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們精心挑選了數篇優質國有資本與民營資本文章,供您閱讀參考。期待這些文章能為您帶來啟發,助您在寫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層樓。
按照這一思路,國資委的定位要從“資產管理”向“資本管理”轉型,從具體管人、財、物,轉向金融股權管理。針對目前央企存在的行業布局結構不合理、內部資源配置有待優化、部分央企實力急需提升等問題,一方面要“放得開”,允許民營資本進入,激發央企的活力;另一方面要“抓得住”,通過撬動和放大,對更大的資本規模形成控制力和影響力。不再糾纏于央企、民企之間的概念區分,而是形成混合所有制,央企變形為混合所有制經濟中的“國有資本”。
政府雖然早有開放一些壟斷領域給民營資本的考慮,但自2005年非公經濟36條出臺以來,未有實質性的進展。民營資本想要參與國企改制重組還存在一定的障礙,主要擔心作為出資人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會被國企吃掉?;蛘?,即使民營資本成為大股東,企業的實際控制權卻不在自己手中。所以,民營資本如何進入壟斷行業、參與國企的改制重組,是推行混合所有制經濟的主要障礙。
其實,不妨“先易后難,聚焦增量”。混合所有制是國資與民資之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雙向混合。既要允許民營資本控股國企,民企也要積極吸納國有資本進入。只有不斷降低國民經濟中的總體國有股權比例,才能將國企真正變為市場化企業。這種安排對于大型央企有一定難度,但是地方國企可能成為突破口,比如天津泰達集團于2004年4月全額認購萬通地產增發的3.08億股。入資后,泰達集團擁有萬通27.8%的股權,成為最大的股東,但萬通董事長馮侖保留其職。天津泰達作為出資人沒有干涉管理層的經營,維持了企業的持續增長。
同時,國資和民資的合作可以聚焦在新的業務領域。例如民生銀行的“民資組團”模式,也可以發生在國資和民資之間,雙方共同出資投資新的產業。針對民企的融資問題,民生銀行模式打破國有企業對金融資源的壟斷,在中國特色的市場中求得發展,在以國有為主體的金融體系中為民營企業找到一條適合發展的路。民生銀行雖然現在全部是民營資本,在未來不妨也引入國有資本,共同探索新的業務領域,重做新業務增量。另外,國企也可以先在一些項目做混合試點。比如,隨著國家對民營資本進入醫療市場的開放,希望集團的劉永好、萬通的馮侖等企業家成立了中國醫療健康產業發展策略聯盟,并設想與地方政府共同建設醫療健康產業園區,這也是一種國與民相互混合發展的探索。
未來,隨著國有企業定位的變化,混合經濟實施的難度將逐漸降低。國企的定位主要以“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和“國有資本公司”形式為主,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強調產業和金融的結合,國有資本公司將更側重投資而不是自己經營。至于哪些產業需要投資、哪些產業需要運營,則需要分門別類地進行甄別和篩選。發展混合所有制,股權結構調整是關鍵。除了關乎國計民生的產業,都可以考慮混合經營。
所謂資產證券化是指將缺乏流動性、但能夠產生可預見的穩定的現金流量的資產,通過一定的結構安排,對資產中風險與收益要素進行分離和重組,進而轉換成金融市場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證券的過程。以證券為主要工具來進行資源配置,可以更為有效地降低資源的配置成績,提高了市場經濟的運作效率,這是市場經濟運行的效率原則以證券化這種更為高級的形式來貫徹實現的特殊階段。
第一,資產證券化具有優越的融資功能和資本配置機制。證券既是市場運行的融資工具,又是市場經濟配置資源的工具,它構筑了銀行信用之外的另一直接融資系統。通過發行證券和公布證券的價格和收益以及相關的信息,從而誘導貨幣資本所有者選擇投資目標和籌資者選擇融資的領域、工具和方式,建立資本供給和需求的直接市場對接機制。證券通過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形成證券收益的參照系,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下形成合理的證券市場的比價結構,引致社會資本向資本收益率高的產業部門和企業流動。
第二,資產的證券化發展優化了市場經濟的財產存量結構。市場經濟的效率來自財產存量結構的不斷優化,而這種財產存量結構的優化又離不開企業的破產、倒閉、兼并等企業組織形式的交叉替代。隨著市場經濟運行證券化的形成與發展,這種企業組織的運動過程通常是通過證券的流通來實現的,通過證券的流通,優質企業實現對劣質企業的兼并,規模小的企業合并成具有規模經濟優勢的大企業,從而促進財產存量結構的流動與重組。這樣,證券化的發展就使市場經濟財產的運作形成了存量財產流量化,流量財產證券化的財產流動體系,引導社會財產不斷地按效率優先的原則進行再配置。
第三,資產的證券化使經濟的橫向聯系更加密切。市場經濟運行的證券化發展使得證券品種的創新與流通日益繁榮,從而有效地促進了市場經濟運行的橫向經濟關系的發展,大大提高了市場經濟的運作效率。這種效率的提高主要通過以下兩種方式實現的:其一,證券化加速了財產的流動,突破財產流動時空壁壘;其二,證券化形成了市場經濟運行過程中的投資者、籌資者、證券經營主體三位一體的有機聯系。
二、資產證券化與資產托管:一種可供選擇的重組思路
步驟一:國有存量資產證券化。具體做法是:由政府發行一種國有企業轉制可轉換特種債券,簡稱SCB,3-5年,利率為R,定期發行,控制總量(發行數量以需要重組的國有資產規模為限)由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持有。從企業的角度看,不僅提高了資產的流動性,而且為民營資本或其他國有資本的進入作鋪墊;從政府角度看,沒有增加現期財政的支出,也沒有增加財政對中央銀行的借款,避免了對貨幣政策的不利影響。
步驟二:把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持有的可轉換特種債券委托給信托投資公司,并授權它以所有者的身份行使追索權,這樣,信托投資公司就有權對企業資產進行托管與重組。具體做法是:在對企業清產核資的基礎上,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和信托公司以競爭價投標的方式將這一國有資產再租賃出去,信托公司受國資委委托與民營資本所有者或其他國有企業簽訂一個中長期租賃合約(期限由雙方協定),享受固定的資本收益率R(指真實收益率,扣除物價波動的影響)。這樣,就建立起一種國有資本與民營資本結合的新機制,原來是國家通過銀行借入民營資本給國有企業用,現在是民營資本所有者向國家借入資本經營企業,這一轉變將給企業的內部治理結構產生重大的影響。我們知道,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造不靈的一個重要原因是繼續沿襲計劃體制下的經營者選擇機制,這樣,就很難有真正的企業家來經營企業,而采用資產信托與租賃的辦法就可以把這一問題留給民營資本所有者去解決。原國有企業經過這樣的重組之后實際上已經具有民營企業的性質,由于民營企業在產品結構、市場營銷、技術開發經營管理等方面的比較優勢,通過民營資本與國有資本的聯合有可能提高原有企業的經營活力和經濟效益。
步驟三:建立可轉換特種債券(SCB)交易市場,SCB實際上是政府發行的特別國債,有國有企業的資產作擔保,債券的信用級別是比較高的,完全可以依托現有證券市場上市流通。但是,與一般國債不同的是,SCB是一種可轉換債券,也就是說,當民營資本所有者或者其他國有企業從信托公司手中或者從流通市場上買入一定數量的特種債券,經過政府的批準可以沖抵它所租賃的國有資產。這樣,民營資本所有者或者其他國有企業對它所經營的企業就享有部分或全部產權(視沖抵比例而定),同時對原先的租賃合約進行調整或自動解除。誠然SCB也可以為其他投資者所持有,比如中央銀行、居民個人或經濟單位可以自由購買,這種情況下,SCB只是一般的有價證券,投資者可以到期享有固定的利息或者在流通中增值獲利。建立SCB流通轉讓市場,一方面有利于信托公司對企業重組的運作;另一方面有利于分散的國有資本重新聚集使用。
二、對上述思路的進一步說明
1關于信托投資公司參與企業重組的積極性問題
筆者認為至少有以下三點可以給予保證:第一,信托至今沒有明確的市場定位,其業務和一般的商業銀行相類似,金融生存空間很小,并經常因金融違規而受到中央銀行的查處,參與國有企業重組將是信托業為己“正名”的良好機遇;第二,企業重組是西方投資銀行的主要業務,而在我國這幾乎是一個金融真空,信托投資公司具有較高素質的專門人才和企業并購、證券承銷包銷方面的經驗,可以充分發揮其比較優勢,明確和鞏固自身的金融地位;第三,作為國有商業銀行SCB的人,信托投資公司自身并不一定要投入資本,只是按銀行的委托人買賣SCB或者行使對企業資產的追索權,參與企業資產重組過程,從中收取手續費,是一種值得開發的中介業務,信托公司有可能取得豐厚的回報。
2關于民營資本所有者接管企業的利益動機問題
接管企業對于民營資本者至少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好處:一是它只需以少量的資本投入就可以長期占有國有資產的使用權,比新設一個企業節約了大量的資本投入,迅速擴大了自己的生產規模和市場份額;二是以信托投資公司為中介,要比直接跟政府談判進行資產重組更省事,節約了大量的交易費用,尤其是當民營資本所有者持有的SCB達到了一定的數量時,可以對企業進行控股甚至完全買斷;三是長期以來在正式的國家信貸計劃內民營經濟的信貸份額只有20%左右,難以適應民營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國有資產租賃實際上等于國家給民營資本所有者提高了一筆巨額的貸款;四是國有企業虧損的主要原因是經營機制不活和社會負擔過重造成的,主要矛盾是生產關系而不是生產力,因此,民營資本家對企業接管和重組之后很可能重新煥發生機,這在實踐中已經有個少成功的范例。
3關于防范信托投資公司的道德風險問題
現在需要解決這樣一個隱憂,即信托公司能不能按照委托人(國有商業銀行)的利益來運作,會不會與民營資本所有者“共謀”來侵蝕國有資產?所以,建立起有效的監督控制機制是必要的。現代企業理論認為,企業的控制權與剩余索取權應盡可能地匹配,要把剩余索取權分配給企業中具有信息優勢、難以監督或者最重要的成員。信托投資公司的風險可以來自三個方面:一是交易風險,即利用SCB交易中的低買高賣來謀取差價收入,因此,要把信托公司的自營業務與業務嚴格區分開來,SCB的買賣要根據銀行的指令操作;二是評估風險,即低估國有資產價值的行為,為此,政府和國有銀行要加強對資產評估過程的監督:三是租賃風險,建議把租賃報酬率R超出SCB固定利率R的溢價全部歸信托公司所有,這樣,一方面補償其重組的成本,另一方面又給予充分的激勵,防止信托公司與民營資本所有者“共謀”的侵權行為。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經濟,是基本經濟制度的重要實現形式。那么,為什么要發展混合所有制,在“混”的過程中要注意什么問題,這些都是值得深入探討的。
改革開放30多年來,就是所有制不斷混合的過程。目前,在政策層面,公有制經濟和非公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格局已經形成;從所有制結構來看,已經實現了從公有制一統天下,到多種經濟成分共同發展,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有企業、外資企業以及各種合伙制、股份制等都已經成為國民經濟的組成部分;從全社會來看,各種所有制已經混合。我國生產力水平的多樣性決定了各種所有制經濟必將共同存在,共同發展。但這種混合帶有“板塊”式特征,更多地表現為公是公、私是私,公私界限比較分明。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就是要將“板塊”式的外部混合轉變為水融式的內部混合,具體而言就是包括國有資本在內的公有資本可以進入民營企業,民營資本可以進入包括國有企業在內的公有制企業。
為什么提出要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根本原因在于利用公有制經濟和非公有制經濟的長處,克服其缺點和不足,這不僅僅是企業機制的再造,更是一場深刻的思想革命和制度變革。公有制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的長處是管理和科技人才多,文化教育素質相對比較高,社會信譽度比較好,但其不足之處就是缺乏靈活機制;非公企業的長處是機制靈活,適應市場經濟的能力比較強,但其不足之處是缺乏管理和技術人才。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就是要揚長避短,把公有制特別是國有企業的優勢與民營企業的優勢嫁接起來,發揮二者的雜交優勢,迅速做大做強我國的國有和民營企業。在實踐中我國已經有國有資本進入民營企業的成功者,如中糧集團資本進入蒙牛乳業,短短時間內迅速將蒙牛乳業的品牌和實力大大提高。況且隨著市場經濟向縱深處發展,資本總是在流動中實現增值。在資本市場上國有企業購買民營企業、外資企業的股份,或者民營企業購買國有企業、外資企業的股份都是正常的資本運作形式。在現代經濟的資本構成中不能以公有和私有來劃分的,更不能在公有制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之間人為地砌上一堵墻。恰恰相反,需要鼓勵資本流動。國有資本進入民營企業可以帶來更多的回報或者民營資本進入國有企業可以帶來更多的回報,何樂而不為呢?
發展混合所有制還有幾個值得注意的問題:一是混合所有制經濟是個自然歷史過程,是相關企業的自覺自愿行為,他們直接聯系的紐帶是市場,切忌用行政的辦法拉郎配。政府在企業混合的過程中只能為企業提供服務平臺,制定規則,而不能代替企業行為;二是既要防止在混合過程中國有資本流失,不能把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當作分割國有資產的又一次盛宴;也要防止混合過程中只允許國有資本進入民營企業而民營資本無法進入國有企業的單向混合,凡是不涉及國家安全的領域,民營資本應均可進入;三是混合之后就需要按照資本貢獻來分配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