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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我局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牢固樹立“為人民管理城市,建人民滿意城管”的理念,大力推進精細化管理,深入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實現了隊伍形象和城市形象的雙提升。現將有關工作開展情況匯報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以景觀打造為抓手,城市品質不斷提升。一是及時做好城區綠化養護。嚴格執行《區中心城區綠化精細化養護管理辦法》,對我局原有管護的200余萬平及改造提升65.6萬平的綠地實施精細化管理。按照“高標準、精細化、常態化”的工作原則,多管齊下,強化對綠化養護企業的監管;及時開展春季補植。對養護綠地內的鳶尾等宿根花卉進行了大面積分栽,分栽面積1.8萬平方米。二是開展樹木整形修剪。根據不同植物的生長習性對城區主要道路及游園內的的喬灌木進行整形,改善了生長態勢,提升觀賞特性。三是全力做好病蟲害的防治工作。組織50名專業人員和10輛綠化打藥車,配制高壓噴霧器和普通噴霧器15個,對城區200余萬平方米綠地進行全面藥物噴灑。四是舉辦()園藝修剪技能大賽。進一步調動廣大園林綠化從業人員學技術、練本領、創業績、比作為的積極性,培養技藝精湛的園林綠化人才隊伍,為園林城市建設工作提供技術支撐和人才儲備。五是迎國慶擺放鮮花。我局本著造型新穎、科學布置、貼近生活”原則,對政府樓前的廣場進行了鮮花擺放共擺放鮮花7.6萬余盆,提高我區綠化、美化水平。
(二)以環境治理為推動,城市衛生質量進一步提高。嚴格生活垃圾密閉運輸,同時對城鄉環衛的垃圾清運車輛、垃圾清運范圍、人員管理實行劃片、明確責任,各鎮街道參與垃圾清運的監督管理,提升垃圾環衛設施維護管理和清運效率。加強環衛特種車輛管理,對新購置壓縮式垃圾車和投入使用的掛桶車等車輛,強化安全管理和操作技術規范,保障垃圾日產日清,杜絕垃圾滯留問題。我區全市第一次考核第二名,第二次考核中被評為全市城鄉環衛一體化長效機制較好縣區。我區“以克論凈”已經達標并低于行業標準(道路車行道塵土不超過5克/平方米,人行道塵土不超過10克/平方米),全面推進以機械化作業為主、人工作業為輔的深度保潔模式,科學編制保潔清單,實行分級保潔,擴大機械化作業覆蓋范圍,增加灑水頻次,建成區機動車道道路濕式機掃率、沖洗率、灑水率達到95%,城區道路分類管理達標率達95%。省級以上道路、鎮街政府駐地道路灑水率、機掃率達到80%;扎實做好垃圾分類工作。根據《市生活垃圾分類實施方案》《關于在全市所有鄉鎮街道全面啟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確各鎮街示范小區、村居任務,其中,六合街道3個示范社區,包括12個小區5;街道2個示范社區,包括個5個小區;孤島鎮2個示范社區,包括4個小區;義和鎮2個示范村;新戶鎮2個示范村。加快推進分類示范小區及村居分類設施配套建設。已建設小區垃圾分類投放站點62處,配備分類垃圾桶,可回收柜等設施178個,覆蓋12個小區。
(三)以“六亂”治理為重點,市容市貌逐步規范有序。一是開展城區市容環境綜合整治。開展集中整治行動10次,出動執法人員500余人次,執法車輛180余輛次,規范占道經營和店外經營現象1000余次,清理流動攤點300余處,清理違章搭建簡易棚10余處,清理亂堆亂放100余處,下發限期整改通知書100余份。二是完成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我局負責S315孤島檢查點疫情防控執勤工作,每天24小時不間斷值班,對過往車輛及人員進行體溫監測和登記管理,堅決打贏防疫阻擊戰。2月1日至2月23日,共出動執法車輛200余輛次,執法人員600余人次,共計檢查車輛28000余輛次,檢查人員48000余人次,勸返車輛700余臺次,勸返人員1300余人次,圓滿完成了疫情防控任務。三是開展餐飲油煙及露天燒烤專項整治。對城區餐飲飯店、燒烤攤點進行摸底排查并進行登記備案,目前城區60余家大中型餐飲飯店全部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并保持正常使用,45家燒烤店全部入室操作;對部分尚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的小型餐飲飯店,要求限期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開展日常執法檢查及夜間巡查行動,對露天燒烤及其他油煙擾民行為發現一處,處理一處。四是開展戶外門頭牌匾專項整治。拆除河聚路、黃河路、步行街、海康路、海盛路違規設置的戶外廣告牌150余塊,清理落地燈箱80余塊,清理條幅、道旗200余處。五是加大城市揚塵及渣土車運輸治理力度。與公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行動3次,出動執法人員50名,執法車輛15輛,查處規范渣土運輸車輛20余輛,立案處罰3起,警告撒漏車輛2輛;對城區在建施工工地進行了摸底排查,下發揚塵治理告知書1000余份,對在規定期限內未整改或拒不整改的施工企業依法進行處罰。六是為全面落實上級“六穩”“六保”任務,扎實推進“保居民就業、保基本民生、保市場主體”工作,制定了《區城市便民攤點群設置指導意見》及《設置計劃表》,按照有序適度放開、便民不擾民的原則,在嚴格履行疫情防控、環境衛生責任,不影響城市道路通行,不占用消防通道和盲道、不侵占和破壞城市綠地、不產生噪聲擾民和油煙污染環境等前提下,新增體育場西北角、黃河廣場等臨時便民市場、疏導點共17處。
(四)以市政設施管護為重點,城市功能更加完善。一是實施區城市主干道雨排改造項目。已于8月30日完工,新建海昌路(黃河路—河慶路)、廣場街(黃河路—友誼街)、和平街(迎賓街—海盛路)、朝陽街(河龍街—海盛路)、興河街(河龍街—海盛路)、海盛路(河濱路—河慶路)、河運小區(小區商鋪)、河祥路(海盛路—西湖街)、河興路(河興路與海河路十字路口)排水管道1200m,新增雨水口600處,清淤疏通雨水管道18.9km。二是推進生活污水治理。制定2020年農村生活污水工作治理計劃,對48個行政村進行生活污水治理,目前已完成47個行政村的治理驗收,加快新戶鎮、義和鎮污水處理項目建設進度,同時推進污水處理廠擴建項目。推進污水處理廠擴建項目,目前已完成項目立項,正在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三是加強市政設施養護工作。對城區管轄范圍內的道路、路燈、護欄、井蓋進行日常巡查和養護工作,同時加強城區水系治理巡查力度,及時打撈水系漂浮物,出動檢查組開展隱患排查行動49次,更換道路護欄194節約673米,立柱190個,底座205個,指示牌302個,防撞桶75個。維修故障路燈96盞,加固燈桿23根,加固燈頭17盞,更換損壞電纜約260余米,更換配電保護器5只,更換LED電源開關40個,處理線路故障26起,查處漏電故障8處,更換受損井蓋121個,雨水篦子68個。四是加快推進建筑垃圾處理場項目建設。區建筑垃圾處理場項目位于區河埕路以西,北外環以北,生活垃圾處理廠西側,總投資11300萬元,總占地面積120畝。目前,已完成立項批復、環評批復、用地規劃許可證等,項目其中26畝土地正在辦理土地使用證,場區平整已完成,正在進行審圖、辦理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等建設手續。已完成508萬元投資。建筑垃圾暫存場地已租賃,達到接收建筑垃圾的基本條件。
(五)牢記民生,服務水平進一步提高。供氣方面,一是常抓不懈,建立長效管理機制,與各燃氣企業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實行安全監管責任制,建立健全了領導負責制度、應急值守制度、節日檢查制度。今年以來,共組織全區綜合性燃氣安全專項檢查10次,檢查燃氣企業50家次,抽查工業用戶12家次、商業用戶30家次、居民用戶132戶次,排查燃氣安全隱患160多項,對于排查出的問題,限期要求燃氣熱力企業制定整改措施嚴格落實整改,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保障安全生產。二是組織實施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結合我區城鎮燃氣領域工作實際,制定《區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督導企業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和運行管理,保障安全生產,確保到2022年底前,全區燃氣安全生產水平得到明顯提升,從根本上消除燃氣事故隱患,有效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三是繼續推進燃氣村村通清潔取暖通氣工作。截至目前,截至目前,76個村已全部通氣,剩余村莊正在逐步推進。同時加強燃氣村村通安全培訓宣傳,邀請專家舉辦培訓班兩期,培訓人數400余人次,提高了村居燃氣安全員的安全意識和水平;加強燃氣村村通安全用氣知識普及宣傳,利用村居廣播每天早晚不間斷播放安全用氣知識,督導管道燃氣企業組織人員進家入戶開展用氣宣傳指導,印制發放安全用氣明白紙30000余份。四是加強應急建設,抓好應急演練。修訂完善《區燃氣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依托燃氣企業成立全區燃氣應急搶險救援隊伍,建立《區燃氣應急搶險救援物資設備臺賬》,明確隊伍人員職責分工、物資設備明細,從人員、裝備方面為燃氣應急搶險救援提供保障;指導企業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及時修訂完善應急預案,確保應急預案的針對性、科學性、完整性和可操作性,并及時進行備案;督導燃氣企業建立應急救援搶險隊伍,備齊應急救援搶險物資裝備,制定具體的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并按照計劃認真實施。五是編制《區燃氣專項規劃(2020—2025年)》,為城鎮供氣安全提供可靠保障;6月16日全國“安全生產月宣傳咨詢日”,組織燃氣企業開展用氣安全宣傳活動,現場設置咨詢臺、懸掛橫幅、擺放宣傳展板,向廣大居民用戶發放燃氣安全宣傳材料2000多份。供暖方面,一是實現“油地”一體化供暖,新型地熱供暖作為試點,2019-2020年度供暖季開始運營,供暖效果良好,停暖后督促各供暖公司針對運營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并倒排工期確保本供暖季正常運營。二是積極推進供熱分戶計量工作。開展供熱分戶計量工作,按照《關于切實加強全市供熱計量改革工作的通知》,對新建建筑和供熱工程的監督管理,未按規劃安裝供熱計量及溫控裝置的不予辦理竣工備案手續,不予供暖。零星工程方面,制定印發了《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公用事業維修項目管理辦法》,并嚴格按照管理辦法程序進行審批,與第三方審計公司簽訂了《零星工程維修審計合同》,共登記審核維修項目以及創城期間維修項目145個,勘察現場100余次,共計合同金額596.6萬元,已經出審定值金額200.3萬元。確保所有零星維修項目審計規范有序、審計公平公正。
(六)以安全環保工作為重點,安全發展理念更加牢固。一是深入學習貫徹落實黨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精神,堅持將防控安全生產風險和遏制安全事故作為重中之重,持續推進“安全生產機制”建設和“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開展各類安全巡查、整改活動。二是認真加強監管,結合本行業工作實際,制定了《2020年春季安全生產集中整治行動實施方案》、《區城市管理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全區城市管理和燃氣領域安全隱患拉網式大排查專項行動實施方案》。三是每季度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不定期召開專題會、調度會和現場會,總結通報前期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安排部署下一階段工作,研究解決安全管理遇到的突出問題,督促各科室嚴格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四是扎實推進專項行動開展。對全區城市管理領域和城鎮燃氣領域相關企業行動開展情況進行深入的督導檢查,成立督導組,按照“專家查隱患、政府搞督查、部門抓監管、企業抓整改”的檢查要求,先后兩次組織第三方機構、聘請行業專家,檢查企業安全基礎管理情況。
二、存在問題
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工作雖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與區委區政府要求和群眾期盼相比,還存在一些差距和問題。主要表現為:一是城市管理體制有待進一步理順,“大城管”格局尚未破題。一方面就我局管理范圍而言,市政設施管護原來分屬油田和區政府管理,“三供一業”移交之后,油田原管護事項劃轉區物業和市政公司,系統內部聚合效應不強。另一方面,整個城市建成區管理由我局、開發區和湖濱新區分“區”負責,建設項目也是由多個部門分別承擔,標準要求不盡一致,加之管理水平不一,直接影響了項目后續移交管護,部分項目建成后至今未移交,嚴重制約城市管理效能提升。二是行政執法協調機制不順暢,綜合執法優勢尚未凸顯。機構改革后,我局綜合行政執法領域和事權相應拓寬,“三定”方案也較為明確,但具體工作中,涉及職能劃轉、人員轉隸和事權劃分等沒有一步到位,劃轉部門之間缺乏有效溝通,執法監管存在脫節現象;另外,前期我局已向鎮街派駐人員,但受鎮街機構編制限制,相關執法力量不足,執法裝備不齊,導致執法監管難以協調統一、銜接配合不暢。三是專業人才缺乏,干部隊伍業務素質與新形勢新要求不相適應。一方面,執法大隊核定編制80人,現有人員不足50人,執法力量薄弱,人員身份界定尚未明確,存在“進人”難的問題;另一方面,綜合執法工作政策性強,城市管理涉及領域廣、專業性要求高,現有干部職工大多為建局初期轉隸或考錄人員,年齡普遍偏大,知識更新慢,專業適應能力不強,加之同樣受機構編制限制,無法招錄新進人員;輔助崗位人員待遇差,留不住人,致使專業人員更新不足,業務素質提升受限。
三、下一步打算
(一)全面提升園林綠化水平。一是加強城市綠化養護管理。強化現有園林綠化的精細化養護工作。要求綠化養護企業落實精細化養護方案,根據綠化管護招標方案要求對園林綠化實行精細化管理,對園林綠化實行精細化管理,做好修繕、澆水、施肥、病蟲害防治、苗木修剪、苗木補植等工作,促使全區綠化管護上水平上檔次。對已完工的重點項目按照精細化養護方案規范管護標準,落實管護方案,提升管護質量,確保成果的有效落實,對沒有水管線的地段鋪設綠化灌溉供水管線,安裝噴灌等設施;解決綠地內澆水難的問題。組織綠化管理人員及管護人員進行業務知識培訓,提高業務能力。二是積極開展綠化美化活動。注重對主要道路、公共廣場等區域實施綠化美化,提升城市綠化層次,打造“三季有花、四季常青”城市綠化效果。三是加快城市綠地系統建設。鞏固國家生態園林城市創建成果,擴綠增綠,規劃建設小綠地、小廣場、小型運動休閑場所,分層次合理布局綠地,實現“300米見綠,500米見園”,出新、出景、出彩,為群眾提供更便捷、更舒適的生活環境。
(二)全面提升城鄉保潔質量和水平。加強對背街小巷和居民小區的環境衛生督導考核,不斷提高環境衛生整體質量。推進城鄉主次干道機械化深度保潔,深化城鄉環衛一體化監管考核工作,強化城鄉建筑垃圾收集、運輸、處置管理,積極推進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建設工作。
(三)加強市政公用設施管理工作。一是強化市政設施日常巡查監管。加強對城區內城市道路、護欄、水系、橋涵雨污排水設施日常檢查,建立24小時巡查制度,完善問題發現、跟蹤、處理、反饋和投訴舉報機制,確保發現問題第一時間解決。開展城市道路、橋梁、路燈、排水、燃氣熱力等地下管線普查,穩步推進市政設施養護精細化、精準化。二是加強城區路燈景觀燈管理,采取定期、不定期綜合整治相結合的辦法檢查亮化率,確保設施完好,年內建成路燈單燈遠程控制系統,實現城區主干道路智能化管理。三是加強對雨污管網的監督排查,做好區城市主干道雨排改造項目的工程進度和質量,加快污水處理廠擴建項目建設及污水處理費用的收繳。做好農村2020年污水治理督導,積極推進2020年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確保2020年完成48個行政村的治理驗收工作。四是提高城市安全防汛能力。加強對城市排水(雨排、污排)管網、燃氣及熱力等地下管線的管理和養護維修工作,完善道路、橋梁積水、積雪警示系統建設,實現實時監控。實施城區部分道路及市政設施改造提升工程。
(四)繼續開展各類專項整治行動。一是開展餐飲油煙專項整治,加大對大中型餐飲單位的檢查,督促商戶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另外責令存在油煙擾民情況的小型餐飲也要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城區內露天燒烤全部入室經營,重點解決城區群眾投訴強烈的油煙污染和露天燒烤問題,逐步改善城區環境空氣質量,努力為居民營造一個優美清新、整潔有序、安靜的生活環境。二是開展戶外門頭牌匾整治。嚴格廣告牌匾設置管理,實行戶外廣告和門頭牌匾備案登記制度。組織拆除非法設置的樓頂廣告、墻體廣告以及遮擋窗戶的、樓層與樓層之間設置的、顏色與建筑外立面極不協調的門頭牌匾,拆除破舊、無產權單位或個人影響市容的門頭牌匾。對質量不高或已損壞的廣告責令設置部門和個人進行維護、更新,對已經破壞的“無主”廣告及時清理。三是開展城市揚塵渣土運輸專項整治。不斷加強建筑工地秩序管理和對建筑渣土、砂石料的運輸監管,確保渣土運輸車輛無撒漏、無帶泥上路等污染路面行為的發生。
(五)深入開展“隊伍素質規范行動”。一是加強基層黨建工作。進一步理順基層黨組織設置,建立健全基層黨組織,積極開展服務型基層黨組織創建活動,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向心力、戰斗力。二是加強作風建設。認真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深入開展“四風”問題專項整治,堅持問題導向,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以良好作風贏得群眾的信任支持。三是加強教育培訓,制定實施培訓計劃,加強政治理論、法律法規、業務知識及行業技能等學習培訓,全面提高干部職工專業素質和管理能力。提高執法人員的法律修養,在執法辦案中熟練運用法律用語,提升運用法治思維和法律手段解決問題的能力,維護法律的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