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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是中國共產黨十八次代表大會隆重召開之年,是實施“十二五”規劃的關鍵之年,是全力推進我縣經濟、社會、城鄉轉型發展的攻堅之年,也是司法行政工作應對各種挑戰、乘勢而上的奮發之年,做好2014年全縣司法行政工作,意義深遠、責任重大。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突出經濟轉型、致力科學發展”的工作主題,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充分發揮法制宣傳、法律服務、法律保障職能優勢,為努力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優質高效的服務環境作出新的更大貢獻,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
二、工作目標:
1、加大人民調解工作管理和指導力度,探索建立首席調解員制度,進一步完善“大調解”體系和專業、企業調解組織建設,積極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爭取受理率達100%,調處率達96%以上;
2、積極開展創建規范化司法所活動,2014年爭取創建省級星級規范化司法所3個以上,市級規范化司法所6個以上;
3、不斷深化法制宣傳教育,制定2014年普法計劃,全面實施“六五”普法規劃,扎實推進“民主法治村(社區)”創建工作,創建省級民主法治村(社區)1個,市級5個,縣級達標率在85%以上;
4、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站、聯系點建設,著力打造“半小時法律服務圈”,擴大法律援助范圍,做到應援盡援,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數量同比增長10%以上;
5、強化監督考核,提升服務水平,全面深化農村(社區)法律顧問制度,法律工作者與顧問單位雙向互動率達100%。拓展新的公證業務一個以上。
6、社區矯正工作更加規范化,扎實開展“社區矯正基層組織隊伍建設年”專項活動,確保社區服刑人員脫漏管率控制在1.5%以內,社區服刑人員再犯罪率控制在0.5%以內,社區服刑人員無嚴重刑事犯罪案件;深化歸正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安置率和幫教率分別為90%和95%以上。
7、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深化創先爭優活動,積極開展政法干警核心價值觀實踐活動,和“基層組織建設年”活動,確保法律服務從業人員的投訴率、違法違紀發生率控制在全市平均水平以下。
三、重點工作:
(一)深入推進人民調解工作,努力化解各類社會矛盾糾紛
一要完善“大調解”工作機制。認真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關于建立縣鎮村三級“大調解”工作體系的實施意見》和《縣級“大調解”工作體系指導意見》,健全完善村居(社區)、鎮街調解組織之間,司法行政法律服務中心與調解組織之間的協調機制,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合作,推動訴調、檢調、警調、仲調等調解方式的無縫銜接,不斷拓展人民調解組織和人民調解工作的覆蓋面。
二要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要認真組織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專項活動,把“調解優先”理念貫穿于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過程,集中力量處理與政治穩定、經濟發展、社會民生息息相關的矛盾糾紛,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
三要指導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建設。探索建立鎮(街道、開發區)首席人民調解員制度,指導鎮村調委會開展規范化創建活動,幫助和推進規模企業建立人民調解委員會,規范各級調解組織的工作制度和法律文書,進一步落實人民調解員隊伍選任、管理和考核獎勵制度,及時辦理調整后的人民調解員證件,大力推進專職調解員隊伍建設,實現人民調解員全員輪訓,不斷提高人民調解員隊伍法律素質、政策水平和調解技能。深入實施“以獎代補”激勵保障政策,激發廣大人民調解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適時召開全縣人民調解工作會議,總結經驗,表彰先進,部署工作,推動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新發展。
(二)不斷優化矯正幫教工作,加強重點人員管控
一要提高隊伍建設水平。進一步貫徹中央五部委《關于加強和規范監外執行工作的意見》精神要求,扎實開展“社區矯正基層組織隊伍建設年”活動,調整充實司法所社區矯正工作力量,提高在編人員從事社區矯正監督管理水平;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探索建立一支具有一定數量規模、適應工作需要的社區矯正專職社會工作者隊伍。
二要增強預測管控能力。積極探索社區矯正的風險測試、風險評估和風險防范等工作,選擇1—2個司法所做好試點工作;各司法所要根據風險評估的測驗、分析和判斷,制定矯正個案,規范和促進社區矯正管理工作。
三要建立工作協作機制。進一步發揮社區矯正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的作用,加強司法行政部門與公安、法院、檢察等部門的協調與溝通,全面落實審前社會調查制度,加強與監獄機關的互動回訪,探索建立責任移交制度,充分發揮工作合力優勢。
四要加強安置幫教工作。著力構建“銜接規范化、幫教社會化、安置市場化、管理信息化”的安置幫教格局,積極依托企業、公司等建立過渡性安置基地,為歸正人員自食其力創造條件;努力擴大社會幫教志愿者隊伍,不斷拓寬幫教安置工作的渠道。
(三)大力實施“六五”普法規劃,提高全社會管理法治化水平
一要完善“六五”普法工作機制。探索激勵制約機制,分解落實“六五”普法規劃各項任務目標;立足新時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特點和規律,完善各類普法對象學法制度;適時調整縣“六五”普法教育領導小組成員,組建并充實專兼職結合的法制宣傳教育骨干隊伍,探索建立“六五”普法志愿者人才庫。
二要深化“法律六進”活動。精心設計和組織實施“法律六進”主題活動,組織開展“深入學習宣傳憲法,大力弘揚法治精神”主題宣傳活動,加強對各級領導干部、公務員和執法人員的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和青少年法制宣傳教育活動,特別是有計劃、有組織地開展社會閑散人員、安置幫教人員、社區矯正人員等群體的專項法制宣傳教育。
三要加強普法教育陣地建設。切實加強法制宣傳窗建設,完善普法網站和“縣普法”微博等新興媒體的建設,探索建立普法短信平臺,加強網絡虛擬社會法制宣傳輿論陣地建設,有序、有力、有效引導輿論,促進社會和諧。
四要推進基層民主法治創建。組織開展縣級“民主法治村(社區)”復評工作,推進全縣法治鎮(街道)創建活動,進一步提高創建質量和水平;完善縣級“誠信守法企業”創建活動考評辦法,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出臺相關優惠政策,引導企業規范、健康、持續發展。
(四)努力深化法律援助工作,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一要不斷完善網絡體系。努力讓更多的困難群眾獲得優質高效的法律援助,拓展法律援助工作站在縣級部門、單位的覆蓋面,完善縣殘聯、縣婦聯等部門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設,做好勞動仲裁院法律援助工作站試點工作,重點推進村、社區和外來務工人員聚居地法律援助聯系點工作,實現法律援助聯系點全覆蓋,在全縣完善“半小時法律援助服務圈”,切實維護弱勢群體合法權益,及時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
二要推進四大惠民工程。推進法律援助“情暖農民工”、“巾幗”、“春苗”和“夕陽紅”四大工程,繼續做好對農民工、殘疾人、婦女兒童、老年人等特殊群體的法律援助工作,促進解決涉及就業、就學、就醫、社會保障等民生領域的實際問題。
三要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探索開展偵查和審查起訴階段的法律援助工作,積極參與刑事和解和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依法維護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訴訟權利,促進司法公正。
(五)積極發展法律服務業,努力服務經濟社會發展
一要加強分類指導管理。認真貫徹落實中辦、省委辦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律師工作的意見》精神,落實《縣律師業發展規劃》相關要求,努力為律師工作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對基礎條件較好的律所積極為其創造條件,爭取建設成規模所、專業所、品牌所;對新所、小所進行規范建設的指導,鼓勵和幫助其健康發展;對問題所及時指出,督查整改。同時,對基層法律服務所進行規范化建設,提高服務質量,提升大眾形象。
二要提高法律顧問工作水平。積極完善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為政府依法行政和科學、民主決策提供法律意見,進一步完善黨政領導接訪律師隨同制度;健全完善“一村(社區)一顧問”制度,切實促進村民、居民的法律素質和村、居(社區)管理水平;認真部署開展“中小企業健康發展法律服務”專項活動,進一步搭建法律服務“惠企”平臺,支持企業轉型升級,助推中小企業健康發展。
三要完善法律服務監管機制。加強日常監督檢查,開展好年終檢查和年度注冊兩次專項檢查;落實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及時了解和掌握各法律執業機構辦理敏感案件和群體性事件的情況;加強對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職業道德、執業紀律教育,積極開展“三個一”活動(即抽查一批案卷、旁聽一批案件、回訪一批當事人),切實提高辦案質量和服務水平。
四要發展壯大律師隊伍。加強律師行業黨組織建設和黨員發展工作,適時開展優秀律師評比活動,加強青年律師培養和引進工作,著力培育一批具有國際視野,精通法律、經濟、外語的復合型高端律師人才,提升律師隊伍整體素質,增強我縣律師在全市乃至全省的綜合競爭力,使之與我縣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匹配。
五要不斷提高公證服務質量。以提升行業社會公信力為目標,加快公證信息化進程,規范辦證行為和執業秩序,完善公證機構內部管理制度,加強對公證行業的監督指導,確保公證質量的持續穩定與提高,為保障經濟轉型升級、服務中小企業和維護群眾權益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公證法律服務。
(六)繼續打造“固本強基”工程,夯實司法行政基層基礎
一要加快司法所規范化建設。認真落實縣委辦、縣府辦《關于開展創建規范化司法所活動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以星級司法所評定為抓手,完善管理體制、加強專業力量,進一步增強工作實效、提升社會形象,努力實現組織機構正規化、干部隊伍專業化、業務工作效能化、所務管理制度化、基礎設施標準化。推動平水、安昌、稽東等司法所業務用房建設,爭取建設具有全市乃至全省標志性的司法所。2014年,爭取在每個鎮、街道均有司法助理員,向縣委縣政府進一步爭取政策支持力度。開展“五好”為標準的星級規范化司法所評定工作,2014年全縣縣級規范化司法所要達到16個以上,市級14個以上,省級7個以上。
二要全面推進司法行政法律服務中心建設。進一步加強對中心運行規律的研究,按照“內部職能融合”的原則,整合法律援助、律師、公證等法律服務職能資源,集成人民調解、法制宣傳、社區矯正等司法行政職能要素,在統一的平臺上為群眾提供各種法律服務;按照“組織體系鏈”的要求,加強與各類法律服務機構和鎮(街道)司法所、村(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法律援助工作站等基層司法行政組織的業務對接,實現服務分解、案件分流、擴大中心的運行效能和輻射效應;按照“橫向聯動拓展”的思路,積極引入行業性專業人民調解組織,集中受理調處有關醫療、交通事故、勞資等矛盾糾紛;牢牢把握公益、專業、便民的性質,創新工作機制,規范服務的內容和標準,確保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此外,積極創造條件,大力推動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和公證處的建設,更好地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
(七)切實抓好隊伍建設,提升司法行政整體工作水平
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扎實開展“忠誠、為民、公正、廉潔”的政法干警核心價值觀實踐活動和創建“群眾滿意基層站所”活動,突出抓好基層組織建設年活動,注重結合開展“進村入企大走訪”活動,深化司法行政工作聯系點制度,嚴格落實承諾事項督查制度,繼續加強廉政警示、職業道德教育,堅持健全完善黨內民主生活會、談話等制度,充分發揚“正氣、朝氣、大氣”的局風,著力打造“能力、合力、活力”的機關,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大局意識、創新意識、服務意識和團隊意識,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的司法行政干部隊伍和政治堅定、法律精通、維護正義、恪守誠信的法律服務工作者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