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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緊緊圍繞服務“兩個率先”帶好頭和實現科學發展、改革創新、和諧穩定爭第一、建設幸福城市的總目標,按照“底數清、情況明、管得住、服務好”要求,建立符合本區實際的流動人口居住證管理制度,充分發揮居住證制度在引入高端人才、優化人口結構、提升人口素質方面的牽引導向作用,使人口管理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
(二)工作目標。年底前,組織實施居住證管理制度試點工作;,全面推開居住證管理制度;居住證全部發放到位并普及應用。具體落實好“三項工作”一是經費保障到位。盡快做好居住證信息管理系統立項審批、資金計劃下達等工作。確保專項經費保障,對居住證工作的專項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專款專用,保證居住證工作順利開展。二是技術保障到位。依托市居住證信息管理系統,完善我區的信息共享平臺,實現與公安、人口與計生、人社、民政、教育、統計等部門信息數據系統接口的對接,實現受理、審核、制證、發證等各流程的無縫對接。三是社會保障到位。把居住證制度作為社會管理創新的重要抓手,形成覆蓋公安、人社、計生、衛生、教育、民政等權益保障機制,強化流動人口合法權益。切實拓寬居住證的應用領域,不斷整合政府各部門公共信息庫,提高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水平,進一步保障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
二、建立組織領導機構
(一)建立區級管理機構。區政府成立實施居住證制度工作領導小組,由政府分管區長任組長,區政府辦、區委政法委、區公安分局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區綜治辦、區法制辦、區公安分局、區發改委、區財政局、區人社局、區教育局、區人口計生局、區衛生局、區住建局等單位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流動人口居住證管理辦公室,與區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辦公室合署辦公,負責全區居住證工作的總體規劃、任務部署和推進工作。并根據工作需要,從各有關部門抽調專人集中開展工作。
(二)建立基層工作體系。各街道及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相應成立流動人口居住證工作班子,完善工作制度、落實管理責任,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切實按照有關工作要求,積極落實各自責任,共同推進這項工作落實到位。
三、主要任務和工作職責
(一)區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1區居住證辦公室
1負責全區居住證工作的總體規劃,任務部署和推進工作。
2協調各有關部門開展相關系統建設和居住證實際應用,整合各業務部門的信息需求。
3制定居住證信息管理系統后臺管理、信息交換、資源共享的工作規范,指導、培訓各相關部門開展居住證工作。
4制定工作安排和業務指標,跟蹤、匯總工作情況,總結經驗,協調、督促、檢查各相關部門單位的居住證工作。
5組織居住證制度實施的試點工作。確定東山街道為居住證實施工作的試點單位,年底會同市信息中心組織實施。
2區公安分局
1建立、完善流動人口信息管理系統和居住證信息管理系統,做好系統的日常維護、信息保護與管理工作,確保與相關部門系統的互聯互通。
2指導、督促各派出機構及社區受理點開展居住證的受理、登記、制作及發放工作。
3指導、督促基層公安機關開展居住證信息的應用,加大居住證的查驗力度。
4負責區居住證管理日常工作。
3區法制辦
1負責《市居住證管理暫行辦法》法律、政策解釋工作。
2開展深化居住證應用領域專項調研,研究進一步提高居住證制度的優惠政策和擴充社會應用功能等。
4區發改局負責居住證信息管理系統立項審批、資金計劃下達等工作。
5區財政局負責制定、完善居住證制證經費實施方案,做好相關經費保障工作。
6區采購中心負責居住證相關系統軟硬件招標、采購等工作。
7區政府信息中心負責全區政務信息資源交換平臺的建設工作,確保相關部門的有關信息能夠通過此平臺與居住證信息管理系統實現數據交換和共享。
8區民政局負責會同區公安分局在全區各社區服務管理中心設立居住證辦理受理點,落實相關工作人員。
9區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區居住證辦、區公安分局、區人社局、區政府法制辦等部門制定宣傳方案,統一全區宣傳口徑,協調各類媒體單位,結合階段性工作重點,做好輿論引導和宣傳發動工作。
10區住建局、區教育局、區人社局、區國土局、區工商局、區衛生局、區人口計生局、區政府信息中心等部門負責修改完善本部門相關業務系統,確保與居住證信息管理系統的數據交換、信息共享,積極配合區政府法制辦開展有關擴展居住證應用領域的專項調研工作,并在《市居住證管理暫行辦法》出臺后,及時跟進出臺相應實施細則,落實居住證在本單位行政業務中的使用,明確流動人口使用居住證可享受到相關待遇。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部門要深刻認識實行流動人口居住證管理制度是社會管理創新的實際舉措,全市深入推進社會建設和社會管理的重要任務之一,迅速把思想統一到上級有關部署上來。針對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的實際情況,把居住證管理制度的實施工作作為當前的一項重點工程,精心組織,全力以赴,確保居住證管理制度實施任務的順利完成。
(二)落實責任、協同作戰。各單位、各部門要建立本轄區居住證管理的組織機構,落實具體人員、辦公場所、辦公設備、辦證耗材等基礎保障措施,確保工作人員培訓到位。并按照居住證管理制度實施推進時間節點要求,嚴格履職,密切配合。區公安分局要加大指導協調力度。組織、協調、督促本轄區公安、勞動保障和流動人口管理工作辦公室加大監察、清查力度,確保居住證有關信息的及時、準確、真實。
(三)建立機制、強力推進。建立聯席會議制度,領導小組每月召開一次會議,研究解決居住證管理制度實施過程中遇到重大問題。區居住證辦適時召開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聯絡員會議,通報居住證管理制度推進過程中的有關情況,協調指導各部門推進工作,研究解決相關問題。
(四)加強宣傳、輿論引導。區居住證辦適時召開新聞會,全面啟動居住證試點和推廣工作。各單位、各部門要充分利用各類媒體、網絡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實施居住證制度的意義,介紹辦理方法和工作流程,做到家喻戶曉,吸引廣大人民群眾和流動人口的積極主動參與,創造更加良好的用證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