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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尋歌唱藝術的審美特征,展示歌唱藝術的獨特魅力和美好感受,體現歌唱情感表現的自我創造與需求,塑造感人的歌唱藝術形象,構筑理想的藝術境界,追求震撼人心的藝術效果,對于歌唱藝術的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對歌唱藝術審美的認識。
在音樂藝術中,歌唱的審美是歌唱者對歌唱藝術美的一種感受和體驗。任何人對現實生活中美的生活、美的事物以及對美的藝術的欣賞都是一種審美活動。相比較之下,歌唱藝術在展示其審美功能的方法和形式上是極其獨特而富有魅力的。因為歌唱藝術美的構成法則,不僅在于歌唱審美的功能與價值上,而且還在于它充分體現了人類情感表現的自我創造與追求。從美學角度來看,無論西方美學強調音樂形式屬性的“聽覺藝術”、“情感藝術”,還是中國古典美學的“心聲結合”與“心物結合”、“聽覺——心覺”藝術,作為藝術審美對象,歌唱藝術其審美價值都存在于整個審美活動過程——審美感受和審美體驗中。也就是說,聲樂藝術作品不是離開主體獨立存在的,它的價值“正在于它以其感性存在的特有形式呼喚并在某種程度上引導了主體審美的自由創造”。“它在本質上是一個問題,一句向起反應的心弦所說的話,一種向情感所發出的呼吁”。歌唱藝術正是這樣一種人類心靈對世界感應的產物,是以歌唱聲音為物質材料的人類精神喚醒、生命升騰的展開形式,是一種“有生命力的形式”。歌唱藝術以它獨有的魅力,從審美創造到精神愉悅,在廣闊無垠的音響空間里,回蕩著激情昂揚、細膩深情、如泣如訴、扣人心弦等美妙動聽的聲音。沒有哪一種藝術能像歌唱藝術一樣,擁有如此眾多的熱愛者、參與者和審美從眾者。這就要求在聲樂作品的演唱中,必須滲透著歌唱者的審美感受和情感體驗,歌唱者只有在歌唱時把自己所有的情感都傾注在作品之中,把自己對作品的理解、審美感受和愛憎情感,通過歌唱形式全部呈現給聽眾,才能使聽眾從中得到美感和享受。
歌唱藝術作為人聲音響的美,它是以文學作品的語言美、音樂作品的旋律美、歌唱的聲腔美、表演動作的形態美和樂器的伴奏美為基本構成要素。在一般的音樂審美活動中,欣賞者是審美的主體,音樂是審美的客體,而在歌唱審美中,歌唱者扮演著審美主體的特殊角色,他既是一個優秀的審美者,同時又是美的聲音的創造者,歌唱者只有具備高超的審美能力和歌唱水平,才能創造出美的歌唱聲音,為聽眾提供美的審美音響材料,使聽眾獲得美的享受。可見,歌唱藝術的審美感受和體驗是具有一定審美態度和超越意識的主體,在以某種感性存在的特有形式(客體)的呼喚下,經過生理愉悅到精神愉悅乃至精神升華的心理感應過程。它包括了生理和心理兩個方面的因素,是美感經驗的基礎和出發點。在生活中,我們都有這樣的感受,比如當你聽到某一位歌唱家的歌聲以后,在未聽清楚歌詞與旋律時,就已經被他那明亮清脆、悅耳動聽的聲音深深地感動了,當你聽到某種不同的聲音時,就會產生不同的感覺,有些聲音會使人產生興奮或輕松的感覺,有些聲音會使人產生憂傷的感覺,有些聲音仿佛使人感到微風拂面,十分美妙,并在很短時間內就可以激發我們對歌聲美的感受。因此,研究和確立正確的歌唱審美觀,形成正確的歌唱審美感受,對于一個歌唱者來說是十分重要的,應當引起廣大聲樂教師和歌唱學習者的高度重視。
二、歌唱聲音的審美特征。
根據多年的教學實踐,筆者認為,學習歌唱的人,首先要充分認識歌唱聲音審美的重要性,應當從一開始就要注意形成正確的聲音審美感受。歌唱者對聲音的審美感受,實際上是根據自己以往形成的聽覺經驗,依靠長期積累的聲音形象,在內心構想出實際的藝術形象,并產生一種愉快的心理體驗。實踐證明,“如果單純追求生理方面的感覺,歌唱的聲音就會缺乏美感,似乎只是一些純技巧性的肌肉聲,是一種沒有任何表現力的聲音”。這樣的聲音是毫無價值的,是不會打動人的心靈的,更不會使聽眾得到美的感受和享受。因此,歌唱者必須建立良好的聲音美感。歌唱者只有把聲樂作品深刻的思想內涵和美好情感融入到自己的歌聲之中,他的歌唱才能具有美感,才能產生更強的藝術感染力,才能引起聽眾的共鳴,打動聽眾的心弦。
筆者認為,對歌唱聲音的審美,不能僅僅局限于聽覺與情感方面,還要進一步從歌唱者的視覺、味覺、觸覺等方面的美的感受上去把握。因為歌唱審美心理要通過想象和聯想,它不僅要讓耳朵聽到美的聲音,似乎還要讓眼睛也能看到美的聲音的色彩,讓味覺感受到美的聲音的味道,讓觸覺感受到美的聲音的力度和分量。如通過視覺看到美麗的景色,感覺很好看,進而引發賞心悅目的美感感受和體驗,然后再通過歌聲把這種情感表現出來。又如當你聽了某一位歌唱家的演唱后評價說:“他的歌唱聲音很甜美”等等。這說明人的感知系統的味覺器官對聲音產生了美的感受,如同你通過味覺嘗到了蜜糖一樣,感覺很甜蜜,進而引發了愉悅的情感體驗。再如當你聽到“她的聲音很柔和、細膩、富有彈性”等等。這種評價是來自人的觸覺器官對歌聲的一種審美感受。無論那一種感官的審美感受,就其實質來說,都是對聲音的審美評價。聲音美感的構建和培養除了聲樂教師的悉心指導之外,主要應通過歌唱者自己的心理感覺去細心體會和領悟,應充分發揮和調動人體各種感覺器官的作用,感受和體驗聲音的美感。雖然說人體各種感知覺器官是來自大腦的不同反應,但在歌唱藝術審美中,各種感官卻可以打通,交互作用,即產生文學上所說的“通感”現象。所以說,歌唱者的聲音審美應該是“通感”現象的產物。如當你看到白色和聽到明朗的聲音時,會感到一種淡雅、純潔的情緒和情感;看到黃色和聽到明亮的聲音時,使人產生活躍、歡快的情緒和情感;撫摸柔軟的物品和聽到輕柔的聲音時,使人產生柔和、細膩的感覺等等。
在歌唱聲音的審美中,對歌唱聲音的波音技巧的運用也是一個極其重要的因素。歌唱聲音的波音技巧是歌唱的生命線,缺乏波音的歌唱聲音是沒有生命力的聲音。大家都有過這樣的感受,當你聆聽了一個沒有歌唱方法者的演唱以后,總會認為他的聲音生硬、僵直、淺白,喊叫的成分較多,顯得很刺耳、很難聽,其原因是他的歌聲里嚴重缺乏波音。“從歌唱聲音的藝術角度來講,沒有波音的歌唱聲音就不是樂音,其歌聲也就不具有美感”。自然、良好的波音技巧是在正確的發聲基礎上形成的,掌握了科學的發聲方法,就能獲得美好奇妙的波音,使歌唱的聲音增添異彩,魅力無窮。曾經有人認為“歌唱的波音是天生的,不可訓練”,實踐證明這種觀點是不科學的,波音完全可以經過科學的發聲訓練來獲得。歌唱的波音是通過母音振動表現出來的,波音的產生離不開母音頻率的快速振動,這種振動能夠超出歌唱者本身有意識控制的范圍。歌唱聲音的波音振動頻率與歌唱聲音的高低有著直接的關系,音高頻率則高,(振動次數越高);否則相反。歌唱聲音的波音振動頻率不能過快,也不能過慢,振動次數過快就會產生尖細、刺耳的聲音,振動次數過慢就會產生一種慢速的、大波浪曲線感的聲音,猶如電壓不穩,忽高忽低,也很難聽。歌唱的波音振動頻率只有適度,才能使歌唱出來的聲音具有美感。
此外,對歌唱聲音音色的審美也是歌唱聲音審美中不可忽視的又一重要因素,應值得每一個歌唱者積極探索和潛心研究。因為,歌唱的音色是歌唱者心理上的思維反映,漂亮的音色能為歌唱的聲音帶來金子般的光輝,沒有漂亮的歌唱音色,就不可能生動地表現聲樂作品的情感內涵,那種失去光澤的歌唱聲音是毫無價值的,絕對不會產生任何美感。
三、歌唱音樂感覺的審美特征。
在歌唱藝術的表演中,音樂感覺的美感是歌唱審美的重要方面。歌唱藝術的審美愉悅和審美情感是靠歌唱者的心理感覺而感受的。一個成功的歌唱家和演奏家在演唱、演奏時,都會有一種獨特而奇妙的感覺,這種感覺就是對音樂的審美感覺。它不僅能使歌唱者充分地表達聲樂作品,而且更能打動聽眾的心靈,并同時喚起聽眾與歌唱者同樣的審美感受。歌唱者的音樂美感除了良好的天資以外,主要應在長期的音樂學習和實踐中逐步養成,不斷提高。對于歌唱者而言,不但要注重音樂審美感覺的培養,而且要重視音樂的音準、節拍、節奏、速度、力度等基礎訓練,還要注意體驗生活,觀察日常生活中人們說話時的情緒、語調和心理狀態,觀察動人的景色和美麗的風光,體驗大自然的美感,觀看著名歌唱家、演奏家的藝術表演,傾聽美的音樂,從中領略聲音與語言的美感、韻味與風格的美感、情感與形象的美感等等。還可以通過閱讀小說、朗誦詩歌、觀看電影、電視等途徑,加強自身的藝術修養,體驗不同人物的性格和內在的情感活動,豐富音樂感覺的美感性。
四、歌唱情感的審美特征。
歌唱是最富有情感的藝術,而情感審美又是歌唱藝術的重要因素之一。歌唱情感的審美是一種心理反映,包括了聲音技巧和情感表現兩個方面。在歌唱中,聲音的美感是重要的,但歌唱情感審美也不能輕視,二者聯系緊密,相輔相成,互相補充,互相促進。歌唱時不但要追求聲音的美感,而且要注意聲音的情感表現,只有做到聲情并茂,才能達到歌唱藝術的最高境界。情感是歌唱藝術的核心,歌唱又是情感的藝術表現形式,而藝術的魅力就在于表現情感。歌唱是情感的美化和升華,要想把審美情感正切地表達出來,就必須“進入角色”,全身心地投入到聲樂作品所表現的情境之中,才能賦予歌唱以感人的魅力。聲樂作品能否產生震撼人心的藝術效果,讓聽眾得到美的情感的感受,關鍵就在于歌唱者需要準確表達作品的內涵,從心靈深處爆發出一種把自己美的情感表達出來的強烈愿望。
筆者認為,歌唱的情感審美具有三個方面的表現特征。
一是情感審美表現與情感審美價值標準的制約。人不但有情感,而且是豐富多彩的,只是對情感的表現方式及程度不同,但不論是哪一種情感都要受到社會環境與歷史條件的規范和制約,都要受到理智的支配。情感審美標準實際上就是對是非、利害的評價,如大家都喜歡美的情感,討厭丑惡的情感。這說明歌唱藝術美作為生活美的反映,作為一種觀念和形態的美,本身就存在著采取哪種審美態度,反映怎樣的客觀內容,表達什么思想感情的問題。成功的歌唱在體現社會意義、時代精神、聽眾的愿望和理想時,都表達著歌唱者美的心靈感受,傾注著歌唱者的愛憎情感,這是感染聽眾,引起共鳴的原因所在。例如抒情優美的《牧歌》,它是一首蒙族民歌,歌詞兩句一番,共四句,藝術形象純樸、富有詩意,作品處處都流露出對草原和生活的熱愛。音樂旋律悠揚、飄逸、婉轉,充滿著濃郁的情感,十分動人,充分展現出草原牧區美麗、壯闊的自然景象。詞曲結合恰當、巧妙,互為一體,準確反映了詞曲作家的藝術情思和情感審美態度。歌唱者在演唱此歌時,也同樣要蘊涵著詞曲作家的情感審美感受。聽眾在欣賞這首佳作的演唱時,也同樣要契合心境,感思。
二是情感審美表現要力求真實性。也就是說歌唱要有真情實感,所謂真情實感就是要極力拋棄虛情假意和矯揉造作的東西,使歌唱所表現出來的喜怒哀樂等情感的輕重、強弱、深淺及準確程度,都要與音樂作品中產生的各種情感刺激物相互對應。例如愛的感情,戀人之間的愛與夫妻的愛不同,朋友之間的愛與情愛不同,父子之間的愛與師生的愛不同等等。因此,歌唱者一定要注意挖掘作品的思想內涵,把握好歌唱的表現分寸,使歌唱充滿真實的情感,保持很強的藝術感染力,喚起廣大聽眾的情感共鳴。歌唱中所強調的真情實感的表現,生活不是簡單的真實再現,而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以現實生活為情感基礎,進行藝術創造,刻畫和塑造出感人的藝術形象。
三是情感審美是心靈的直接語言。歌唱藝術表演之所以能廣為流傳,并深受大家的喜愛,其關鍵就在于它富有感人的情感力量。每當人們聽到優美的歌聲和動人的旋律時,在心理上就會產生一種精神愉悅的感覺,得到歌唱的審美愉快。例如人們聽到活潑、歡樂的歌聲,就會情不自禁地快樂起來,聽到悲哀、痛苦的歌聲,就會產生悲傷的情緒等等。只有聽眾的精神活動擁有了審美愉快,才是他們所獲得的真正意義上的審美感受,只有當歌唱者對于聽眾的審美感受是有知的,他的歌唱才可能有效地作用于聽眾的思想。從藝術影響的有效性來講,一個出色的歌唱者,不但有著極好的歌唱能力和審美感受能力,而且具有極高的歌唱審美與欣賞水平,他既是一個歌唱家,又是一個審美家。
五、歌唱藝術形象的審美特征。
歌唱者在塑造感人的藝術形象時,主要應以人為表現主體來塑造歌唱藝術形象。因此,必須對聲樂作品的藝術形象充滿強烈的審美感受。人既有理智,又富有感情,在塑造藝術形象的過程中,應以表現人的思想感情為核心,要注意把人的情感與理智緊密結合起來。因為,歌唱在表現以人為主體的藝術形象時,無論是反映什么主題和什么內容的聲樂作品,實際上都是在表現人和人的思想感情。
筆者認為,在歌唱藝術形象審美方面應注意這樣幾個問題:一是要突出歌唱藝術形象的個性特征。這是因為,歌唱者所表現的藝術形象個性特征越突出,其藝術魅力和藝術風格就越具有獨特性,它所產生的藝術感染力就更加強烈,展現給聽眾的藝術形象就越動人。人都有喜怒哀樂之感情,但在對待生活中的任何事物中,其內心活動和感情的表現方式大不相同,而歌唱者的情感表現則更為深刻、更為豐富、更為生動,對待生活的愛憎情感更加分明、強烈。他們能在歌唱時把自己的感情融入到藝術形象中去,使表現的藝術形象有血有肉,鮮活逼真,生動感人,更具美感。可以說,在歌唱家的心中始終都燃燒著熾烈的感情火焰,一直都在注意著藝術形象的內心活動和內在性格,并運用一切技術手段刻畫具有獨特個性的藝術形象。因此,聲樂作品的表現,一定要注意表現人物形象的鮮明個性,要特別注意在對比中突出地刻畫不同形象和不同個性。
二是要突出歌唱藝術形象的典型性。因為,具有獨特、鮮明的個性形象并不等于是典型的歌唱藝術形象。只有當獨特鮮明的個性充分地體現了社會生活的本質和規律時,它才具有典型性,才能成為典型的藝術形象。相比而言,典型的藝術形象比一般的藝術形象有著更高的概括性,因而,它反映社會生活會更集中、更全面、更深刻、更具有普遍性。
三是要突出歌唱藝術形象的獨創性。別林斯基認為:“在真正的藝術作品里,所有的形象都是新鮮的、獨創的,每一個形象都憑自己的獨有的生命活著。”歌唱藝術形象也如此。這就要求歌唱者不僅要深入生活、體驗生活,而且要有內心的獨特感受,感受越獨特,情感的個性就越鮮明、生動。歌唱者對歌唱藝術形象的獨創性和獨特感受,與本人的音樂、文化素養及心理素質有著密切的聯系。歌唱者必須借助對人和事物的感覺和知覺,去突破一般人的心理定勢,在聲樂作品情感的激發下,產生豐富的想象和聯想,從而使自己的歌唱獨放異彩。歌唱者在塑造美的歌唱藝術形象時,要具有創造性的思維方式和表演意識,善于表現歌唱藝術形象的獨特個性,揭示歌唱藝術形象的內在活動特點,克服歌唱藝術形象表現的雷同化現象。
四是要突出藝術形象的美感性。歌唱者要用美的觀念去塑造聲樂作品的藝術形象,按照歌唱藝術美的要求進行性格變化和情緒發展,依照美的法則進行歌唱表演,運用外形美的藝術表現,揭示形象的內在美,使塑造出來的聲樂作品藝術形象符合美感的要求,讓聽眾最終得到美的享受。
總之,歌唱藝術的審美特征是多方面的,它包括歌唱的審美認識,審美觀念,審美感受,以及對歌唱音樂感覺的審美、聲音的審美、情感的審美、藝術形象的審美。這些都是歌唱藝術審美的重要因素,都有其獨特的審美特征和奇妙的審美感受,只要我們每一個歌唱者積極探尋,潛心研究,才能使我們的歌唱感覺更好,聲音更漂亮,表現的情感更豐富,塑造的形象更典型、更完美、更動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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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舞蹈內容舞蹈是傳遞美的藝術,但并不意味著所有的舞蹈都能給觀眾帶來美的享受,美的舞蹈首先是內容美,內容是一個舞蹈審美客體的首要構成因素。
1.舞蹈題材的選擇。藝術來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舞蹈題材來源于生活,并經過精心提煉和加工才可以在舞臺上表現出來,舞蹈題材要具有積極的社會價值,弘揚社會主旋律,能夠引起觀眾的共鳴,給現代人帶來精神鼓舞。同時舞蹈的題材還要適合舞臺表演,舞蹈演員通過優美的動作和飽滿的感情演繹出來,給觀眾帶來美的享受和震撼。
2.舞蹈主題的選擇。主題是舞蹈藝術作品的升華,不僅要體現現實價值,還要彰顯時代意義。以廣受觀眾喜愛的舞蹈《絲路花雨》為例,該舞蹈主題非常鮮明,舞者用千姿百態的舞姿將敦煌藝術的魅力重現展現出來,觀眾在欣賞的過程中,不僅獲得了舞蹈本身的美感享受,也不由得將國人偉大的藝術成就與中華民族的滄桑巨變聯系在一起,主題得到進一步的升華。實際上,即便是同樣的題材,主題不同也會給觀眾帶來截然不同的美感,悲劇是舞蹈編劇常用的主題營造手段,正如魯迅先生所說,悲劇就是將美的東西毀滅來否定丑的存在,因此悲劇主題在舞劇中往往更能給觀眾帶來美的震撼感。
3.舞蹈意蘊的營造,意蘊是觀眾在欣賞舞蹈過程中所獲得的感官上的感受和反思,意蘊的營造一方面依賴于舞蹈的題材和主題,另一方面與觀眾的審美能力息息相關。隨著現代社會生活節奏的加快和工作壓力的增大,觀眾對舞蹈的情節設計要求不高。再加上人們對舞蹈藝術的欣賞水平還很低下,因此較難理解舞蹈作品的意蘊。隨著人們審美水平的提高,相信人們會更加注重舞蹈作品的內涵和底蘊。
(二)舞蹈形式舞蹈的形式豐富多彩,與社會生活的豐富多變之間存在著內在聯系。舞者用多樣化的舞蹈形式將舞蹈的內容充分展現出來,達到舞蹈內容美和形式美的統一。舞蹈形式包括人體、舞蹈動作等多個部分。
1.人體,人體是舞蹈藝術最基本的載體,觀眾在欣賞舞蹈藝術時,最先看到的就是舞蹈表演者,舞蹈表演者要有和諧的體形,男舞者身材修長、身軀矯健,女舞者曲線優美、氣質出眾,能給觀眾帶來美的視覺享受。
2.舞蹈動作,舞蹈動作是舞者在舞臺上呈現的人體動作的造型和旋律,一名優秀的舞蹈表演人員必須經過長時間、高強度的訓練,才能掌握規范的舞蹈動作,舞蹈動作要體現美觀需要做到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舞蹈動作要講究規范性,盡管舞蹈是藝術家某種藝術風格的體現,具有個性化的特征。但舞者并不能憑空來創作舞蹈動作,不同風格的舞蹈具有一定的共性,體現某種特定風格。例如舞者在表演時都要做到動作簡潔、干凈、利落,動作整體分明,不生硬板滯等規范要求。二是舞蹈動作要有節奏感。舞蹈動作的幅度大小、速度快慢等實際上都是節奏的掌控,所有舞蹈動作都需要通過一定的節奏來呈現出來。正如我們上文所敘述的那樣,舞蹈的題材主要來自于生活,舞蹈動作也從生活中的動作提煉出來,但生活中的節奏不太鮮明而且較為零散,為了增強舞蹈的節奏感、體現舞蹈藝術的魅力,舞者會將生活中的節奏進行抽象化和形象化處理,使其更適合舞臺演出。例如中國古典舞《踏歌》,就是將生活的踏足動作進行形象化處理,舞者用斂肩、含頜、掩臂、擺背、松膝、擰腰、傾胯等舞臺動作,創造出整體劃一的節奏感,帶給觀眾美的體驗。
3.舞蹈語言,舞蹈語言是舞蹈動作的連綴。一般來說,舞蹈語言要有飽滿的感情,要和諧流暢,富有表現力,如陳愛蓮的《蛇舞》,那個平躺在地上,彎旁腰成一個圓圈纏著獵人,身體像蛇一樣慢慢蠕動的動作,形象十分生動,進而揭示出像毒蛇一樣的惡人的陰險性格,從而使舞蹈獲得了強大的藝術感染力。
(三)舞蹈情感情感是所有藝術形式的核心部分,藝術的根本特征就是情感的表現。一部舞蹈作品只有飽含情感,才能在深度和廣度有所突破,才能獲得長久不衰的藝術魅力。舞蹈表演本身并不僅僅是人體本身和舞蹈動作的展示,更主要的是通過人體和動作所表達出來的人物的內心情感世界。一名優秀的舞蹈表演者不僅要掌握熟練的舞蹈動作,還要充分體會藝術作品中人物的內在情感,舞蹈演員不能離開舞臺角色去炫耀自己的舞蹈技巧,也不能在舞臺上隨性的展現自己的喜怒哀樂,而是要進入到舞蹈作品的情境中去,以作品角色的定位去把握人物性格和情感變化,演員在舞臺上展現的不是自己的情感,而是所演繹角色的情感世界。例如舞蹈《祥林嫂》中,演員劉敏用整個心靈在體驗角色的悲慘身世,在表演結束后,依然沉浸在人物的情感中不能自拔。需要指出的是,舞蹈的情離不開理的制約和規范。一個舞蹈作品只有以情感人,它才有藝術感染力,才能吸引廣大觀眾,但是,這個情又不能不以理作為準則。理是對物的客觀規律性的認識在人的主觀世界的反映,只有合乎理的情,才是舞蹈作品所需要的情。舞蹈作品不僅要以情感人,還要以理服人。
二、結語
[關鍵詞]人體審美舞蹈藝術
舞蹈是人類歷史最悠久的藝術門類之一,它“以人體為質料,以動作姿態為語言,在時間的流程中以占有空間的形式來表達思想與情感”。[1]情感是舞蹈的核心,舞蹈是審美情感的載體。本文基于存在論現象學的視野,對舞蹈展開審美關切,使之去蔽,從而走向舞蹈自身的世界,顯現舞蹈藝術自身的本性。
一、人體的存在及其游戲在不同的社會歷史境域下,舞蹈的選材、表現主題及表達的思想情感等各不相同,它的存在與發生具有社會性。
舞蹈自身所持有的社會性,單從舞蹈本身,我們難以直觀。我們需將其置于特定的歷史境域中加以關照,才能獲得某種社會性。不同的舞蹈作品相關于特定歷史境域中人的物質生活、精神狀態和技術水平。如原始舞蹈(狩獵舞、勞動生產舞等)敞開的是一個茹毛飲血,人類與大自然、猛獸搏斗,生存條件極其惡劣的遠古時代;而盤鼓舞、巾舞等的出現則是社會安定、百姓安居樂業的社會世界的反映;軟舞、健舞及龜茲樂舞展示的乃是一個國力強盛、社會充盈、外交發達的社會世界。
在現象學的語境下,舞蹈的社會性受制于歷史性此在。人類“在不同的歷史階段有著不同的社會結構形態和不同的人的生存方式和表現樣態”。[2]舞蹈產生初期,自然對人的規定是絕對性的。這一時期的舞蹈(狩獵舞、勞動生產舞等)一般都是對狩獵及勞動生產過程等的再現與摩仿,充滿著粗獷與野性的特征。恐怖、血腥、殘酷、昏暗的場面喻示以神的方式出場的自然的強大,人的微不足道及人對自然頂禮膜拜。商周時期,人的主體意識開始生發和覺醒,人試圖沖破自然對人的規定性,人開始思考自然及人自身。如巫舞,先前只是娛神的舞蹈,此時也成為娛人的舞蹈,并越來越看重舞蹈技藝本身。至漢,天下一統,社會穩定,反映在舞蹈上為盤鼓舞的出現,盤鼓舞的場面壯觀,舞蹈動作難度高,既要掌握好力度,又要控制好身體,以達到高縱輕躡的舞蹈要求。魏晉南北朝時期,戰亂頻繁,宗教盛行,舞蹈成為宗教活動的一個組成部分,缺乏生動向上的氣象,舞蹈的發展趨向于形式和細部的美感,注重舞蹈的精雕細琢。工于技巧、服飾華麗、舞風柔曼、纏綿婉轉是這一時期舞蹈的基本審美特征。
唐朝社會生產力空前提高,政治、經濟、文化與外交等全面發展。舞蹈也以獨立的表演藝術形式呈現于歷史舞臺之上,既不像周代樂舞那樣依附于政治,也不像漢代舞蹈融于“百戲”。它形成了自身的分類法,達到了高度成熟的境界。按照舞蹈的風格特點區分,有“軟舞”、“健舞”兩大類。“軟舞”動作抒情優美,節奏比較舒緩;“健舞”動作矯健有力,節奏明快。“軟舞”、“健舞”,多為獨舞或雙人舞,動作技術水平要求頗高。唐代也是古代“燕樂”舞蹈最為繁榮的時期,“燕樂”用于宴享典禮活動,具有娛樂欣賞和禮儀性雙重作用。此外,唐代還無所顧忌的吸收了外來舞蹈藝術的精華,如龜茲樂舞,其特色體現在體態造型上:上身、豐乳細腰。自宋以降,舞蹈走上了盛極而衰的道路,越來越難以撐起獨立的旗幟,逐漸衰微,并且最終被戲曲藝術發展的潮流所吞噬。明清是不作為的時代,獨立表演性舞蹈已基本銷聲匿跡了。
盡管如此,舞蹈的藝術生命還沒宣告結束。其歷史性主要表現于它的具體存在形態和方式隨歷史境域的不同而呈現出異樣的風貌。當下,舞蹈的存在形式表現為現代舞。現今,我們把古典舞蹈作品稱之為藝術品,這本身也是歷史性的。即古典舞蹈作品本先不是藝術品,只有當我們對其進行審美觀照時,它才成為藝術作品。
此外,舞蹈的創作主體也具有歷史性。古典舞蹈分為宮廷舞蹈和民間舞蹈兩種,但對某一具體的舞蹈而言,我們不可能指出它的具體制作者。舞蹈藝術的歷史性此在在本性上規定了舞蹈作品的創作主體,也即說,舞蹈的創作主體在時間與歷史的維度及層面上被消解了。
二、質料、形式及其在身體游戲中的合一
在古典美學與傳統藝術理論中,一切藝術無不關聯于質料和形式這一重要問題。質料和形式的問題不僅相關于美的敞開,還關切于物之顯現。質料和形式這一對范疇,是藝術創作和審美鑒賞的概念框架和重要維度。一般而言,質料與形式的結合,就構成了藝術品。舞蹈也不例外,它以人體為質料,在時間的維度與層面上,以占有空間的形式實現思想與情感的通達。
舞蹈的制作過程是一個手前之物變為手上之物的過程,它相關于物之物性。舞蹈的制作起源于遠古先民與大自然、猛獸搏斗場面的摹仿,在這一制作過程中,牽涉到人與物的關切。“所有的藝術作品都離不開物的因素,沒有物因素的藝術作品是不可能的。”這些物因素包括狩獵過程、生產過程及部落之間相互爭奪、殺戮的場面以及用于摹仿這些場面的質料。制作者依憑自己的閱歷基于特定的審美手段,從選材、形式、構圖等方面完成其制作。當然除了摹仿外,還融進了制作者的想象。舞蹈作品的種類繁多,不同的主題選擇會形成不同的舞蹈作品。但是,西方傳統美學的“質料”與“形式”等范疇并不能有助于我們去通達作品與物性自身。
物被設置于舞蹈作品之中,這些物在進入舞蹈作品之前,是客觀存在的對象物,即手前之物。在制作中,道具和人體等被制作者擺弄、把玩與欣賞。這時,物的對象化被消解了,物不再是手前的對象物,而是手上之物。手上之物是與此在共在之物,是人沉淪于世所關切之物。同時,手上之物是制作者的把玩之物,是供人玩賞之物。并且,物與人都被遮蔽在世界之中。進入舞蹈作品之后的物,已成為作品,它既不同于自然物、器具,也不同于手前之物、手上之物。舞蹈作品中的物,為物性的敞開提供了前提條件。
當然,舞蹈自身形態、構圖與觀念的新變化,都會在作品中得以表征。“物以各種形態存在,這些不同的物態總是以其特有的方式與人打交道,都從特定的維度去關涉物之物性。這種關涉既有遮蔽,又有顯現。”人們在制作舞蹈作品的活動中,卻極難把握物性自身。傳統美學的質料和形式等范疇也不能切近物性,因為“質料和形式絕不是純然物的物性的原始規定性。”〔3〕
三、舞蹈的審美特征及其身體性
物品、器具即器物的實用性規定了其世界是一個實用的世界,在器物實用的世界里,一切器物作為工具都為了一個目的即為人所用。一切藝術品在其起源與本性上,都與實用相關聯。這突出地表現在,原始先民的大半藝術作品都不是純粹從審美的動機出發,而是同時想使它在實際的目的上有用,而且后者往往還是主要的動機,審美的要求只是滿足次要的欲望而已。例如原始舞蹈就大體上不是作為娛樂或觀賞性之用,而是當作實用的象征和標記。當然,這關涉于人類當時的生存狀況。
但是,縱觀舞蹈的歷史沿革,我們不難看出,其作為娛樂或觀賞性的功用愈加明顯。其審美特征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舞蹈的審美性具有以人體美為主要內容的形式美。舞蹈的形式美區別于其他藝術形式美的一個根本性的標志,是舞蹈采用有生命的、運動中的人體動作作為構成形式美的物質手段。舞蹈動作、姿態造型、畫面隊形這些舞蹈形式美的要素,都是以有生命的、運動中的人體作為質料的。
(二)舞蹈的審美性具有直觀性的特點。舞蹈的藝術形象是直接為觀眾所感知的。如我們觀賞一個舞蹈作品時,人幕一拉開,呈現在舞臺上的舞蹈隊形、畫面的不停頓流動,隨著音樂的旋律、節奏,一下子就通過我們的視覺和聽覺器官輸入人腦,形成一種舞蹈形象的表象感知。這一般不必經過理性的思考和邏輯的判斷,就可以使我們得到美的感受。這種舞蹈自覺性,表現為一種不假思索的、立即做出的審美判斷,好像完全是一種感覺的自接反應。其實每個人的這種自覺的審美判斷都是建立在他過去審美經驗積累的基礎上所形成的理性積累的自然結果,這也體現著一個人的舞蹈文化素養、舞蹈審美能力和舞蹈審美水平。
(三)舞蹈的審美性具有虛擬性。由于舞蹈是以人體為主要表現工具的藝術,因而也就決定了舞蹈的審美性具有虛擬性。它以人體形式美為媒介,來抒發和傳播人的思想感情。這種形式美的表現目的完全不在于炫耀技巧,取悅觀眾,而在于完美地體現內容,并與內容構成一個有機整體,塑造出動人的藝術形象。如果片面地追求形式美,那么勢必導致走上為藝術而藝術的形式主義邪路。舞蹈作品的核心是舞蹈形象。正是通過舞蹈形象,抒發出編導家的感情,體現出本階級、本民族、本時代的審美理想。舞蹈家在進行創作時,要竭力把自己的審美經驗和審美理想“外化”為可以感知的舞蹈形象。這個形象是動態形象,具有二重性:
一方面它是物質的,建立在知覺(視覺和聽覺)的基礎之上;另一方面它又是虛幻的,只存在于此時此刻,轉瞬即逝,甚至在某種意義上說它是在觀眾的接受過程中最后完成的。虛中有實,實中有虛,虛實結合。
(四)舞蹈的審美性具有高度的概括性與凝練性。舞蹈既然是采用人體為主要表現手段,那么就決定了舞蹈動作必然追求高度的概括與凝練,一抬手一投足都應具有寬泛的涵義。從歷史上看,舞蹈動作姿態大都源于生活,有著一定的生活依據,但經過一代代藝術家的加工提煉,寫實的、再現性的動作姿態逐漸演變為抽象的、表現性的符號,成為一種凝練著民族的審美理想和審美習慣的“有意味的形式”,進而規范化產生獨立的審美價值。在舞蹈創作中,創作者、表演者和成果三者都是人本身,都離不開人體。舞蹈作品是編導和演員共同創造的,而每一次表演又都是演員舞蹈美的再創造。舞蹈中的游戲之于人是極其重要的,因為,在舞蹈審美游戲里,“人成為了自由的人和真正的人”。〔4〕在舞蹈作品中,這離不開藝術,因為“藝術的本性是詩”。〔5〕人戲于天地間、諸神前。非本真的生活是人們生活的常態,在這種生活方式中,物之物性自身被遮蔽,人之本性偏離了人的本性生存境況。因而,人處于被束縛狀態,這些被束縛狀態涉及眾多方面與層次,人也與真正的自由相去甚遠。舞蹈就是在非本真的日常生活中,尋找自由的一種游戲方式。
四、舞蹈藝術世界及其在遮蔽中敞開
舞蹈作品既不是純物也不是器具,而只是藝術作品自身。舞蹈作品既克服了純物的幽閉性又克服了器具的實用性。因此,舞蹈作品使世界的敞開成為可能。藝術和真理都相關于世界的敞開,而世界與大地之爭執是一切藝術和真理的本性前提。在現象學的視域里,大地是大地自身是作為大地的大地,世界是世界自身,也即世界之作為世界。大地是幽閉的,它孕育、化生萬物。世界則是對大地之幽閉的一種敞開,它使遮蔽之物得以顯現。世界與大地之爭執是藝術發生之前提和基礎。
因此,舞蹈也是在世界與大地的爭執中的一種敞開,但其敞開不是自然而然地完成的。世界是在遮蔽中敞開的,世界的敞開時常就是一種遮蔽。作為敞開的遮蔽,在敞開世界時又以另一種方式遮蔽了世界。舞蹈藝術也同樣關聯世界自身的敞開與遮蔽。舞蹈藝術自身就是一個世界,一個切近世界性的世界。
世界的開放性界定著人類。因此,世界的敞開對人類極其重要,被遮蔽的有待于敞開,以實現其本性的通達。舞蹈作品正是對世界與大地之爭執的一種敞開,并讓真理和存在得以顯現。舞蹈藝術對世界的敞開,是在不斷的去蔽中實現的。只有通過去蔽,走向舞蹈藝術自身的存在,舞蹈的本性及與其相關切的、被遮蔽的世界才能得以顯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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