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們精心挑選了數篇優質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概念文章,供您閱讀參考。期待這些文章能為您帶來啟發,助您在寫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層樓。
建設工程項目的建設過程是一個具有自身特點和規律、復雜的生產過程。按照建筑的程序,一個建筑工程項目依次劃分為建設前期階段、勘察設計階段、建設準備階段、建設施工階段和竣工驗收階段。在這些階段中,有多方主體人:業主方、施工方、設計方、監理方、材料設備供應方等參與到項目中,而這些主體人往往站在各自的利益角度出發,通過相互的合同關系,通過共同努力,協同合作,完成項目建設任務。隨著建筑市場的不斷發展,為了更好的開拓市場,如何在建設工程項目過程中保護自己的權利、獲得更大的利潤、降低市場中的各種風險,合同管理就顯得尤為重要。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是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在建設工程管理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我國實行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制和承包合同制以來,建設項目管理緊密圍繞合同條款進行,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建筑行業無序競爭的狀況。但在建筑業迅速發展的同時,還存在著一些合同意識淡薄、合同管理水平低等現象[1]。
1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
工程項目合同管理是建設各部門或者相關利益主體對合同關系進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從而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處理合同糾紛,防止、制裁違法違規行為,確保合同條款實施的一系列活動[2]。
2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特點
建設工程項目的建設時間長,導致了工程承發包合同具有周期長的特性,大部分合同從招投標階段就開始進行管理,一直到工程竣工驗收結束的保修期;建設工程項目投資額大,對應的合同價格就高工程經濟效益的高低,承包商是否獲得利潤,與合同管理息息相關,稍有失誤可能導致工程虧本。但從建筑市場總體情況來看,目前建筑市場競爭激烈,建筑企業利潤減少,合同的風險加大。只有重視合同,重視合同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工程風險,增加企業利潤[3]。
3加強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措施
為了提高并強化建設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需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提升:
3.1提高項目法人組成人員的素質,提高項目管理能力和水平
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依賴于各大組織,我國目前實行的項目法人制是指投資方或建設方依據項目成立項目管理組織機構。一些行政領導成為建設單位的項目法人,但是他們往往缺乏建設工程合同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和項目管理的操作經驗,在工程項目的建設中無視合同條款,出現了拖欠進度款、不按合同約定進行的市場亂象,建設項目的管理水平難以得到提升,因此,在項目法人單位和建筑企業應該成立合同管理機構,建立工程建設項目的合同統計、臺帳、報告和統計制度,配備具備合同管理知識的專業人才,重視合同管理,企業可以通過舉辦講座或學習班等形式提高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水平。
3.2加強工程招投標階段中的合同管理
建設工程招投標屬于建設工程合同的談判和訂立階段,招投標是合同管理的基礎之一,是合同管理的前一個步驟[4]。在工程招投標階段,有些行業或地區存在保護主義的思想,暗箱操作、虛假招標等違法違規行為屢見不鮮。在投標過程中,有些施工單位通過賄賂招標人,以低價的方式中標,而在合同履行過程,通過變更合同內容和合同價格等形式要求招標方加大資金投入。因此,在招投標階段中,相關部門應嚴格把關,加強對各投標單位誠信度和資質的考察工作,建立公平公正的環境和合同管理制度。另外,在承發包雙方簽訂合同之前,雙方都要認真研究合同條款,結合項目和當事人的實際情況,提前預測經濟、政治、環境等潛在的風險,并事前做好預防措施。在合同簽訂過程中,當事人需對合同條款的用詞進行評審,凡是出現合同條款表述不清的地方,雙方需明確下來,以免將來因條款模糊不清導致不必要的合同糾紛,給合同的履行帶來困難。
3.3加強合同實施監督機制
施工合同管理過程中,對工程實施監督是日常性工作,可以保證合同按照計劃正常履行。在合同實施過程中,要協調好投資人、項目管理人員、總包單位、各分包單位之間的工作關系,做好合同的解釋和指導工作,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工作人員要時刻關注合同的實施情況,做到每天監督、檢查分包商和各工作小組的履行情況,可運用PDCA的方法進行合同管理,遇到計劃與實際不符的情況時,應及時采取措施進行糾偏。
3.4做好合同索賠管理工作
由于建設工程項目建設時間長,工作內容多,在項目的實施過程中,不可避免的要發生索賠的現象。因此,在進行項目管理過程中,需加強索賠的教育培訓,建立工程索賠管理制度。在合同管理初期,要以工程合同為依據,對合同內容進行分析和整理,分析合同索賠的可能性,充分考慮各種不利因素,以便采取最科學、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從而保護各自企業的合法利益,提高企業的競爭能力、創新能力和生存能力。總之,對合同進行管理,需將項目的成本、質量、工期等統一考量,創造一條適合各自企業良好發展的合同管理之路,不僅對企業、對項目本身,而且對社會也能產生正面的影響,促進我國合同管理健康有序的發展,推動建筑市場的向規范化、法制化方向發展。
參考文獻
[1]蔡云.現代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的完善[J].建筑經濟,2007(9).
[2]梁文國.我國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研究[J].財經問題研究,2014(5).
【關鍵詞】建設工程;合同管理;規范化建議
一、引言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主體在我國得到逐步確立,市場機制成為了我國經濟社會中資源配置的最有效率的方式,而在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過程中,建設工程項目在我國得到了蓬勃的發展。但是,我們也應該看到,伴隨著建設工程項目的快速發展,作為配置建筑活動資源的建筑市場機制的種種弊端也逐步顯現,在我國的建設工程市場中出現了許多不按照市場規則行事的案例,引起了許多的糾紛與問題。而建設工程合同作為建設工程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構成了建筑活動主體之間的溝通紐帶,同時也作為建設工程市場的劑,在完善建設工程市場合理、健康發展的進程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所以說我國的建設工程企業應該痛定思痛,各利益主體方都應該樹立良好的法律意識,而這其中尤其以合同的規范訂立和執行為重中之重,因此,在這樣的背景之下,我們應該對我國建設工程市場中的合同管理問題進行深入研究,探究其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為我國建設工程市場合同管理的健康發展提供有用的政策建議。
二、建設工程合同的概念
(一)建設工程合同的基本概念
建設工程合同屬于經濟合同的一種,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定義,建設工程合同是指建設工程的主體雙方——承包商和發包商,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簽訂的,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系的法律關系條約,這其中,承包商按照發包商的建設要求承建相應的工程項目,而發包商則按照工程完工情況支付相應的報酬。建設工程合同明確雙方責權利的最重要的法律約束文本,對在建設過程中工程的設計、施工標準、報酬支付、違約處理等多方面都有明確的規定。
三、我國建設工程的合同管理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在我國,建設工程市場一直屬于比較活躍的市場,各方面的發展比較迅速,尤其是隨著中國加入WTO之后,我國的建設工程市場得到了長足的發展,市場內部不僅吸引了眾多國外知名的大型建設企業進行投標建設,同時,中國的建設工程企業也逐步開始走向世界,參與國際建設工程的招投標,而且由于中國建設軍團在國外擁有比較好的口碑,因此一直以來我國的建設工程項目都得到了國際認可。但是,在取得了諸多成就的背后,我們同時也發現隨著建設工程項目國際化進程的加快,國內對于建設工程方面的管理水平已經開始滿足不了國際大型工程的需要,在對工程的管理方面,中國的建設企業已經遠遠落后于西方發達國家的水平。
(一)缺乏合同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制度建設不健全
目前,在我國建設工程領域,對于工程合同的法律及法規規定主要是1999年開始頒布實施的《中國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但是,在我國的《合同法》中只是籠統的對于簽訂合同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以及合同簽訂的政府主管部門進行了簡單的規定與說明,而對于違反合同相關條款的規定在我國的《刑法》中也僅有部分說明。在上述兩部法律中,僅僅是對合同管理進行了大致規定,并沒有相應的具體規定,而且涉及到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法律更是少之又少,這就導致了在對我國建設工程領域的合同管理中,沒有合適的法律規定的情形的出現,造成了一系列問題。
(二)存在大量不合規合同文本,各方權利義務不對等
我國建設工程領域的合同文本是按照建設部出臺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標準訂立的,國家對于合同文本的制定有著明確的規定,但是,在目前我國的建設工程領域中存在著大量的不合規格的合同文本。一方面,目前,在建設工程市場中不依照建設部出臺的合同示范文本訂立合同的比較多,發包商與承包商之間很多都采取自制承包合同的形式來簽訂承包合同。而自制合同帶來的最大的問題就是,在約定的合同條款中,條款的詞語用法、條款的前后銜接、條款的文本格式等都與規范合同文本有很大的差別,尤其對于一些不法的發包商而言,他們傾向于自制合同文本,這樣就可以通過一些模糊的字眼以及籠統的語句來規避自身的風險,等到承包商發現自己的權益受損時,發包商可以通過合同條款的另一種解釋來獲得為自身利益辯護的權利。
(三)簽訂合同各方法律意識淡薄,容易發生違約
在我國,承接建設工程項目的主體一般水平都比較有限,很多都是農民出身,缺乏必要的法律法規知識,他們對于合同的法律意識比較淡薄,一般都是通過行業習慣行事,因此一旦出現了法律問題,都會束手無策。在我國建設工程市場上,合同簽訂方缺乏法律意識的表現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家承包商在與發包商簽訂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之后,一般還會進行工程的分包,這就存在著嚴重的違法轉包現象。在轉包過程中,一級承包商通常會將一項建設工程肢解為多項工程,這種對工程的隨意肢解,極大降低了工程的建設質量,而且一級承包商將工程轉包完成之后,二級承包商又會將工程進行轉包,因此,這就導致了發包人對于工程的質量問題無法進行有效的控制,最終導致多方出現違約的現象。
其次,工程的建設各方在簽訂合同與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往往過于草率,一方面,工程的發包商急需將工程發包出去,從而可以盡快地完成工程,而工程的承包商則由于招投標一項工程比較困難,當一項工程中標之后,必然會急于簽訂合同,因此雙方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往往不會自習琢磨合同的各類條款是否符合自身的利益,也往往造成了工程質量的嚴重下降,工程建設過程中管理的混亂,最終將導致嚴重的違約行為。
(四)培訓機制不健全,缺乏精通合同管理的專業人才
在我國建設工程市場發展過程中,精通合同管理的專業人才是非常缺乏的。由于工程建設并不是熱門學科,而且從事這方面職業會非常辛苦,這就導致了許多優秀人才不會從事這方面的研究,而最終參與這方面學習的人員一般都集中于轉業人員或者被迫學習這方面知識的人員,這就導致他們在學習的過程中,根本就提不起興趣,最后向企業輸送的人才并不適用于企業的發展需要,而且這部分人員極度缺乏實踐知識,而建設工程項目屬于實踐性非常強的一門學科,高校輸送的人才往往非常有限。基于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本身的復雜性和綜合性,建設工程企業需要的人才必須既有合同管理方面的理論知識,而且還需要擁有工程建設方面的實踐背景,才能夠合理的處理好相關的合同管理工作。在國外,參與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相關人員都是參加過專業培訓的工程師,而且他們必須通過相應的專業資格考試,擁有良好的合同管理理念與工程建設的實踐經驗,只有這樣才能夠培養出一批高素質的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團隊。
(五)合同的信息化管理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
在對建設工程合同的管理過程中,合同的信息化管理程度不高,當前,隨著計算機信息技術的迅猛發展,國外對于建設工程的合同管理已經普遍實行了電腦操作,實現了完全的“無紙化”運行模式,而在我國,由于建設工程計算機網絡并不是特別普及,更重要的問題在于我國對于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配套軟件系統開發力度不夠,即使一些建設企業已經開始實行信息化管理,但是,他們的軟件系統仍然沿用的是國外七八十年代的軟件系統,非常落后,這在承接國際工程項目時所表現出來的問題尤其突出,我國的合同管理軟件系統太過于陳舊,跟不上國際上的潮流趨勢。同時,在我國,對于建設工程合同的管理手段過于落后還體現在對合同管理中,普遍存在著管理混亂的情況。
四、完善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政策建議
由于我國開展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時間不長,積累的經驗不多,有許多地方存在漏洞或不規范之處,只有認真思考、善于總結,不斷進取,才能盡快彌補差距,趕上或超過世界先進水平。
(一)建立并健全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制度
目前,在我國建設工程合同管理領域的法律法規主要有《中國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國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等專門的法律和法規,這些法律和法規都對建設工程領域的合同管理進行了系統地規定,但是,我們也發現在這些現存的法律法規之中,很多的法律條文僅僅對問題進行了比較籠統的規定,缺乏一系列實施細則的規定,這也造成了在我國建設工程市場上違法亂紀的現象特別嚴重。
因此,今后各主管部門應該建立并健全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和法規的制定,在現有的法律框架之下,根據國際形勢,增補相應的規章制度,同時,能夠更加完善具體的實施細則,對建設工程領域,從雙方開始的業務洽談,到建設工程的招投標,再到合同的具體簽訂,以及施工過程的管理規定,甚至最后的違約賠償等方面,出臺一系列相配套的實施細則,使得建設工程企業在具體的合同實施過程中,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二)制定并完善建設工程合同示范文本
目前,在我國建設工程市場上,所采用的合同文本一般都是按照建設部出臺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制定的,該合同文本是建設部按照多數企業的情況編制的一項統一合同示范文本,在我國的建設工程市場中具有普遍適用性,這對于我國建設工程市場合同的規范化管理創造了有利的條件,但是,在具體簽訂建設合同時,很多企業并沒有按照該示范文本進行簽訂,因此,簽訂的合同均為無效合同,導致了在對合同進行管理時出現了許多的問題,因此,對于建設工程企業而言,在今后應該主動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示范文本,對于其他的一些自擬合同,應該杜絕簽訂。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自從加入到WTO組織之后,我國的建設工程市場日益受到國外建筑企業的沖擊,各種國際爭端也日益上升,這與我們沒有實行國際通用的合同示范文本有著密切的關系。
(三)樹立“合同就是法律”的觀念
在西方合同被視為“圣經”,即在不違反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合同神圣不可侵犯,雖然通過多年的合同管理實踐,我國廣大的工程建設者合同意識已普遍增強,但還遠沒有達到“合同就是法律”的境界,迫切需要樹立從法律的高度去認識和理解合同的觀念和意識。合同領先。合同雙方一切以合同為準繩,每一項工作開始前,雙方都要先看看合同上是如何寫的;每拿到一份信函、圖紙,就要先查查合同條款上是怎么說的。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內心深處要樹立合同就是上帝的思想,一切均要按合同辦事。合同管理是全方位、全過程和全員性。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的進度計劃、材料供應、安全文明、質保質檢、文件信息、財務人事、以及生活、衛生、法律等權利義務的方方面面,是全方位的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涉及從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到工程保修期結束的全過程,是全過程的合同管理,同時,合同管理不再像過去那樣僅僅是經營部門和合同管理部門的工作,而是需要合同參與各方各部門的協作和配合,是全員的合同管理。“三全”原則已成為合同管理的重要標志之一。
(四)成立專職的合同管理機構
合同管理既是全方位、全過程、全員的合同管理,又必須是專業的合同管理。合同管理任務必須由專業的組織機構和人員來完成。不論是業主還是承包商都要設立專門的機構和人員負責合同管理工作。根據不同的工程項目特點和組織形式,可分別設立合同部、合同經理、合同工程師和合同管理員。設置合同管理部門(科室)。對于大中型建設工程可設置合同管理部門(科室),由合同管理部門專門負責所有工程合同的總體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收集市場和工程信息;編制招標文件,參與審查投標報價,參與合同談判與合同的簽訂,對工程項目的合同履行情況進行匯總、分析,處理與承包商、勘察設計、監理和其它方面重大的合同關系,組織重大索賠工作;對合同實施進行總的指導,分析和診斷。
(五)運用現代化手段進行合同管理
在當今的信息社會里,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的最有效辦法就是大力運用現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在建設工程的實施過程中,沒有現代化的管理手段是不可想象的。因此不僅需要配備先進的硬件,如計算機,繪圖儀,掃描儀等,還要配備先進的軟件,如項目管理軟件P3、工程制圖軟件AUTCAD、結構計算軟件PKPM等,更需要使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能熟練地掌握和使用各種硬件和軟件,并進行軟件的二次開發,結合國內建筑業中其它先進的應用的軟件(如財務、勞資、預算、供應)和大量的以電子文本儲存的信息(如價格、標準、規范、代碼等),充分發揮現代管理技術和手段的作用。
參考文獻:
[1]吳濤,叢培經.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范實施手冊[M].中國建設工業出版社,2002
[2]楊偉忠.我國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淺析[J].建筑經濟,2006,(11)
[3]王亞再.加強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之淺見[J].經濟師,2005,(4)
[4]李幼琴.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探析[J].企業技術開發,2007,(3)
【關鍵詞】市政工程;建設施工;合同管理
中圖分類號:TU99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市政工程建設施工合同同作為合同類型的一種,是在需要建設施工的工程項目中,承包人與發包人為了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雙方進行具體的權利義務約定,承包方負責施工項目的完成,發包人負責工程價款支付的合同。對整個工程建設的實施起決定性的作用,可以說一個工程項目建設起始于合同管理,也終結于合同管理。
1 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及其作用
1.1 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
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質量、進度、成本、安全、信息等管理都是與合同管理密不可分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作為一種典型合同,具有它自身的特殊性和復雜性,它是甲乙雙方在實施合同中的一切活動的主要依據;是甲乙雙方為實現建設工程目標,明確相互責任、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是甲方進行工程建設,支付價款,控制工程項目質量、進度、投資,進而保證工程建設活動順利進行的重要文件。一份全面、周密的合同,可以為降低工程造價、提高經濟效益、預防經濟風險、保證工程質量提供有效的途徑。合同管理的方向應該是盡量使之成為調節甲乙雙方經濟活動關系的主要甚至是唯一依據。做到這一點,對規范工程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提升工程質量、嚴格成本控制將會起到有效的促進作用。
1.2合同管理的作用
施工合同作為約束發包方和承包方權利和義務的依據,合同管理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促使施工合同的雙方在相互平等、自愿、誠信的基礎上依法簽訂切實可行的合同;二是有利于合同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進行相互監督,以確保合同順利實施;三是合同中明確的規定了雙方具體的權利與義務,通過合同管理確保合同雙方嚴格執行;四是通過合同管理,增強合同雙方履行合同的自覺性,調動建設各方的積極性,使合同雙方自覺遵守法律規定,共同維護當事人雙方的合法權益。
2 當前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近年來,市政工程建設施工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2.1 招標不夠規范,為合同管理埋下了隱患
隨著“三制”改革的深入開展,市政工程建設市場已逐步規范,但由于施工合同的雙方在利益上存在矛盾,表現在合同上,如某些工程在招標過程中,利用僧多粥少的心理對承包人提出一些苛刻條件,迫使承包人壓級壓價,給承包人增加額外負擔,甚至直接壓低中標價格,使承包人低價中標。為順利承包到工程,且迫于自身生存和發展的壓力,大多數承包人面對不夠公正的合同條款也只能委曲求全。同時有的投標者惡意串通投標,壓低標價,造成不正當競爭,擾亂建設市場,造成施工力量強、管理水平高的投標人不能中標,項目不能順利實施,工程建設質量得不到保證,給施工合同管理帶來被動。
2.2 合同條文不夠完善,難以對合同雙方的進行有效約束
主要表現在工程招投標不規范,有的招投標過于簡單,邀約及承諾不能構成合同簽定的依據。建設雙方有的不使用合同范本,而是由雙方商定形成一個合同,有時由于經驗不足或缺乏對工程的細致分析,造成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一些合同涉及不到的問題。如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某一方應提供的資源沒有及時提供,或者根本無法提供,造成工程項目無法開工或滯后,特別是一些中小型項目,由于前期工作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據,工作開展比較困難進展緩慢,造成工程項目進度滯后。有的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人員資格和數量,設備的數量及型號,工程工期等與合同內容不相符,甚差異很大。特別是投標項目,實際施工過程中與標書內容不一致,標書中的承諾不能完全兌現,對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造成負面影響。另外一些應急度汛的市政工程,工期短,時效性強,如工程不能按期竣工,可能造成防汛搶險的被動,并造成較大的經濟損失。
2.3施工合同管理與工程投標管理脫節
施工企業施工合同管理與投標管理有著密切的內在聯系,然而在現實中,存在一種情況是施工企業編制投標文件中“商務標”“、技術標”的部門一般是施工企業的開發部門,而往往施工企業每年給開發部門下達開發任務指標,指標的完成情況直接影響著開發部門的年終獎金,通常情況下開發部門只是片面追究中標率,不考慮此工程中標后是否對企業有效益和利潤,甚至是低價中標。一旦投標中標,與建設單位簽訂施工合同后,此“合同”只是以文件形式轉發給項目經理部具體實施,施工合同和相關的技術交底往往只流于形式,對施工合同不進行有效跟蹤,長期將施工合同鎖進柜子,打入“冷宮”,最終使得合同管理與投標管理在實施過程中嚴重脫節。
2.4 違法轉包或分包現象時有發生,合同履行困難重重
根據合同法規定,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建設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但在工程實際建設過程中,非法轉包或分包的行為仍然存在,造成合同履行起來困難重重,工程質量很難保證,出現一些債務糾紛,造成工期拖延,給合同管理工作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3 對加強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幾點認識
提高合同管理水平的途徑:
3.1 增強法律觀念,依法進行合同管理
目前,我國建設行業法律法規越來越完備,尤其是《招標投標法》,《合同法》的頒布實施,對工程招標及合同管理提出了具體要求,各行各業也根據國家法律制定了行業法規。因此,合同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應當認真閱讀有關法律法規,并對所簽合同的標的、計量標準、質量要求、價款支付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地點、違約責任以及合同條文的釋疑等內容,應作出明確具體的解釋,防止出現歧義,增強合同的嚴密性和可操作性。
3.2 增強全員合同管理意識
加強對全體項目管理人員的法制培訓,增強全員的合同管理意識。合同管理不同于其他施工管理,除涉及與合同相關的專業知識以外,還涉及其他的一些法律法規,這就需要加強對合同管理人員的合同相關知識及法律法規的專門培訓,是項目管理人員能充分認識到合同和合同管理的重要性,重視合同和合同管理,同時,通過培訓使他們掌握合同管理的基本知識和技能,從而增強合同管理意識。
3.3建立科學的合同管理組織體系
重視工程項目管理系統,建立科學的項目管理組織機構、工作信息流程和規章制度,確定合同與成本、工期、質量等管理子系統的界面,將合同管理融于投標報價和施工項目管理的全過程,使合同管理專業化。由于合同管理和索賠涉及經營、預算、法律、工程管理及公關等方面知識專業性強,必須有專業的合同管理人員,專門的職能部門從事這項工作,不能將合同管理僅作為經營人員、計量人員的一種兼職工作。
3.4 用現代管理的理念進行合同管理
作為承建一個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部,拿到項目的承包合同后,首先要對合同及其與合同相關的文件,如招標文件、圖紙及工程量清單等進行認真的研究與分析,并識別出本合同所確定項目的各項目標要求及項目經理部的工作范圍,并對項目全體人員進行合同條件的交底,使相關管理人員明確合同條件及項目經理部要履行的合同義務,并對合同條件進行評審,提出隱含的合同條件及合同履行中需著重處理的問題等;其次,應根據工程項目的特點,建立項目合同管理工作職能部門,確定合同管理的具體工作,如合同談判及簽定、合同文件的管理、合同及相關文件的分析與研究、合同交底、合同變更文件的管理、工程量計算、計量和簽認、索賠文件的管理、合同的信息反饋等,然后,按照具體的合同管理工作,建立合同管理的組織結構,明確專業合同管理人員和其他相關管理人員的合同管理職責及合同管理的內容。
3.5 做好合同管理后的評價工作
因為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比較偏重經驗,所以說只有在不斷的總結工作經驗的前提之下才可以更好的提高本單位的施工合同的管理水平,將施工合同的管理方式以及得失都進行總結再進行交流,這可以豐富管理經驗,提高管理水平。一個從簽訂到執行的過程中產生的經驗以及教學等對于工作人員或者企業來說都是一筆財富。
結束語
隨著改革的深化,合同觀念淡薄、合同管理不嚴等問題也都在改進中。出現這些問題的主要原因就是合同管理不善,因為工程建設的過程,從選擇合同形式、招標投標到工程實施、支付結算,其中任一環節都離不開合同管理。所以要搞好市政工程建設,就必須加強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通過合同管理降低成本、減少費用,保證質量和工期,以最少的消耗獲取最大的效益。
參考文獻
[1] 孟曉琪.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科學應對[J]. 中國西部科技. 2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