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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貫徹落實黨的十和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為主題,以踐行“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愿服務精神為主線,進一步推動“三關愛”志愿服務常態化、規范化和制度化建設,濃厚“有時間做志愿者、有困難找志愿者”的社會氛圍,為創建省級文明縣城加油鼓勁、凝心聚力。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志愿服務與實現個人發展相統一,讓人們在為他人送溫暖、為社會做貢獻的過程中經受鍛煉、增長才干,大力倡導“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服務理念。
2、堅持自愿參與和社會倡導相結合,努力擴大志愿服務活動的參與面、覆蓋面和影響力。
3、把志愿者服務工作納入各醫療單位的年終考核測評體系。
4、健全完善由衛生局牽頭、各醫療衛生單位參與的志愿服務工作領導協調小組,并有針對性地做出整體規劃和設計項目,廣泛開展以關愛他人、關愛社會、關愛自然為主題的社會志愿服務活動,做到量力而行、務求實效。并不斷完善志愿者注冊、培訓、服務記錄、情況反饋等各項制度。
三、工作內容
1、開展節假日幫扶職工活動。對企業困難下崗職工進行幫扶,對外來務工人員進行教育引導。
2、開展社區志愿服務活動。針對社區(村居)孤寡老人、殘疾人士、重癥人士等社會弱勢群體,提供力所能及的關心照料服務。
3、開展婦女兒童幫扶活動。針對婦女、兒童,開展“關愛留守兒童”、“關注未成年人成長”、“家庭教育進社區”等活動。
4、開展網絡文明傳播志愿者與科普服務活動。參加網上宣傳,打造網絡文明傳播的特色團隊和特色活動。
5、開展黨員志愿服務活動。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開展以便民利民為主題的文明勸導、結對幫扶、慈善募捐等社會公益活動。
四、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全縣各醫療單位要把志愿服務作為精神文明建設的一件大事,切實抓緊抓實。各單位要明確分管負責人和具體責任人,確保志愿服務制度健全完善、資料規范齊全、活動經常開展,推進志愿服務工作規范化建設。
緊緊圍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主題,弘揚“團結、友愛、互助、進步”的志愿服務精神,充分發揮社區志愿者工作站在構建和諧社區中的作用,以滿足居民需求,為居民提供服務為宗旨,不斷擴大社區志愿服務的影響。
二、成立機構和職責分工
(一)街道建立志愿服務工作指導站。負責在各個社區組建志愿服務工作站,統籌管理社區志愿者工作站的工作。站長由分管共青團、婦聯工作的王學波同志兼任,配備3名工作人員:王萬杰、符莉、曾慶超。
(二)社區成立志愿者工作站。工作站在區、街志工指揮協調機構的領導下工作,主要負責招募志愿者、管理志愿者、聯系志愿者和組織開展志愿服務活動。站長由社區主任兼任,配備1-2名工作人員,負責組建一支以上、10人以上的志愿者骨干服務隊。
三、街道特色隊伍的組建
1、組建一支以在職黨員為骨干力量的志愿者服務隊伍,人數為10人以上,由街道副主任鄭東同志負責組建等工作,并負責組織開展活動和有關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和上報。
2、組建一支以婦女、青年、學生等力量組成的志愿服務隊伍,人數為10人以上,由街道副主任王學波同志負責組建,并負責組織活動和有關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和上報等工作。
3、組建一支以退休人員、低保對象、特殊群體等力量組成的志愿服務隊伍,人數為15人以上,由街道副主任張魯敏同志負責組建,并負責組織開展活動和有關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和上報等工作。
4、組建一支以民兵、退伍兵為主要骨干力量組成的志愿服務隊伍,人數為10人以上,由街道武裝部部長岑舉騰同志負責組建,并負責組織開展活動和有關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和上報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要重視。要積極引導干部職工和廣大群眾正確認識開展志愿服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號召廣大志愿者通過奉獻和付出,通過愛心和善舉,在幫助他人溫暖他人中實現個人價值。
(二)報信息。社區志工站和街道特色隊伍的負責人要在每月至少開展一次活動一結束時,就立即上報信息,包括活動的主題和服務內容,參加志愿者的人數、受服務群眾的數量等。
此外,負責人還要在每個月的25號之前,將本社區志工站或特色隊伍一個月以來開展活動的情況上報給街道的志愿者服務工作指導站。
(三)做記錄。每次開展志愿服務工作時,每個社區或街道特色等隊伍的負責人都要及時做好記錄,以便各級檢查和上報情況備案。
為深入推進黨史學習教育“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充分發揮廣大志愿者的示范帶動作用,市文明辦、市交警支隊聯合開展“文明交通志愿同行”志愿服務活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五每天早晨7:30-8:30,下午5:30-6:30
二、工作方式
每個交通道口4名志愿者,四個角各站1名志愿者,開展交通勸導志愿服務活動,活動時間為早晨7:30-8:30,下午5:30-6:30。
三、工作安排
主要交通路口志愿者安排
序號
地點
人數
志愿者隊伍
工作時間
1
**大道與**路交叉口
4
**市**研究會
早晨
7:30-8:30
下午
5:30-6:30
2
**大道與**路交叉口
4
**市**研究會
3
**大道與**路交叉口
4
**區志愿者協會
4
**大道與**路交叉口
4
**區志愿者協會
5
**大道與**路交叉口
4
**區擁軍促進會
6
**大道與**路交叉口
4
**市愛心協會
7
**大道與**路交叉口
4
**市愛心協會
8
**大道與**路交叉口
4
**紅愛應急救援協會
9
**大道與**路交叉口
4
**市制水公司志愿者協會
10
**路與**路交叉口
4
**區青年志愿者協會
11
**大道與**路交叉口
4
**市巾幗志愿服務中心
12
**大道與**大道交叉口
4
**市巾幗志愿服務中心
13
**大道與**路交叉口
4
**市青少年關愛協會
14
**大道與**路交叉口
4
**市青少年關愛協會
15
**大道與**大道交叉口
4
**市雷鋒車隊
16
**大道與**路交叉口
4
**市雷鋒車隊
17
**大道與**路交叉口
4
**區退役軍人協會
18
**大道與**大道交叉口
4
**區退役軍人協會
19
**大道與**路交叉口
4
**高新區志愿者
20
**大道與**路交叉口
4
**高新區志愿者
五、其他事項
(一)參與志愿者要求身體健康,善于溝通協調,年齡在18至60周歲之間,要有奉獻精神,責任心、法制觀念要強,有良好的文明素養,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
(二)有參與“文明交通”志愿服務活動經歷者優先安排參與。
(三)活動期間要體現我們志愿者形象,禁止玩手機,及時勸導逆行、闖紅燈的行人和非機動車輛。開展活動時穿志愿服務馬甲、戴志愿者帽子,注意自身安全,不與人發生口角,并嚴格做好防疫保護措施。
(四)活動結束后,市文明辦聯合市交警支隊將根據參與情況,擇優表彰一批“文明交通志愿同行”志愿者,并制發榮譽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