定“計劃重要性”(Planningmateriality),其目的是確定所需審計證據的數量及其決定的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和范圍。
2.評價審計結果時,重要性水平有助于合理確定審計意見類型和審計報告的種類。
審計人員在評價審計結果,確定應發表審計意見的類型時,應當匯總已發現但被審單位尚未調整的錯報或漏報,將其同會計報表層次的重要性水平相比較,確定該匯總數是否超過重要性水平或其性質是否重要。如匯總數超過重要性水平或屬性質重要,審計人員應考慮擴大實質性測試的范圍或提請客戶調整報表;如客戶拒絕調整,或實施擴大測試后,該匯總數仍超過重要性水平,應發表保留意見(比較重要時)或否定意見(非常重要時);如匯總數接近重要性水平,審計人員應實施追加審計程序或提請被審單位進一步調整已發現的錯報或漏報,以降低審計風險;如匯總數遠低于重要性水平且性質不重要,可發表無保留意見。在具體確定審計意見類型時應進行定性判斷,充分考慮影響審計意見類型的各種因素的重要程度。
3.在審計過程中,重要性判斷直接影響對審計風險的評估。
根據《國際審計準則》的定義,審計風險是指當會計報表存在重要錯報或漏報時審計人員發表不當審計意見的可能性。由于重要性是審計人員從報表使用者角度進行判斷的結果,因而重要性水平確定的越低,審計人員通過審計不能查出會計報表中重要錯報的可能性(機會)越大,審計風險就越大。此時,審計人員只能通過執行更詳細的符合性測試或實質性測試程序來降低審計風險。可見,審計風險與重要性水平間呈反向變動關系。即重要性水平越高,審計風險越低;反之亦反。把握重要性與審計風險之間的這種反向關系可使審計人員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合理確定重要性水平,保證審計工作的效率與效果。
我國會計中介機構注冊會計師審計存在的問題
1.風險導向審計模式有可能導致舞弊審計中的風險評估出現目標定位偏差。
風險導向審計模式雖然變革了審計方法及其傳統的審計理念,但同時也給部分執業審計師形成了審計觀念的紊亂,使部分會計師事務所全力規避風險進而唯利是圖。這是因為,按照風險導向審計模式的判斷邏輯,如果被審計單位經營失敗的風險較低,即使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存在錯報的可能性,注冊會計師卷入訴訟的機率也不會太高,審計失敗的可能性比較小,在這種情況下,實施大規模費時費力、代價高昂的實質性測試顯然是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則的,這就必然形成會計師事務所將大量的精力用于研究客戶的行業風險和經營風險,而對審計意見進行直接支持的實質性測試越來越少。世界各國的風險導向審計中都可能出現這種情況。比如,施樂公司按虛構的毛利率調節各子公司的銷售成本,萊得艾德公司通過編造沒有任何原始憑證支持的會計分錄調節利潤等等。這些會計舞弊手法手段并不十分高明,如果會計師事務所嚴格按照審計準則所要求的審計范圍、審計程序實施完整的實質性測試,可能很多的財務舞弊案件都可以被及時發現或者得到有效制止。舞弊審計中的風險評估目標要定位于何處易存在舞弊,而不是僅僅節約成本和降低民事賠償風險。
2.電算化審計的研究開發相時滯后。
目前審計電算化的研究才剛剛起步,相對滯后于會計電算化。另外,由于審計工作本身的不規范,或者規范性的要求因未能得到重視而沒有很好地執行,這也為開發研究計算機輔助審計軟件和應用計算機進行輔助審計帶來了難處。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人員對利用計算機信息系統處理經濟業務的企業進行審計時缺少計算機輔助審計環節,將為他們的審計結論意見帶來難以預測的風險。
3.現代審計對象的復雜性和審計內容的廣泛性。
現代市場經濟的顯著特征在于不穩定性增強,公司為了在激烈競爭的市場中謀生存求發展,企業規模不斷擴大,所進行的交易也日趨復雜化,經濟業務的種類和性質也在不斷的多樣化和復雜化,會計核算業務已經遠遠超出傳統的財務會計的內容,也為審計帶來了更多的困難。現代審計不僅包括對被審計單位的財務收支活動進行審計,也包括對一些投資方案的可行性研究;既包括對被審計單位的經營成果進行評價,又要對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與運作效果進行評價,這些都會增加注冊會計師做出正確的審計結論的難度,審計風險也就隨之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