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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內部規章制度 對人效力 司法效力
公司內部規章制度是指為保障公司管理的順利進行,充分發揮公司工作人員的積極性,保護合法的勞資關系,規范公司工作人員的行為,由公司制定的涉及企業管理、財務管理、人事管理、員工福利等在內的整套規范。現代公司的內部制度是與國家法律制度相互銜接的規則系統,兩者形成各自獨立而又上下聯動的縱向一體化關系。研究公司內部規章制度的法律效力問題,在肯定民間法律規則效力的同時,對有效的緩解基于公司內部規章引發的勞資糾紛和勞動仲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公司內部規章制度的性質探析
公司內部規章制度在員工日常工作規范上確實起到了一定的約束效力,但是公司根據內部規章制度對員工做出的涉及法律層面的決定時,公司規章制度有無法律效力的問題就存在兩種不同的觀點,有效說與無效說。有效說認為公司的員工在工作期間不僅僅受到《勞動法》等一系列公法層面的法規的保護和約束,還受到本人同意的自然契約性質的規范的約束,在員工進入公司工作則代表其接受公司內部自然契約的約束;無效說認為,公司內部規章制度并不屬于勞動合同的范疇,不當然具有強制約束的效力,因此公司內部規章制度不具有法律效力。在基于認同公司內部規章制度具有法律效力的前提下,公司內部規章制度的性質發展演變,最終形成了具有代表性學說:契約性質說、法律規范說及集體合意說。
契約性質說認為公司內部規章制度是一種單純的社會規范,并不當然約束公司員工,只有當公司員工對其有認可的意思表示才當然的具有法律約束力,轉變為雙方的意思合意。法律規范說則強調公司內部規章制度的效力與員工的意思表示無關,作為一種行為規范,公司內部規章制度更多的等同于強制約束勞資雙方的規范,具有一定程度的強制力。而集體合意說認為公司內部規章制度是對整個企業勞動條件的統一規范,勞資雙方分別單獨協商不切實際,本來獨立分散的勞動者的承諾可凝結為由勞動者集體作出的意思表示,未經勞動者集體意見同意,企業規章制度不具有法律效力。
綜上所述,公司內部規章制度的性質定義并不統一,因此在實踐操作中基于不同的勞資雙方意思表示,公司內部規章制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和效力的范圍需要進一步分析。
二、公司內部規章制度效力分析
公司內部制度相對于國家法而言,既具有嚴格的從屬性,又具有廣泛的自主性,這是由公司內部制度既要受到法律調控這一法治原則、又必須自主調處內部關系這一公司自治原則所共同決定的。
1.對人效力。公司內部規章制度的對人效力是指公司內部規章制度對哪些人具有法律效力。一般認為,公司內部規章制度對公司的全體員工均具有約束力,這種約束力確保員工在合同有效期內在公司的合法權益和義務履行。也是勞資雙方在《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強制法規之外具體工作規范細則的明確。此外,公司內部規章制度對公司員工的約束力并不當然于勞資合同終止時失效。對于某些崗位要求保密條款,具有離職后脫密期的人員,即使在雙方勞動合同終止后,公司內部規章制度制定的有關保密義務對于該些工作人員仍然有效。
在討論公司內部規章制度對試用期人員是否有效時,我們認為公司內部規章制度對試用期人員具有同等的約束力,因為試用期人員的身份可以定性為準公司工作人員,只有完成既定的工作任務,遵循內部規章制度,才可能成為正式的員工。
2.司法效力。根據司法實踐操作,公司內部規章制度可以成為勞資糾紛過程中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的審理依據。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進一步明確了這一點,“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規章制度,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并已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
雖然公司內部規章制度可以成為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但它在法律效力位階上要弱于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根據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在內部規章制度與勞動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沖突的時候,可以優先適用關于合同的規定。因為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是勞資雙方意思表示最直接的體現,公司在制定內部規章的時候,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應當成為制定規章制度的依據,規章制度所規定的勞動者權利不得低于集體合同所規定的標準。因此,在兩者發生沖突的時候,當然的以合同作為對員工合法權益的最優保障。
3.無效解析。公司內部規章制度并不當然成為勞資雙方勞動關系保障的主要內容,正當的勞資關系仍以《勞動法》等強制力法律為主。公司內部規章制度從制定到實施并不必然有效,當其缺失某些要件時,效力歸于無效。
內容的合法性是規章制度有效的根本基礎,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公司內部規章制度的法律效力和效力位階都應當以不與制定法沖突為前提。公司內部規章制度在制定時與《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公司法》及其他行政強制法規等內容有沖突時,公司內部規章制度必然無效。
當公司內部規章制度雖不與現行法律法規、地方性法規相沖突,但存在顯性或者隱性不合理不公平的時候,其效力是否歸于無效呢?鑒于目前行政執法部分在審核公司規章制度還停留在形式審查上,公司內部的員工組織對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缺乏話語權,因此,即使存在一些不合理的規章條款,其并不當然歸于無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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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公司財務制度范文全體財務人員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法規及會計制度,敬業愛崗,不做有損于公司的事。嚴格按照公司財務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對待工作認真踏實,樹立為客戶服務意識。
一、財務部職責范圍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確保財務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種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財務工作程序執行。
3、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公司資金和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4、編制和執行財務收支計劃,督促有關部門加強資金回流,確保資金的有效供應。
5、進行成本、費用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6、建立健全各種財務帳目,編制財務報表。
7、參與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采購合同的評審工作。
8、及時核算和上繳各種稅金。
9、參與業務項目結算,參與采供部與材料供應商結算。
10、會計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1、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規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領導布置的其他任務。
12、加強本部門人員的培訓,提高本部門工作人員素質。
二、借款和各種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制度
借款審批及標準:
1、出差借款: 出差人員應先到財務部領取 借款單,詳細填寫借款日期、資金性質、部門、出差地、出差事由、預計出差天數及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后報總經理簽批;持已批借款單至財務處領款。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5天無故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
2、出差在外人員借款:已出差在外或者從一出差地轉另一出差地人員借款,先請一人到財務部部領取 借款單,詳細填寫借款日期、資金性質、部門、出差地、出差事由、預計出差天數及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后報總經理簽批;持已批借款單至財務處領款。
3、日常費用借款:各部門因辦理業務需要借款,到財務部領取借款單,填寫好資金性質(支票或現金)、部門、借款事由,所借金額,審批程序同第1條。
4、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招待費、周轉金等,審批程序同第1條。
5、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后五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帳,報帳后所欠金額三天內補齊,對于不辦理報銷手續且三天內不能補齊所欠款項的,財務部有權從當月工資中扣回。
6、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帳不清后帳不借的原則。
7、嚴格禁止個人借款,特殊情況需由公司部門經理以上級別人員批準后方可借支。
三、日常費用報銷:
1、公司員工在日常費用支出時,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2、日常支出時應盡量取得原始發票,對于不能取得原始發票的情況,需由對方出具收款證明。
3、報銷時須由經手人在發票上面簽字并簡述事由,并經相應領導簽字后到財務部報銷;
4、所有日常購用物品均須到庫房辦理入庫手續,報銷時發票后面附有經庫房管理員簽字的入庫單,并經各相應領導簽字后到財務部報銷;
5、補充說明
如報銷審批人出差在外,則應由審批人簽署指定人,交財務部備案,指定人可在此期間行使相應的審批權力;或者由財務人員與審批人進行電話聯系,先行借款或報銷,待審批人回公司后再進行補簽。
財務會計制度模板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 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并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 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 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 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 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
第九條 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采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 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毀。
第十一條 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 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 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并據此入帳。
第十三條 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準,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 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 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并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 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馀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後處理。
第十七條 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後,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 流動資產管理
第十八條 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 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馀額,并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 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戶印簽實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簽。
第二十一條 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馀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并編制銀行存款馀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并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 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并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為了建立公司內部培訓師隊伍,實現內部講師管理的正規化和科學化,有效開展全員培訓并幫助員工改善工作及提高績效,有效傳承公司相關技術和公司文化并實現知識共享,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適用范圍
2.1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部考核選拔的培訓師。
2.2內部培訓師[!]是指在公司內部選拔,經人力資源部考核其資歷、教案編寫水平、講課技巧等并承擔公司部分培訓課程的開發與授課的人員。
三、管理職責
3.1人資中心為內部講師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講師的等級評聘、評審、制訂課程計劃及日常管理。各公司協助人資中心管理內部講師,積極開展內部授課。各業務部門應積極協助與支持內部講師的授課管理與培養工作。
3.2內部講師工作職責
3.2.1參與課程的前期培訓需求調研,明確各公司員工的培訓需求,向人資中心提供準確的員工培訓需求資料。
3.2.2開發設計有關課程,如培訓標準教材、輔助材料、案例及游戲、授課ppt演示文檔、試卷及標準答案等,并定期改進以上資料;
3.2.3制定、落實培訓計劃,講授培訓課程;
3.2.4負責培訓后閱卷工作、后期培訓跟進工作,以達到預定的培訓效果;
3.2.5對其他講師的授課技巧、方法、案例、課程內容等提出改進建議;
3.2.6協助人力資源部完善內部培訓體系。
3.2.7積極學習,努力提高自身文化素質和綜合能力。
四、內部培訓講師(以下簡稱內訓師)管理內容
4.1內訓師的組建及選拔
4.1.1公司本著公平、公正、客觀的原則對內訓師進行選拔。
4.1.2凡在管理、業務、專業知識等方面具有較為豐富的經驗或特長,工作業績突出,同時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感染力的人員,可參加內訓師選拔。
4.2內訓師選拔程序:
4.2.1.由各分公司/部門推薦或個人自薦,填寫《內部培訓師推薦(自薦)表》,由各分公司/部門經理或副經理審核,報人力資源部審核。
4.2.2人力資源部初步審核后,組織各分公司/部門相關直線上司評估確定內訓師人員名單,報公司領導審批。
4.2.3凡參加外派培訓,一次培訓時長在5天或以上的人員,經人力資源部考慮,可作為公司臨時內訓師,具有為員工提供一次時間不少于一天的培訓(內容、培訓時間自定)的義務,如講課現場效果評估能達到內訓師基本要求,經個人申請可納入公司正式內訓師管理。
4.2.4內訓師分初、中、高講師三個級別,填寫自薦/推薦表時要注明申請的級別,并由人力資源部審核決定,升級需通過內訓師資格評審,填寫《內部培訓師升級申報表》。其中申請上一等級講師資格的基本條件是:
4.2.4.1需在一年內完成在原級的最低有效授課時數(計算范圍為公司委托講授的課程)如下表:
級別初級講師中級講師高級講師
申請上一等級的最低有效授課時數(小時)60100/
4.2.4.2在上述的授課時數內課程的效果評估(課程效果評估以講師結束整次培訓為單位)平均在80分以上;
4.2.4.3講師在原有等級申請上一職等時,必須具備上一職等的工作能力,相應的工作職責和條件可參考本條例相關內容。
4.2.4.4滿足以上條件的講師可向人力資源部提交《內部培訓師升級申報表》,人力資源部將根據平時對學員抽查的培訓效果、講師的授課水平作最后審批。
4.3內訓師考核小組:
內訓師考核小組由公司經理、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培訓負責人及相關業務部門人員組成,負責對內訓師資格、培訓課題設置等進行評定,培訓專員負責對內訓師的工作情況進行管理。
4.4內訓師任職資格條件:
4.4.1已轉正定級員工,原則上需要本科以上學歷;
4.4.2工作認真、敬業,績效顯著;
4.4.3對所從事的工作擁有較高的業務技能,且具有相當的理論水平;
4.4.4在管理、業務、專業知識等方面具有較為豐富的經驗或特長,
4.4.5具有較強的書面和口頭表達能力和一定的培訓演說能力;開發課程的試講考核成績達到良好以上。
4.4.6人力資源部收到《內部培訓師推薦(自薦)表》后,根據各公司的人員數量、申報人水平、公司的培訓需求等情況與申請人所在部門協商,初步確定內部講師名單并報總經理審批。
4.4.7內訓師考核小組組織對課程設置及試講質量進行評定,評定合格者由人力資源部頒發內訓師上崗證(有效期一年)。
4.4.8初級內訓師入職資格
英語水平大專學歷,具備一定英語的閱讀能力,基本能看懂普通文件資料。
課程等級講授的課程為基礎類課程。
課程及教材開發把握學員需求,能整理開發出切合實際需要的教材。
業務指導能力具備豐富的實踐經驗和掌握相當的專業知識,能在實際工作中指導員工或下屬或客戶進行工作。
4.4.9中級內訓師入職資格
英語水平本科學歷,具有英語四級同等水平,能看懂英文教材。
課程等級講授的課程屬于系統性較強的專題類課程。
課程及教材開發能對培訓需求作深入分析和探討,能夠開發、改進切合實際需要的教材。
業務指導能力在公司范圍內的專業領域中具有相當影響力,能在實際工作中指導下屬工作,并能夠指導初級講師提高授課技能。
4.4.10高級內訓師入職資格
英語水平本科以上學歷,具有英語四級同等水平,和具備一定英語的聽、說、讀、寫能力,具備資料翻譯能力。
課程等級講授的課程屬于系統性較強的項目類課程。
課程及教材開發能對培訓需求作精辟分析和深層次研究,具有前沿技術信息的采集渠道,具備專題課程及新技術課程的開發能力。
業務指導能力對在長期的專業技術實踐和研究中形成獨到的理論體系,并具有標準教材審核能力,能夠指導中級講師提高授課技能。
4.4.11所有內部培訓師,均需要參加公司組織的外部聘請專家職業培訓師授課認證,參加初級、中級、高級內部培訓師培訓并考試考核合格,公司頒發相應初級、中級、高級證書并持證上崗。
4.4.12人力資源部將每年組織一至二次全體內訓師的經驗分享與交流, 或聘請資深人員或外部專家指導、培訓,以提高內訓師的授課水平。
4.5內訓師的工作職責:
4.5.1配合人力資源部開展培訓工作;
4.5.2開發培訓課題,撰寫講義,參與公司內部相關培訓教材的編寫,并定期改進以上資料;
4.5.3參與培訓課程內容的審定;
4.5.4根據人力資源部的培訓安排,講授培訓課程;
4.5.5參與對參訓人員的課程考試或考查,考后閱、評卷工作、后期培訓跟進、答疑等工作;
4.5.6將課程資料、教案、講義、考試題目及結果需交到人力資源部作為培訓資料的備案;
4.5.7內部培訓師在接受人力資源部或本部門安排的授課任務后,須按時上課,若因特殊原因不能上課者,應提前一天通知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或本部門相關領導。
4.5.8參加相關外訓后,須在兩周內向內訓師考核小組翻講外訓內容或提交《職員培訓報告》;
4.5.9負責參與公司年度培訓效果工作總結,對培訓方法、課程內容等提出改進建議,協助人力資源部建立并不斷完善公司培訓體系;
4.8激勵措施:
4.8.1公司根據內訓師的授課時間(授課時間可累加計算)的長短,按優先順序提供參加外部培訓機會;
4.8.2為開發課程的內訓師給予報銷查詢、購買、復制課程相關資料等費用;
4.8.3對開發課程和授課表現出色的內訓師給予獎勵;
4.8.4通過每次講課的《課程評估表》(即全體受訓人員打分的平均分)滿意度高低值,在年底評選出“優秀內部培訓講師”,授予“榮譽證書”,并作為員工晉級、調薪的重要依據。
4.8.5若連續兩次授課滿意度調查總評得分未達到及格(60分)以上,自動喪失內部培訓講師資格及所享受的一切待遇。
4.8.6內訓師的授課可享受授課費,按如下標準付費:
級別初級講師中級講師高級講師
授課費標準(元/小時)
(每天標準課時為6小時)工作時間4060100
非工作時間5080200
每年輔助資料費補助3005001000
4.8.9發放授課費的課程必須為人力資源部統一安排并經人力資源部考核合格的課程,發放時間為課程后期跟蹤、總結完成后1個月內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統一申報與支付。
4.8.10以下情況不屬于發放授課費的范疇:
4.8.10.1各類公司、部門會議、活動;
4.8.10.2管理層、各分公司/部門經理等對本分公司/部門人員開展的例行的經驗及知識分享、交流、指導。
4.8.10.3試講、經驗交流、其它非正式授課。
4.8.10.4由各用人單位為提高員工技能,組織開展的現場指導等多種方式的在崗培訓。
4.8.10.5工作職責要求的授課。
4.8.10.6授課時數不足1小時的課程。
4.9內訓師的考核
4.9.1人力資源部統一計劃與安排內部培訓師的授課,并進行內訓師授課情況的抽查、評估與跟蹤。
4.9.2人力資源部對內訓師的年度授課績效進行年終綜合考核,人力資源部填寫《內訓師年度考核表》,對優秀講師的獎勵在年終績效考核以與體現。內訓師每授課一次,年終考評分加1分,年終績效考評分加分最多為10分。凡年終內訓師考核分評定為90分以上者,授予優秀內訓師獎章,年終績效考評分加10分。
4.9.3內訓師如在1年之內有5次課程的現場效果評估低于70分,或內訓師年度考核分低于70分即被降級,初級講師將被解聘,待進一步培訓后再申報加入。
4.9.4人力資源部作為對內訓師評審起最終監督和決定作用的一方,為能夠掌握第一手信息,將不定期對學員進行訪談,了解內訓師的授課效果。訪談產生的結果將成為人力資源部講師績效考評的依據,同時也可為人力資源部進一步開發講師能力奠定基礎
五、內部講師的培養
5.1政策支持
5.1.1按照配備手提電腦的相關規定,初級級別以上講師經過人資中心提名,各公司經理批準后,可以配置筆記本電腦一臺。
5.1.2同等條件下,薪資調整、評優活動、升職等優先考慮內部講師。
5.2培養
5.2.1公司內部講師必須接受專職職業講師的《培訓培訓師》的課程培訓,《培訓培訓師》課程共分為三個級別(初、中、高),人資中心負責根據內部講師的發展情況篩選接受培訓的講師名單。
5.2.2所有接受《培訓培訓師》的內部講師必須在培訓前準備好各自在培訓當中的實際案例。
5.2.3所有接受《培訓培訓師》的內部講師在培訓后必須制訂行動改進計劃,根據培訓所學針對性地改進自己在授課當中的不足之處,提高水平。
5.2.4內部講師可旁聽公司所有培訓課程,優先參加公司內的與本職工作相關的各項培訓。如有必要,可申請參加與自身授課內容相同的外出培訓。
5.2.5人資中心將不斷發放大量的培訓資料、學習資料給內部講師。
5.2.6獲得公司培訓師資格證書,經人資中心確認后,由所在公司報銷考試及學習費用。
5.2.7人資中心將每年組織一次全體講師的經驗分享與交流,并聘請資深人員或外部專家指導、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