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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音樂學院學報》2014年第四期
一、針對西安市高校大學生群體的網絡音樂下載會員制調研分析
(一)對網絡音樂付費下載會員制的基本看法從有效的300份調查問卷反饋來看,有188份問卷(占總數的62.7%)顯示其沒有參與會員制,并認為沒有必要通過會員制的方式獲取網絡音樂作品,其中有23份問卷顯示其并不知曉會員制。參與會員制的被調查者(112人)反饋其參與的原因有二:一是個人喜歡高品質的音樂試聽感受;二是來自個人專業需求。二者比例分別為37.6%和62.9%,均集中于藝術專業。數據顯示,大部分的被調查者習慣于享受免費的網絡音樂下載服務,即便通過音樂播放器下載,也是下載普通音質的免費音樂。長期以來,由于免費傳播的非法行為沒有被取締,造成廣大網絡用戶習慣于免費下載盜版音樂作品,形成偏向門戶網站的態度。另一方面反映出大多數的被調查者對著作權人的利益保護漠不關心,對非法鏈接導致的不利后果認識不足。
(二)正版網絡音樂作品下載使用情況在本次調研的300名被調查者中,有165人表示并不知道通過門戶網站可以下載到正版的網絡音樂作品,有81人表示自己很少下載正版的網絡音樂,多數只是選擇在線音樂播放器試聽音樂,偶爾通過音樂播放器下載,并表示不知道是否為正版音樂。僅有54人經常使用音樂播放器并通過會員制的方式下載正版高音質的音樂作品,其中絕大多數是藝術專業的高校生。調查數據表明:多數被調查者并不知道通過網絡可以下載正版的音樂作品,而經常上網試聽的被調查者也并不確定自己下載到的音樂作品是否為正版的網絡音樂作品。該數據充分反映了廣大網絡用戶通過網站搜索引擎等渠道免費獲得網絡音樂作品已成為習慣,并且不看重正版與否,僅供自己娛樂;同時也暴露出正版音樂網站或是與門戶網絡音樂播放器合作的正版音樂制作公司自身的推廣力度不夠,包括媒體缺乏對正版音樂作品的宣傳報道。
(三)反饋網絡音樂作品下載付費會員制實際存在的問題(以百度音樂盒VIP會員制為例)由于參與會員制的被調查者多數通過百度音樂盒下載高品質音樂作品,所以筆者以百度音樂盒會員制為例展開進一步調研。調查問卷反饋顯示,問題多集中于收費項目設置和收費數額標準兩方面。在通過百度音樂盒會員制下載網絡音樂作品的被調查者中,有57%的被調查者表示,對于費用的制定標準并不清楚。他們關心的是費用額度的承受度??梢姡鳛榫W絡用戶群相對集中的大學生群體,在會員制問題上態度被動,同時權利保護意識淡薄,對收費標準的制定來源不管不問。一旦會員制引發糾紛,消費者勢必會被牽著鼻子走,其權益難以得到保護。另外,有62%的被調查者反饋在參與百度音樂盒會員制成為VIP后,并沒有充分使用提供的相關特權。提及最多的是百度音樂盒的“云音樂特權”。其主要用途是將大量的網絡音樂作品通過會員制的方式存儲在云空間里,且該容量是從“百度云網盤”中分出來的,初始容量為500首左右的歌曲,后期可以通過購買增值服務來擴容。被調查者普遍認為自己的下載量并不多,付費額度與享受的特權不匹配。
(四)下載正版付費網絡音樂作品的態度以及能承受的付費數額在對待通過付費下載正版網絡音樂作品的態度上,有17%的被調查者表示“非常愿意”,69%的被調查者表示“堅決不付費”,另外14%的被調查者則表示“看情況而定”。除了“堅決不付費”的被調查者以外,其余的被調查者中又有61%的人表示可以接受5元以下的付費額度,有24%的人表示可以接受10元至20元的付費額度,12%的人表示可以接受20元以上的付費額度,僅有3%的人表示“不計較收費額度的多少”。
二、網絡音樂下載付費會員制存在的主要問題與現實弊端
(一)會員制收費標準不明晰任何盈利收費項目均應具有相應的收費標準。調研中,多數被調查者并不清楚會員制收費標準的來源和相關制度,甚至對此漠不關心,放任自流。以百度音樂盒會員制為例,會員費用種類分為“白金VIP每月10元”和“普通VIP每月5元”兩種,可包年付費,自由選擇使用期間。而這樣的費用設置標準卻無從調查,廣大網絡用戶并不知曉。非法在線音樂網站存在供網絡用戶免費下載盜版作品的非法鏈接,這使得大量的網絡音樂作品可以通過用戶點擊非法鏈接免費下載。通過調研,大多數的被調查者也是通過此種方式獲得音樂作品。這導致廣大網絡用戶養成了免費獲取的習慣,對付費下載“先天抵觸”,又何談對收費標準的理性認知。
(二)會員制付費服務項目設置不合理以百度音樂盒會員制為例,它通過有償提供各種會員特權服務滿足網絡用戶對高品質網絡音樂的下載需求,同時提供相應的優惠服務來完善整套會員制體系。具體來講,成為百度音樂盒VIP后,可以享受“下載特權”“試聽特權”“云音樂特權”和“身份特權”四項基本特權項下的共計13項VIP具體特權和優惠體驗。通過調研發現,多數被調查者認為百度音樂盒VIP所享有的特權服務沒有可選性,用戶為了一兩項權限的使用必須通過一次性的付費方式被迫接受其他的服務,這些服務項目用戶并不存在使用上的實際需求。以“云音樂特權”為例,多數被調查者不需要下載大量的高品質音樂存儲于“云空間”;況且“云空間”的容量有限,若擴容仍需付費來實現,從而引發“重復收費”問題。最重要的是,網絡用戶通過付費成為會員,卻不得不“購買”自己實際并不需要的服務項目,不僅造成網絡資源的浪費,同時也增加了用戶的經濟負擔。
(三)盜版市場空間巨大個人計算機的出現和廣泛應用,對傳統著作權法的復制權造成了第一次巨大沖擊。[2]盜版與正版的區分往往并不明顯,其主要差異就是通過“付費行為”表現出來的?,F實情況更是不容樂觀,多數用戶不愿意通過“購買”獲得網絡音樂,這也反映出消費群體的版權意識薄弱,從而對付費下載形成抵制態度。從著作權人的利益角度出發,大量的盜版行為完全侵犯了著作權人的權益,甚至使得唱片公司出錢給一些網絡音樂播放器,使公司盈利,而著作權人的實際利益則受到損害。
三、網絡音樂下載付費會員制存在問題的成因分析
(一)缺乏公開、透明的網絡音樂作品下載付費費用制定標準和立法保護我國保護知識產權的立法有《中國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最新修正的《著作權法實施條例》《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雖然加大了對相關著作權侵權行為的處罰力度,但其中涉及到網絡音樂作品的保護沒有具體的配套制度加以預防和保障,更何況作為新興的會員制付費下載模式,其立法可以說幾近缺失。同時在有限的監管手段上仍然以行政監管為主,主要是通過文化部頒發的一些規定和部門規章來實現行政監管且力度不大。在缺乏剛性立法的環境下,網絡音樂作品下載付費方式的存在和發展舉步維艱。
(二)音著協沒有切實發揮自己的職責和履行相關義務雖然網絡音樂作品的著作權問題沒有明確規定在“集體管理制度”之中,但是在目前中國網絡音樂發展的環境下,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依然是監管主體和責任主體。然而令人尷尬的是,作為本應維護著作權人權益的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長期以來卻遭到音樂著作權人的質疑。2010年,百度曾與中國音著協簽訂了享有一年的網絡傳播權協議,百度一次性以500萬元的價格買下這一年的網絡傳播權。然而這就意味著,無論音樂作品被下載多少次,總錢數是不變的。這種方式雖然可以抑制百度網站的非法鏈接,但是并沒有徹底抵制盜版,也沒有對會員制的付費方式作出保障性的具體措施,導致用戶付費費用的結算賬目和真正用途愈發模糊不清。
四、網絡音樂作品下載付費會員制問題解決建議
(一)進一步加強立法,完善網絡作品下載付費模式保護的法律體系從網絡音樂作品下載付費的收費主體來看,通常都會涉及到網絡服務提供者,然而我國法律對此的規定表明,主體組合和種類其實并無統一定義。諸多相關著作也在提及收費主體的時候,認為對其組成和分類沒有實際意義,因為在實際操作中,網絡用戶提供者扮演著多種角色;與此同時,從法律上來講,界定清楚網絡服務提供者的主體組成和分類則具有非常重要的法律價值和理論研究意義。[3]另外,在收費主體明確權利義務的同時,還應當建立較為全面的配套收費標準及監管制度,明確相應的免責事由和責任界限。
(二)完善中國音樂作品著作權集體管理制度著作權集體管理不僅涉及著作權人權利的管理與保護,還涉及代表著作權人向公眾收取許可費用的行為,所以不僅與著作人的利益息息相關,還影響到公眾利益。[4]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是我國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自成立以來,在音樂作品的監管和傳播上取得了顯著的效果。隨著網絡技術的快速發展,音著協出現了許多管理上的問題。所以,需要進一步加強完善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制度設計,從網絡音樂作品下載付費會員制的收費標準及會員服務設置上,建立更加系統化的標準方案和實施細則。最大程度上實現著作權人的利益保護,同時兼顧實現網絡用戶的知情權和使用權。另外,應建立以新技術為核心的數字平臺,結合集體管理制度來解決網絡音樂作品版權保護中的諸多問題。
(三)加強網絡音樂作品版權保護的宣傳和普及,提高公眾的權利保護意識我國網絡用戶由于長期免費下載音樂作品,養成了“坐享其成”的習慣,加之網絡音樂發展不成熟,造成公眾普遍對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缺失,甚至“漠不關心”。這也是網絡用戶對下載付費制度產生抵觸的間接原因。因此,要加大網絡音樂作品下載付費會員制的宣傳力度,同時建立網絡信用機制,使公眾自覺規范自己的行為,形成良性的網絡作品使用環境,對有效運行會員制起到積極作用。
作者:丁卯單位:青海民族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