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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05年下半年,我國股市觸底反彈,開始了新一波牛市行情。雖然該波行情總體趨勢是向上的,但其中也經歷了幾次較大幅度的調整。其中,2007年2月27日股市大跌,上證綜指下跌8.8%,大跌的根本原因是機構結構過分單一,大量贖回使公募基金承受巨大的壓力。而私募基金與公募基金優勢互補,可以避免股市大起大落。文章首先對如何界定私募基金、非法私募基金以及其合法化進行探討,然后對其完善提出了幾點建議。
關鍵詞:私募基金;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有限合伙;金融衍生工具
一、私募基金的界定
所謂私募基金,又稱為向特定對象募集的基金,是指通過非公開方式面向少數機構投資者和富有的個人投資者募集資金而設立的基金,它的銷售和贖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過私下與投資者協商進行的。但筆者要強調的是“非公開發行”并不意味著不能進行諸如做廣告等宣傳行為,而是更注重于向特定的公眾發行。本文探討的私募基金就是指私募證券投資基金。
目前私募基金司法解釋尚處于論證階段,自然無法從法律條文中找到答案,有關部門也并未就此做出說明,到底什么是規范私募基金或不規范私募基金呢?估計私募基金業內人士也較難把握。
據上海市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某位法官說:“實踐中我們認定私募,最主要的特征是針對不特定多數人發行。認定不規范的私募,主要有兩個特征,一是承諾保底收益;二是資金是否打入管理人賬戶。”
由于缺乏系統的法律規范約束,我國的契約型私募基金在運作中往往存在巨大的風險隱患,甚至成為一些不法分子牟取非法利益的工具。實踐中,非法的私募基金常見于三種類型:非法集資、非法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蠱惑交易”操縱股市行為。
一般而言,私募基金的對象則是少數的特定投資者,且對這些投資者一般門檻較高,參與的資金量要有一定規模,其目的是共同投資、共享收益和風險,但如果私募基金的發起人向投資人許諾高比例的保底收益,則可視為非法集資。
根據我國法律,非經金融主管機關批準,任何單位或個人都不得從事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業務,否則即構成違法行為。非法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與私募基金相區別的根本特征在于是否給付利息,私募基金的收益來源于風險收益,不應涉及任何形式的固定利息,否則既有違法之嫌。
另外,私募基金很可能違反中國證監會《證券市場操縱行為認定辦法》有關“蠱惑交易”的規定。“蠱惑交易”可以理解為,操縱市場的行為人故意編造、傳播、散布虛假重大信息,誤導投資者的投資決策,使市場出現預期中的變動而自己獲利。特別是在互聯網時代,“蠱惑交易”的危害性和嚴重性更應該引起高度關注。通過論壇、QQ、MSN、博客等網絡傳播手段,一個虛假消息可以在短短時間內迅速傳播,網狀擴散,貽害無窮。
二、私募基金應該合法化
通過對海外私募資金的考察不難發現,隨著一國經濟實力的增長和市場經濟結構的升級,“私募基金”難以阻止,將成為一國市場經濟體制趨于成熟后必然出現的一個重要的金融服務領域。
2007年2月27日股市大跌,上證綜指下跌8.8%,大跌的根本原因是機構結構過分單一,大量贖回使公募基金承受巨大的壓力。私募基金一般有一年的封閉期,并且一年之后只能在特定的時間段贖回,而不能天天贖回,如果私募基金發展壯大起來,與公募基金互補,可以避免股市大起大落。此外,股指期貨推出后,如果只有公募基金和券商,沒有私募基金,那么將加大市場的金融風險,大力發展私募基金是證券市場發展的需要。
另外,私募基金與公募基金相比,具有如下一些優勢:
(一)基金規模越大,管理難度也越大
目前國內的正規私募基金一般有至少一年的封閉期;在封閉期后,每月只有固定的日期(一般為每月的15日和月末)作為開放日,投資者只能在每月開放日認購和贖回。這樣就有效地隔離了風險承受能力差,投資不理性的中小投資者,因此私募基金的資金來源穩定,投資策略也得以堅持,投資風格可以更加激進,收益也就相對較高。
(二)靈活性、針對性和專業化特征
私募基金的出現,豐富了投資者的投資渠道,也活躍了市場交易氣氛,更好地滿足了不同投資者的投資喜好,吸引更多的社會閑置資金投資于證券市場,打破了公募基金一基獨大的壟斷地位,有利于促進私募和公募之間良性競爭和優勢互補,從而促進證券市場的完善與發展,提高證券市場資本形成和利用的效率。
(三)獨特的研究思路
根據《基金法》的規定,單只基金持有一只股票的比例,不能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同一公司持有一只股票的比例,不能超過該公司總股本的10%,這一“雙十”規定,決定了公募基金必須同時持有10只以上的股票,這使公募基金的研究必須涵蓋多個行業,限制了基金公司研究團隊對上市公司的研究深度。與之相比,私募的投資不受任何限制,持有的股票數量可以較少,也就可以集中力量,更加認真、細致、透徹地研究關注的上市公司,對上市公司價值的理解也能更加透徹。
(四)需履行的手續較少,運行成本更低,更易于進行金融創新
私募基金的發展壯大會加劇整個基金業的競爭,沖擊公募基金的壟斷地位,提高基金市場的運作效率,形成較為完善的市場結構,推動我國成熟、理性的機構投資者群體的加速形成以及價值投資理念的建立,為我國履行加入WTO后向外資全面開放金融市場做好準備。
(五)私募基金的產權基礎,將成為我國證券市場制度變遷和產權結構改革的重要主題
作為民間主體自發推動形成的產物,私募基金的發展將改變資本市場的機構主體所有制結構單一的局面,推動我國金融制度改革進入一個新的層面。
三、私募基金制度完善的幾點建議
縱觀全球各國的經濟法律體系,大部分都沒有專門的私募基金法律,但仍有一系列法律足以對所有的私募基金構成有效的法律規范。而從目前我國立法來看,沒有專門約束私募基金的法規,私募基金主要受《合同法》、《公司法》、《證券法》、《信托法》、《合伙企業法》、《證券投資基金法》和《刑法》等綜合調整。由于我國相關監管部門在金融證券領域奉行的基本上是“法有明文規定方可為”。因此,為了避免法律上的風險,我國相關監管部門應盡快在立法當中確認私募基金的合法地位并出臺有針對性的細化的配套監管措施,以便私募基金能夠健康發展。在這種背景下,私募基金制度規范化應以《投資基金法》為主要參考依據,綜合考慮各方要求,我國應借鑒國外經驗,結合我國國情,對私募基金采取全面而有效的監管辦法,重點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私募基金的制度建設和完善:
(一)投資者資格和人數限制
1、投資者資格。對合格的投資者的判斷有以下幾種方法:根據其投資的最低限額為判斷標準;根據其收入多少來判斷;只要是金融機構投資者,均可投資;對財產擁有獨立自主的處分權的企業、公司等經濟組織為合格的機構投資者。
2、投資者人數限制。應該考慮我國的國情再借鑒歐美發達國家的做法。對于投資者的人數應該限制在100人以內,但應該允許特殊情況下超過100人。
(二)管理人條件
私募基金的管理人應具備要求的準備金、經營業績、人才和營業硬件設施等市場準入條件,并且,管理人的資格應該是競爭性的,而不能是壟斷性的,設立私募基金時應向證券監管部門備案。
要求私募基金的管理人投入的資金在籌集的基金總額中必須占到一定的份額,以避免利益主體的缺位。當私募基金發生虧損的時候,管理人的出資應該先行用于支付。
(三)托管人職能規定
作為基金一種特殊形式的私募基金具備基金的共同特點,即現金資產的所有權與管理權相分離,基金管理人具有資產的管理權,基金托管人為基金投資者行使部分監督權。但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的發展歷程表明,公募基金托管人在監督基金管理人運作方面不盡如人意,主要原因是基金托管人地位的獨立性較差。私募基金的投資者人數相對較少,為了保護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基金托管人的監督權應進一步強化,如規定私募基金托管人不得自行擔任,必須將資產交給指定機構托管;強化托管人的權力和責任,對基金管理人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基金契約做出的投資指令,托管人應當拒絕執行,或及時采取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并向管理當局報告。
(四)信息披露規定和風險揭示
私募基金必須與投資者簽署完備的書面協議,盡量詳細規定雙方的權利、義務,明確投資品種及組合、相關風險提示及業績報告周期。嚴格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和風險揭示是控制私募基金風險的重要手段。私募基金雖然沒有義務向社會披露有關信息,但向基金的投資者和監管部門披露信息是其義不容辭的責任。在設立私募基金時,應向投資者充分揭示其存在的風險,基金設立之后,應該定期向投資者報告基金投資情況及資產狀況,并定期將這些信息向監管部門披露,以便投資者與監管部門及時了解其運作情況及風險狀況,采取必要的措施以最大限度地控制風險。
(五)允許私募基金進行適當地公開宣傳
在美國,證券法規定私募基金在吸引客戶時不得利用任何傳播媒體做廣告,其參加者多為中產階級,他們主要依據在上流社會獲得的所謂“投資可靠消息”或者直接認識某個基金的管理者進行投資。但筆者認為我國不應借鑒這種做法。首先,嚴格限制私募基金在公開媒體上做廣告宣傳的效果是不佳的。其次,通過私募基金內部約束機制以及像外部完善的基金評級體系以及基金行業自律組織足以避免私募基金過度的市場炒作對投資者造成誤導,以及基金管理人之間的惡性競爭。最后,通過適當的公開宣傳使私募基金名正言順的成為“公開,合法”的基金,消除股民對它的神秘感以及糾正人們對它偏見。同時,也有利于促進發起人與投資者相互了解,為以后的合作創造條件,從而迅速壯大我國私募基金的規模。
(六)收益分配規定
國際上,基金管理者一般要持有基金3%-5%的股份,一旦發生虧損,這部分將首先被用來支付,以保證管理者與基金利益綁在一起,另外一些私墓基金只給管理者一部分固定管理費以維持開支,其收入從年終基金分紅中按比例提取,這種基金的利益分配方式相對地能夠使資本持有人與管理者利益一致。另一方面,應該禁止簽訂保底條款。因為保底條款容易引發了市場的不正當競爭,而且也有悖于基金設立的原則,不利于市場的規范。此外,我國新《合伙企業法》中規定的有限合伙,即基金管理者承擔無限責任,投資者承擔出資額范圍內的有限責任,為我國私募基金的發展提供了一種新的法律組織形式的選擇。
(七)盡快完善基金評級體系,建立基金行業自律組織
國外諸多成熟市場的經驗表明,合理完善的基金評級體系是基金業規范發展的重要配套措施。在私募基金存在的情況下,需要一個獨立公正的評級機構對基金經理人的準確評價作為投資者選擇基金經理人的參考,另外要注意完善當前國內不科學的基金評級方法。
(八)完善我國其他金融衍生工具
由于我國證券市場還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做空機制、對沖風險的避險工具的缺乏,私募基金在投資渠道上的受限,市場中金融產品單一,因此我國現有的私募基金實際上發揮的仍只是公募基金的部分功能。
對此,筆者認為我國應盡快推出股指期貨等金融期貨產品,擴大私募基金的投資渠道。私募基金本身也應充分利用國際市場以及國內其他的市場來對沖風險,以規避國內股市的風險。
參考文獻:
1、巴曙松.中國私募基金生存報告[J].大眾理財,2007(5).
2、王凌燕.中國私募基金發展問題研究[J].經濟與管理,2007(3).
【論文關鍵詞】 期貨市場;交易所;期貨公司;套期保值;發現價格
【論文摘要】 期貨是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形成的重要的產品工具,是表明市場經濟發育階段的重要標志。期貨市場對國民經濟平穩運行和健康發展具有重要的作用。本文從期貨市場的概念入手,對其發展歷程、目前發展狀況、前景等進行了系統的闡述。
1 引言
期貨市場是現代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資本市場不斷發展和完善的重要內容。國際期貨市場自1848年在美國出現以來,經歷了由商品期貨到金融期貨、交易品種不斷增加、交易規模不斷擴大的過程,逐漸成為全球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世界上主要期貨交易所有芝加哥期貨交易所、倫敦金屬交易所、芝加哥商業交易所和東京工業品交易所等。
我國期貨市場的發展對完善國內資本市場結構和促進資本市場的開放都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時也將為企業風險管理和維護國家經濟安全發揮更大的作用。
自1990年鄭州商品交易所成立至今,我國期貨市場經過近二十年的發展,已經形成了一個在基本法律法規框架監管下、在中國證監會統一監管下、由四家期貨交易所(上海期貨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和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和180多家期貨公司組成的、由市場各主體參與的、能順應新形勢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期貨市場體系。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擴大,我國期貨市場將進入一個質變式發展階段。本文就目前期貨市場的情況和發展前景以及金融危機下的啟示等方面談談自己的看法。
2 期貨市場的由來及發展歷程
期貨的英文為Futures,是由“未來”一詞演化而來,其含義是:交易雙方不必在買賣發生的初期就交收實貨,而是共同約定在未來的某一時候交收實貨,因此中國人就稱其為“期貨”。世界第一家商品遠期合同交易所是1570年倫敦開設的皇家交易所。為了適應商品經濟的不斷發展,1985年芝加哥谷物交易所推出了一種被稱為“期貨合約”的標準化協議,取代原先沿用的遠期合同。使用這種標準化合約,允許合約轉手買賣,并逐步完善了保證金制度,于是一種專門買賣標準化合約的期貨市場形成了,期貨成為投資者的一種投資理財工具。期貨市場發展到今天,已成為市場經濟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曾獲諾貝爾經濟學獎的美國著名經濟學家米勒說過:“真正的市場經濟是不能缺少期貨市場的經濟體系”.沒有期貨市場的市場經濟,不是健全完善的市場經濟。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市場化趨向必須要有與之相適應的風險管理的場所和工具。因此,一個健全的現代市場經濟體系離不開以風險管理為核心的期貨市場。期貨市場最早萌芽于歐洲,是買賣期貨合約的市場。這種買賣是由轉移價格波動風險的生產經營者和承受價格風險而獲利的風險投資者參加的,在交易所內依法公平競爭而進行的,并且有保證金制度為保障。隨著我國市場經濟改革和對外開放的不斷深入,期貨市場發展的內外環境正在發生著巨大的變化。
3 金融危機中期貨市場角色分析
期貨市場的不完善特別是金融衍生品市場的不完善是這次金融危機爆發的重要原因。
金融衍生品是風險對沖或轉移的有效工具,但同時也具有高風險的特質。這次金融危機原因之一是由美國次貸危機引起的,他通過“蝴蝶效應”引發了全球金融市場共振,其影響還在擴散和深化中。這場危機使人們意識到,以資產證券化為代表的現代金融創新在促進風險分散渠道多元化、提高市場效率的同時,也擴大了金融風險,引起了全球性的危機。次貸危機給金融機構造成巨大損失被發現得很晚,這是因為新的金融產品已經達到了相關機構風險評估的極限。一些評估機構對于新的、復雜的金融產品沒有經驗,它們不知道該怎么辦。由于次貸危機的嚴重性不亞于1998年的東南亞金融危機,人們開始從各個方面對這場危機進行反思,其中最受關注的是現代金融創新的“雙刃劍效應”。金融創新在促進風險分散渠道多元化、提高市場效率方面卓有成效,但創新背后所隱藏的錯綜復雜的各種風險因素不容忽視。因此,在金融創新日益頻繁的今天,如何有效地防范金融風險,如何有效地監管金融市場已經成為嚴峻的課題。
4 在全球金融風暴中反思我國期貨市場發展
4.1 加強期貨市場的風險控制。
風險控制的核心是有效的風險管理,期貨市場的風險管理主要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管理:一是市場制度的穩定性。二是市場交易的公正性。三是市場運作的規范性。四是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保障性。上述四個條件的形成和確立,首先取決于對風險處理的能力。如果市場本身缺乏風險管理體系,顯然談不上市場的穩定性,市場不穩定,就難以正常有序的運作,市場公正性也必然會受到影響,更保障不了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市場就會風險不斷,失去可持續發展的動力和保障。
4.2 期貨市場應實行法制化管理,用發展的思維統領監管工作
2003年以來,僅僅北京地區先后出臺《期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建設指導意見》、《公司經營管理風險防范指導意見》等,充分兼顧了規范和發展兩方面,深受北京地區期貨業歡迎。
4.3 走穩健發展之路
我們看到,近年來,證監會積極推進期貨市場的對外開放和穩步發展,進一步明確了監管部門的角色定位,更新監管理念和改進監管方式,加強了期貨交易所的一線監管,強化了期貨業協會的自律機制,為期貨市場的下一步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在這次金融風暴下,我國期貨市場之所以運行正常,是有許多期貨市場發展和監管的經驗值得全球借鑒,比如我國期貨公司防火墻的設計更為堅固、我國對衍生品的推出更為謹慎、我國期貨市場在對外開放問題上采取的逐步漸進策略。相信在中國證監會的熱心服務和正確監管下,期貨市場的明天會更美好。
參考文獻:
[2]周俊全.我國金融期貨市場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現代商業》.2008年第5期
[3]代陽瓊.新時期我國金融期貨市場初期發展設想.《金卡工程》.2008年第5期
金融期貨市場價格是指金融工具期貨合約的理論價格,金融工具期貨又分為外匯期貨、利率期貨和股指期貨三類,以下簡單對它們的價格構成進行介紹。
1.外匯期貨的價格構成
由于外匯期貨的標的為外匯,它是非物資商品,故無商品生產成本與期貨商品流通費用兩項;外匯的理論期貨價格由貨幣成本、期貨交易費用和預期利潤三部分組成;其中,貨幣成本是指某種外幣的數量,貨幣成本的產生是由少數外匯期貨合約實際交割產生的。
2.利率期貨的價格構成
利率期貨交易分國庫券期貨交易、定期存單期貨交易、抵押證券期貨交易等;在美國,國庫券期貨合約的理論價格主要由國庫券的發行價格、期貨交易費用和預期利潤三項,其中,在發行價格上短期國庫券和長期國庫券有所區別,短期國庫券的發行價格是以貼現方式或按面值打折扣方式形成的,計算公式為:短期國庫券發行價格=國庫券面值-國庫券面值×年利率×國庫券實際期限/3603.股指期貨的價格構成股指期貨的價格主要由現金設定價格、期貨交易費用和預期利潤三項構成;其中,現金設定價格等于股指的指數乘以一個由股指確定的固定金額,它不僅體現了股指的綜合價值,還是股指期貨的交易價格,更是股指期貨理論價格的構成要素。
二、期貨定價在進行期貨定價的介紹之前
需先了解一些數學符號的定義T:期貨合約到期的時間(年);t:現在的時間(年);s:期貨合約標的資產在時間t時的價格;ST:期貨合約標的資產在時間T時的價格(在t時刻這個值是未知的);k:期貨合約中的交割價格;f:時刻t時,期貨合約多頭的價值;F:時刻t時期貨合約的價格;r:從時刻t到T時刻,計算投資利息時使用的無風險利率。
1.商品期貨定價
可把商品期貨的標的商品分為投資類商品(如黃金、白銀)、消費類商品,對投資類商品可以給出準確的期貨價格,消費類的商品只給出期貨價格上限。黃金、白銀是投資類商品中的代表性商品,人們持有黃金、白銀的目的一般是投資和保值;不考慮黃金、白銀的存儲成本時,它們與無收益證券類似,期貨合約價格可按下式計算F=exp(r(T-t))考慮存儲成本時,可將存儲成本看作負收益,記u是期貨合約有效期間所有存儲成本的現值,則期貨合約的價格為F=(S+U)EXP(R(T-t))例如,一張一年期的黃金期貨合約,已知黃金的存儲成本為每年每盎司2美元,在年底支付,現價為450美元,無風險利率始終為每年7%,該期貨合約的價格計算如下r=0.07,s=450,T-t=1.所有存儲成本現值u=2exp(-0.07)=1.865.期貨價格F=(450+1.865)exp(0.07)=484.6
2.金融期貨定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