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們精心挑選了數篇優質審計的主要內容文章,供您閱讀參考。期待這些文章能為您帶來啟發,助您在寫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層樓。
【關鍵詞】建設項目 過程審計 內容 方法
建設項目過程審計是審計部門對建設項目從立項開始到竣工決算及項目后評價全過程的經濟活動和管理活動進行的動態跟蹤審計。與建設項目完工后進行的事后工程審計有根本的區別,事后工程審計的工作目標是懲前毖后,過程審計的主要目標是過程控制。事后工程審計雖然能夠發現問題,但往往舞弊已經產生,損失已經造成,且根本無法挽回,難以實現審計工作的根本目的。開展建設項目過程審計,實現審計關口前移,能夠變靜態為動態,變被動為主動,從源頭上控制工程質量和造價,提高投資效益。開展建設項目過程審計代表著工程審計的發展方向。
一、建設項目的主要建設過程
建設項目建設過程按時間先后可劃分為項目的前期階段、中期階段和后期階段。
前期階段可分為立項階段和設計階段,立項階段包括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設計階段包括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
中期階段包括施工招投標、開工報告、設備材料采購、施工過程等環節。
后期階段包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財務決算和投資效益分析等環節。
二、建設項目過程審計主要內容和方法
建設項目過程審計主要采取現場審計與報送資料審計兩種方式,對上述3個階段11個環節進行審計作業。具體的審計目標、方法和內容如下。
(一)對項目建議書的審計
項目建議書審計的工作目標是確認項目建議書是否經過審批,審批手續是否合法、合規。
項目建議書審計的主要方法是參加有關建設項目的評審會議,監督評審過程,審查評審結果及批復文件。
項目建議書審計的主要內容包括上報有關部門審批的擬建方案、規模、地點、建設條件、資金來源、投資估算等報告及上級的批復文件。
(二)對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計
可行性研究報告審計的目標是確認可行性研究報告是否經過審批,審批手續是否合法、合規,可行性研究報告是否符合項目建議書的要求。
可行性研究報告審計的主要方法是查閱編制單位的營業執照、建設單位的委托書和有關批準文件。
可行性研究報告審計的主要內容包括:
1.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單位是否具有相應的能力或資質,是否經過建設單位的委托。
2.可行性研究報告是否按規定的程序進行審批。
3.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單位的收費標準是否合理、合規。
(三)對工程勘測設計的審計
工程勘測設計審計的目標是確認該勘測設計單位資質是否符合規定,設計依據、定額、標準是否符合建設單位的要求,設計的深度和質量是否滿足施工要求。
勘測設計審計主要采用查閱設計文件的形式,也可現場實地審計。
勘測設計審計的主要內容有:
1.審查勘測設計單位的資質證書,是否符合規定與要求。
2.審查初步設計或施工圖設計的內容、范圍和標準是否符合合同的要求。
3.設計變更程序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四)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審計
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審計的主要目標是確定符合招投標條件的建設項目是否進行招標投標,招投標過程是否規范。
招標投標審計可采取報送審計的方式進行,也可以采用審計人員參與招標全過程監督的方式。
招投標審計的主要內容是:
1.符合招標條件的建設項目是否進行了招標。
2.標底是否符合規定和設計文件的要求,是否控制在預算總額內。
3.投標單位的資質是否符合國家規定和招標文件的要求。
4.評標委員會成員的確定是否符合有關招標文件的要求。
5.中標單位的確定是否綜合考慮投標單位的報價、工期、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方案、企業信譽等因素。
(五)建設項目設備、材料采購的審計
設備、材料采購審計的目標是確定設備材料采購過程的合規性。
設備、材料采購審計采取現場跟蹤檢測的方式,可用查閱、觀察、測試等方法進行。
設備、材料采購審計的主要內容是:
1.符合條件的設備、材料采購是否進行招投標。
2.檢查采購合同是否經過有關部門的會簽,格式是否合規,內容是否完整。
3.采購的設備、材料有無質量監督部門的檢測報告。
4.根據情況對設備、材料進行抽查檢測。
(六)建設項目施工和進度的審計
施工和進度審計的主要目標是確定施工單位的資質是否符合要求,施工質量是否達到設計標準,工程進度是否符合合同約定。
施工和進度審計采取現場審計和報送審計結合的方式。
施工和進度審計的主要內容:
1.檢查施工單位的營業執照、資質等級證書、法人證書是否與中標文件和合同相符。
2.開工條件是否已經具備,開工報告是否經過審批;
3.檢查施工單位有無違規轉包工程或向不符合資質要求的單位分包工程的情況。
4.檢查施工單位現場施工技術方案、施工機械設備、施工方法、安全措施、技術人員的到位情況,看是否與投標書施工組織方案相符。
5.檢查施工過程中的設計變更、設備替代、現場簽證等程序是否合規, 手續是否完備。
6.工程檢查簽證記錄,是否有監理人員簽證。
7.工程進度是否與合同要求相符,是否存在拖延工期的情況。
(七)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的審計
竣工驗收審計的主要目標是確定檢查建設項目驗收過程是否符合現行規范,主要的結論和意見是否符合實際情況。
竣工驗收審計采取現場審計和設計圖與竣工圖循環審查結合的方式。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審計的主要內容是:
1.檢查竣工驗收小組的人員組成、專業結構和分工是否符合有關文件的規定。
2.查閱監理單位對工程質量進行的認證和做出的評定結論。
3.檢查隱蔽工程隨工監理記錄是否登記齊全,有關人員是否簽章。
4.檢查施工單位提供的施工技術資料是否齊全有效。
5.檢查建設項目的驗收手續和資料是否齊全、準確。
(八)建設項目資金及完工決算審計
建設資金及完工決算審計的主要目標是確定工程建設單位資金籌措和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會計核算的規范性,完工決算的合法性。
建設資金及完工決算審計主要采取報送審計的方式,采用符合性測試法、分析性復核法、抽查法等方法。
建設資金審計的主要內容:
1.檢查建設資金財務管理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及其執行情況。
2.檢查建設項目資金是否已經落實,來源渠道是否合規、合法。
3.檢查建設資金使用情況,有無截留、挪用、轉移建設資金等違規問題。
4.檢查工程進度款的撥付手續是否齊全,是否符合建設項目的形象進度,是否按合同的約定。
完工決算審計的主要內容:
1.審查工程結算手續是否齊全、審批程序是否合規。重點審查工程量、定額套用、取費、材料價差、現場變更簽證單等內容的真實、準確性。
2.檢查有無未完工的建設項目提前或強行編制竣工決算的情況。
3.檢查在建工程成本的真實性,是否存在設計概算外其他工程項目的支出或將生產領用的備件、材料列入建設成本。
4.檢查工程管理費、可行性研究費、臨時設施費、監理費等各項費用支出是否存在擴大開支范圍、提高開支標準的問題。
5.檢查剩余工程物資的盤盈、盤虧、報廢、毀損等的賬務處理情況。
6.檢查建設項目結余資金真實性、完整性和處置情況。
(九)建設項目的效益審計
效益審計的主要目標是對已經投產的建設項目進行經濟效益評價,確定建設項目預期目標的實現情況。
效益審計采取報送審計的方式,采用文字描述法、對比分析法、現場核查法等方法。
效益審計的主要內容:
1.檢查后評價組織機構的建立情況。
2.審查經濟效益評價所采用的經濟技術指標的全面性和適當性。
3.檢查建設項目預期目標完成情況的真實性、效益性。
4.檢查所使用后評價方法的適當性和先進性。
5.檢查后評價結果的全面性、可靠性和有效性。
6.檢查后評價制度的實際落實情況。
三、開展建設項目過程審計應注意的事項
(一)要建立和完善建設項目過程審計的機制和措施
建設項目過程審計不是審計部門一個部門的事情,需要相關部門的積極配合才能順利開展。因此,必須建立健全有關建設項目過程審計的各項制度、辦法,明確有關部門的責任和義務,為開展建設項目過程審計營造良好的環境。
(二)開展建設項目過程審計要有目標和重點
開展建設項目過程審計需要耗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對所有的建設項目全面開展過程審計既不必要也不可能,因此,根據成本效益原則,要對本單位的建設項目按照一定的標準進行分類,結合審計資源情況,重點對金額大、周期長的建設項目開展過程審計。
(三)審計部門要準確定位審計的職能,保持審計的客觀性
開展建設項目的過程審計是對建設項目各項管理活動的評價,不是管理活動本身,是對管理活動的程序性、合規性、合法性和真實性發表意見,是對監督的監督,審計人員不能代替工程管理人員執行具體的管理工作,否則審計工作將失去客觀性。
(四)內部審計人員應具備開展建設項目過程審計所必須的知識和技能
工程建設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工作,審計人員開展建設項目過程審計必須具備一定的專業知識和技能,能夠滿足開展建設項目過程審計的需要,必要時可以聘請工程建設、監理方面的專業人士提供支持。
一、審查學校科學發展情況
審查高校領導干部任期內提出的重大改革發展思路及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果、實施的重大建設項目、爭取的重大專項資金等,分析評價被審計領導干部對學校總體發展起到的推動作用。由被審計領導干部提供情況和證明材料,審計組通過檢查有關資料、詢問了解情況等方式進行核實。
(一)重大改革發展
被審計者任期內推出的重大改革發展措施,并對學校的發展產生重大正面影響,進而取得突破性成績,如在國家、省級綜合性評估工作中取得優秀成績,獲得全國性、省級重大獎勵,在與教學科研有關的某方面取得實質性突破等。
(二)重大建設項目
被審計者任期內建設項目情況,重點檢查建設用地是否按批準的數量征用,土地征用是否符合審批的規劃要求,以及征地拆遷費用的支出是否合規。
(三)重大專項資金投入
被審計者任職期間,學校新增的專項資金情況。主要檢查各種資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辦法是否執行國家有關規定;檢查專項資金的使用是否符合規定的用途,有無未經批準相互擠占的問題。
二、審查權力運行公開化情況
從會議紀要和記錄入手,審查各項財務資料,并詢問相關人員,分析評價被審計領導干部任期內重大決策程序的規范性、決策內容的合法性和決策執行及執行的效果等。
(一)決策程序規范性
是否健全黨委會、校長辦公會議事規則、校務公開制度;財務預算、工程建設、重大采購、對外投融資及合作、資產處置、涉及教職工利益等重大事項決策、重要項目安排、大額資金的使用,是否都通過民主討論、集體決策程序,是否都有會議記錄。
(二)決策內容合法性。決策的內容是否合法合規。
(三)決策執行及效果
決策是否得到認真執行;執行決策后的經濟效果和社會效果,是否存在因決策不善影響資金使用效益、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情況。
三、審查資源配置市場化情況
審查評價學校資產管理、基建項目管理、下屬單位管理、執行政府采購過程中資源配置市場化原則執行情況等。
(一)資產管理
1.資產入賬完整性。資產是否全部入賬,有無賬外資產,如用科研經費購置的固定資產有無入賬;
2.資產日常管理。資產是否及時登記、定期盤點,賬賬、賬實是否相符,領用是否規范;資產有無因管理不嚴造成損壞、偷盜等損失情況等;
3.資產使用、處置規范性。資產出租、對外投資和擔保是否履行審批手續,資產處置是否履行審批手續。
(二)基本建設管理
1.基本建設項目資金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是否存在非法集資,建設資金有無被轉移、侵占或挪用的,有無超標準、超概算情況,是否按規定預留工程價款;
2.基本建設項目招投標情況。是否存在項目未按規定招投標、未按照招投標文件的條款簽訂合同或協議;
3.基本建設過程中各種程序履行情況。有無履行各種審批程序,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擅自改變建設內容情況,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設項目是否及時辦理竣工驗收、工程結算和工程決算,并結轉固定資產。
(三)下屬單位管理
1.下屬單位經濟活動合法性。下屬單位是否存在違法違規的經濟活動;
2.下屬單位經濟效益情況。下屬單位的經營效益情況,是否存在嚴重虧損;
3.下屬單位的監管情況。是否建立對下屬單位的監督管理制度并有效執行;與下屬單位產權關系是否清晰;是否存在將有關資金轉移到下屬單位或以各種名目違規在下屬單位列支費用現象。
(四)政府采購政策執行
政府采購政策執行總體情況,應納入政府集中采購的項目是否全部納入政府采購;限額以上自行采購的項目是否實行招投標。
四、審查學校操作行為規范化情況
檢查學校內部管理控制制度建立和執行、預算編制和執行的規范性、內審監督制度的建立和有效性,重點關注科研經費、專項經費的使用情況,審查評價資金管理政策、收費政策、助學政策等執行情況。
(一)內部管理規范化
1.內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況。內部分工與牽制、現金管理、票據管理、預算管理、收費管理、采購管理、招投標管理、資產管理、科研經費管理、專項經費管理、基本建設項目經費管理、對下屬單位管理考核、內部審計監督等主要財務管理、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和完善;
2.內部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各項制度是否嚴格執行;執行制度后取得的實際效果,是否存在因不嚴格執行制度而造成損失浪費的。
(二)預算管理規范化
1. 預算編制總體情況。有無編制赤字預算;預算項目是否完整、真實、細化,各項收入是否納入預算管理并在法律規定賬戶核算,有無隱瞞收入、設立賬外賬的情況;
2.預算執行總體情況。各項支出是否按照預算執行,有無超預算、超標準現象;有無虛列支出、轉移資金問題;有無在下屬單位列支費用行為。
(三)資金管理政策執行
資金管理政策執行總體情況,是否存在公款私存、違規集資、違規擔保、小金庫等問題。
(四)收費政策執行
收費政策執行總體情況,是否按國家規定的收費項目、收費范圍和收費標準收費,有無自定項目、超范圍超標準收費;所使用的收費票據是否合法、合規。
(五)勤工助學政策執行
勤工助學政策執行總體情況,助學經費是否按規定標準提取;獎助學金的發放是否及時、足額、規范,是否存在擠占挪用現象,或結余較大。
(六)科研經費管理使用
科研經費管理使用總體情況,科研收入真實性;科研支出是否與項目有關,有無用虛假發票套取科研經費;勞務費發放及繳稅合規性;結題項目有無及時結賬。
(七)專項經費使用情況
專項經費使用總體情況:是否專款專用,有無存在虛列支出、擠占挪用情況;專項經費的使用績效,有無損失浪費。
(八)其他法規政策執行
除上述列舉事項外,其他財經法規政策執行情況。
(九)內審監督制度執行
1.內審機構建立。內審機構的建立和內審人員配備情況;
2.內審機構工作業績。內審工作是否有規劃、有計劃、正常地開展;在經濟責任審計、下屬單位考核、基本建設項目等內部重要經濟事項中發揮的作用如何。
五、審查高校領導干部廉潔從業情況
通過聽取學校其他校領導和中層領導意見,審要經濟事項的決策和執行,結合了解學校整體廉政建設情況,評價被審計領導干部廉潔從業情況。
(一)個人廉潔從業情況
1.領導利用職權行為。領導是否存在利用職權和職務便利牟取不正當利益的情況,主要包括是否存在違反決策程序直接干預重大經濟事項,是否在收入分配、經費開支、資產使用等方面未遵守有關規定。移送司法處理或已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另行處理;
2.領導個人行為。領導是否存在一些與職務無關、但違反廉政規定的行為,如私自從事營利性活動。
(二)所在學校廉政建設情況
1. 所在學校干部、職工廉潔從業情況。所在學校領導班子成員有無因與職務有關的廉政問題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其他中層干部和下屬單位負責人有無因廉政問題被查處的;
關鍵詞:BT;建設項目;審計;優勢
中圖分類號:F239.4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5)005-000-02
一、采用BT方式可為項目業主籌措建設資金,緩解建設期間的資金壓力
同時,通過成立BT項目公司,項目建設方可采用項目融資的方式實現表外融資,可有效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分散投資風險。
二、采用BT方式可以降低工程實施難度,提高投資建設效率
BT項目由建設方負責工程全過程,包括工程前期準備、設計、施工及監理等建設環節,因而可以有效實現設計、施工的緊密銜接,減少建設管理和協調環節,實現工程建設的一體化優勢和規模效益。
三、BT方式一般采用固定價格合同,通過鎖定工程造價和工期,可有效的降低工程造價,轉移業主的投資建設風險
四、BT項目回購資金有保證,投資風險小
BT方式通過設置回購承諾和回購擔保的方式,可降低投資回收風險,其投資回收期限較短。對大型建筑企業而言,BT項目是一種良好的投資渠道,通過BT方式參與工程項目的投資建設,既有利于避免與中小建筑企業的惡性競爭,又能發揮企業自身技術和資金的綜合優勢。
五、查什么
(一)項目背景
BT項目建設打破了過去由投資人直接對建設項目建設過程實施投資的傳統,改由投資人通過對出資人的融資間接投入建設費用,同時承擔融資費用。只是建設項目因融資方式不同導致建設方式改變,并未改變政府是最終出資人的實質,也未改變建設項目資金的國有屬性,審計機關有權且有責任對BT項目進行審計監督。2014年陜西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并于當年11月1日起施行的《陜西省國家建設項目審計條例》第三條第四款規定“政府通過招標等方式確定投資人,由其承擔資金籌措和工程建設,竣工驗收后移交政府,政府
按照合同約定回購的項目”,明確了國家建設項目也包含BT建設模式項目。
(二)項目特點
1.BT參與主體的特殊性
BT建設項目明確政府作為委托方將需要建設項目委托投資人和施工單位進行融資建設,并按規定支付其建設費用和融資費用,最終獲取建設項目的使用權和所有權。政府的目標在于降低建設費用和融資費用。業主為特殊主體,即政府、政府組成部門。投資人為具備一定投融資能力和建設資質的投資公司、建筑企業等。
2.BT投資客體的特殊性
其特殊性在于:一是BT項目的客體大部分為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如城市軌道交通、橋梁、公路等,不同于其他投資項目,屬于社會公益事業,政府對其享有建設權和所有權;二是BT投資客體的所有權存在轉移性,即業主通過合同方式把某一重大項目的投資、建設的權利和責任委托給投資人,投資人在合同規定時間內,擁有該項目的所有權,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業主回購項目并獲得項目所有權。
投資人和施工單位作為受托方接受政府的要約,按政府對建設項目要求進行融資并實施建設,并按約定接受其建設費用,交付建設項目的使用權和所有權。而投資人和施工單位的目標在于提高建設費用和融資費用,從而獲取更高經濟回報。
3.BT參與主體法律關系的復雜性
BT項目涉及融資、投資、建設、轉讓等一系列活動,參與人包括政府、投資人、施工企業、原材料供應商、融資擔保人以及其他可能的參與人,從而形成了眾多參與人的紛繁復雜的法律關系。
4..BT方式所涉及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系是通過合同確立的
其中包括貸款合同、建設合同、回購協議、回購資金擔保、完工履約擔保以及聯合體協議等,是一系列合同的有機組合。
(三)審計內容
由于采用BT方式必須經過確定項目、項目準備、招標、談判、簽署與BT有關的合同、項目建設、移交等階段,涉及到政府許可、審批以及資金擔保等諸多環節。
重點對項目審批、招投標、合同簽訂、征地拆遷、設備(材料)采購、工程造價(隱蔽工程驗收、設計變更、現場簽證、工程結算)和竣工決算、財務收支等環節作為跟蹤審計重點。
1.項目審批和招投標審計
BT項目是否經過本級發改、財政及相關主管部門的同意并報同級或上級政府批準;融資實施方案、建設方案是否經過同級或上級政府的批準
投資人的確定是否經過公開招投標,如采取邀請招標的,是否經過批準;投資人是否為依法注冊的企業法人,是否具備良好的財務投資實力及銀行資信能力,是否具備國家核定的與融資項目規模、類型相適應的工程施工承包資質,投資人的業績情況、履約信用、回購價、投資收益、回購期、經營期等內容是否進行了綜合評審等;勘察、設計、監理、重要設備材料采購等是否依法公開招標。
2.對BT項目合同等相關資料審計
加強對合同等業務性資料進行重點審查,包括深入分析相關招標文件,以確定BT項目性質,開展對BT項目背景情況和運作整體情況調查,對政府回購方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等方面進行審計;資金使用、回購款及調整、回購款的支付;雙方權利與義務(包括工程管理、質量管理、有關的資金投入等),合同的變更與解釋、違約責任及爭議的解決方式等內容。BT項目回購價(合同總價)是否控制在批準的概算內,審查回購價的組成及確定原則。
3.征地拆遷審計
一是審核資金在支付的各個環節是否存在滯留、截留、擠占和挪用。
二是采取征地包干方式的,審核是否以包干名義,巧立名目擠占征地補償費用。
三是由村(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支配的征地補償費用,審核是否建立了財務公開制度并定期向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公布收支狀況。
四是征地拆遷補償資金的是否及時足額支付,應監督其進行張榜公告、接受社會監督、并深入群眾調查核實
4.工程造價審計
控制工程造價的關鍵環節,是對計量計價審核。在明確承包商工程計量與計價的原則和要求前提下,跟蹤審計要對項目設計變更和施工單位現場簽證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審核,在工程相關重大節點進行資料收集,對于土方工程、隱蔽工程等對投資影響較大的工程量實施現場監督,必要時對監理的數據進行現場復測和計量,掌握一手真實數據。
5.設備材料采購審計
重點審查是否設備材料采購招標工作的監督、管理情況。是否按規定進行了招投標;是否按招標書中要求設備的技術規格、型號、參數、性能選擇了供應商;提供的設備材料質量、時間、型號等是否符合標書要求,有無質檢部門報告;項目采購費用合同規定支付方式是否合理。
六、怎么查
除了按常規建設項目的審計思路外,從審計方法的選取、手段優化和組織形式方面進行創新。在審計方法上將常規審計方法與計算機審計方法有機結合。積極合理運用新型審計手段,以國家審計為主、合理運用社會審計、內部審計等各方力量,最大程度發揮審計效能。審計方式上,結合項目實際,對投資額度大,建設周期長的項目采取全程跟蹤審計。
七、為什么這么查
通過對我市33個BT建設項目進行審計調查,發現從項目建設前期招投標,合同簽訂和管理方面存在較多問題
(一)審計結果
1.招、投標方面存在的問題
(1)個別項目融資實施方案、建設方案未經過同級或上級政府的批準進行建設,BT投資人未經過公開招標確定。
(2)設計、監理、重要設備材料供應單位未通過公開招標。
(3)未經批準或備案擅自將設計、施工采取邀請招標方式
X公司實施的濱江景觀帶工程施工采取邀請招標。
2.BT、BOT項目合同簽訂、執行及建設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1)合同簽訂方面,缺乏風險控制
合同簽訂方面存在主要條款不完整,無總投資控制目標,缺乏投資控制相應約束條款。
(2)BT項目回購價組成、利息或回報率的約定存在問題
某項目雖已于2013年10月21日經公開招標,確定中標企業,但截至審計日,尚未與施工中標企業簽訂項目施工合同,回購協議中也未對BT項目回報率進行書面約定。
(3)項目投資人未與政府簽訂回購承諾函及第三方擔保協議。
(二)審計方法經驗總結
1.在審計內容上,根據BT建設項目特點,緊緊把握前期審批、過程控制、和項目終結審查三個主要環節開展跟蹤審計
(1)對BT項目前期審批決策開展跟蹤審計,全面降低項目風險,保證政府利益不受侵犯,同時保證投資人合法權益。
包括:是否認真編制方案,加強評估論證,完善決策機制,嚴格實施方案四個方面進行審計。在可研階段是否組織相關部門進行科學規劃、設計和論證,從投資決策階段就開始進行風險分析。是否周密組織編制融資建設方案,嚴格設置項目的各項具體條件。業主是否對建設方案項目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咨詢單位、律師事務所等社會咨詢中介機構進行評估論證;并報項目所屬的市、縣(區)政府召開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批準。業主是否嚴格依據經政府批準的融資建設方案組織實施。
避免BT項目按一般建設工程承包辦理相應手續,重視BT項目的簽約管理和履約管理,對有關合同方,建立完善風險預防機制,擬定風險應對措施。
(2)對過程控制開展跟蹤審計
一是強化項目招標審計。BT項目特殊性決定了招投標是其重要環節。與一般建設工程項目不同,BT項目首先要確定投資人,再由投資人承擔資金籌措和工程建設。首先需要招標確定投資人,其次是投資人依據國家規定對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供貨等環節的招標。不僅要對投資人、還要對勘察、設計、建立、采購等招標情況進行審計。
審查招標資料與中標合同一致性;審查合同簽證時間,對合同滯后性原因進行分析。個別BT項目投資人為獲取更多利益,提出過度要求,往往導致談判時間超出文件規定時限。
不僅要對不規范招標行為進行審計(應公開招標的,降低公開程度,打球。進行邀請招標或競爭性報價項目或商務談判);還要對項目進行肢解、規避招標行為進行審計(將一個項目肢解成若干個小項目規避招標)。
二是加強對BT項目分包、轉包行為審計。在BT項目中,工程分包和轉包情況比較普遍,是影響項目工程質量的重要風險因素。審計中要注意對此種行為進行詳細審查。
三是對BT合同簽訂開展跟蹤審計,控制合同風險,從而達到控制投資總額目的。對BT項目投資收益和回購方式等關鍵性條款,對合同價款、投資回報率、工期和回購期、工程質量、安全和環保、風險分配、工程分包、工程價款結算方式、投資回報和回購款支付方式、違約責任與索賠、糾紛爭議解決程序等作詳細審查,科學合理確認回購價格,減輕政府回購成本。
四是對工程造價(隱蔽工程驗收、設計變更、現場簽證、工程結算)進行跟蹤審計。特別關注對BT項目設計變更資料和施工單位現場簽證資料的實施跟蹤,在工程關鍵節點進行資料收集,明確有關單位的責任,規范各自的行為。
(3)開展對項目終結的竣工決算、財務收支審計,為政府回購奠定基礎。
2.在審計組織實施上
從有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中選取適合項目審計的專業人才,由審計機關牽頭組織、協調、監督、管理,更好地解決跟蹤審計力量不足的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