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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是實現“十二五”節能、降碳約束性目標承前啟后的重要一年。全縣上下要以著力改善生態環境和發展環境為契機,統籌做好節能降耗、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及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工作,嚴格控制、嚴密監控、嚴防反彈,確保完成省、市定單位GDP能耗、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分別比上年降低3.66%的節能降碳目標任務,促進縣域經濟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一、落實目標責任,強化考核問責
(一)細化分解年度目標。按照縣政府與省、市政府簽訂的《“十二五”節能減排目標責任書》和省發改委《關于印發“雙三十”單位2014年—2015年年度節能目標的通知》(冀發改環資〔2014〕867號)要求,制定年度節能降耗計劃和節能工作預控方案,堅持有保有壓、統籌兼顧的原則,實行屬地與行業相結合管理、節減辦全程監督的方式,將全縣2014年用能指標按鄉鎮、重點企業進行分解,實行能源消費總量控制。
(二)搞好用能監測預警。把控制用電量增速作為實現節能目標的監測指標,堅持規模以上工業用能月分析、全社會用電月會商、全縣節能目標完成情況季通報制度,按月對鄉鎮用電指標進行匯總,及時通報全縣用電情況,并有針對性的召開全縣用電調度會,強化用電指標控制。建立用電預警機制,對上半年用電超出控制指標的鄉鎮,由縣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縣節減辦)給予黃牌警示;對前三季度用電指標超限額的鄉鎮,縣政府主要領導約談鄉鎮政府主要負責同志。
(三)嚴格督導考核獎懲。將節能工作納入對各鄉鎮及有關部門年終目標綜合考核體系,將節能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納入政府績效管理,實行年初部署、年中督導、年底考核制度。考核結果作為對鄉鎮政府、有關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健全節能降碳表彰獎勵制度,對做出突出成績的鄉鎮、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對未完成年度節能降碳目標任務的鄉鎮和企業實行建設項目禁(限)批,并取消授予該鄉鎮和企業主要領導、主管領導節能方面的榮譽稱號。同時,未完成年度節能目標的鄉鎮,在考核結果公布后一個月內向縣節減辦作出書面報告,并制定限期整改措施。
二、突出抓好重點領域,整體協調推進
(四)工業領域。工業是當前節能潛力最大的領域。依據企業與縣政府簽訂的節能目標責任書,縣節減辦要加強跟蹤督導,重點抓好現有51家規模以上重點工業企業用能管理。規模以上重點耗能企業要制定節能規劃,并嚴格落實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制度。同時,結合我縣產業結構調整和節能降碳工作需要,對現有生產企業開展能效對標活動和節水型企業建設,挖掘節能潛力,不斷提高企業能源利用效率。
(五)建筑領域。城鎮所有新建居住建筑和公用建筑嚴格執行國家強制性節能建筑設計標準,設計、施工階段節能標準執行率要達到100%,城鎮節能建筑占既有建筑總量比率比上年提高2個百分點,節能建筑占比達到30.5%以上。加大對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力度,加快推進以辦公樓、商場、賓館等為重點的公共建筑節能改造。大力推廣商品混凝土,逐步取締自拌混凝土。推廣應用新型墻體材料、屋面保溫節能技術、節能門窗保溫隔熱和密封技術。推行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工作及熱計量控制系統,規模化發展綠色建筑。推行新建居住太陽能一體化工程,探索公共機構建筑應用太陽能技術。
(六)交通運輸領域。調整優化交通運輸結構和運力結構,加快建設便捷、高效、節能的交通運輸系統。大力發展現代物流業和現代流通業,實行集中配送,最大限度降低運輸能耗。落實公交優先發展戰略,推進公共交通與其他交通方式無縫銜接。嚴格實行營運車輛燃料消耗量準入制度,鼓勵機關、企業、公眾使用節能和新能源汽車,推廣CNG(壓縮天然氣)、LNG(液化天然氣)、LPG(液化石油氣)和甲醇汽車。嚴格按照上級要求,實施機動車排放標準,按期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老舊運輸車輛。
(七)公共機構領域。強化公共機構新建建筑節能評審和監管。加快推進公共機構既有建筑保溫、采暖、照明系統節能改造。用電設備和電力分配系統加裝節電設備,提高綜合電效。加強供水系統的節水改造和日常維護管理,采用節水型技術、設備。推行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嚴格用油定額管理,實行單車能耗核算和單車獎勵。組織實施公共機構示范單位創建、綠色照明、零待機能耗、資源綜合利用等工程,建立完善公共機構能耗統計、能源審計、能效公示和能耗定額管理制度,加強能耗監管體系建設。到2014年底,公共機構人均綜合能耗、人均水耗同比分別下降4%,單位建筑面積能耗同比下降3.2%。
(八)農業領域。加快淘汰老舊農用機具,鼓勵采用節能型機械設備,推廣生活節水器具和高效低排、省柴節煤爐具。以基層建設年活動和新民居建設為契機,推進農村節能型住宅建設,加大沼氣、太陽能在農村的普及力度,推進養殖場規模化沼氣試點工程建設。推進農業生產過程清潔化,減少地膜殘留,加快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
三、實施重點節能工程,發揮引領帶動作用
(九)節能技改工程。謀劃實施鍋爐技改、電機系統節能、余熱余壓利用和資源循環利用等節能工程;大力淘汰落后產能,依法拆除落后設備,力爭節能項目及淘汰落后產能形成的節能能力占全社會節能量35%以上。加強跟蹤督導,實行季度通報、半年調度、年度考核制度,確保節能和淘汰落后產能項目按計劃進度如期完成。
(十)循環經濟示范工程。加強規劃引導和政策扶持,在生產、流通、消費各環節大力推進循環發展,構建消耗低、污染少的現代生產消費體系。推廣工業固體廢棄物、礦山尾礦等綜合利用技術,提高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率。在重點培育山神廟循環經濟示范園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對循環經濟項目及工程的推進力度;培育新的循環經濟示范園區及企業,實現清潔化生產。積極倡導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與消費模式,減少服務業一次性用品使用和消費,引導采用可再生、能降解的包裝材料,加強餐廚垃圾管理、回收和利用。
(十一)節能產品惠民工程。嚴格按照上級要求,組織實施國家財政補貼節能產品推廣工作。加強節能產品宣傳、指標分解、任務落實,進一步加大國家財政補貼高效照明產品在企業、社區、農村、公共機構等領域的推廣力度,確保完成年度節能產品推廣任務。及時發放對交通工具、工業設備等節能產品的財政補貼,大幅度提高節能產品市場占有率。
四、強化結構性節能,力促產業優化升級
(十二)嚴把項目準入關口。嚴格項目審批,對所有新上或改擴建項目必須進行節能評估和審查,對擬建的單位產品(工序)能耗達不到《省部分用能行業能效對標指南》準入值的項目,堅決不予通過節能審查,嚴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項目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有關部門要督導項目主體嚴格落實各項節能措施,使用節能設備。對未按設計要求使用節能設施或節能措施未落實到位的項目,要采取綜合措施禁止其投產運行,從源頭上實現節能降耗。
(十三)堅決淘汰落后產能。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綜合運用經濟、法律、技術和行政等手段,必保按期完成淘汰落后產能計劃。結合我縣工業現狀,完善落后產能退出機制,支持淘汰落后產能企業改造升級。對未按規定期限淘汰的企業,依法吊銷排污許可證、生產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對虛假淘汰行為,依法追究企業負責人和地方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十四)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加快礦業資源整合,不斷提高礦產資源開采的集約化和高效化水平,并引導企業延伸產業鏈條,提高附加值。引導縣內傳統企業,深入謀劃實施一批技改擴建項目,加大資金扶持爭取力度,確保年內投產達效。加快發展綠色建材產業,發展新型墻體材料和安全環保型外墻防火保溫材料,提高新型建材及建材制品增加值占行業總量的占比。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的原則,推進石材加工小區建設,推動石材產業向產值化、精細化方向發展。
(十五)培育壯大新興產業。加快發展機械加工、金屬壓延等裝備制造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龍頭企業,打造知名品牌。大力發展現代物流業、商貿流通業和服務業,推進經濟開發區、物流產業聚集區和山神廟循環經濟示范園區建設,構建比較完善的城鄉流通網絡。實施重點景區升級改造工程,不斷擴大祖山、桃林口等景區規模。大力發展生態游、采摘游和農家游,全力打造環京津地區生態觀光、休閑度假名縣。
五、強化綜合治理,應對氣候變化
(十六)控制燃煤消費總量。加快推進風能、生物質能、沼氣以及太陽能、地熱能等非化石能源的開發利用,提高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及清潔能源利用占比,采取有效舉措,逐步降低煤炭消費在能源消費中的比重。將燃煤消耗控制目標任務細化分解落實到鄉鎮、有關部門和重點企業,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對燃煤消費重點企業,實行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并將任務完成情況納入企業和所在鄉鎮節能目標考核體系,嚴格兌現獎懲,確保完成省、市定燃煤控制目標任務。
(十七)扎實推進低碳試點。謀劃實施產業低碳化改造工程,大力改善城鄉能源消費方式,降低生活碳排放量,創建低碳示范小區;推進低碳旅游交通、綠色消費產品市場、節能產品消費市場等低碳旅游服務體系,構建低碳旅游示范區;創新低碳發展管理體制,建立低碳經濟發展的引導帶動機制。
六、完善政策機制,依法監督監察
(十八)嚴格執行節能限額。嚴格執行上級節能有關法規,切實解決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問題。嚴格執行高耗能產品能耗限額強制性標準、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額標準、主要耗能行業節能設計規范、主要用能產品(設備)能效標準、清潔生產審核標準及節水、節材、廢棄物回收與再利用等標準,推行綠色產品、綠色企業標準體系。
(十九)加強財稅政策扶持。全面落實現有節能、節水、環境保護、資源綜合利用、合同能源管理等稅收優惠政策。提高縣級節能專項資金規模,積極爭取重點節能工程、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等中央、省、市預算內補助資金及節能技術改造財政獎勵資金、合同能源管理財政獎勵資金支持。嚴格執行差別電價和懲罰性電價政策,所征收的懲罰性電費專項用于支持節能。推行政府綠色采購,完善強制采購和優先采購制度,鼓勵大宗用戶采購和使用節能環保產品,逐步提高節能環保產品比重。
(二十)完善節能獎勵約束機制。按照鼓勵低能耗、約束高能耗原則,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和價格杠桿引導作用,研究制定能耗超限額加價制度,利用價格機制約束能源消耗,進一步建立健全電、油、氣等能源價格的傳導和聯動機制,認真落實國家差別電價政策,促進全縣產業結構調整。進一步完善節能獎勵辦法,對在節能管理、節能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都要建立節能獎勵制度,設立節能專項資金,用于節能技術改造項目和節能獎勵。
(二十一)強化金融支持政策。完善綠色信貸評估機制和差別電價政策,未通過節能審查的項目一律不得發放貸款。創新適合節能項目特點的信貸管理模式,切實加大對節能企業、循環經濟示范單位、通過備案的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及國家、省節能重點項目支持力度。引導各類創業投資企業、股權投資企業、社會捐贈資金和國際援助資金加大對節能的投入力度,鼓勵信用擔保機構加大對資質好、管理規范的節能環保企業融資擔保支持力度,鼓勵民間投資和外資進入節能環保產業領域。
(二十二)依法監督監察。有關部門要組織開展節能減排專項檢查,督促各項節能措施落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用能行為。加大對重點用能單位、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執行情況的執法監察監測、節能環保產品質量和能效標識監督抽查力度,對嚴重違反節能環保法律法規,未按要求淘汰落后產能、違規使用明令淘汰用能設備、虛標產品能效標識等行為公開通報或掛牌督辦,限期整改;對超標準限額用能嚴重的企業執行懲罰性電價政策,直至關停關閉,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實行節能減排執法責任制,對行政不作為、執法不嚴等行為,嚴肅追究有關主管部門和執法機構負責人的責任。縣節能監察中心要對重點用能企業依法開展節能監察和監測。縣發改、財政等部門要委托專業機構對中央、省預算內投資項目、節能技術改造財政獎勵項目進行專項核查、審計和績效評價,規范項目管理和資金使用。
七、搞好宣傳培訓,動員全民參與
(二十三)加強節能降碳宣傳教育。舉辦節能宣傳周、低碳日、世界環境日、能源緊缺體驗日、無車日等活動,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等新聞媒體,深入持久地開展節能輿論宣傳,引領群眾樹立節能低碳、綠色環保的理念。縣教育等部門要把節能意識滲透在中小學素質教育之中,從小培養節約和環保意識。培養青少年節能意識。縣發改、工信等部門要開展多層次的節能培訓,提高耗能單位主要領導節能意識,提高節能管理人員和能源統計人員業務水平。
(二十四)倡導綠色低碳消費理念。按照上級要求,適時組織開展“白熾燈全淘汰、節能燈全覆蓋”創建活動和“金太陽”等示范工程,推廣應用光伏發電、新能源汽車、LED照明產品等。引導市民拒絕一次性筷子、超薄塑料袋、過度包裝產品等,鼓勵循環使用再生資源產品。組織開展節能專項行動,通過典型示范、專題活動、展覽展示等多種方式,廣泛動員全社會參與節能,倡導文明、節約、綠色、低碳的生產方式、消費模式和生活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