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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基本守則和改革重點
(一)促進住宅業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提高住宅質量,改善住宅環境,不時提高滿足城鎮居民日益增長的住房需求;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指導思想,穩定推進住房商品化,社會化,逐步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和我市市情的城鎮住房新制度。
(二)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則是堅持在國家統一政策的指導下,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堅持國家、單位、個人合理負擔;堅持“新房新制度,老房老辦法”平穩過渡,綜合配套。
(三)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重點,停止住房實物分配,逐步實行分配貨幣化,建立和完善以經濟適用住房為主的多層次住房供應體系,進一步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發展住房金融,培育和完善住房交易市場,進一步拉動我市經濟發展,建立社會化、專業化、市場化的物業管理體制。
二、停止住房實物分配,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
從年月日起,全市已停止住房實物分配,逐步實施住房分配貨幣化。
(一)住房貨幣化分配的形式。
對年月日之后參與工作的無房職工,從年月日起,采取提高繳存住房公積金比例的方法增加職工個人住房專項資金。
對年月日之前參與工作的無房或未達到規定的補貼面積規范的職工(含離退休人員,下同)職工購房時,按住房貨幣分配的發放方法采取一次性發放住房補貼的形式。
(二)住房貨幣分配的規范
職工個人按自己每月平均工資的5%所在單位對年月日前參與工作的職工按職工自己月工資的5%繳存;對年月日之后參與工作的職工,從年月日起按職工個人月工資的15%繳存,以后將適當調整繳存比例。
住房補貼規范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318元,住房貨幣分配不對家庭而對職工,家庭成員可在各自的單位申請補貼。
(三)職工住房面積補貼規范
行政人員住房規范暫定為:
縣處級130平方米,付縣處級110平方米,科局級90平方米,付科局級80平方米,科員70平方米。專業技術職稱與行政人員職務相對應,國家有關知識分子待遇政策,具體由各單位自行掌握。企業職工住房面積可參照執行。
(四)住房貸幣分配的資金來源
住房貨幣分配的資金來源主要由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及住房貸款等資金渠道解決。
住房補貼的資金來源,主要由單位原有的解決職工住房的資金渠道解決,依照規定提取維修金之后的售房款也可作為單位的補貼資金的一個來源。
有條件的企業可按本方案實行補貼。經濟困難的企業,可降低住房規范和補貼標準,虧損企業可暫時不實行住房補貼。允許困難企業利用自有土地,運用組織職工集資合作建房的變通措施解決住房補貼。
(五)住房貨幣分配的審批順序
1職工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后,填寫《住房補貼資金申請審批表》統一報市房改辦審批。
2職工自行選購住房,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購房協議及已購局部房款發票及相關手續,由財政部門審批后,單位直接將住房補貼劃入售房單位帳戶。企業由市房改辦審批后可直接將補貼款轉入售房單位帳戶。
(六)住房貨幣分配的管理
1各單位要按規定要求建立住房檔案,如實記載職工住房情況和住房補貼發放情況。并設專人統一管理。職工調動,售方檔案與人事檔案一并轉入新單位,對于不按要求建立住房檔案和沒有建立檔案的單位,不批準其發放住房補貼。
2住房補貼不得以現金形式發放給職工個人手中,未經市房改辦批準,任何單位不得擅自補貼住房資金。
3申請住房補貼資金的職工,必需如實申報住房情況,對隱瞞和弄虛作假,冒領套取住房補貼的按行政和有關法律法規處置。對職工所在單位不認真審查把關,出具弄虛作假審批意見的三年內停止審批其住房補貼工作,并對主管領導和相關人員追究責任。
三、全面推進住房公積金制度,發展住房金融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頒發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年底以前,全市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集體和私營企業,外資企業等在職職工,均應按《條例》規定,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
(二)住房公積金繳交額度以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為基數,每年調整一次。年度職工個人和單位繳交比例兩個5%不變。經濟條件好的單位也可適當提高繳交比例。對年月日之后參與工作的職工,各單位一律按職工月平均工資15%比例繳存。
(三)根據《條例》及房改工作屬地管理的原則,各單位(含國、省、市直單位的住房公積金必需統一納入市房改資金管理中心管理。
(四)加大住房公積金繳交力度。住房公積金代辦銀行受市房改資金管理中心和企事業單位委托,可在核撥職工工資時直接扣繳住房公積金。人事、勞動部門應根據市房改公積金繳交證明審批單位工資額度,財政部門將公積金補貼列入預算執行。
(五)加大住房公積金清繳力度。各級領導要親自過問分管單位的公積金執行情況。凡未進行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的單位,應自本方案實施之日起60日內料理繳存登記。各單位每年度要對公積金繳存情況進行自檢自查,市房改資金管理中心每年度要對公積金繳存情況進行自檢自查,市房改資金管理中心每年度要根據各單位自查情況全面清理整頓欠繳、停繳、擠占、挪用的公積金。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單位,要采取行政、法律的手段搞好清欠,維護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
(六)加強住房公積金的管理,發展住房金融。依照“住房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規范公積金管理,加強對公積金管理的監督。依照《條例》規定,住房公積金貸款應專項用于職工購買、改選、翻建、大修自住房,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挪用。
要擴大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支持個人住房消費。積極開辦公積金貸款和商業銀行貸款相結合的組合貸款業務,簡化貸款手續,提高服務質量,完善住房貸款抵押登記制度。發展住房貸款平安和住房貸款擔保業務,增強貸款風險防范能力。
四、提高公有住房租金水平,推進現有住房改革
(一)根據省政府年住房租金達到雙職工家庭平均工資10%租金改革目標,年對全市公有住房實行新的租金規范,平均租金達到1.17元/m2/月,四)根據屬地管理原則。達到雙職工平均工資8%租金改革目標。
公有平房租金:0.9元/m2/月,火炕樓租金:1.1元/m2/月,暖氣樓租1.5元/m2/月。
(二)對單位和職工合資建房或集資建房的按當年建房決算價,劃分單位和個人投資比例確定應有面積,公有面積按新租金規范起租,對愿購買公有局部住房的按利息價一次性購買,料理私有產權證。
(三)凡附合政策規定出售范圍的公有住房,各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出賣。對不執行售房政策的單位,市房改辦可直接為購房人料理售房手續。
(四)對年房改以前售出的公房,可采取特事特辦的方法,只要按規定交足維修在金,即可料理房改手續,補辦私產證。
(五)根據國務院文件和省房改辦[]1號文件要求,調整我市公有住房出售有關政策:
1取消一次性付款30%優惠。
2取消10%建筑面積優惠。
3職工購買現已使用的公房優惠折和率由5%調整至2.5%
五、加快住宅小區物業管理
(一)加快改革現有的住房維修、管理體制,建立業主自治和物業管理企業專業管理相結合的社會化、專業化、市場化的物業管理體制。
(二)物業管理企業要加強內部管理,努力提高服務質量。物業管理要引入競爭機制,促進管理水平的提高警惕。有關部門要加強對物業管理企業的監管。
六、加強領導,統籌布置,保證改革的順利進行
(一)市政府要加強對房改工作的領導,各部門各單位要相互配合,協調動作,確保深化房改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新聞單位要加強輿論宣傳,引導廣大干部,職工轉變觀念,積極支持和參與住房制度改革。
(三)嚴肅紀律,加強監督檢查。市房改辦要會同監察、審計、財政部門加強對本《方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繼續實行實物分房,不按調整后的政策出售公房,不按規定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售房收入和維修金不納入專戶管理或挪用以及出具各種虛假證明等行為,要嚴肅查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