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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筑工程 招投標 合同 管理
招標投標是市場主體通過有序競爭,擇優配置工程、貨物和服務要素的交易方式,是規范選擇交易主體并訂立交易合同的法律程序。招標投標,是指以招標的方式,使投標者分別提出其條件,由招標者選擇其中最優者,并與之訂立合同的一種法律形式。招標投標由招標行為和投標行為構成。 招標行為是指招標者為購買商品或者讓他人完成一定的工作,通過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等形式,公布特定的標準和條件,公開中者書面邀請投標者投標,從中選擇中標者的行為。招標行為主要包括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兩種形式。公開招標是指招標者通過招標公告,邀請不特定的單位或個人投標;邀請招標是指招標者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特定的單位或個人投標。實施招標行為的人為招標者,包括項目主辦人和招標活動的中介機構。投標行為,是指投標者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書面提出自己的報價及相應條件的行為。任何符合招標條件的單位及個人都可以投標,實施投標行為的人為投標者。投標者必須向招標者提交投標文件,并在規定的截止日期前密封送到指定地點。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最突出的優點,是將競爭機制引入工程建設領域,將工程項目的發包方、承包方和中介方統一納入市場,實行交易公開,給市場主體的交易行為賦予了極大的透明度;鼓勵競爭,防止和反對壟斷,通過平等競爭,優勝劣汰,最大限度的實現投資效益的最優化;通過嚴格、規范、科學合理的運作程序和監管機制,有力的保證了競爭過程的公平、公正。
合同管理作為工程項目管理的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它必須融合于整個工程項目管理中。要實現工程項目的目標,必須對全部項目、項目實施的全過程和各個環節、項目的所有工程活動實施有效的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指企業對以自身為當事人的合同依法進行訂立、履行、變更、解除、轉讓、終止以及審查、監督、控制等一系列行為的總稱。其中訂立、履行、變更、解除、轉讓、終止是合同管理的內容;審查、監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管理必須是全過程的、系統性的、動態性的。合同既是明確雙方關系的法律文書,又是解決糾紛的法律依據。具體地講,管理部門對合同管理工作包括:審查雙方當事人主體資格、招標文件中有關合同條款以及承包合同文本,監督雙方簽訂、履行承包合同,定期檢查合同的履約情況,及時調解合同糾紛,指導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中介機構的合同管理工作。 作為招投標管理機構之所以既監督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又要監督施工合同的簽訂和履行,是因為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與施工合同有著密切的聯系。一是因為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的過程是施工合同談判和訂立的過程,就是雙方當事人提出訂約提議和接受訂約提議的協商過程。二是從市場交易行為看,工程招標投標的過程是交易行為的過程,在這過程中,雙方還沒有建立依托法律的交易關系,這個關系只受有關招標投標方面法規的調整,只有中標后,承發包雙方簽訂了施工合同,這種交易行為才通過合同這種法律形式被正式確定下來,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三是從招標投標的跟蹤管理和評價招標投標是否成功的角度看,也只有通過監督檢查雙方對施工合同各項條款的履約情況來體現。從建設部制訂的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文件范本及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中看:招標文件包含合同主要條款,而組成合同的主要文件同樣包括招標文件,兩者互為主要內容,這就更進一步說明它們之間的不可分割性。在實際工作中我們體會到,不但管理部門要正確處理好招標投標與合同管理的關系,還要不失時機的向建設、施工單位宣傳好如何看待這二者的關系,只有將兩者密切地結臺起來,才有利于建筑市場的健康發展。
合同管理配合招投標共同審查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文件;配合參加較大工程的開標和現場勘察,在開標會上,各投標企業要宣讀投標書,發包方要宣布標價等,這些內容中有許多都是招投標當事人對將來簽訂合同條款真實意思的表示,作為合同管理人員參加開標,全面掌握招投標中的第一手資料,將更有利于合同的審查,使合同更具有合法性、真實性和可靠性。參加現場勘察,了解現場情況,是因為在合同中有諸多條款是涉及到施工現場條件的,合同管理部門掌握一些現場情況,有助于調解合同當事人的不同意見,起到協調關系、達成一致意見的作用;參與招投標項目的后期管理
(一)建設工程招投標工作
建設工程招投標,是指建設單位或個人通過招標的方式,將工程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材料設備供應、監理等業務,一次性或分步發包,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承包單位通過投標競爭的方式承接。其最突出的優點,是將競爭機制引入工程建設領域,將工程項目的發包方、承包方和中介方統一納入市場,實行交易公開,給市場主體的交易行為賦予了極大的透明度;鼓勵競爭,防止和反對壟斷,通過平等競爭,優勝劣汰,最大限度地實現投資效益的最優化;通過嚴格、規范、科學合理的運作程序和監管機制,有力地保證了競爭過程的公正和交易安全。
(二)合同管理工作
承包合同是指工程建設的承發包雙方以完成該建設工程為目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合同既是明確雙方關系的法律文書,又是解決糾紛的法律依據。具體地講,管理部門對合同的管理工作包括:審查雙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招標文件中有關的合同條款以及承包合同文本,監督雙方簽訂、履行承包合同,定期檢查合同的履約情況,及時調解合同糾紛,指導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中介機構的合同管理工作。
(三)建設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的關系
作為招投標活動的管理機構,之所以既要監督建設工程招投標活動,又要監督施工合同的簽訂和履行,是因為建設工程招投標與施工合同有著密切的聯系。一是因為建設工程招投標的過程是施工合同談判和訂立的過程,就是雙方當事人要約和承諾的協商過程。二是從市場交易行為看,工程招投標的過程是交易行為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雙方還沒有建立依托法律的交易關系,這個關系只受有關招標投標方面法規的調整,只有定標后,承發包雙方簽訂了施工合同,這種交易行為才通過合同這種法律形式被正式確定下來,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三是從招投標的跟蹤管理和評價招投標是否成功的角度看,也只有通過監督檢查雙方對施工合同各項條款的履約情況來體現。從建設部制訂的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文件范本及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中看:招標文件包含合同的主要條款,而組成合同的主要文件同樣包括招標文件,兩者互為主要內容,這就更進一步說明了它們之間的不可分割性。
二、合同管理在招投標中的重要性
(一)招投標與合同管理相脫離給工作帶來的弊端
過去,由于我們對合同管理在招投標中的作用認識不足,招投標只管招標文件、投標、開標,合同只管合同的簽訂、履行,兩者互不聯系,結果造成工作上的被動。
(二)合同審查的必要性
由于前幾年沒有建立合同正式簽訂前的審查制度,在進行合同檢查時發現沒經審查的合同存在著許多嚴重問題,對維護建筑市場的秩序十分不利;由于簽約行為的不規范,引發的工程質量、工期、資金等方面的違約現象比比皆是,給企業帶來不必要的浪費和損失。
(三)正確處理招投標與合同管理的關系
在實際工作中,不但管理部門要正確地處理好招投標與合同管理的關系,還要不失時機地向建設、施工單位做好如何看待這二者的關系的宣傳工作。只有將兩者密切地結合起來,才有利于建筑市場的健康發展。
三、當前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幾個問題
近年來,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國家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陸續出臺,工程建設的“四項制度”真正推行開來,各地在這方面的探索實踐都積累了不少經驗,但同時也發現了很多問題。招投標工作與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是工程建設階段不可分割的兩大部分,但實際操作中,卻往往是分離的,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施工合同背離示范文本
招標文件是施工合同的組成內容之一。但有一些業主存在著強勢心理,往往在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合同時,在招標文件或施工合同中去掉范本條款,自行附加一些霸王條款,或者通過條款內容要求施工單位墊資施工,將工期提前,不計趕工措施費;提高工程質量等級,不計工程質量獎,不計材料差價;工程價款一次包死,不計風險包干費,甚至設置復雜的計量程序等,使最終簽訂的施工合同與國家正式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出現較大的背離,從而為施工合同的履行帶來很大的困難。
(二)合同中語句有歧義
由于建設工程承發包合同條款多、文件涉及面廣,其中的矛盾、錯誤、歧義等問題常常難免。按照建設工程合同的一般解釋原則,施工單位應對施工合同的理解負責,建設單位應主動起草合同文件,應對合同文件的正確性負責。但是施工企業為了達到中標目的,往往對施工合同不加細致研究,最終與招標投標文件中相應的合同條款已相距甚遠。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施工單位對其不夠重視,認為合同只是一種表面形式;或因與建設單位的溝通不夠,造成在合同文字表述上的矛盾、錯誤和有歧義的語句大量出現;甚至一些施工單位被迫有意使然,待事后通過“溝通”解決。另一方面,施工企業常常在合同簽署上過分遷就建設單位,不計成本,違心地提高質量等級、壓縮工期,或低于建設成本承包工程,使得工程質量無法得到保證,合同執行必然受阻,導致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履約率低。
(三)招標工作和合同管理脫節
在承包合同實施過程中,一方面由于監理工程師未參與招標工作,不熟悉招標文件和合同,在執行合同初期不能很快地進入監理角色,只能邊上崗邊學習;另一方面由于編制招標文件的招標機構不參與合同管理,招標機構只負責招標文件編制,招標機構的人員未必有豐富的工程實踐經驗,招標文件的編制水平很難提高,如果合同不準確、不全面,會給合同管理造成很多困難。合同是管理的依據,合同不完善,執行起來隨意性大,給工程合同變更和索賠將會帶來很大的隱患。許多工程在完工之后,工程實際與原來的合同已大相徑庭,違背了招標單位在招標時的初衷,損害了招標人的利益。
四、對策與建議
(一)參與招標文件的審查
合同管理部門要認真審查招標人的施工招標文件,對招標文件中的擬簽合同主要條款內容的合法性、合理性、準確性、全面性、公平性等進行必要的先期審查。
(二)參與招標活動的全過程
合同管理部門配合參加較大工程的開標和現場勘察。在開標會議上,各投標人要唱標,發包方要宣布標價等,這些內容中有許多都是招投標當事人對將來簽訂合同條款真實意思的表示,作為合同管理人員參加開標,全面掌握招投標中的第一手資料,將更有利于合同的檢查,使合同更具有合法性、真實性和可靠性。參加現場勘察,了解現場情況,是因為在合同中有諸多條款是涉及到施工現場條件的,合同管理部門掌握一些現場情況,有助于調解合同當事人的不同意見,從而起到協調關系、使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的作用。
(三)參與招投標項目的后期管理
合同管理部門配合好招投標項目的回訪工作,可以征求承發包雙方對其履行政府監督職能的意見,還可以督促雙方履行合同義務,鞏固招標投標成果。在回訪過程中,要依據施工合同、招標文件、投標書等資料,對工程進行合同履約檢查并建立考核制度,對合同履行中出現的糾紛及時進行調解、處理,強化承發包雙方的合同意識,督促其強化內部管理和自我約束,提高合同履約率。建立合同履約檢查,考核制度,提高合同履約率是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跟蹤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之一,也是提高招標投標工作水平、鞏固招標投標成果的需要。合同履約的順利與否,在很大程度上也反映了招投標工作的成功與否。定期的合同履約檢查,既是對該項建設項目招標活動的一種評估,也為下次招投標活動提供了必要的借鑒。通過對施工合同履行的檢查、監督,建立工程招投標跟蹤管理檔案,將每次檢查情況填表,最后整理成評價報告,分成等級,作為今后招投標活動中評標的參考資料,以此引導投標企業充分適應競爭機制,使其樹立“以履約求信譽,以信譽求發展”的意識,使信譽高的施工企業多中標、中好標,逐步提高招投標的工作水平。
五、結束語
關鍵詞:建設工程法規;招標投標;合同管理;教學方法;教學整合
中圖分類號:G642.41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4-9324(2014)25-0068-02
一、《建設工程法規》的重要性
隨著我國建設事業的迅速發展,為了加強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提高工程項目專業技術人員素質,規范行業行為,保證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國家立法并強制執行了建設行業的執業資格認證制度。工程建設行業應用廣泛的執業資格有:建造師、造價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建筑師、結構工程師。擁有這些執業資格的專業人士,方能從事相關專業活動。
各種執業資格的具體崗位不同,但資格認定的法定流程是一致的。①建筑從業人員達到一定條件后可以參加國家組織的執業資格考試,考試合格后,取得執業資格證書;②受聘于一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招投標、造價咨詢等單位,通過聘用單位向單位工商注冊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提出注冊申請,通過審批后,取得相應的注冊執業證書和執業印章;③在相應專業領域執業。
各種執業資格考試的考試科目中,均列入了《建設工程法規》。可見,國家對建筑從業人員對法律知識的普及要求。作為建筑工程專業的院系,也應領會行業的教育理念,開設《建設工程法規》課程并加強其課程建設。
二、《招標投標與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實行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是我國建設工程市場趨向規范化、完善化的重要舉措,對于擇優選擇承包單位、全面降低工程造價,進而使工程造價得到合理有效的控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具體有:①形成了市場定價機制,有利于節約投資、提高效益。②降低社會平均勞動消耗水平,使生產力資源較優配置,優勝劣汰。③工程價格符合價值基礎,有利于供求雙方相互選擇、擇優選擇,合理控制工程造價。
企業認真編寫投標文件,結合運用各種投標技巧,中標后,簽訂承包合同,實施承包的工程任務,進入合同管理。工程建設管理水平的提高體現在工程安全、質量、進度和費用的四大控制目標上,這四大控制目標的標準主要體現在合同中。在合同中規定四大控制目標后,要求合同當事人在合同管理中細化這些內容,在工程建設中嚴格執行這些規定。合同管理的具體內容有:①建立合同實施的保證體系;②對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③對合同實施進行跟蹤;④對合同變更進行管理;⑤及時做好索賠管理和反索賠管理。科學做好合同管理,工程的安全和質量能夠有效地得到保障,進度和投資的控制目標也能夠實現。因此,合同管理能夠有效地提高工程建設的管理水平。
項目能不能承包關鍵在于能否中標,項目賺取利潤的多少關鍵在于合同管理。因此建筑行業企業運營有兩步關鍵,招投標是第一步,合同管理是第二步。招投標與合同管理是建筑行業企業運營的關鍵,也必然是建筑專業學生學習的重要內容。
三、教學整合
為了加強學生的頂崗實踐,我們建筑工程系進行了多項教學改革。課程整合就是其中一項。我們將《建設工程法規》、《招標投標與合同管理》由兩門課程整合成了一門課程。
四、課程整合后的切入點
整合,不是單純的合并。如何使兩門課程自然地融合在一起,是整合成功的關鍵。目前,各大出版社尚未出版我們適用的教材,因此我們仍然采用《建設工程法規》、《招標投標與合同管理》兩本書。《法規》中有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法律制度、建設工程合同法律制度,《招標投標與合同管理》中有招標投標的具體內容,如招標文件的內容、投標文件的編寫、投標技巧、評標的方法,建設工程相關合同條款,合同管理的具體內容,如合同分析、合同交底、合同的執行、合同的變更、索賠。雖然是兩本教材,但并不是講完一本教材,再講另一本教材,而是改變原教材中的章節順序,使兩本教材自然融合。切入點體現在以下兩部分:①先講解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法律制度,再講解招標投標的具體內容。②先講解建設工程合同法律制度,再講解建設工程相關合同條款,然后講解合同管理具體內容。
五、教學內容與順序
第1章建設工程基本法律知識,教學內容與順序:建設工程法律體系法人制度制度物權制度債權制度知識產權制度擔保制度保險制度法律責任。第2章施工許可法律制度,教學內容與順序:施工企業從業資格制度注冊師執業資格制度建設工程施工許可制度。第3章招標投標,教學內容與順序:建設工程承發包制度招標投標制度招標投標開標評標。第4章建設工程合同,教學內容與順序:合同法律制度建設工程相關合同條款合同管理方法索賠計算勞動合同法律制度。第5章施工環境保護、節約能源和文物保護法律制度,教學內容與順序:施工環境保護制度施工節約能源制度施工文物保護制度。第6章安全生產法律制度,教學內容與順序:施工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施工安全責任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制度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與調查處理相關單位的安全責任制度。第7章質量法律制度,教學內容與順序:工程建設標準相關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制度建設工程質量保修制度。第8章解決建設工程糾紛法律制度,教學內容與順序:建設工程糾紛主要種類和法律解決途徑民事訴訟制度仲裁制度調解、和解制度與爭議評審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制度。
六、授課方法
由于法律條款較為枯燥,且晦澀難懂,又或者簡單明了,但不宜掌握其精髓,所以授課過程中應該引入案例加以講解,并利用習題,加深對條款的全方位理解。采用多媒體教學,便于引入大量案例及習題。例如,《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28條規定:“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不得偷工減料。”看似簡單的一句法律條文,我們該如何理解透徹?授課中,可引入以下案例,幫助學生加深理解。
【案例】某建筑公司首次進入某省施工,為了“干一個工程,豎一塊豐碑”,創造良好的社會效益,項目經理李某決定暗自修改混凝土的配合比,使得修改后的混凝土強度遠高于配合比的混凝土強度,項目經理部也愿意承擔所增加的費用。你認為這個決定可取嗎?分析:不可取。混凝土強度提高了,但其他性能可能變差,比如脆性增大,容易造成構件脆性破壞,或抗裂度不能滿足要求,影響構件的正常使用功能。設計單位考慮混凝土標號時,綜合了設計規范中的各種因素,施工單位按圖施工即可,如需變更,須經得設計單位的認可。所以,雖然是提高了混凝土配合比,但也屬于“施工單位擅自修改工程設計”。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都屬于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如果施工單位沒有按照工程設計圖紙施工,首先要對建設單位承擔違約責任,同時,由于不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工程技術標準施工存在潛在的巨大的社會危害性,法律又將其確定為違法行為。
七、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