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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崗原則
各片區中隊除中隊長外其余人員對轄區街道實行一人一段定崗定責;根據轄區地域大小和人員數量,合理分配路段,配置人員,在轄區內實現人員無盲區覆蓋。
二、工作職責
每個隊員是所負責區域城市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所負責區域的城市管理工作負全責,必須履行如下職責:
(一)加強與責任區域內的商家溝通、互動,每月與責任區域內的商家進行一次城市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
(二)勸導和制止責任區域內違規占道經營和占道促銷活動。
(三)糾正和制止責任區域內車輛亂停亂放行為。
(四)糾正和制止責任區域內噪聲擾民行為。
(五)糾正和制止有損市容的亂牽、亂掛、亂貼行為。
(六)糾正和制止破壞城市市政、園林、環衛及公共設施的行為。
(七)規范責任區域內的門店裝修;監督責任區內各類戶外廣告設置,督促商家或廣告企業按程序報批,并按許可要求設置;發現違規設置行為及時報告,并進行制止。
(八)負責監管責任區內的違章搭建行為,及時發現并報告。
(九)糾正和制止亂堆、亂倒、亂扔垃圾的不文明行為;及時發現責任區內的環境衛生管理方面的問題,聯系環衛路段管理人員及時處理。
(十)參與責任區域內的協調和處理;協助配合責任區內執法案件辦理。
(十一)向中隊報告管理過程中遇到重難點問題,申請中隊及時解決。
(十二)積極完成中隊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督查考核
局集中統一組織的督查考核由局督察室牽頭負責,日常督查考核由中隊自行組織;督查考核要緊緊圍繞定崗定責落實情況和隊員履職情況展開,發現問題直接考核到管段責任人員;個人的日常的考核分值作為年終考核等次評定依據。具體督察考核辦法如下:
(一)到崗情況考核:除正常休息和中隊集中統一安排外,人員無故不到崗一次扣個人目標績效分0.1分,每缺席半天為一次曠工扣0.25分,全天缺席記兩次曠工扣0.5分。
縣級農電服務分公司績效考評小組全面負責本公司范圍的所有供電所的績效考核工作,其主要工作職責如下:
(1)每月末召開考核小組會議,綜合評定各個供電所的月度績效考評得分;
(2)對下面供電所提出的質疑進行調查回復;
(3)對在績效考核的過程中弄虛作假行為,給予相應處罰;
(4)向各供電所公開每月的績效考核情況。供電所所委會主要負責本所的績效考核工作,其主要工作職責為:
(1)每月初召開績效考評會議,綜合評定供電所副所長、安全員與三個班組上月績效考評得分;
(2)監督各班長對本班組員工進行績效考評;
(3)對各班組員工提出的疑問進行調查并回復;
(4)核實在績效考核的過程中弄虛作假行為,給予相應處罰;
(5)將班組和個人的上月考核情況及時公布并更新。
二.執規考評
執規考評是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企業相關管理制度和考評細則,對必須執行的規定或禁止發生的行為和結果實施的考評。該考評適合于所有員工,執規考評考核周期為一個月。執規考核包括行為扣分指標與行為否決指標,這其中,行為否決指標考核包括供電所、班組行為否決指標和個人行為否決指標,如果發生否決行為,供電所、班組或個人的月度績效考核成績直接為零。
三.綜合能力考評
綜合能力考評在月度考評中采用,涵蓋業績、態度、能力定性標準,從工作數量、工作質量、協作性、積極性四個方面進行5個等級定性評價,其中4級為滿分,低于4級的每級扣1分,被評為5級的可加1分,為避免綜合考評“被和諧”或“強制分布”的出現,筆者認為應規定當選擇“5”和“1”時考評者必須用關鍵事件闡明理由,說明為什么這個崗位或部門的這一項特別突出。
四.業績考評
所謂業績考評就是針對供電企業中供電所所有員工承擔的相應工作,運用科學的定量與定性考核方法,對他們行為的實際效果以及他們對企業所做貢獻或價值進行綜合考核與評價。由于供電企業的生產人員的崗位特點與職能不同,對他們的業績考核可以根據需要采用工作計劃考核法、量表計分考核法與工分法等三種不同方法。工作計劃考核法即根據月初或年初確定的工作任務,再對其在相應的考核周期內對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進行考評,這種方法的主要適用對象為供電所的管理層,如供電所所長、副所長以及安全員;量表計分考核法是根據確定的生產規程與質量標準對任務完成的質量、數量等指標進行綜合評價,這種方法主要適用于工作的相對常規化、模式化的工作崗位,比如供電所的服務班的工作人員;工時定額法就是預先建立了一套工作任務的定額標準與完成分值,每月的月底或下月初對班組成員的工作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評價與統計,這種方法主要適用于工作任務不固定、任務分配相對靈活,可以分解與量化的工作崗位,在供電所適用于配電班人員及營業班人員。
1.供電所(所長)業績考評
供電所(所長)業績考評包括年度目標績效責任書考評和月度計劃完成考評。年度目標績效責任書根據本年度上級下達的各項指標及重點工作進行編寫。其內容包括分類業務指標、年度重點工作、執規指標。供電所(所長)月度工作計劃考評基準得分為100分,實行月計劃與總結的方法。每月由供電所所長認真填寫《供電所月度工作計劃考核表》,對工作進行月計劃與總結。上級考核負責人根據本月計劃完成的重點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評,并進行打分。
2.副所長、安全員業績考評
供電所副所長和安全員業績考評為月度計劃完成考評,實行月度計劃和總結制度。每月初由副所長和安全員根據自己崗位職責和上級工作要求,填寫本人本月《重點工作計劃表》,每月結束后,由供電所績效考核小組(所委會)根據本月重點工作計劃完成的情況進行考評,并進行打分。
3.服務班業績考評
對服務班而言,由他們的工作相對常規化、模式化,可以采用量表考核法的方式,其主要工作環節是確定班組的關鍵績效事件,根據現有的生產規程、管理規范等對班級與員工的工作行為進行細化描述,再編寫出工作標準進行考核參照。
4.考評成績
依據考評內容,供電所績效管理將工作及目標分為執規考評和履職考評兩部分,其中履職考評又包括重點工作考評(業績考評)和綜合能力考評兩類。為監控和促成績效目標實現,對目標實施結果控制和過程控制,以年度績效責任書為結果控制載體,以月度績效卡為過程控制載體。年度績效責任書和月度績效卡基準分均為100分,依據考評細則扣分。
(1).供電所(所長)考評成績
縣級農電服務分公司績效管理組對供電所上報的月度績效卡內容進行補充、完善,并反饋給供電所。并依據績效考核細則,每月對供電所實施考評。考評結果在月度績效會議上。供電所(所長)考評成績計算如下:供電所的年度績效考評得分為績效責任書考評得分和月度考評得分加權值之和。考慮到供電所以指標完成情況的結果控制為主,輔助以月度重點工作完成情況的過程控制,因此供電所年度責任書考評得分在供電所年度績效考評中應占較大比例,一般以7:3的比例進行計算。供電所年度績效考評得分=供電所年度責任書考評得分×70%+供電所月度績效得分平均值×30%。供電所年度績效責任書得分=100±分類業務指標考評±年度重點工作考評-執規考評扣分。供電所的月度績效考評得分=100±履職考評(月度工作計劃完成情況考評±綜合能力考評)-執規考評扣分。
(2).副所長和安全員考評成績
供電所所委會每月對副所長、安全員上報的月度績效卡內容進行補充、完善和進行反饋,并依據供電所績效考核細則,每月對副所長、安全員實施考評,考評結果在月度績效會議。副所長、安全員月度績效考評得分=100±履職考評(月度工作計劃考評±綜合能力考評)-執規考評扣分。
(3).班組(班長)考評成績
供電所所委會每月對各班組上報的月度績效卡內容進行補充、完善和進行反饋,并依據供電所績效考核細則,每月對各班組實施考評,考評結果在月度績效會議。服務班月度績效考評得分=100±履職考評(月度業績考評±綜合能力考評)-執規考評扣分。配電班(營業班)月度績效考評得分=100±履職考評(班組實得工分/同類班組實得工分均值×100±綜合能力考評)-執規考評扣分。(4).班員考評成績班長對班員的考評每月在所委會完成對班組的考核后進行,考評結果報供電所所委會審定備案。服務班班員月度績效考評得分=100±履職考評(月度業績考評±綜合能力考評)-執規考評扣分。配電班和營業班班員月度績效考評得分=100±履職考評(個人實得工分/同類員工實得工分均值×100±綜合能力考評)-執規考評扣分。
5.績效考核結果的應用
績效考評結果能否作為企業決策的依據,企業是否能有效地運用這些考核結果,是績效管理能不能深入持續開展并取得實效的關鍵。企業根據績效考評結果,將其應用于員工的薪酬分配、崗位調整以及培訓與改進等各個方面。
(1).績效考評結果信度和效度的確定
良好的績效考評結果能很好地反映績效考評結果的可靠性與正確性,這就是所謂的績效考評的信度與效度。在運用績效考評結果時,要做到科學、合理,首先要進行對考評結果的信度與效度進行評定,根據評定結果進行分類操作。信度是指在績效管理過程中對收集到的工作結果、工作行為、員工能力以及工作態度等工作任務信息是否準確,還包括信息的穩定性與一致性,信息考慮的是不同的考評者對同一個人的考評的一致性。效度是績效管理結果反映的員工實際工作情況的程度。績效管理的信效度是保證績效考評結果是否能科學應用的必要條件。
(2).績效獎酬的分配
供電所年度績效考核結果與年度業績考核兌現獎掛鉤,月度績效考核結果與月度獎金掛鉤。年度、月度考核兌現標準基數按照寧夏電力公司相關規定執行。由于供電所各崗位重要程度和責任大小不一,為了充分體現獎酬分配的公平、公正和合理,體現了“按崗分配”的理念,可根據崗位重要程度確定供電所各崗位獎金分配系數,。同時由于供電所地理位置、工作生活環境、人均工作量等不同,導致各供電所之間工作艱苦程度和工作任務量等不同,為了消除這些因素對獎酬分配不公平的影響,可根據不同供電所的自然條件、人均工作量等因素,確定供電所的單位系數。同時要考慮到供電所單位系數應遵循的原則即增減平衡的原則,也就是說農電服務公司范圍內農電員工獎金總額不變。供電所考核兌現計獎公式如下:考核分系數=考核分/100
(一)供電所兌現
1、獎金基數:A0=X÷Y其中:X-獎金總額,即各分公司對所轄供電所計劃獎金總額;Y=∑(供電所獎金系數和×供電所考核分系數×供電所單位系數);
2、供電所兌現金額:A=A0×A1×A2×A3其中:A0-獎金標準基數;A1-供電所考核分系數;A2-供電所全員獎金系數之和;A3-供電所單位系數。
3、所長兌現金額:B=A0×A1×A3×B1其中:A0-獎金標準基數;A1-供電所考核分系數;A3-供電所單位系數;B1-所長獎金系數。
(二)副所長、安全員、班長兌現
1、獎金基數:B0=(A-B)÷F1其中:A-供電所兌現金額;B-所長兌現金額;F1=副所長獎金系數×副所長考核分系數+安全員獎金系數×安全員考核分系數+∑(班組考核分系數×班組員工獎金系數和)。
2、副所長(安全員、班長)兌現金額:C=B0×B1×B2其中:B1-副所長(安全員、班長)獎金系數;B2-副所長(安全員、班長)考核分系數,班組考核分系數等于班長考核分系數。副所長、安全員、班組的年度績效考評得分等于月度考評得分平均值。
(三)班員兌現
1、獎金基數:C0=(B0×C×B2)÷F2C-∑班員獎金系數;F2-∑(班員獎金系數×班員考核分系數)。
2、班組成員兌現金額:E=C0×C1×C2其中:C1-班員獎金系數;C2-班員考核分系數。班組成員年度績效考評得分等于月度考評得分平均值。
6.績效輔導與溝通
績效輔導與溝通是直屬上級與下級在考核過程中,對工作計劃執行情況進行連續的交流與溝通,以及上級在必要時對下級完成任務工作過程中進行適時輔導。績效輔導與溝通是績效管理過程中的重要環節。比如,分公司領導要與供電所所長、副所長以及安全員進行溝通;班組長要及時與班組員工進行溝通,充分了解他們的工作進展情況,重點要關注那些工作業績不太好的員工,通過溝通,找出原因,有針對性地進行指導與幫助,及時糾正偏差。在績效周期結束后,管理層應該采取正式面談的形式與下屬進行溝通,以幫助員工努力提高綜合素質,實現個人績效目標。
7.績效考評申訴
當被考核的供電所、班組、員工對考核結果有異議時,可逐級向上級農電績效管理組提出申訴,申訴流程為:
(1)提交申訴表。在績效考評結果后2個工作日內,由對考評結果有異議的組織或員工填寫績效申訴表,提交上一級農電績效管理小組。
(2)申訴內容調查核實。績效管理組在收到申訴表后的3個工作日內開展調查、核實,形成申訴調查報告。相關人員須配合調查,凡參與調查的人員須據實提供情況,并對調查事項保密。
部門績效獎懲細則一市局機關各部門、直屬機構、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根據《無錫市工商局機關部門績效考核管理和作風建設考核辦法》考核結果運用中關于考核結果與市政府績效獎勵掛鉤的要求,現就部門年度績效考核獎勵辦法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獎勵原則
實行機關部門績效考核管理和作風建設考核結果與市政府績效獎勵掛鉤,建立壓力傳導機制和以提升績效為導向的分配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和激發部門和干部職工的工作熱情和創新創優動力,打破平均主義的分配辦法。
1.堅持績效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獎勵性績效考核獎金分配以年度工作任務和工作業績作為主要依據,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重點向創新、創優工作業績突出的部門和人員傾斜。
2.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績效考核獎金在分配過程中實行陽光操作,獎勵依據和結果在OA辦公系統公示,全程接受廣大干部職工監督。
二、獎勵辦法
(一)增發績效考核獎金的情形
1.年度創新、創優工作獲得市級考核認定并為全局加到分的,所在部門工作人員增發績效考核獎金。其中,獨立(自主)完成加分項目的,所在部門工作人員視加分情況增發20xx5000元;由牽頭部門完成加分的,牽頭部門工作人員視加分情況增發績效考核獎金10003000元。
2.部門工作符合創新、創優條件,因申報限額未予申報的,所在部門工作人員可視情增發績效考核獎金。
3.有其他符合增發績效考核獎金項目的由市局部門績效考核小組匯總并向局長辦公會報告。
(二)扣發績效考核獎金的情形
1.部門工作扣分影響單位總成績的,所在部門工作人員扣發績效考核獎金10003000元。
2.部門工作不到位被追責,有負面影響的,所在部門工作人員扣發績效考核獎金10003000元。
3.因工作人員發生重大違規違紀行為,影響單位考核成績的,當事人全額扣發績效考核獎金,所在部門領導扣發績效考核獎金10003000元。
4.有其他扣發績效考核獎金情形的由市局部門績效考核小組匯總并向局長辦公會報告。
三、其他事項
市局領導按工作分工,按就高原則,參加分管部門績效考核。
增發或扣發績效考核獎在市財政核定獎勵總量內先行發放或扣減,余額按比例、按人兌現獎勵。具體增發或扣發績效考核獎金數額由市局部門績效考核小組向局長辦公會提出建議,由局長辦公會研究確定。
部門績效獎懲細則二為強化各街道、部門城市管理工作職責,進一步提高爭先創優意識,根據《長沙市城市管理績效考核辦法》、《長沙市城市管理績效評價操作細則》和《長沙市芙蓉區城市管理工作績效考核辦法》等文件精神,制訂本獎懲細則。
一、獎懲對象
依據《長沙市芙蓉區城市管理工作績效考核辦法》統計排名,對街道城市管理月度績效考核前三名及部門在市城市管理工作類別考核評價和區域評價排名第一的單位予以獎勵;對排名位居末位的單位和人員視情予以通報、處罰和實施行政問責。
二、獎懲內容
(一) 對街道城市管理工作考核的獎勵與處罰。
1. 全年綜合排名前兩名的街道推薦為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紅旗街道;3-7名為全區城市管理工作紅旗街道;8-11名為全區城市管理工作合格街道,12-13名不參與年終評先。
2. 街道城市管理當月考核排名第一名獎勵8萬元,第二名獎勵5萬元,第三名獎勵3萬元。
3. 當月排名位居全區末位的街道,扣繳區對街道下撥經費3萬元,由街道分管領導向區政府分管領導說明情況;年度內連續三次排名位居末位的街道,全區通報批評,由街道主要行政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向區長說明情況,若因工作不作為,履職不到位,造成較大影響的,實施行政問責。
4. 城管執法中隊干部責任心不強,與街道配合不好,造成街道城管工作被動,或對督查考核組下達的整改任務不按要求落實到位,街道或督查考核組可書面向區城管工作領導小組提出調整意見,由區城管工作領導小組向市城管執法局提出調整中隊人事的建議。
(二)對環衛局、市政局、園林局、城管執法大隊、治塵辦的獎勵與處罰。
1. 建立單位履職保證金制度。按照區財政每年下撥環衛、市政、園林、治塵辦的部門維護經費總額和區城管執法大隊工作經費總額的1.5%計提履職保證金,完成規定目標任務全額返還,未完成規定目標任務的按照本辦法規定扣除;另提取1.5%用于調劑平衡未列入財政預算的其他臨時性城市管理任務。
2. 當月在全市城市管理工作類別考評中排名第一的,履職保證金全額返還原單位,其中環衛局、市政局、園林局排名第一的,獎勵8萬元,城管執法大隊、治塵辦排名第一的,獎勵5萬元。當月區城市管理工作在市城區區域評價中排名第一的,獎勵城管局8萬元,獎勵城管督查考核組5萬元。如出現全市排名并列情況,則以并列單位個數折扣獎金數額。
3. 環衛、市政、園林、城管執法大隊及治塵辦當月成績未進入全市前二名的,按當月考核得分,每差0.5分(對照全市第二名的得分計算,不足的按0.5分計算),扣除當月履職保證金總額的8%,直到扣完為止。所扣保證金用于其他未列入財政預算的臨時性城市管理任務。
4. 當月考核成績排名全市倒數第一的,扣繳區對該單位下撥經費3萬元,單位主要負責人向分管副區長說明情況;連續兩個月考核成績排名全市倒數第一的或季度總成績排名全市倒數第一的,主要負責人向區長說明情況,單位寫出書面檢查。
(三) 對街道愛衛工作考核的獎勵與處罰
1. 全年愛衛工作綜合排名前兩名的街道,推薦參評市愛衛工作先進單位;3-5名推薦參評區愛衛工作先進街道;6-10名為區愛衛工作合格街道,11-13名不參與年終評先。
2. 連續二個季度排名位居末位或列為全市最差的街道(局),由單位行政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向區政府分管領導說明情況并通報批評。因工作不負責,履職不到位,或被新聞媒體負面曝光,造成較大影響的,主要負責人向區長說明情況,實施行政問責。
三、獎金安排
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城市管理績效考核市對區下撥獎金全區統籌管理,區城市管理績效考核獎勵所需資金納入區財政預算。月度考核獎勵經費根據本細則制表,送區城管督查考核組負責人簽署意見,報分管區長審批后發放。各單位所獲獎金的70%用于城市管理維護和工作經費,30%用于獎勵相關城市管理工作成績突出人員。
本細則自20xx年1月1日起實行。
部門績效獎懲細則三1.目的 為實現部門各項工作目標和各項工作職能,通過績效考核科學、客觀地評估部門各崗位任職員工的工作業績,指導員工高效地開展工作,促進員工素質提升,按照現代企業績效管理理念的要求,制訂本實施細則。
2.月度績效考核
2. 1考核內容及權重
員工月度考核的內容由重點工作、事務性工作和制度執行三部分組成。其中重點工作占40%權重,事務性工作占55%權重,制度執行占5%權重。
2.1.1重點工作
重點工作為除日常事務性工作外,根據當月部門的工作計劃,結合崗位的職責范圍,經討論和工作分解后,由部門負責人以《月度重點工作計劃分解表》下達給任職員工的具體工作任務,從員工完成任務的時效、進度和質量方面來考核,體現崗位工作對部門月底工作計劃的直接支持功能;
2.1.2事務性工作
事務性工作著重考核員工全月崗位職責履行情況及日常事務性工作是否符合崗位規范要求,從工作量、工作效率、工作質量和工作獨立性、合理性等方面考核;
2.1..3制度執行的考核內容制
制度執行的考核內容主要是員工著裝規范、公司禮儀、考勤及公司各項制度的遵守情況。
2.2. 考核程序
2.2.1 績效規劃
2.2.1.1部門月度績效規劃會:每月初由部門負責人召開部門月度績效規劃會,會議內容包括討論和分解當部門月度工作計劃,點評上月工作完成情況及員工工作評估反饋;并在會后2個工作日內以《月度重點工作計劃分解表》的形式下達部門重點工作任務。
月度重點工作計劃分解表月度
序號
工作內容
完成時間
本期階段結果
責任人
要求及注意事項
2.2.1.2 擬定崗位績效合約:崗位任職員工收到部門下達的《月度重點工作計劃分解表》的當日,擬定本崗位的《月度績效合約》,提交部門負責人審核;
2.2.1.3 溝通確認:部門負責人在2日內安排與下屬就擬定的崗位《月度績效合約》進行溝通,重點溝通確認工作內容、完成時間及階段結果的理解是否一致,描述是否明確、清晰,權重分配是否合理等;雙方達成一致后,簽字確認。
2.2.2. 跟蹤與輔導
部門負責人應觀察任務執行的過程,跟蹤各崗位的工作進度,對各崗位工作表現予以記錄,對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輔導和糾正。
2.2.3工作評估
2.2.3.1 各崗位任職員工于每月30日(雙休日順延,下同)對本月工作表現及任務完成情況進行小結,填寫《月度績效合約》(見附件1)的具體完成情況欄目,結合評價標準進行自評,并報部門負責人;
2.2.3.2部門負責人收到評估表后2日內對各崗位員工當月業績表現進行評價,并對各項內容作出相應的點評(指明工作的亮點、指出改善之處)。
2.2.4反饋
2.2.4.1部門負責人在月度績效規劃會中綜合分析部門各項重點任務的完成情況,點評各下屬上月工作業績,對比員工自我評估與部門評估間的差距;
2.2.4.2在會后與員工進行溝通、反饋,重點在于肯定員工的成績、指出須改善之處,共同探討改善的方法,并就預期的結果達成一致,列入下月的績效計劃。
2.3考核結果的計算與運用
2.3.1考核結果的產生
以部門評估得分為員工當月各項工作考核得分,總分按以下公式計算得出:
當月績效考核得分=重點工作得分+事務性工作得分+制度執行得分
2.3.2 考核結果的運用
2.3.2.1 月度獎懲
A、90分月度考核得分 95分,減發1-3%月浮動工資;
B、85分月度考核得分90分,減發10%月浮動工資;
C、80分月度考核得分85分,減發15%月浮動工資;
D、75分月度考核得分80分,減發20%月浮動工資;
E、70分月度考核總得分75分,減發30%月浮動工資;
F、65分月度考核得分70分,減發50%月浮動工資;
G、低于65分(含),減發1-12個月浮動工資。
2.3.2.2 月度工作改進:對員工當月表現突出部分予以肯定,將員工月度工作不足之處與員工進行溝通,提出改進意見。
2.3.2.3 作為年終考核的依據。
3. 年終綜合績效評價 員工年終綜合績效包括以下兩方面的內容:
工作業績評價、績效行為評價,其權重分別為60%、40%。
員工年度綜合績效評價=工作業績評價60% + 績效行為評價40%
3.1工作業績評價工作業績評價工作業績評價工作業績評價
年度工作業績評價 = (月度工作業績評價)/12
3.2績效行為的評價
績效行為評價采用360度考核辦法,以《績效行為評估表》(見附件2)的形式,通過被考核人、同事、上級的評價,最終得出被考核人的該項評估得分。其中各評價人的權重分別為:部門負責人0.5,其他有業務關聯的同事0.4,自評0.1。
3.3 考核結果的應用考核結果的應用
年度綜合評價結果將作為崗位薪酬調整、員工評優評先等工作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