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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會議的主要任務是,總結交流部分縣(市)加強中小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工作的做法,研究解決當前我省中小學生上下學“乘車難”和交通安全問題的思路和辦法,以確保全省中小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下面,講三點意見。
一、認清形勢,提高認識,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做好中小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工作
學生是家庭和社會的希望,能否保證中小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關系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體現各級政府的執政能力,直接影響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中小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問題,孫政才書記、王儒林省長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采取有效措施,確保中小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批示、指示精神,認清形勢,提高認識,全力以赴做好中小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工作。
(一)中小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問題是人民群眾和社會輿論關注的焦點問題。近年來,隨著中小學適齡人口的減少,我省加大了學校布局調整力度,提高了中小學教育規模效益,促進了教育事業發展。但是,隨之帶來的是一些學生尤其是城區周邊和農村的中小學生上下學路途變遠,交通安全問題突出。主要表現在:一是運力不足,學生上下學乘車困難。目前,全省共有中小學生和幼兒園兒童345.6萬人,需乘坐車輛上下學的學生占14%左右,約為48.4萬人,如果按26座標準車輛配備,大約需要校車18600臺。據統計,目前我省現有接送學生上下學車輛只有9600臺,而登記造冊、管理比較規范的校車僅有2500臺,根本無法滿足中小學生上下學乘車需求,絕大多數學生特別是農村中小學生都存在“乘車難”問題。二是校車市場相對混亂,交通安全隱患突出。由于規范化管理的校車運力不足,學生家長不得不自發雇用私人車輛,致使接送中小學生上下學的車輛五花八門。目前,除政府統一購置、學校自備、雇用運輸企業和整合社會運力納入規范化管理的少數正規車輛外,絕大多數為私人經營的“黑校車”,有的甚至用馬車、拖拉機、摩托車接送學生上下學。這些車輛無運營資質、車況較差、從業司機素質參差不齊,非法改裝、超員超速等違法違規行為時有發生,交通安全隱患極大,我省近幾年發生的有影響的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事故基本都是這類車輛。三是責任不明確,缺乏規范化管理。中小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工作的責任主體和部門職責分工不明確,沒有建立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機制,使該項工作職責不清,疏于管理。針對這些問題,一些縣(市、區)采取了積極的措施,取得了較好效果,但是從全省范圍看,中小學生上下學“乘車難”和交通安全問題仍然十分突出,已成為廣大師生和家長最不放心的問題,成為人民群眾和社會輿論關注的焦點問題。
(二)保障中小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是各級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義務教育法》規定,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保障學生、教師和學校的合法權益和安全。年9月,省政府印發了《關于貫徹實施〈省義務教育條例〉促進義務教育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政發〔〕24號),要求對超過規定入學半徑就讀的學區內學生,由縣級人民政府妥善解決交通、住宿問題。依法保障中小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是各級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也是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理念的重要體現。
第一,保障中小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中小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問題關系到學生和家長的切身利益,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各地、各相關部門要切實貫徹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理念,把保障中小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作為解決生存性、發展性和安全性的民生工程來抓,以實實在在的工作成效解除廣大師生及家長的后顧之憂。
第二,保障中小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是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重要內容。社會管理是政府的基本職能之一。完善群眾基本權益保障機制是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根本要求。解決中小學生上下學“乘車難”和交通安全問題必須從創新社會管理入手,把以人為本、服務為先的理念貫穿到制度設計、方法創新和具體執行中。要加強統籌協調,創新工作機制,整合社會資源,堅持依法治理、綜合施策,建立從根本上解決中小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的工作機制。
第三,保障中小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是平安建設的重要任務。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問題直接關系千家萬戶的平安幸福,關系社會的和諧穩定。各地要把中小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工作列為平安建設的重要任務,在平安暢通縣區、平安暢通鄉鎮創建中優先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嚴厲打擊各種交通違法違規行為,消除安全隱患,確保中小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
二、明確任務,強化措施,為中小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提供保障
為有效解決中小學生上下學“乘車難”及交通安全問題,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中小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政辦發〔〕26號),這個意見就解決全省中小學生上下學“乘車難”及交通安全問題提出明確要求,對做好中小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切實抓好貫徹落實。這里,我再強調幾點:
(一)采取有效方式,切實解決中小學生“乘車難”問題。目前,我省解決中小學生上下學“乘車難”問題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值得借鑒:一是由政府出資統一購買車輛接送學生;二是政府和個人共同出資購置車輛接送學生;三是政府委托專業經營運輸公司接送學生;四是政府出臺優惠政策,組織社會運力接送學生。各地要借鑒上述經驗和做法,選擇符合本地實際的方式,大力增加接送學生上下學的車輛,切實緩解運力不足、解決供需矛盾。經濟條件較好的縣(市、區)可由政府出資統一購買專用接送學生上下學的車輛,由鄉鎮政府或學校管理;具備條件的可由政府委托專業經營運輸公司接送學生;政府統一購買車輛有困難的,可實行政府和個人共同出資購買車輛,或政府出臺優惠扶持政策,在規范管理的基礎上鼓勵社會運力參與學生上下學的運送工作。總之,要積極研究解決增加運力的辦法和管理模式,滿足中小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需求。
(二)加大管理力度,把接送中小學生上下學車輛納入規范化管理軌道。各縣(市、區)要堅持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各負其責,建立完善保障中小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機制。各縣(市、區)無論采取哪種方式,都必須嚴格執行接送中小學生上下學車輛準入審批管理制度,嚴格做到“五個統一”,實行規范化管理。即:統一審批標準、統一外觀標識、統一專用號段、統一檢驗管理、統一駕駛人教育。同時,要將接送中小學生上下學車輛管理納入安全生產和交通安全監管范圍,結合開展平安建設和校園周邊治安秩序整治活動,開展接送中小學生上下學車輛排查整頓行動。各級公安交警部門要組織足夠警力,加大對運送學生車輛行駛路線,特別是縣鄉道路的巡邏管控力度,依法從嚴查處接送學生車輛超員載客、超速行駛、酒后駕車、疲勞駕駛等嚴重交通違規違法行為,徹底取締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摩托車、拖拉機、面包車等無資質、非法營運的“黑校車”,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
(三)各級政府要加大政策支持和資金投入,為保障中小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創造條件。各級政府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調動方方面面的積極性,確保中小學生上下學運力充足和交通安全。要在國家現行政策范圍內,采取即收即退或先收后退的辦法,減免接送學生上下學車輛的車船使用稅等相關稅費;車主必須繳納的車輛、承運人、第三者投保等各項保險要予以最大限度的優惠,并建立理賠綠色通道;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接送中小學生上下學的運輸企業,在申請從事道路旅游包車等客運業務時要給予必要支持;要為接送中小學生上下學車輛提供方便快捷的車輛年檢服務,并減免牌照工本費等各種費用。同時,要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各地要嚴格落實教育經費法定增長及拓寬財政性教育經費來源渠道的各項政策措施,預計超收和新開征的地方教育附加、從土地收益計提的教育資金要向中小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工作傾斜。從年到2013年,省財政將安排專項資金,通過以獎代補的方式,對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市縣給予適當補助。
(四)加大安全教育力度,切實提高師生、家長及駕駛人員的安全意識。提高廣大師生、家長及駕駛人員的安全意識是確保中小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的有效措施。要強化接送中小學生上下學車輛駕駛人員、師生及家長的交通安全教育,切實提高交通安全意識和守法意識。各級教育、公安、宣傳等部門要以中小學及幼兒園師生和家長為重點對象,廣泛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教育引導學生和家長不坐報廢車、貨車、拖拉機、農用車等非法營運的“黑校車”,不坐超員、超速等安全無保障的車輛。要對接送中小學生上下學車輛的駕駛人員實行統一資格管理,每年至少組織兩次交通安全集中教育培訓,不斷提高校車駕駛人員的駕駛技能和安全責任意識。
三、加強領導,緊密配合,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到位
解決中小學生上下學“乘車難”和交通安全問題的各項措施和任務已經明確,當務之急是如何抓好貫徹落實。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任務,健全機制,落實責任,確保中小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工作取得實效。
(一)要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政府是接送中小學生上下學車輛管理及交通安全工作的責任主體和實施主體,要將接送中小學生上下學車輛管理及交通安全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作為加強社會管理創新的重要內容和重要的民生工程來抓。政府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負總責。要成立中小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擔任,教育、公安、交通、財政、稅務、物價、安監等部門及鄉鎮政府主要領導參加,簽訂管理責任狀,把各項任務逐一分解落實到位。市(州)政府也要成立中小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加強對所屬縣(市、區)工作的指導,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
(二)要加強部門協調配合。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各盡其責,加強配合,建立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教育部門要加強綜合協調和調度匯總工作,督促各地及相關部門抓好工作落實。公安交警部門要加強對接送中小學生上下學車輛安全的指導和檢查,為車輛年檢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嚴厲打擊“黑校車”等違法違規行為;交通運輸部門要做好接送中小學生上下學車輛行駛路段的維護和保養工作,確保橋梁、渡口安全暢通,對從事接送中小學生上下學的運輸企業盡可能給予必要的支持;稅務部門要做好接送學生上下學車輛相關稅收減免工作;物價部門要加強對接送中小學生上下學車輛收費的監管,嚴格控制收費標準;保險機構對相關保險項目要予以最大限度優惠,并及時做好事故理賠工作;財政部門要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在車輛購置、運營費用等方面給予支持。
(三)要加強督促檢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今年年底前,各地要按照應配置數量將接送中小學生上下學的車輛全部落實到位。時間緊,任務重。各市(州)、縣(市、區)政府要結合實際,立即著手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并抓緊組織實施。省政府將建立中小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工作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會議,集中聽取各地接送學生上下學車輛配置和規范化管理工作進展情況,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聯席會議辦公室(省教育廳)要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中小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工作評估辦法,建立評估制度,并組成督導組,定期對各地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從10月份起,省里將每月對各市(州)、縣(市、區)中小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工作情況進行檢查評估,對達標的市縣將以獎代補的方式予以獎勵;對工作不力的,將在全省通報批評并限期整改。如果發生中小學生上下學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將嚴格依法依規進行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