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糧食流通體制改革通知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為認真貫徹《糧食流通管理條例》、《關于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意見》(國發[*]17號)和全國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推進全省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特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認識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重大意義糧食流通體制是經濟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有利于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促進糧食生產;有利于保護和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確保國家糧食安全;有利于加強糧食宏觀調控,促進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各級各部門要認真學習貫徹國務院《糧食流通管理條例》、《關于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意見》和總理在全國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要求上來,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深刻認識搞好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重大意義,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把推進糧食流通體制改革作為一件大事,采取切實有力措施,貫徹落實好各項要求,按照國務院確的改革總體目標和基本思路,全力抓好放開購銷市場、直接補貼糧農、轉換企業機制、維護市場秩序、加強宏觀調控等項工作,加快推進糧食流通體制改革。
二、完善政策措施,深入推進糧食流通體制改革(一)全面放開糧食收購市場和價格。從*年6月1日起,全面放開糧食收購市場和糧食收購價格。一般情況下,糧食收購價格由市場供求形成。當糧食供求發生重大變化時,為保證市場供應、保護農民利益,按國務院規定對短缺的重點糧食品種實行最低收購價。
(二)加快推進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按照政企分開,推進兼并重組,消化歷史包袱,分流富余人員,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的總體要求,認真落實國家和省支持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的各項優惠政策,加快推進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要在*年6月底前,完成國有糧食購銷企業調減到1000家左右的企業布局調整任務。人員分流按各市原確定計劃抓緊落實,今年年底前完成掃尾工作,實現全省國有糧食購銷企業職工減少到2.5萬人的目標。要在清理審計、清產核資、落實企業債權債務的基礎上,全面推進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到2005年6月底前完成。要進一步加大企業組織創新力度,充分利用和整合企業現有的糧食倉儲、加工、運輸設施等資源,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國內、國際競爭力的國有大型糧食企業集團,在宏觀調控和糧食經銷中發揮重要作用。
各設區市要積極抓好試點,積極探索國有資產管理的新途徑,以縣為單位組建國有獨資糧食購銷公司,經同級人民政府授權,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委托,負責原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國有資本的運營和保值增值,并對國有獨資、國有控股、國有參股的企業行使出資人職能。
(三)妥善解決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的財務掛賬。繼續消化老糧食財務掛賬和新增糧食財務掛賬。對*年3月31日以前經清理認定的糧食財務掛賬,按有關規定繼續消化。對*年4月1日至*年5月31日期間所發生的、經清理認定的新增糧食財務掛賬,過渡期再延長5年(*年至*年),5年內對納入中央財政和地方政府貼息范圍的新增糧食財務掛賬的利息,中央負擔一半,其余一半省、市財政各負擔50%,在財政預算中單獨安排,不得擠占糧食風險基金,由省統一支付。
切實做好陳化糧和政策性高價位庫存小麥銷售價差虧損掛賬處理工作。對經省批準銷售(出口)陳化糧發生的價差虧損,由設區市政府審核、確認后,本金實行掛賬,逐步消化,利息從糧食風險基金中列支。對國有糧食購銷企業銷售的政策性高價位庫存小麥發生的價差虧損,由各設區市人民政府負責確認,并在*年7月底前向省政府寫出專題報告。本金實行掛賬,限期消化,利息從糧食風險基金中列支。認真做好*年以來新發生虧損的清理審計工作。對*年6月1日至*年5月31日期間新發生的虧損,由省制定清理審計方案,統一安排部署,以市為單位,由設區市政府組織進行清理、審計,審計結果報省確認后,按照“分級負責、分清責任、分類處理”的原則解決。經認定的各項政策性虧損,本金實行掛賬,按照企業隸屬關系,由同級政府負責逐步消化,利息從糧食風險基金中列支。企業經營性虧損,由企業自行償還。清理、審計工作要在*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
(四)完善和加強糧食宏觀調控體系。建立和完善省、市兩級儲備糧管理體系。按照布局合理、管理科學、吞吐靈活、調控有力的原則,完善儲備糧管理制度。當省內局部地區出現糧食供給短缺或農民“賣糧難”時,通過在縣以上糧食批發市場公開銷售或采購省、市級儲備糧,調劑糧食市場供求,搞好供需平衡。省確定的125萬噸地方儲備規模(省級90萬噸,市級35萬噸)要逐步充實到位。由省發展改革委牽頭,制定省級儲備糧管理辦法。健全糧食市場的監測和預警機制,加強對糧食市場供求情況的監測和預測。分級制定糧食應急預案,增強應對糧食市場風險的能力。
(五)加強糧食市場監管。實行糧食市場主體準入制度,凡從事糧食收購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須經縣級或縣級以上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審核入市資格,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后,方可從事糧食收購和經營活動。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對符合條件的及時發放糧食收購許可證,并進行定期審核。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取得入市資格的,要及時辦理注冊登記。嚴格規范市場管理,依法取締非法經營,嚴厲查處各種違法、違規行為,維護正常的糧食流通秩序。
(六)搞好糧食風險基金管理和收購資金供應。繼續執行糧食風險基金包干政策,進一步完善糧食風險基金管理辦法,確保省、市配套資金及時足額到位。糧食風險基金要按照國家規定的用途統籌安排使用,優先保證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資金需要。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由省財政廳牽頭,進一步完善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辦法。農業發展銀行要根據《糧食收購資金貸款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搞好資金供應,保證省、市糧油儲備及政府調控糧食市場的信貸資金需要。各商業銀行也要積極支持糧食生產和經營,對符合貸款條件的各類糧食企業和經營者,應給予貸款支持。
三、加強組織領導,確保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順利進行
認真落實糧食工作行政首長責任制,市、縣政府對本地糧食生產、流通和安全負全責。要發展糧食生產,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建立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機制,做好直接補貼工作;建立購銷合作機制,搞好糧食總量平衡;建立地方糧食應急機制,落實糧食儲備;加強市場管理,規范糧食流通秩序;推進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扶持壯大糧食企業。要重視糧食行政管理部門隊伍建設,使其切實擔負起對社會糧食流通監管的職責。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糧食流通管理條例》、《中央儲備糧管理條例》,實現依法管糧,有效推進糧食流通體制改革,促進糧食生產與流通的協調發展。各有關部門要把推進糧食流通體制改革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各負其責,密切配合,抓好落實。
*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