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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分行內部審計部緊密結合本行業務發展的實際,抓好督導整改的過程中。把解決思想問題和解決實際問題結合起來,通過解決思想、工作和作風上存在問題,進一步堅定信心,振奮精神,為構建和諧督導、加快農發行發展而盡職盡力。
認真開展督導整改。對整改需要解決的問題,抓好督導整改是確保全行業務“又好又快”發展和爭創“兩個領先”目標的關鍵。市分行內部審計部本著對農發行事業高度負責的態度。做到思想不松、力度不減、標準不降,抓緊抓實、一抓到底。
二、切實把握重點環節,扎實搞好督導整改的各項工作。
著力提高員工的思想政治素質。堅持把學習貫穿始終,2切實把握督導整改的三個重點。一是抓好思想整改。進一步增強學習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覺性,針對查找出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識、工作作風、遵紀守章和立足本職發揮作用等方面存在問題,搞好思想整改。二是抓好工作整改,著力提高推動工作的水平。緊緊圍繞“發展第一要務、和諧第一要義”來進行整改,進一步在全行形成合規經營的強大合力,進一步促進農發行又好又快發展,力爭在創建“兩個領先”上取得明顯成效,進一步推進構建平安銀行的進程。三是抓好作風整改,著力增強合規經營的本領。切實發揮督導的督、幫、促”作用,注重改進督導方式,提高督導藝術,主動為業務部室服務,謀求業務部室的支持與配合。對督導中發現的各種問題進行分類排隊,然后向各個部室進行反饋,幫助業務部室在易出錯環節、易出錯部位制定防范整改的措施。對于新業務,主動向業務部室進行前期警示,預警可能發生實體或程序違規的環節部位,增強員工合規經營的本領。
確保督導整改工作的高質量。1切實把握督導整改的三個環節。做好督導整改工作關鍵是要抓好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認真進行整改、向全行員工公布整改結果這三個環節的工作。市分行內部審計部對每個環節都扎扎實實、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實。
一、經濟責任審計的一般定義
通常認為經濟責任審計是指對企業負責人任職期間經濟責任履行情況實施的審計。通過審計分清企業負責人應負有的直接責任和主管責任,包括對所在單位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驗證,以及對有關經濟活動應負責任的界定和評價。
具體到商業銀行領域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是指對商業銀行高級管理人員經濟責任審計,是對商業銀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期間貫徹執行國家經濟金融方針、政策、法規及履行職責情況,經營決策和管理行為,所在單位經營目標完成情況等作出的客觀、公正的審計和評價。
二、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的定義
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是經濟責任審計擴大化的一種表現形式,主要適用于具體承辦業務的關鍵崗位人員。其主要包括關鍵崗位的界定、強制休假和離崗審計的定義。
(一)關鍵崗位:關鍵崗位是指在業務運營過程中處于關鍵環節且涉及風險控制點,承擔較高風險責任,根據有關規定應當進行重點管理和監督的工作崗位。具體崗位需各商業銀行根據本行的實際情況進行定義和分類。
(二)強制休假:強制休假是指根據風險控制工作需要,在不事先征求本人意見和不提前告知本人的情況下,臨時強制要求關鍵崗位人員在規定期限內休假并暫停行使職權,同時對其進行離崗審計的一種制度安排。
(三)離崗審計:離崗審計是指各級機構在安排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期間,組織對其履行崗位職責、經營管理活動既業務操作的合規性等情況實施審計的行為。
(四)經濟責任審計與強制休假離崗審計的聯系和區別
正如前文所說強制休假離崗審計是經濟責任審計的擴展和特殊形式,其本質上仍然是經濟責任審計,只是其審計對象、審計方式、適用范圍與傳統意義上的經濟責任審計略有不同。一是審計對象較傳統意義上的經濟責任審計范圍更廣,既包含從事管理工作的高級管理人員也包括承擔具體業務的工作人員;二是審計適用的前提條件不同。傳統經濟責任審計更多地是指管理人員任職期滿即將離職或在任職期間需接受履職考核情況下開展審計。強制休假離崗審計則是針對關鍵崗位人員任職時間較長但因某些原因還不能按規定進行崗位輪換的情況下,為防范風險安排其離崗休假并對其工作進行審計,審計結束后關鍵崗位人員還需返回原崗位繼續工作。對于已按期正常輪換崗位的關鍵崗位人員是不需要進行強制休假離崗審計的;審計方式和范圍略有區別,對于承擔管理責任的的關鍵崗位人員其審計內容和范圍應與傳統經濟責任審計一致。對承擔具體業務的工作人員其審計內容和范圍與其工作職責相一致,不涉及各類管理指標等內容,審計內容和范圍相對單一。
三、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對象的界定
在明確了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的基本定義后,要進一步實施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就必須對審計對象進行界定。從字面上理解,關鍵崗位人員離崗審計的對象自然是關鍵崗位人員,從上文的定義中可以歸納為在業務運營過程中處于關鍵環節且涉及風險控制點,承擔較高風險責任,根據有關規定應當進行重點管理和監督的工作崗位。由于各商業銀行的管理和運營模式不盡相同,所以對關鍵崗位人員的界定也存在區別,以中國工商銀行為例,主要包括:一是一級(直屬)分行正副行長、二級分行行級負責人、業務部門主要負責人;二是二級分行以下各級機構負責人;三是空白重要憑證管理崗、上門收款崗、上門服務崗、經辦行密押員、經辦行密押主管、對公客戶經理、個人客戶經理、消費信貸調查崗、值班經理崗、財務核算崗、事后監督中心經辦、業務處理中心資金清算崗、對賬中心經辦、現金營運中心主任、現金營運中心庫管員、打卡崗位、空白卡保管崗、作廢卡保管崗、已制客戶證書管理崗、落地及可疑指令處理崗等。其中一和二可理解為商業銀行分支機構的負責人,其承擔更多的是管理責任,故對這些人員的離崗審計基本與經濟責任審計相同。其他關鍵崗位人員因為更多的是承擔一種業務經辦直接責任,因而通常采取較為特殊的離崗審計。
四、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的實施方法
關于如何對關鍵崗位人員實施強制休假離崗審計,不同的商業銀行根據本行實際有著不同的組織程序和審計方法。本文還是以中國工商銀行為例,重點闡述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的實施流程。
(一)審計的組織實施。在中國工商銀行,關鍵崗位離崗審計工作主要由人力資源部門和內控合規部門以及各業務主管部門分工負責。每年年初各級行人力資源部門需根據本行關鍵崗位人員的任職情況會同各業務主管部門編制離崗審計對象人選計劃,并通知內部審計部門組織離崗審計;內控合規部門在接到人力資源部門相關審計通知后負責離崗審計的組織工作;業務主管部門則視需要協同內控合規部門實施離崗審計工作。
(二)審計的主要內容。在中國工商銀行,對關鍵崗位人員的離崗審計主要以該關鍵崗位的內控管理職責和業務操作流程為依據,一般情況下包括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執行本崗位相關內控管理規定的情況以及履職時限內所經辦業務的真實性和合規性。具體內容還需依據不同崗位的相關管理制度和主要風險點分別確定。
(三)審計的流程。在中國工商銀行,關鍵崗位人員的離崗審計一般遵循以下流程。一是由人力資源部門提前兩個工作日通知相應內控合規部門組織離崗審計;二是由內控合規部門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組成審計組,或與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共同組成審計組,并確定審計組組長和主審人;三是審計組以被審計對象所在崗位內控管理職責和業務操作流程為依據,編制《離崗審計方案》,經內控合規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執行;四是開出《離崗審計通知書》,開展現場審計工作并確認審計事實,五是出具審計報告,并征求被審計人的意見;最后是由主管行長簽發和發送審計報告,并對發現的問題進行后續整改。
五、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當前,商業銀行雖然已經開展了多年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也積累了較多經驗。但在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這一較為特殊的經濟責任審計的實施過程中還存在一些問題和困難,同時也制約著經濟責任審計的發展。
(一)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的對象較多,涉及范圍廣,審計工作量大。作為一家內控嚴密的商業銀行,設置的關鍵崗位通常較多,從事關鍵崗位人員也相對較多??陀^上導致審計對象的多樣化。以工商銀行為例,除去一、二級分行行級領導崗位,各分支機構負責人以及各部門負責人、各科室負責人以外,還有運營類、營銷類等20多個不同類型的關鍵崗位,其中光對公、對私客戶經理的從業人員數量就已十分龐大。因此,理論上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對像相比以管理人員為主的經濟責任審計對象要多出很多,客觀上加大了審計人員的工作量。
(二)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缺少統一、有效的評價指標,審計質量較難把握。由于商業銀行關鍵崗位人員一般分為各分支機構承擔管理責任的人員和承擔業務經辦直接責任的崗位人員兩類。前一類人員的離崗審計即是傳統的經濟責任審計,其審計內容、范圍、評價指標等均已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固定模式,審計工作可以按圖索驥,能夠較好的把握審計質量。后一種類型即為本文重點探討的適用強制休假離崗審計的關鍵崗位人員。這類人員眾多,涉及營銷、運營、操作等不同工種,對于這類人員的審計還未能形成統一的審計評價指標,也沒有相對標準化的審計模式,對審計質量不易把握。例如對客戶經理的審計、對大堂值班經理的審計,除對其履職情況進行了解外,很難找到其他評判標準,再加上商業銀行崗位設置和崗位職責未能完全標準化的情況下,審計工作更難以規范。
(三)基層審計人員素質、力量較為薄弱。當前,商業銀行的審計工作基本采用“分層審計,下查一級”的模式。對關鍵崗位人員的審計一般以承擔較多經營任務的基層支行開展。由于要承擔各類經營任務,支行審計人員的數量和素質一般較難得到保證,獨立性也相對較弱、缺乏專業審計人員,從而給基層支行的關鍵崗位人員離崗審計工作帶來了一定的困難。
(四)離任審計過程中各職能部門較難充分協調。
按照現有的管理辦法和慣例,商業銀行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工作一般由人事部門根據崗位輪換計劃提出。但在實際工作中,往往只有審計部門單槍匹馬實行審計。由于各部門審計、考核和調查的組織形式和考核標準不一致,在時間上往往不能統一進行,從而造成審計工作不充分。
六、完善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工作的對策和措施
鑒于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存在以上一些問題和困難,本文結合工商銀行近年的審計實踐,提出一些完善該類審計工作的對策和措施。
(一)結合商業銀行運營管理實際,完善關鍵崗位設置,建立規范的輪崗機制。由于開展關鍵崗位人員強制休假離崗審計的前提是關鍵崗位人員未能按照要求進行輪崗。因此,商業銀行根據本行實際,科學合理的設置關鍵崗位,建立規范的輪崗機制是減少審計工作量的有效方式。商業銀行需定期更新完善關鍵崗位目錄,做好人員儲備,每年制定輪崗計劃并認真執行,對于客戶經理等營銷崗位則應定期更換其服務對象,實施“輪戶”管理,從而大量減少需開展強制休假離崗審計的對象。
(二)建立標準化的崗位職責和工作流程,推進關鍵崗位人員工作質量評價規范化。由于對關鍵崗位人員的審計缺乏標準和評價指標。因此建議商業銀行對本行的所有崗位進行梳理,制定統一的崗位職責,明確工作內容和要求。同時梳理關鍵崗位操作過程中的風險點,將關鍵崗位的工作流程標準化,以流程圖的形式進行固化。如此,審計人員則可以按照標準化工作職責和操作流程對關鍵崗位人員的履職情況進行客觀評價,并對相應風險點的控制情況進行審計分析,從而保障審計規范,提高審計質量。
(三)加強對基層審計人員的培訓和指導,提高審計人員的素質。由于基層審計人員素質、力量較為薄弱。為保障基層行的審計工作質量除需加強人員保障外,還必須加強對基層審計人員的培訓和指導。上一級審計部門應定期組織培訓,提高基層行審計人員的理論修養。在開展審計工作時,要有計劃的征調基層審計人員參與,在實踐中提高基層審計人員的審計水平。另外,上級行審計部門應考慮制定并下發類似于《經濟責任審計手冊》等內容的指導意見,指導基層審計人員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保障審計工作的標準化和規范化。
其次,在追償沒有結果的情況下,要通過法院訴訟追償債務;
第三步,在通過法院訴訟也沒有結果的情況下,通過有關機構對貸款進行審核;
最后,要通過法院執行到企業無資產可執行才可以上報核銷。但實際審計人員發現銀行核銷不良貸款并未按照上述四個環節執行,或雖按環節操作,但存在弄虛作假情況。
一、違規核銷不良貸款表現形式
1、未追索借款人、保證人就核銷貸款
未對借款人、保證人財產進行追索,核銷證據不充分就核銷貸款:
一是根據法院出具借款人、擔保人查無下落不予立案的證明;
二是根據法院出具借款人、擔保人無收入來源,無法收回貸款,不符合立案條件的證明;三是在沒有追償結果的情況下,僅憑工商部門出具借款人、擔保人吊銷、注銷營業執照的證明;四是對借款人、保證人未,放棄對借款人、保證人追索,喪失時效。
2、執行未終結就核銷貸款
法院對借款人、保證人執行未終結,就核銷了貸款,主要表現為對借款人或保證人已,執行未終結,查封的財產未拍賣,抵債資產未拍賣或未處置完畢,無法確定最后損失數就按原貸款金額核銷貸款。
二、違規核銷不良貸款產生的主要原因及目的
核銷貸款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未建立有效的審核管理制約機制。核銷工作未按核銷程序執行,未召集有關人員集體審查確認,缺少相關的會議紀要。在核銷貸款前未經稽核部門對擬核銷貸款損失度及貸款損失責任人的稽核認定,沒有法律部門或人員對擬核銷貸款的審查意見和對貸款追索程度的認定。未追究貸款責任人行政、法律責任。其違規核銷不良貸款的主要目的:一是為了逃脫違規發放貸款個人責任;二是銀行與企業人員竄通,注銷企業的銀行債務,個人撈取好處;三是銀行為了私設小金庫,將核銷貸款收回資金存放賬外,用于違紀、違規開支;四是為了降低不良貸款率,完成目標考核任務等。核銷不良貸款審計重點及方法
一、審查貸款核銷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
審查銀行是否按照《商業銀行法》的規定建立、健全本行對呆賬等各項情況的稽核檢查制度和完整有效的貸款審核管理制約機制,認真組織,嚴格控制。審查是否對擬核銷呆賬貸款進行逐筆查實,集體審查確認,數額較大的,是否上報董事會審議確認。是否按照《金融企業呆賬準備提取及呆賬核銷管理辦法》的規定建立呆賬損失責任認定和追究制度。每核銷一筆呆賬,是否查明呆賬形成原因,明確相應的責任人,包括經辦人、部門負責人和單位負責人。對呆賬損失負有責任的人員,是否視金額大小和性質輕重進行處理。貸款核銷是否有稽核部門對擬核銷貸款損失度及貸款損失責任人的稽核認定;有無銀行法律部門或人員對貸款追索程度的認定以及貸款核銷的法律意見。
審計方法:一是查看銀行內部文件,看是否制定相應呆賬核銷制度;二是查看會議記錄,看有無研究制定呆賬核銷制度的會議記錄,有無研究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三是查看業務檔案,看有無集體審批會議記錄,有無稽核部門的認定,有無法律顧問的意見。
二、審查貸款核銷的合規性、有效性、正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