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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總體要求是: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省、州第十次黨代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加快發展”的工作基調,圍繞“民生為本、人才優先”工作主線,突出抓好就業促進、社會保障、人才隊伍建設、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工作,奮力開創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新局面。
一、推動實現更高質量的就業
(一)全面完成就業工作主要目標。分解落實就業目標任務,健全責任制,努力實現城鎮新增就業7000人,城鎮失業人員再就業500人,就業困難人員就業100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0%以內,發放小額擔保貸款600萬元,促進30名高校畢業生創業,建立30個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2010級藏區“9+3”學生初次就業率達到95%。
(二)深入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和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加大更加積極就業政策的實施力度,著力推進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群體政策落實,完善對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型微型企業給予的特殊扶持政策,促進家庭服務業發展,多渠道創造就業崗位。實施牧區無業青年實名制動態管理制度,制定個性化的就業援助方案,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強化對牧區無業青年的就業、創業服務,全面提升牧區無業青年的職業技能和創業能力,努力促進牧區無業青年就業創業。嚴格執行《就業專項資金管理紀律規定》,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重點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繼續將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作為就業工作的重點,多渠道幫助高校畢業生就業。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月和服務周、網絡招聘周等系列活動,為畢業生和用人單位提供高效便捷服務,對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行實名制就業服務管理。做好高校畢業生見習工作,落實參加見習的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的生活補貼、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政策。改善高校畢業生到中小企業的就業環境,全面落實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培訓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加強家庭困難畢業生、殘疾人畢業生、少數民族畢業生和就業困難女大學生的就業援助。做好2014年“三支一扶”大學生的招聘工作,配合做好“一村一大”計劃、“特崗教師”和“西部志愿者計劃”招募等大學生服務基層項目實施工作。
(四)統籌做好其他群體就業工作。全面貫徹落實《關于促進藏區“9+3”免費教育計劃學生就業的意見》,努力幫助藏區2010級“9+3”學生愿意就業的有崗位,自主創業的有扶持。深化跨區域勞務合作,推進農村勞動力有序轉移就業,就地就近就業和返鄉創業。建立就業援助長效機制,落實零就業家庭幫扶、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保補貼、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等規定,開展就業援助月活動,實施分類幫扶,解決好就業困難人員、被征地農民及失業人員就業再就業問題。
(五)大力推進創業促就業工作。落實鼓勵勞動者自主創業的扶持措施,規范小額擔保貸款操作辦法,幫助更多的創業者解決啟動資金缺乏問題。
(六)加大職業培訓工作力度。全年完成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3000人,勞務品牌培訓2000人,農民工在崗培訓2000人,城鄉勞動者創業培訓500人,組織開展好省人社廳實施對我州藏區群眾的職業培訓行動,培訓500人。
(七)建立完善就業信息監測制度。進一步加強公共就業服務信息化建設,全面延伸就業服務專網,形成覆蓋城鄉的網絡體系。完善統計指標體系,加強前臺業務經辦、信息系統自動處理、上報數據專項審核等工作環節的管理,建立健全質量管理和審核制度,實現全州就業困難人員、享受扶持政策人員實名制管理,并可上網查詢。充分運用就業信息監測成果,推動業務上網運行,提升公共服務質量和效率。
(八)加快推進人力資源市場建設。建立人力資源市場茂縣分場,并增掛“全州統一勞務用工信息市場”牌子,開展區域性人力資源綜合服務工作。提出建立州級人力資源市場可行性報告并爭取立項。啟動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誠信體系建設工作,在州人力資源市場實行“四個上墻”、“四個不準”和“承諾雙公開”制度,探索州直服務機構誠信檔案建立和信息管理平臺建設工作。
二、統籌推進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
(九)做好擴面征繳和待遇支付工作。2014年底全州城鎮基本養老、城鎮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險種參保人數分別達到8.76萬人、21萬人、4.7萬人、6.9萬人、2.45萬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30萬人,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參保人數達到7.2萬人。做好基金征收工作,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按規定支付。
(十)貫徹實施《社會保險法》及其配套政策。全面貫徹落實養老保險關系跨省轉移接續、軍人退役后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等政策。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繼續適度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水平。完善用人單位及進城務工人員等參保繳費政策。進一步完善州級統籌政策和預算管理辦法,促進州級統籌制度落實到位。完善和落實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政策。
(十一)積極推進基本醫療和生育保險工作。完善政策、穩定醫療保險覆蓋面。加強醫療服務監管。加強醫保基金監管,擴大開展直接結算,認真貫徹《加強醫療保險付費總額控制的意見》,啟動實施付費總額控制。認真測算城鎮居民醫療保險運行基礎數據,總結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調劑金州級統籌運行情況,實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收統支州級統籌。積極穩妥推進醫療保險城鄉統籌工作。研究我州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繼續推進生育保險工作,覆蓋范圍擴大到各類用人單位。
(十二)進一步做好失業保險工作。穩步推進失業動態監測,抓好失業預警試點工作。推進農民工、非公經濟組織從業人員等重點群體參加失業保險。做好被征地農民失業保險工作。確保失業保險待遇按時足額發放。完善失業保險金標準正常調整機制。
(十三)加強工傷保險工作。繼續以貫徹實施《工傷保險條例》為工作主線,以事業單位和服務行業企業為重點,大力推進擴面征繳工作。確保工傷保險州級統收統支平穩運行。加強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和待遇支付工作。
(十四)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監管。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監管。強力推進監管平臺建設,實現監管軟件聯網運用。扎實開展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管理使用情況專項檢查、內部控制評價和社保基金的現場監督,強化經辦機構風險管理。完善內部控制制度,落實要情報告制度。做好企業年金基金監管工作。
(十五)加強社會保險經辦管理服務。加強社會保險稽核,維護參保人員社保權益,促進擴面征繳。加強基層社保經辦服務平臺建設,促進經辦管理規范化。推動社會保險業務檔案規范化管理,為全州業務檔案達標驗收工作打好基礎。
(十六)推進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遴選第十批省學術技術帶頭人及后備人選、第十一批省突出貢獻的優秀專家,推薦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和“國家特支計劃”百千萬工程領軍人才。深入開展專家服務基層行動計劃。積極申報國家級高研班,舉辦1期林下食用菌生產和開發技術高級研修班。組織實施“藏區雙百人才”培養工程。推動建設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網。繼續開展事業單位新聘用人員崗前培訓;繼續開展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職業道德》公需科目全員培訓工作。
三、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十七)加強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繼續做好國家級和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和省級高技能人才基地的申報創建工作;大力開展高技人才培訓,全年培訓高級工50人,技師(高級技師)20人;
(十八)推進職稱制度改革。組織實施2014年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做好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加強職稱評審工作信息化建設前期準備工作,做好相關信息的公開工作,準確及時發放各類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組織做好我州2014年各評審系列的中級職稱的評審工作。
(十九)做好技能人才評價和職業技能競賽工作。完善技能人才多元評價機制,推進企業技能人才評價工作。組織開展國家和省職業資格統一鑒定。進一步健全職業技能鑒定管理制度和工作規程,嚴格職業資格證書管理。改進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工人考評實施辦法,做好2014年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和技師職務考評工作。
四、加大引進國外智力工作力度
(二十)做好引進和用好國外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工作。加大引進國外智力工作力度。充分發揮引智工作對重點技術項目和支柱產業發展的帶動和服務作用,組織實施好2012年度引智項目,做好2014年度引智項目申報工作,加強引智項目外國專家的服務工作。
五、加強公務員制度和隊伍建設
(二十一)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以為民務實清廉為主題,深入開展做人民滿意的公務員活動。做好第八屆全國人民滿意的公務員和公務員集體評選推薦工作。按照中央、省安排,切實做好2014年度公務員招考工作,完善從基層一線人員考錄工作。加強基層機關考錄工作,研究解決基層機關專業性較強職位和艱苦邊遠地區招人難、留人難的問題。認真貫徹落實《州州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辦法(試行)》,深入推進競爭上崗和公開遴選工作,提升競爭性選拔的規范化和科學化水平。加大四大培訓和對口培訓力度,繼續做好新錄用公務員初任培訓和新任科級領導職務公務員任職培訓。
(二十二)繼續完善公務員制度。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我州公務員平時考核實施辦法,著力在考核的形式上和體系上進行探索,積極構建以公務員平時考核、定期考核、年底考核為主要形式的“三位一體”的考核體系。按照國家部署,積極推進公務員分類管理工作。研究公安、監獄勞動教養機關執法勤務機構人民警察警員職務套改后續管理問題和提出政策建議。穩妥推進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試點工作。探索建立公務員崗位職責規范。深入開展公務員法執行情況檢查。
(二十三)做好表彰獎勵工作。制定出臺《州表彰獎勵推薦評選管理工作實施細則》,進一步推動表彰獎勵推薦評選管理科學、規范、有序開展,維護其嚴肅性和權威性。抓好公務員獎勵工作,進一步規范公務員獎勵審批程序,充分發揮獎勵的激勵導向作用。
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二十四)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進一步規范公開招聘制度,加強指導和監督檢查,推動分業分類實施,完善聘用合同管理機制,規范事業單位人員辭聘解聘程序。全面落實事業單位人員實名制管理,進一步完善行業崗位設置管理指導意見,實施2014年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二級崗位核準工作。積極參與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工作,配合做好衛生、文化、新聞出版等行業體制改革工作。
(二十五)積極穩妥做好軍轉安置工作。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安置工作機制,確保2014年軍轉安置任務全面完成。認真落實自主擇業軍轉干部相關待遇政策。深入細致做好企業軍轉干部解困維穩工作,全面兌現各項解困待遇政策。抓好區域協調機制、部門協作機制和思想教育機制建設,確保企業和自主擇業軍轉干部總體持續穩定。
七、推進工資制度改革
(二十六)深化企業工資分配制度改革。貫徹落實省企業工資集體協商辦法,加大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推進力度,努力擴大覆蓋面。穩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抓好最低工資制度的貫徹落實。制定全州企業工資指導線。
(二十七)做好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工作。做好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正常晉升工資工作。鞏固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工作成果,健全收入分配激勵約束機制。按照省統一安排,開展公務員和企業相當人員工資水平試調查。調整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準,配合做好規范公務員津補貼工作。加強退休福利管理工作。
八、做好農民工、勞動關系協調和勞動者權益保障工作
(二十八)做好農民工工作。多渠道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全年全州轉移輸出規模實現12萬人,實現勞務凈收入15.6億元,農民人均工資性收入實現2197元。加強農民工就業服務和管理,推進農民工創業帶動就業工作,加大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力度。規范勞動用工管理,加強勞動爭議處理工作,維護農民工勞動權益。組織開展州優秀農民工表彰工作,開展全省優秀農民工推薦工作。積極組織專項活動,促進農民工就近就地轉移就業。舉辦州第三屆農民工技能大賽,參加省第五屆農民工技能大賽。加強農民工黨建工作。大力發展服務業,繼續與蘇杭服務業企業簽訂家庭服務業從業人員輸出協議,積極拓展家庭服務業就業空間,培育農民工就業新增長點。編寫并出版《藏羌回禮儀職業技能培訓教材》、《藏式版畫技能培訓教材》、《州特色美食職業技能培訓教材》。
(二十九)加強勞動關系協調工作。加強勞動關系形勢分析研判,建立健全政府負責,有關部門、工會、企業組織參與,企業配合的集體停工等群體性事件應急聯動處置機制。深入開展“和諧勞動關系構建年”活動。推動小微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加強勞動用工備案制度建設。加強勞動關系協調工作隊伍建設,繼續推進勞動關系協調工作進街道(社區)和鄉鎮。健全完善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深化和諧勞動關系“四項”創建活動。進一步推進勞動定額定員標準化工作,繼續推動落實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高溫津貼制度和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等法規政策。
(三十一)加強爭議調解仲裁工作。7月底前全州完成仲裁院建設任務,推進仲裁庭設置及工作流程規范化、內部管理制度化、人員隊伍專業化。進一步推動各類企業、鄉鎮(街道)、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的建設,實現組織標識、場所布置、服務方式的統一。年底前鄉鎮、街道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組建率達到80%以上,保證每個鄉鎮(街道)基層就業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所)至少有1名調解員。積極改善調解仲裁機構基礎設施,加快推進調解仲裁信息化建設,打造調解仲裁優質服務品牌,努力提高勞動人事爭議處理效能和社會公信力,仲裁結案率保持在95%以上。
(三十二)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工作。加強日常執法維權和監管服務工作,全州主動檢查用人單位不低于800戶,勞動監察案件結案率達到96%。進一步建立健全省、州、縣勞動監察辦案聯動機制,認真貫徹實施州人民政府印發的《進一步完善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機制的意見》;切實抓好重大案件查處、集中開展人力資源市場清理整頓、勞動用工、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農民工工資支付、欠薪處理責任制執行情況等專項執法檢查。嚴格執行、不斷完善建設施工領域欠薪處理、行政司法聯動銜接、用人單位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等制度,加強維權綜合治理。推進勞動監察網格化網絡化管理,2014年底全州4個縣實現“兩網化”管理基礎工作。
九、加強綜合性基礎性工作
(三十三)開展重大課題研究。加強調研統籌,圍繞重點、難點、熱點問題深入開展專題調研,形成一批高質量的調研報告,促進調研成果轉化運用。
(三十四)加強依法行政。深入貫徹實施《依法行政實施綱要》,認真開展“行政執法規范年”各項活動,強化重點執法領域的監督檢查。繼續推進行政復議規范化建設,認真做好行政復議和應訴案件辦理工作。貫徹實施“六五”普法規劃,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行政培訓。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完成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的清理規范工作。
(三十五)推進規劃和統計工作。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開展“十二五”規劃實施中期評估。組織編制實施2014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計劃。完成2014年全省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和2012年決算的編制和審核工作,組織編制2014年全省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和2014年決算。按照建設“數字人社”的總體要求,健全“統一管理、分工負責”管理體制,全面完成2014年各項統計報表任務。搞好農村實用人才統計調查工作。深化統計分析和服務。加強統計數據會審、統計數據庫建設和統計信息化工作。加強項目預算的前期論證工作,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化、精細化水平。
(三十六)加強基本公共服務建設。抓好基層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服務設施和信息網絡建設,做好2014年項目儲備工作。做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專項補助經費使用績效管理。抓好藏區發展建設項目、就業社保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試點項目實施。
(三十七)做好新聞宣傳和政務公開工作。圍繞重要政策、重點工作和重大活動,積極開展新聞活動。加強輿情監控和引導工作,及時有效應對社會輿情。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全州系統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的新舉措、新成效。充分發揮州局門戶網站宣傳主渠道作用,進一步擴大宣傳工作的覆蓋面和影響力。認真落實政務公開工作規定,推進權力運行公開化、規范化,完善公共服務機構辦事公開制度。認真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清理應公開的政府信息,努力實現應公開盡公開。不斷加強和改進政務信息工作,努力提高服務決策質量。
(三十八)加快推進信息化建設。按照數據大集中的目標,完善州本級數據中心建設,提升對實時業務的處理能力和安全防護能力,加強數據集中統一管理。加強社會保障卡發放應用,實現全州持卡人數達到29.15萬,推進社保卡在持卡繳費和領取待遇方面的應用,積極推動異地持卡就醫即時結算試點。繼續推進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信息系統建設,全面推進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等信息系統應用,積極開展基金監管、勞動保障監察、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等領域信息化應用建設。完善12333電話咨詢服務系統,完善門戶網站和網上服務大廳建設。全面推進全州人事考試指揮中心建設任務。積極配合推進金保工程二期立項工作,推動信息化“十二五”規劃的落實。
(三十九)做好信訪維穩綜治工作。認真貫徹落實第七次全國信訪工作會議精神和中央關于加強信訪干部隊伍建設的意見,牢固樹立全員信訪、全程維穩的理念,堅持以群眾工作統攬信訪工作、不斷創新體制機制。強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繼續做好從政策層面協調化解涉眾型信訪突出問題,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扎實推進網上信訪辦理,堅持開展領導定期接訪和干部下訪活動,落實領導包案制度,推動“事要解決”。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和“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重點做好敏感節點時期的信訪、維穩和綜治工作。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堅守“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可控”的工作底線,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十、加強系統自身建設
(四十)做好機關黨建工作。把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作為機關黨建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務抓緊抓好,組織引導廣大黨員干部深入學習十八大報告關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及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的重要論述,結合實際貫徹落實。按照統一部署,扎實開展“藏羌城鄉黨旗紅”黨建提升工作。按照建立機關基層黨組織“三分類三升級”活動長效機制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基層黨組織和班子隊伍建設。繼續做好“掛幫包”工作,讓群眾得到更多實惠。
(四十一)做好機關人事工作。進一步健全干部人事工作制度,加大制度宣傳和貫徹落實力度。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要求,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改進和完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認真做好離退休干部工作。
(四十二)加大干部教育培訓工作力度。廣泛開展全州人社系統各級各類干部培訓,努力擴大培訓覆蓋面。不斷豐富培訓內容,實現政治理論培訓、業務知識培訓和文化素養、技能訓練的相互補充。不斷創新培訓方式,有效利用脫產培訓、在職自學、自主選學、網絡培訓等多種方式,促進干部綜合素質的提高。
(四十三)加強和改進系統作風建設。嚴格執行中央、省、州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各項規定,改進會風文風,改進調研和新聞報道等工作,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加強系統干部職業道德建設。繼續開展創建優質服務窗口活動,推進系統政風行風建設。完成懲防體系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承擔任務。推進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深入開展黨風廉政教育,提高黨員干部黨性修養和廉潔自律意識。建立健全重大決策部署貫徹執行情況監督檢查機制,加大對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紀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