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2013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計劃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2013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深入貫徹市委十一屆八次全會暨全市經濟工作會議、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座談會精神,認真落實《中共委關于落實國際旅游島戰略加快發展的若干意見》,以“民生為本、人才優先”為主線,堅持實施更加積極的創業就業政策,健全完善城鄉社會保障制度,加強人才隊伍和公務員隊伍建設,繼續深化人事制度和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加強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統籌推進各項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積極做好創業促就業工作
(一)努力完成就業工作目標。落實就業工作目標責任制,充分發揮四級就業服務平臺的作用,依托經濟發展和就業崗位增長,拓寬就業渠道和擴大就業,確保全面完成全年城鎮新增就業3.5萬人,其中: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1.2萬人;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1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以內的工作目標,努力保持就業局勢穩定。
(二)全面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進一步完善創業扶持政策體系和小額擔保貸款管理機制,為創業者在場地保障、稅費減免、融資貸款、社保補貼等方面提供支持。進一步加大創業主體培育力度,努力打造創業園區、建立創業孵化基地、建設實訓基地、做好創業項目的征集和推介工作,為投資者找準創業方向。加強創業培訓,全年計劃組織創業培訓6000人,不斷提高創業的成功率。完善創業服務體系,發揮創業指導中心、創業講師團、創業專家志愿團的作用,為創業者提供項目信息、政策咨詢、技術指導等社會化服務。進一步營造鼓勵創業的良好氛圍,通過媒體、刊物、網絡、咨詢熱線等多種途徑,大力宣傳創業政策,普及創業知識,宣揚創業典型,樹立和表彰一批優秀的創業者和企業家。要認真做好創建創業型城市績效考核評估工作,建立健全創業服務長效機制,各區、鄉鎮(街道)也要開展創業型區、鎮(街)的創建工作,努力建成國家級創業型城市。
(三)落實和完善各項促進就業政策。積極落實社保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職業培訓補貼等政策,支持企業吸納就業,扶持勞動者就業。加大對各區落實政策的督導力度,加強政策資金的使用管理和監督檢查,充分發揮就業專項資金穩定和促進就業的作用。強化就業政策宣傳,幫助更多的企業和勞動者掌握新政策、運用新政策。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在家庭服務業中落實國家有關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
(四)統籌做好各類群體就業服務工作。著力政策推動、信息、搭建平臺、建立機制,豐富專項公共就業服務活動載體,促進人力資源供求信息對接,做好企業用工和勞動者應聘服務,統籌推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和農民工等各類群體就業。將高校畢業生就業放在首位,全面實施高校畢業生“崗位拓展”、“創業引領”和“就業服務與援助”三大計劃,做好離校未就業畢業生的登記管理,積極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和“三支一扶”工作,強化對困難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援助,在具備條件的高校開展創業培訓試點,探索建立市級高校畢業生創業孵化基地。健全就業援助長效機制,加強公益性崗位開發與管理,為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以及失地農民提供就業援助。強化農民工“職業培訓、就業服務、勞動維權”三位一體的工作機制,開展農民工“春風行動”系列服務活動,重點做好農村富余勞動力“就近就地”轉移就業服務工作。制定和實施隨軍家屬就業安置新的五年規劃,進一步加強隨軍家屬就業指導和管理服務工作。
(五)全面提高城鄉勞動者的創業本領和就業技能。圍繞國際旅游島建設的產業發展和用工需求,以就業技能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和創業培訓為抓手,強化培訓基礎建設,鼓勵社會各方面力量多渠道、多形式參與職業培訓,注重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切實提高培訓質量和培訓后就業率。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民工培訓工作的指導意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發展家庭服務業的指導意見》,開展家政服務、養老護理和病患陪護等家庭服務業從業人員定向培訓工作。啟動實施退役士兵職業培訓工作。全年培訓下崗失業人員、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和農村勞動者1.1萬人。積極推行國家職業資格制度,強化職業技能鑒定和單項職業能力考核,組織開展職業技能競賽和評選推薦活動。探索建立職業技能鑒定站,強化職業技能鑒定質量管理,做好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的清理規范工作。
(六)加強人力資源市場和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完善職業供求分析制度,做好人力資源市場供求信息工作;加強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年審、監管,規范市場運作,進一步完善人力資源市場服務體系;繼續深化充分就業社區建設,加大投入,穩定隊伍,完善硬件,統一全市服務內容、質量、流程和指南等,提升社區就業服務平臺的服務能力;開展基層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調研,不斷完善公共就業服務功能,全力實施就業失業登記制度,不斷推行就業實名制,切實做好就業失業登記和動態監測、職業供求分析、就業創業指導、用工信息、現場招聘、就業援助以及信息網絡建設等各項服務工作,進一步提高公共就業服務能力。積極開展就業援助月、春風行動、民營企業招聘周、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月和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周等公共就業人才服務專項活動。
二、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制度
(七)統籌推進城鄉基本養老保險工作。貫徹實施新修訂的《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條例》和《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條例實施細則》。按照省廳的統一部署,推進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和社保關系跨省轉移、接續工作,做好集體企業未參保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工作,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積極推動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工作。鞏固和發展新農保工作成果,上半年完成年度參保繳費任務。合理制定年度基本養老保險費征繳收入和基金支出計劃,繼續調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確保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社會化發放。
(八)做好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工作。貫徹實施新修訂的《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條例》、《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條例實施細則》、《公務員醫療補助辦法》和《城鎮從業人員生育保險條例》及相關配套政策。按照省廳的統一部署,做好醫療保險省級統籌工作,搞好離休人員醫療費的預算和報銷工作。不斷完善城鎮居民醫保暫行辦法,健全并落實好城鎮居民醫保普通門診、特病門診和住院報銷的實施方案,完善城鎮居民醫保門診統籌機制。做好定點醫療機構分級管理試點工作,開展定點醫院的考核結算、定點定額工作,完善醫療保險定點服務協議,開展醫療、生育保險反欺詐工作。落實醫療保險關系跨地區轉移接續政策。進一步完善異地就醫結算合作制度,擴大合作范圍。
(九)完善失業保險管理機制。貫徹實施新修訂的《城鎮從業人員失業保險條例》和《城鎮從業人員失業保險條例實施細則》。繼續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范圍,幫助困難企業穩定就業崗位,支持失業人員實現再就業。完善失業預警和應急機制,提高失業動態監測工作水平。
(十)落實工傷保險新政策。貫徹實施新修訂的《工傷保險條例》和《經濟特區工傷保險若干規定》、《經濟特區工傷保險實施辦法》,以推進事業單位和服務業農民工參保為重點,全面推進各類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落實大幅度提高工傷保險待遇的政策。探索建立工傷預防費管理制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全面落實“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的政策。積極推進工傷預防試點工作。
(十一)加強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管理和監督檢查。科學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完善社保基金內控和稽核制度,認真做好社保基金待遇審核支付工作。做好社會保險基金專項治理工作,重點開展對工傷保險和新農保基金專項監督檢查。根據省廳安排,推進社會保險基金監管軟件聯網應用,提升監管能力,健全基金監管長效機制。落實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檢查證管理規程,推進持證上崗和依法監督。
(十二)進一步做好企事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工作。重點加強對異地居住退休人員的管理,探索科學、快捷的養老金領取資格遠程認證模式,嘗試實行退休人員居家養老服務。
三、加快推進人才隊伍建設
(十三)積極落實人才規劃綱要及相關政策。貫徹實施《人才隊伍建設中長期規劃綱要(2010-2020)》,圍繞建設國際旅游島和實施人才強市戰略,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引進高層次人才和緊缺急需人才,落實企事業單位引進優秀人才的有關政策規定。
(十四)加大人才培養開發力度。抓好職業技能鑒定站和技工學校建設,積極介入經濟開發區、科技工業園區、人才科研工作站和重點企業研發中心等人才載體建設,推動各類技工院校與企業緊密合作,加快培養急需的高技能人才。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和優秀人才的選拔、推薦工作。出臺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相關規定,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知識更新工程,分系列、分批次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公共科目培訓。進一步加強對職稱評審工作的指導和監督,組織各系列專業人事骨干參加業務培訓,完成好年度各系列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積極開展非公有制經濟組織職稱評審工作調研。
(十五)暢通人才信息和共享渠道。編制完善人才需求目錄,繼續完善我市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專家數據庫,依托新聞媒體、人事網站和人才交流會等,及時與我市經濟社會需求相適應的人才引進、儲備、開發和培養等專業目錄信息,逐步實現企業與人才信息交互共享。
四、進一步規范公務員隊伍建設
(十六)完善公務員管理制度。組織開展《公務員法》實施五周年系列活動,進一步推動《公務員法》的貫徹實施。有計劃地開展公務員管理工作調研和督查,落實公務員職位分類制度,加強公務員職位分類管理工作。完成公安機關執法勤務機構人民警察、警員職務套改工作。加強公務員日常登記管理,繼續做好行政機關公務員登記備案工作。規范程序,做好公務員非領導職務審核工作。嚴格把握參照管理審批標準和程序,做好參照管理的申報和日常管理工作。加強流動公務員管理工作。
(十七)完善公務員選用機制。堅持“凡進必考”,積極面向基層招錄公務員。規范公務員招錄、選調和流動管理工作,確保空缺崗位配備緊缺適用人才和高層次人才。協助省人社廳做好年度市直機關公務員招錄工作。認真落實新頒布的公務員回避、轉任和聘任制公務員管理等規定。
(十八)加強公務員培訓工作。認真落實《2013-2015年行政機關公務員培訓綱要》精神,著力抓好公務員“四類培訓”、公務員職業道德全員培訓和對口培訓。加強對新招錄公務員的初任培訓和調任、新任職公務員的培訓,與國家高級公務員培訓中心(國家人事人才培訓網)合作,以鄉鎮公務員、基層公務員為重點,大規模開展全市公務員網絡在線培訓,培訓率要達到90%,合格率要達到90%。
(十九)扎實做好公務員考核獎勵工作。實施好《公務員考核實施細則(試行)》,建立健全科學的公務員考核評價機制,完善我市公務員考核獎懲工作辦法。配合省人社廳開展人民滿意公務員評選活動。嚴格落實公務員獎勵規定,做好評選表彰項目審核等日常工作,清理規范我市評選表彰工作。依法開展公務員紀律懲戒工作,嚴肅公務員紀律。抓好公務員申訴工作,保障公務員合法權益。
五、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軍轉安置工作
(二十)深入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貫徹實施《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制辦法》,加強對市、區各類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工作的督導檢查,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人員聘用的制度實施、工作流程和聘用合同管理。開展崗位設置規范、調整及督查工作,做好市直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方案核準、分級設崗、全員聘用等工作的驗收、認定,以及日常管理中的崗位調整、兌現工資和申報專業技術二級崗位的核準工作。落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相關制度,擴大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的實施范圍,規范公開招聘的程序、方式和方法,加強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監管,受理及核準備案市直事業單位的公開招聘方案,提高公開招聘工作的規范化水平。加強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培訓、統計和監督工作。
(二十一)加強軍轉安置和企業軍轉干部解困維穩工作。扎實推進軍轉安置工作,全面完成2013年計劃分配軍轉干部和自主擇業軍轉干部安置任務。落實自主擇業軍轉干部相關政策,進一步提高自主擇業軍轉干部的管理服務水平。按時足額發放企業軍轉干部生活困難補助,按時繳納養老醫療保險費。繼續開發公益性崗位,做好企業軍轉干部穩定工作。
六、深化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二十二)做好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工作。繼續鞏固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改革的成果,逐步形成合理的績效工資水平增長機制,確保績效工資實施工作平穩順利進行。加強對事業單位收入水平的宏觀調控,逐步形成地區、行業、事業單位間合理的收入分配關系。積極研究和妥善處理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具體問題。完成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正常晉升工資的審批工作,做好機關工勤人員津貼補貼的實施工作。做好工資統發系統的培訓和管理工作。
(二十三)做好企業工資分配工作。根據國家和省的統一部署,執行好企業最低工資標準,認真開展人力資源市場工資價位調研,適時企業工資增長指導線和工資指導價位,探索重點行業工資指導線。推進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進一步規范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
七、做好勞動關系協調和監察執法工作
(二十四)進一步推進勞動合同制度和集體合同制度的實施,協調推進勞動關系和諧建設。推進小企業勞動合同制度實施專項行動計劃,力爭小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國家和省提出的80%以上目標;規模以上企業要基本實現全覆蓋的目標。穩步推進集體合同制度實施的“彩虹計劃”,以組建工會的非公有制企業為重點,進一步擴大集體合同覆蓋面。做好市屬國有企業改制、關閉、破產職工安置方案審查工作。大力推進勞動用工備案制度建設,規范勞動用工行為,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開展創建勞動關系和諧企業活動,及時研究影響勞動關系和諧穩定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好勞動關系群體性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二十五)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配合《社會保險法》的實施,以用人單位參保登記、繳費情況為重點,有計劃地開展日常巡視檢查和書面審查工作。加大對企業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采取“回頭看”的監督措施,確保整改取得實效。開展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勞動用工和社會保險、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等專項檢查和“春暖行動”。完善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管理工作,建立起覆蓋城鄉的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管理平臺,全面提升全市勞動保障監察行政效能。進一步落實工資保證金制度,切實維護農民工勞動權益。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執法宣傳活動,不斷提高用人單位的守法意識和勞動者的依法維權意識。健全執法責任制,提高辦案質量。
(二十六)加強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以涉及勞動報酬和集體勞動爭議,特別是重大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為重點,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穩步提高結案率。做好事業單位人事爭議處理工作。加強仲裁員的管理工作,繼續抓好仲裁員業務知識學習培訓,促進仲裁員業務素質不斷提高。積極推進仲裁機構實體化建設,加強仲裁庭等基礎設施建設,促進辦案條件不斷改善。加強農民工協調議事機構建設,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
八、進一步加強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基礎工作
(二十七)推進依法行政。做好《社會保險法》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法規的宣傳、培訓和貫徹實施工作。著力做好涉及《社會保險法》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清理、廢改和制訂工作。做好“六五”普法的前期準備工作。加強行政復議和應訴案件辦理,推行政務公開,規范權力運行特別是規范行政自由裁量權工作。
(二十八)加強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貫徹落實市委《關于改善民生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實施意見》。整合資源,加大投入,加強鄉鎮、街道和村(社區)基層公共服務站點建設,建立覆蓋面廣、功能齊全、布局合理的公共服務新體系。加快推進技工學校秀英校區建設和機關幼兒園的校安工程建設,擴大辦學(園)規模,不斷提高辦學(園)水平。
(二十九)加強信息宣傳、政務公開和人大提案、政協議案辦理工作。加強重大業務工作和重大活動的宣傳策劃,加強政務信息報送和輿情監控工作,建立輿論正面引導機制,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政策落實和工作推進創造良好輿論氛圍。加大政務公開工作力度,加強門戶網站建設,認真受理公眾申請公開事項。要堅持“專人負責、明確責任、跟蹤辦理、及時反饋”的原則,切實做好人大、政協議案(提案)以及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辦理工作。
(三十)加快信息化建設。深化和延伸金保工程建設,加強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信息化的制度建設、硬件投入和軟件應用,逐步實現對各項業務工作、服務人群網絡應用的全覆蓋。加快市人力資源市場信息網絡系統及管理信息系統的試運行和推廣工作,做好系統測試、項目驗收和人員培訓工作,實現就業服務的信息聯網與共享和對人力資源的動態管理。加強市勞動保障監察系統建設,建立健全我市各級勞動保障監察部門的網絡化和網格化管理機制,加大數據信息的采集、監控和管理,實現勞動用工備案和勞動監察各項業務的自動化管理。全力做好市社保數字認證應用系統建設,建設安全可靠的數字認證中心。做好原有社保系統的升級改造工作,依托數字認證技術,建設市社保網上業務服務大廳,逐步實現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業務辦理。進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視頻會議系統”的開發建設。
(三十一)做好規劃和統計工作。做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完成情況的評估和“十二五”規劃的修訂完善工作,完成《2012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年度計劃(草案)》的編制工作;加大統計工作力度,健全統計工作制度,加強統計人員培訓,做好年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統計、經濟社會發展主要指標考核統計和公務員年度專項統計工作;按照國家人社部的統一部署,組織開展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基本情況調查工作;做好社保基金的監管和預決算工作。
(三十二)加強社會綜治和信訪維穩工作。要深入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創建工作,抓好與聯系點的社會綜治結對幫扶工作;進一步落實信訪工作責任制,健全和完善信訪應急處置機制,加強“初信訪”工作,著重治理“重信訪”,加大群體性事件苗頭和隱患的排除力度,妥善化解矛盾糾紛,及時處置突發事件;做好重大活動和重要敏感時期的信訪維穩工作。
九、加強系統自身建設
(三十三)加強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認真落實干部人事工作制度,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要求選好用好干部,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不斷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和滿意度。做好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科級領導干部競爭上崗工作,合理實施干部交流輪崗制度,充分調動干部的工作積極性,做好局機關工作目標責任考核,努力營造育人干事的良好環境。
(三十四)抓好黨建工作。繼續抓好創新爭優活動的組織實施,總結交流活動開展中的好做法、好經驗和好典型,努力形成學習先進、崇尚先進、爭當先進的良好風氣。加強基層黨組織規范化建設,不斷推進基層黨組織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繼續做好農村結對幫扶和社區幫建工作,引導村民創建文明生態村。開展黨建90周年系列紀念活動。
(三十五)加大干部教育培訓工作力度。組織干部參加全市公務員在線學習培訓,積極開展“大學習、大培訓、大提高”活動,不斷創新工作方式、強化執行意識、提高執行能力,切實提高全體干部落實科學發展觀、謀劃工作發展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三十六)推進系統反腐倡廉和作風建設。認真貫徹落實市委《關于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的實施辦法》,按照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五年工作規劃的要求,推進反腐倡廉建設。加強黨員干部黨性修養和作風養成,繼續開展創建優質服務窗口活動,推進系統政風行風和效能建設。
(三十七)做好安全生產工作。要健全完善和層層落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防控治理活動,加強對重點部位、重點單位、重點領域的檢查監督和事故隱患排除,確保安全生產工作落到實處。
(三十八)做好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要按照人口計生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的要求,嚴格落實崗位責任制度,完善溝通協作機制,加強人口計生綜合治理和日常監管,積極做好人口計生掛靠點的幫扶工作,推進人口計生工作全面發展。
(三十九)加強工會組織建設。健全工會組織,做好局機關工會改選工作,積極開展文體活動,不斷豐富干部職工的業余文娛生活。加強對勞動學會工作的指導,使勞動學會更好地為勞動保障事業發展作出新業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