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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產(chǎn)生上述問題的原因分析
(一)“馬太效應”:政策對民辦中小學教師培訓的忽視心理學中的“馬太效應”告訴我們:“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多余。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在中小學教師培訓過程中,我們很多時候對民辦中小學教師培訓關注得少,從政策到培訓實際,從理論層面到操作層面,往往是忽視了對民辦學校教師的培訓,以至于民辦中小學及其教師也逐漸漠視中小學教師培訓,于是民辦中小學教師培訓的積極性不高。
(二)“敝帚自珍效應”:民辦中小學對骨干教師的保護之策我們知道,敝帚自珍就是認為自家的破掃帚也比別人家的新掃帚更有價值,在經(jīng)濟學上引申為“稟賦效應”(endowmenteffect)是指同樣一件商品,一旦人們擁有它,相對于還沒有擁有這件商品的人而言,將會對此商品估計一個更高的價格。在民辦中小學教師參與培訓的過程中,民辦中小學往往出于自己學校的考慮,一方面,擔心學校的一些骨干教師參與中小學教師培訓,有些教學工作就完不成或者需要其他教師來完成,這樣就會出現(xiàn)學校教學計劃的混亂,也會出現(xiàn)學校財政開支的增加,于是民辦學校領導往往不會組織骨干教師參與培訓。另一方面,民辦學校的領導出于擔心其學校教師參與培訓,提高自己的教學理論水平和教學經(jīng)驗,提高其素質,會導致這些參與培訓的教師出現(xiàn)“離崗”或者“跳槽”,從而損害學校的利益,于是就反對學校的骨干教師參與教師培訓。
(三)“破罐子破摔”:民辦中小學教師的自我放棄“破罐子破摔”,往往形容那些已經(jīng)弄壞了的事情就干脆不顧了,于是任其發(fā)展下去和不求上進。在民辦中小學教師看來,參與這些教師培訓本來就沒有什么意義和價值,以至于有些教師認為“培訓不過是走走過場,到頭來還是需要回到學校”,而且“培訓的內容并不適合民辦學校”,有些教師認為“是學校派我來參與培訓的,不是我自己要來的”,還有些教師認為“民辦學校的教師沒有必要參與什么培訓”等等,在如此前提下,民辦學校的教師往往認為自己來自民辦學校,自以為“低人一等”,自以為“底氣不足”等等,因此,在中小學教師培訓面前,顯得自卑和不自信,有些教師甚至放棄去培訓的資格和名額,于是就出現(xiàn)培訓熱情不高以及培訓中的負面情緒。
(四)“不值得定律”:民辦中小學教師認為參與培訓不值當心理學原理告訴我們,不值得定律主要是指不值得去做的事情,就不值得去做好。“不值得定律”反映了人們的心理,就是一個人如果從事的是一個自己認為不值得去做的工作,常常會保持冷嘲熱諷和敷衍了事的態(tài)度。這樣一來,不僅成功概率較小,而且即便成功,也沒有覺得有多大的成就感。在民辦中小學教師培訓過程中就是這樣,民辦中小學教師往往持有一種心態(tài),認為中小學教師培訓對其教學價值不高,對其工資增長意義不大,對其提升也沒有多大作用,因此,民辦中小學教師往往認為中小學教師培訓對其來說與其說是一種“榮耀”,不如說是一種“負擔”。于是,民辦中小學教師對培訓顯得積極性不高,甚至采取抵制的態(tài)度。
二、解決民辦中小學教師培訓問題的對策
(一)價值觀層面:重新審視民辦教師培訓的價值觀第一,對中小學教師培訓的核心價值觀的反思。北京師范大學朱旭東教授指出,“國培計劃”的國家公共價值性在于公共性與權威性,其社會價值在于提高整個教師隊伍和教育質量,其教師專業(yè)發(fā)展價值在于促進教師行為和能力等方面的教師專業(yè)化發(fā)展。[1]那么,在中小學教師培訓過程,特別是在進行中小學教師培訓頂層設計的過程中,需要對民辦學校的教師進行周全的考慮,需要重視和關注民辦學校的教師參與培訓。第二,對民辦中小學教師參與培訓的價值觀的重新認識。民辦學校參與培訓的價值到底在哪里?我們需要充分認識到,民辦學校教師參與培訓不僅是某一個學校的利害關系所在,更是整個民辦教師隊伍建設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整個教師隊伍建設的重要步驟,因此,需要看到民辦教師參與培訓的整體價值,而不是“只見樹木,不見森林。”第三,形成民辦中小學教師對培訓核心價值觀的認知。民辦中小學教師在參與培訓過程中,往往是由于沒有認識到培訓的價值,沒有進一步厘清對中小學教師培訓的認識,因而他們沒有熱情去參與其中,因此,在中小學教師培訓過程中,需要民辦中小學教師對培訓的價值觀進行界定和認知。
(二)政策層面:政策上對民辦中小學教師傾斜和關照第一,從法律上給予民辦學校教師公平的培訓待遇,以提高教師參與培訓的積極性和熱情。盡管我國已有法律對民辦學校教師的待遇和權益進行了規(guī)定,但是,在法律法規(guī)的實際操作中,在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的實踐中,往往存在這樣或者那樣的漏洞和問題。因此,需要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進一步規(guī)范民辦中小學教師培訓,為民辦中小學教師參與培訓提供法律保障。第二,政策上對民辦中小學教師參與培訓的支持和傾斜。在“國培計劃”中,我們需要對民辦中小學教師的培訓在政策上給予優(yōu)先考慮和特殊關照,從而使民辦中小學教師培訓獲得更大的政策上的支持。
(三)學校層面:民辦中小學給予教師以支持第一,民辦學校對中小學教師培訓應采取支持態(tài)度。根據(jù)研究表明,“我國民辦學校的職業(yè)生涯管理工作做得越好,教師個人成就動機越高,教師的一般自我效能感越高。”[2]因此,在民辦中小學教師培訓工作中,學校領導和管理部門需要加強對教師的支持,通過學校領導鼓勵教師參與到培訓中去,從而使民辦中小學教師培訓順利進行。第二,民辦學校為教師的培訓創(chuàng)造條件。民辦學校對自己學校的教師參與中小學教師培訓,應該給予物力、財力、人力等多方面的支持,并為其創(chuàng)造條件,解決參與培訓教師的“后顧之憂”,從而使其更加安心于中小學教師培訓。
(四)專家層面:培訓專家更多關注民辦中小學教師第一,重視和關注民辦中小學教師培訓。一方面,培訓專家需要對民辦中小學教師培訓加強研究,以便尋找到更好的培訓方案。另一方面,通過研究和關注,尋找到應對民辦中小學教師培訓問題的策略。第二,提供個性化和差異性的民辦中小學教師培訓方案。《關于深化中小學教師培訓模式改革全面提升培訓質量的指導意見》中強調中小學教師培訓“要以實施好基礎教育新課程為主要內容,以滿足教師專業(yè)發(fā)展個性化需求為工作目標,引領教師專業(yè)成長。”[3]那么,在中小學教師培訓過程中,培訓專家需要進一步思考個性化和差異性的培訓目標,去做到“直面問題”和“求真務實的準確定位”,特別是針對民辦中小學教師的培訓,要研制適合其特點和差異的培訓方案。第三,提供更加適合民辦中小學教師的培訓內容。中小學教師培訓內容的不合適,培訓缺乏針對性已經(jīng)備受質疑,以六省市中小學教師遠程培訓內容調查為例:8.6%的教師認為“全部是我需要的”,52.4%的認為“大部分是我需要的”,21.4%的認為“絕大部分課程都學過需要深入”,17.6%的“認為絕大部分課程對自己沒有什么用”。[4]從調查數(shù)據(jù)中,我們可以發(fā)現(xiàn),培訓課程與參與培訓教師的期待還是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在未來的中小學教師培訓中,特別是民辦中小學教師培訓過程中,需要進一步做到“按需施訓”,而不是罔顧受訓教師的需求而盲目地進行民辦中小學教師培訓設計,從而使民辦中小學教師獲得真正所需要的教師培訓,而不是“被培訓”,以提高民辦教師參與培訓的積極性、主動性以及創(chuàng)造性。
(五)教師層面:參訓民辦中小學教師自我心理調適和積極面對第一,參與培訓的民辦中小學教師需要進行心理調適。對于中小學教師培訓,民辦中小學教師需要采取正確的心態(tài)去面對。一方面,需要積極地把握好機會去參與其中,并在培訓過程中努力學習和培訓,從而提高自己的教師素養(yǎng),而不是去“埋怨”和“怨天尤人”,不是消極地被培訓,而是主動去學習。另一方面,民辦中小學教師需要表現(xiàn)好自己,爭取更多地參與培訓的機會,因為人力、財力和物力等方面的限制,不可能讓每一個民辦中小學的教師都參與培訓,因此,教師需要積極爭取機會,而不是主動放棄機會。第二,積極面對中小學教師培訓。只有讓民辦中小學教師“打心眼兒里喜歡,心甘情愿接受培訓”,民辦中小學教師培訓質量才能夠得到保證。當然,也只有讓民辦中小學教師在“感到培訓切合自身的需求,能夠促進自身發(fā)展”這樣的情境下,民辦中小學教師才會發(fā)自內心地接受培訓和喜愛培訓,并滿懷熱情地投入到培訓過程中去。[5]因此,參與培訓的民辦中小學教師自我心理調適和積極面對是促進民辦中小學教師培訓的重要步驟。
(六)社會層面:社會支持和寬容在社會上,往往很多人誤認為,“民辦學校的教師沒有必要去參與中小學教師培訓。”實際上,民辦學校的教師也有參與培訓的心理需求,也有參與培訓的必要。因此,社會需要給予民辦中小學教師更多的心理支持和社會寬容,從而為民辦中小學教師參與培訓提供強大有力的社會支持系統(tǒng),使其更加有信心、有決心去參與培訓。中小學教師培訓是當前比較受關注的問題之一,而民辦中小學教師培訓問題又具有其特殊性和個性,因此,為促進我國民辦教育事業(yè)的發(fā)展,為促進民辦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我們需要對民辦中小學教師培訓加以關注。
作者:王中華單位:貴州師范學院教育科學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