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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資產證券化融資的基本概念
國內外專家學者對于資產證券化融資的定義都是基于兩點:一是證券化資產必須能夠從原始持有人的總資產池中剝離出來,通過一些運作安排實現證券化資產的風險和收益的獨立性:二是證券化資產必須能夠產生未來可預測的收益。本文認為資產證券化融資是指具有某種未來可預見的資產或者資產組合匯集起來.通過結構性重組實現與原權益人的風險隔離,再輔以獨特的信用增級和信用評級,發行基于資產價值和未來收益的資產支持證券進行融資從信用關系的角度分析,資產證券化通常包括一級證券化融資和二級證券化融資;本文所指房地產行業的資產證券化融資屬于“二級證券化”的范疇。
2.資產證券化融資的運作模式
資產證券化融資的運作模式核心在于證券化資產的真實轉移、風險隔離和信用增級的操作;這個證券化的過程需要一個嚴謹而有效的交易結構來保證融資的成功,其交易結構主要包括了以下幾個運行主體:融資發起機構、特殊目的載體、資產管理機構、資產托管機構、信用評級機構、信用增級機構、證券承銷機構等。
3.資產證券化融資的核心內容
一個完整的資產證券化融資運作過程,其核心內容主要包括:風險隔離、信用評級、信用增級三個部分。風險隔離是資產證券化融資成功運作的關鍵,它是通過證券化的“真實轉移”來實現的。信用級別是專業信用評級機構通過一整套簡單的符號。信用增級是指在資產證券化融資中被用來保護投資者利益的技術。
4.資產證券化的價值分析
(1)從融資者的角度,其價值實現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增強資產流動性,降低融資成本;分離信用風險,拓寬融資渠道;改善負債結構,提高資本效率:增加企業收入,提高管理水平。
f2)從投資者的角度.是價值實現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獲得較高的投資收益以及較大的流動性:具有較低的投資風險:突破投資限制,拓寬投資渠道。
二、房地產資產證券化在我國發展的可行性分析
我國改革開放2O多年來.房地產的迅速崛起與證券市場的快速發展與繁榮,使得房地產資產證券化成為可能。
(一)實施房地產證券化的宏觀環境日趨成熟
1.宏觀經濟需要房地產有效投資和有效需求進行拉動。房地產作為國民經濟新的積極增長點,發展資產證券化的融資模式有利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和房地產業的發展:我們在上海、深圳、北京等發達城市進行資產證券化領域的初步嘗試,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2.土地產權和房地產權改革為房地產資產證券化提供了前提條件。產權明晰是房地產證券化的必備條件;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為房地產權益的分割提供了條件,為推廣房地產資產證券化做l『積極的準備。
3.快速發展的房地產市場和金融市場是經濟基礎。從整個國家的宏觀經濟基礎看,我國的金融體制改革不斷深化,經濟運行狀況良好,發展勢頭強勁。
4.國家針對房地產金融領域的違規操作現象,自2001年以來連續出臺了一系列促進金融市場健康發展的房地產金融政策,繁榮的房地產市場和規范發展的金融市場為房地產資產證券化提供了經濟基礎。
(二)初步具備實施房地產證券化的微觀基礎
1.房地產市場存在巨大的資金缺口。只有推行房地產證券化,在金融市場上直接向社會大眾融資,才能較好的解決房地產開發資金短缺的矛盾;龐大的住房消費市場的資金來源也不可能單純依靠國家財政或者銀行存款,住房消費的直接融資勢在必行.推行房地產證券化成為一種必然
2.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業務基本成熟。我國隨著住房貨幣供給體制逐步取代住房福利供給體制以來,住房抵押貸款不斷上升已初步形成規模
3.龐大的房地產證券化投資需求群體
4.日趨規范的資本和證券市場。以買賣發行各種債券和股票的資本市場在我國已形成基本框架,資本市場的發展不僅為房地產證券化提供了市場規模,也因資本市場證券品種豐富而使房地產融資形式有多樣化的選擇。
(三)政府的推動作用
證券化是一種市場行為.但也離不開政府的有力支持,特別是在制度的改革和金融政策的推進方面上。綜上所述,房地產資產證券化在我國雖不具備大規模推進的條件,卻也有一些有利因素。因此,有選擇地漸進發展是非常必要的。
三、房地產資產證券化融資模式的分析
(一)國外房地產資產證券化融資平臺的基本模式
在國外,已逐漸形成了兩種房地產資產證券化的融資模式;分別是以股份制項目公司為平臺的公司型模式和以第三方信托機構為平臺的信托型模式。不同平臺開展的資產證券化融資有不同的核心運作,不同平臺也會有不同的優勢。房地產企業設立股份制項目公司是為了使后者成為項目資產的載體并充當特殊目的機構開展資產證券化融資,是國外房地產資產證券化融資普遍采用融資平臺,適用于大型或者特大型的長期房地產項目融資。從制度功能上講,信托具有的財產隔離機制能夠很方便實現資產證券化融資要求的風險隔離,因此它在國外房地產資產證券化融資實踐中使用得很普遍。
(二)對我國實行房地產資產證券化的難點分析
1.體制的制約
我國現行的房地產投資與金融體制正在進行重大改革.專業銀行商業化、利率市場化、項目業主負責制等舉措都是改革的重大步驟,但這些目標的真正實現還要經歷一個相當長的過程。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我國房地產證券化進程。
2.資本市場的制約
(1)現階段.國證券市場雖然發展迅速.但仍屬于初級階段,市場容量和市場規模十分有限:
(2)目前我國證券市場很不規范,難以識別證券的優劣;
f3)房地產證券流通市場要承受證券市場和房地產市場的雙重風險:
f4)我國現階段還沒有真正權威性的評級機構;
(5)缺乏專門的政府擔保機構和保險公司和推行房地產證券化所需的專門人才:
3.房地產法律及其監督的滯后性
我國現行《證券化》的相關條款中,缺乏對資產證券化在房地產融資業務應用的規定,這勢必會增加住房貸款證券化的推薦難度。同時,建立風險隔離機制的相關法律有《破產法》和《信托法》,但因為在國內出現的時間還不長.實施過程中難免存在種種困難。4.信用制約
現階段.我國尚無完整意義上的個人信用制度,銀行很難對借款人的資信狀況做出準確判斷,對信貸業務的前的貸前調查和對貸款風險的評價顯的困難重重。
5.房地產金融市場一級市場欠發達
我國長期實行的福利住房制度使房地產金融市場一直沒有獲得真正的發展.尤其是國有四大銀行在金融市場的壟斷地位,決定了我國房地產金融市場以非專業性房地產金融機構的商業銀行為主體。
四、國外房地產資產證券化融資模式對我國的啟示
(一)國外房地產資產證券化的融資模式對我國房地產證券化的啟不
1.創造良好的房地產汪券化的制度環境
繼續深化房地產制度、金融制度和企業制度改革,規范資本市場特別是證券交易市場的運作,加快制定和健全相關法律法規,為我國房地產證券化創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實現房地產權的獨立化、法律化和人格化
2.建立房地產金融體系特剮是抵押貸款及其擔保體系,培育多元化的投資主體
建贏專門的政府擔保機構;積極開展各種信托業務;成立由國家控股或政府擔保的抵押證券公司,收購各商業銀行的抵押貸款,并以此為基礎發行抵押貸款證券。
3.創造適宜的房地產資產證券化需要的環境
加快商業銀行的轉制步伐;組建全國性的住房銀行;完善一級市場的風險控制機制:規范發展我國的資產評估業和資信評級業。
4.構建房地產信托投資資金
借鑒美國模式,由金融機構組織發起,具體資產管理由專業的投資顧問操作。
(二)我國房地產資產證券化融資模式的選擇
不同的房地產證券化模式,其運行方式也各不相同。尤其在制度框架不同的國家或地區。這種不同會更加明顯。在我國還是半空白的情況下運作.可以嘗試從以下幾個方面來探索房地產資產證券化的道路:
1.確定證券化資產,組成資產池。原始權益人在分析自身融資需求的基礎上,確定需要證券化的資產,然后進行清理、估算和考核,最后將這些資產分類匯集形成一個資產池。基礎的資產的選擇直接關系到以后證券化的成功與否。
2.資產轉移:這是證券化過程中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在典型的資產證券化模式中,會通過一個專門的中介機構,也稱特殊目的機構(SPV),通過對原始資產的“真實轉移”,實現基礎資產和原始權益人之間風險隔離和破產隔離。
3.信用增級和信用評級;為了吸引投資者,改善發行條件,必須對資產支持證券進行信用增級,以提高所發行的證券的信用級別。
4.發行證券及支付價款;專門機構將經過評級的證券交給具有承銷資格的證券商去承銷,可以采取公募或私募的方式來進行。一旦發行成功,專門機構就將從證券承銷商那里獲得的發行收人按事先約定的價格支付給原始的權益人。
5.資產的管理與證券的清償;資產池的管理必須由專業的服務商來進行,這個服務商可以外請,也可以由原始權益人來擔任,因為原始權益人已經比較熟悉基礎資產的情況,一般也具備管理基礎資產的專門技術和充足人力。至此,整個資產證券化過程告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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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房地產行業融資渠道策略
一、房地產企業迫于資金壓力,亟需拓展融資渠道
近兩年來政府出臺的一系列宏觀調控,無一例外,都從相當程度上造成了地產企業資金鏈吃緊。早在2003年6月5日,央行了“121號文件”,嚴控房地產開發企業貸款及土地儲備貸款的發放,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銀行貸款,其自有資金應不低于開發項目總投資的30%。土地儲備機構發放的貸款為抵押貸款,貸款額度不得超出所收購土地評估價值的70%,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年。而2004年出臺的“71號文件”,即業界通稱的“8·31大限”,則徹底終結了延用多年的土地協議出讓制度,規定自2004年8月31日起,嚴格執行土地招拍掛制度。由于擁有土地儲備的企業,必須趕在8月31日前交清所有的土地出讓金,致使大量企業再度面臨資金緊缺的困難。
隨后的一系列金融調控政策,如連續兩次加息,各金融機構正式提高了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收縮了可貸資金約1100多億元,國務院下發通知,將房地產開發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不包含經濟適用房)資本金比例從20%提高到35%及以上,都使相當部分開發企業面臨資金籌備的難題。尤其在2005年,以打擊投機,抑制投資、穩定住房價格為主旨的“國八條”和“七八意見”出臺之后,更使整個市場彌漫著濃郁的觀望氛圍。雖然日前略現回暖跡象,但與往日如火如荼景象相距甚遠。這令目前主要靠銷售回款融資的開發企業叫苦不迭。
商業性房地產在我國十幾年的發展中,資金來源十分單一,走的完全是一條“獨木橋”路線,而這座橋主要建在銀行之上。2005年8月15日,從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中國房地產金融報告》中可以看到,在房地產業與銀行的互動中,已經產生了方向上的偏移,居高不下的房地產市場的貸款給銀行帶來很大風險。社會資金過于集中于銀行,使商業銀行在房地產市場形成了一種被動的“壟斷”局面。作為國民經濟中的支柱產業,房地產業如些單一的融資渠道,給房地產開發商甚至銀行體系都造成了很大的負擔,同時也造成了很大的風險,迫切需要多多元化的金融模式來解決房地產融資中銀行“一貸獨大”的問題。而金融資產的多元化怎樣用非銀行性的資金,通過什么形式來用?資金從哪里來又往哪里去?這些問題無疑關乎著房產地企業的生死。
二、房地產企業在融資中常面臨的問題
1、貸款方式單一。國內房地產開發貸款主要有三種形式:第一種是房地產開發流動資金貸款;第二種是房地產開發項目貸款,第三種是房地產抵押貸款。這三種貸款方式的期限都很短,無法適應房地產開發周期的需要。因此,目前我國房地產金融市場化的程度有待提高,相應的房地產貸款方式也有待創新和拓展。
2、企業對銀行貸款依賴過重。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直接融資市場發展很快,但在短期內仍難以改變以間接融資為主的融資格局,房地產業在相當大的程度上需要銀行的信貸支持。目前我國房地產開發資金來源主要分為:國家預算內資金、國內貸款、債券、利用外資、自籌資金和其它資金。1998年以來,國家預算內資金、債券和利用外資絕對值及占比均很低,且呈回落趨勢;房地產開發資金約有60%左右來自于銀行貸款,房地產開發企業對銀行信貸資金依賴程度很大。
3、融資工具的局限性限制。信托融資相對銀行貸款受到政策影響小靈活創新空間大,在銀行信貸收緊的情況下,房地產信托迅速成為近年來異?;钴S的房地產融資方式。但中國銀監會《關于加強信托投資公司部分業務風險提示的通知》(212號文件)出臺后,房地產信托門檻進一步提高。從市場的反映情況看,這一影響是非常迅速的,去年9月份房地產信托發行數量和規模立即出現了大幅回落,與上月相比分別回落19.7和36.4個百分點。另外信托產品尚沒有一個完善的二級市場,難于流通。企業債券用途多為新建項目,利息高于同期銀行利率,期限為3-15年,所以,一般房地產企業開發的項目獲取發行的可能性較小。
4、上市對于身處市場經濟中的企業來說無疑是一條上佳的融資途徑,房地產企業也不例外。通過增發、配股、可轉債三種再籌資方式,房地產上市公司往往可以籌集到數億甚至更多的獎金用于投入新項目。于是,這種顯而易見的優勢效應刺激著越來越多的房地產企業開始苦覓上市的可能。然而上市由額度制改為核準度,特別是目前房地產企業上市還屬于試點性質,不可能批量上市,按當今的市場面看,每年能安排幾十家企業上市已屬不易,等在證券商和證監會門口的長龍還不知排到何年何月。
5、海外基金與國內企業對接的難題。首先外資在選擇國內投資伙伴時要求格外苛刻。外資有一系列成熟的基于國外開發商的各種風險評判手段。這些風險評判手段拿到中國衡量開發商或者某一項目的時候,會碰到很多銜接不上的地方,短時間內讓這些境外投資機構改變他們的風險投資辦法或者降低他們的要求并不容易。另外國內的相關法制規定有很多地方并不清晰,這是境外投資者相當困惑的地方。
三、房地產業融資渠道拓展策略
1、開發商貼息委托貸款
所謂“開發商貼息委托貸款”是指由房地產開發商提供資金,委托商業銀行向購買其商品房者發放委托貸款,并由開發商補貼一定期限的利息,其實質是一種“賣方信貸”,開發商出資貼息貸款給購房者買房,對承辦的金融機構而言,能夠有效地規避金融風險,風險的承擔者變成了開發商。
“賣方信貸”對房地產開發商有三個方面的好處:第一,解決了融資問題,只要委托貸款周轉三次,開發商利用這種方式可回籠資金幾乎翻了一倍。第二,現實提前銷售,遲早回籠資金。第三,提供有誘惑力的市場營銷題材,購房者可低價買期房并獲得提前的貸款利息補貼。2、房地產信托
房地產信托起源于美國,簡稱REITS(realEstateInvestmentTrusts),從2003年7月18日中國信托一法兩規出臺后開始走向我國房地產業。通過成立信托公司,并發行所有權受益憑證等融資工具,以投資于房地產項目。它的優勢可以歸納為如下幾點:(1)降低企業融資成本,而且期限彈性較大,有利于房地產公司的資金運營和持續發展,優化公司的資產負債結構。(2)信托的資金供給方式更為多樣,如針對企業運營或者項目動作的資金信托,有貸款模式和股權投資模式。(3)房地產投資信托通過集中專業管理和多元化投資從而降低投資風險。中國銀監會公布的《信托投資公司房地產信托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意味著兩項新的重大突破:房地產信托額度有條件的不受200份制度;即使開發商“四證”不全,同樣可以通過信托進行融資。信托規模的放大正在為信托基金的形成開啟一扇大門,也可以說是在為中國房地產基金的發展創造條件。房地產信托將會成為未來房地產融資的重要渠道。
3、利用外資基金
進一步收緊的宏觀措施和低迷的市場并沒有阻止外資基金搶灘中國房地產的步伐。不可否定的是,以摩根士丹利為代表的跨國投資銀行,在中國地產業確有“邊做多邊唱衰”的矛盾之舉。就在其學者唱空的同時,大摩旗下的投資部門卻正忙于投資中國大城市的地產樓市。日前,摩根士丹利宣布,今年計劃追加30億美元資金投入中國房地產市場,加上此前投入的15億美元,總投資額累計將達45億美元。并且投資重點將由日本轉移至中國。盡管受到宏觀調控的影響,中國仍然有強大的市場需求。試水多年,對中國市場政策和規則的全面認知,中國市場自上世紀90年代初新一輪大幅上揚,無疑是促使外資基金近兩年加速進入中國市場的最主要因素。2004年,土地招拍掛等一系列措施的出臺使市場游戲規則日益透明和國際化,對于擁有強大資金實力的外資基金公司而言,此時正是投資良機。
外資基金對于國內合作方選擇一般為當地最大企業或者上市公司有政府背景的企業更是他們的首選。外資房地產基金在作出投資項目和對象決定時,首先是關注企業本身,例如過往業債、企業管理層能力、企業聲譽和過往產品質量等因素,其次是了解投融資項目的性質、地理位置、競爭優勢、價格、現金流等等;再次為該項目所在城市、市場的消化能力、深度和需求的變化等?;鹜度腠椖亢螅\作過程要求規范和透明。
4、上市(IPO)
在當年中國房地產界,形成了一個非常鮮明的經濟景觀——即以資本運營為核心的房地產企業上市浪潮。每個企業都要根據收益與成本來選擇合適的融資方式,并確定最佳的融資結構。發行股票所融入的資金屬于所有者權益,股東一旦投入資金就不能收回,只能轉讓其擁有的股份,并相應地享有分享剩余收益,重大決策及選擇管理者的權利。因此與其它融資方式特別是債務融資相比,進行股權融資最大的好處就是企業沒有定期還本付息的壓力,可以很好地規避企業在經營狀況出現起伏時伴隨的財務風險。
許多房地產企業在尋求上市無門的情況下,轉而借助買殼上市達成融資目的,但值注意的是,買殼上市的企業上市于集資卻不一定能同步進行。就買殼上市業務本身的來說,它對非上市企業的業績要求很高,一般情況下要求凈資產收益率20%左右,除了必須具備一定的資金實力來支付買殼資金外,更要擁有先進的管理,以保持公司業績的穩定,從而達到再融資的終極目標。
5、階段性股權融資
階段性股權融資是在項目確定以后進入成熟期之前為房地產開發商提供資金支持的方式。在項目開發進展到一定程度,銷售回款和項目貸款又沒有落實的情況下,發展商愿意承擔較高的借款利息,這時發展商的資金缺口一般在6個月左右,繼而項目融資可以到位或銷售回款就能夠實現。階段性股權融資的好處是不增加負債率,因為負債率過高,財務報表不好,后期貸款難以獲得。但股權融資一般是成本最高的融資方式,而且股東多了,項目操作難度增大,管理權成為爭奪焦點。
商業銀行的貸款是典型的債務融資,需要足夠的抵押或擔保措施,貸款額度比較高,貸款時間不長,是目前商業房地產融資的最主要通道。在未來很長的一段時間內,商業銀行的貸款仍是商業房地產融資的主導形式。商業房地產企業在條件允許的前提下首先考慮從商業銀行獲得資金支持。
二、房地產信托是融資創新的首選
信托融資具有的制度優勢使得在國家的宏觀調控下逐步被房地產業充分利用,房地產信托發行日益增多。當前實際操作中應用比較多的模式有三種:一是貸款類資金信托,這種模式與商業銀行傳統的貸款模式類似,所不同的是資金來源不同,信托計劃的資金主要是靠發行信托計劃籌集。二是股權信托,即信托資金階段性(信托期限內)持有房地產公司股份后被溢價回購的一種股權投資模式。這種模式的優點是既實現了房地產企業的融資目的,又增強了企業的信用等級,通過增加房地產企業的資本金,在不提高公司資產負債率的情況下優化了公司的資本結構;三是受益權轉讓信托,即以交易為基礎的財產信托,一般是把具有可預測穩定現金流收入的房地產財產的受益權通過信托轉讓給社會投資者,實現融資目的,信托收益來源于其穩定的現金流收入或者有保證條款的受益權溢價回購。
三、項目融資可以共擔風險
項目融資是為一個特定項目所安排的融資,貸款人在最初考慮安排貸款時,以該項目的現金流量和收益作為償還貸款的資金來源,以該項目資產抵押作為貸款的安全保障。其最主要的特征是融資不僅是依靠項目發起人的信用保障或資產價值,貸款銀行主要依靠項目本身的資產和項目未來的現金流量來考慮貸款償還保證。因此,項目融資風險分擔及對項目融資采取周密的金融安排,并將此項目有利益關系的各個方面的承諾和各種形式的保證書結合起來,不使任何一方承擔項目的全部風險,是項目融資活動的重要內容。商業房地產運用項目融資的主要運作模式是,由投資者共同投資組建一個項目公司,以項目公司的名義建設、擁有、經營項目和安排有限追索融資。
四、金融租賃是實際運用較多的模式
金融租賃行為,屬于投資信貸性質,又不同于一般的投資信貸,具有其自身的特點。首先,以商品形態和資金形態相結合提供信用是金融租賃的主要特點,租賃公司不是向企業直接貸款,而是代用戶購入資產,以融物代替融資。它既不是一般的商品交易,又不是真正意義的金融信貸,而是將金融貸款與購買資產這兩個過程融合在一起。對承租人來說,在租到資產設備的同時,也解決了對資金的需求。對出租人來說,在租期內始終持有資產的所有權,比較安全,風險較小。由于融資與融物同步進行,不僅能把握資金運用方向,對企業也有較強的約束力;其次,所有權與使用權相分離。一般的投資信貸,是由企業直接向銀行借人資金,自行購買設備資產等,設備資產所有權與使用權統一于借款人(企業)一身。而在金融租賃條件下,整個租賃合同期間的設備所有權始終屬于出租人。承租人在租賃結束時,雖有留購、續租、退還設備的選擇權,但在租賃期內,只能以租金為代價獲得設備的使用權。
目前商業房地產應用金融租賃手段進行融資的最流行的形式就是回租租賃,通常用于產權型商鋪的銷售上面,但還停留在把商鋪整體產權進行小份分割的狀態下,不利于維持商鋪的整體產權,從而也難以實行統一經營,而杠桿租賃可以很好地解決這個問題,因此,杠桿租賃將成為未來我國商業房地產融資的熱點。五、房地產證券化是解決商業房地產融資瓶頸問題的有效途徑
目前在中國推行商業房地產證券化的條件已初步具備,有利條件主要有:第一,國際上商業房地產證券化的成功經驗是中國商業房地產證券化非??少F的后發優勢;第二,國內巨大的商業房地產市場;第三,房地產金融市場高速發展;第四,逐步成熟的證券市場。政府對機構入市條件的放寬,引導機構入市標志著我國證券市場開始成熟;第五,制度條件正在形成。銀行、證券、房地產等領域的法制體系已基本建立,構成房地產證券化所必須的法制環境;第六,具有龐大的房地產證券需求群體等。當然,既有其有利的條件,也有許多不成熟的因素,如房地產金融一級市場尚欠發達,信用上、技術上制約等,這里不再贅述。
我國商業房地產證券化有多種形式可供選擇。第一是房地產投資基金(RealEstateInvestmentTrusts,簡稱“REITs”)。即指信托公司通過制定信托投資計劃,與投資者(委托人)簽訂信托投資合同,通過發行信托受益憑證等方式受托投資者的資金,然后進行房地產或者房地產抵押貸款投資,并委托或聘請專業機構和人員實施具體的經營管理的一種資金信托投資方式。美國的房地產投資基金是其房地產證券化最成熟的模式之一,基金型態有權益型、抵押型和混合。在組織形式上分為公司型和契約型。其發行方式分為開放型與封閉型。由于目前我國REITs賴以發展的基礎是一個不成熟的證券和房地產市場,在這種條件下,我國商業REITs的運作模式應主攻權益性投資;第二是房地產股票。房地產股票是我國房地產證券化融資最早的模式之一,但受宏觀調控的影響,發展較為緩慢。上市公司的數量及其籌資總量均受到遏制,但是這并沒有遏止房地產公司“買殼上市”的發展勢頭。房地產公司間接進入證券市場在國外成熟的證券市場中并不少見。雖然中國在有關的立法、法規的制定和操作上一直比較滯后,但這恰恰給房地產公司的上市提供了機會;第三是房地產共有持分產權信托。房地產共有持分產權信托是我國臺灣房地產證券化的主導模式,是指將產權標的物委托給銀行管理,投資人可以將購得的房地產的持分權轉移給信托銀行以換取受益憑證。這是適合大型商用房地產證券化籌資的一種有效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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