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火災隱患排查管治工作計劃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一、排查治理范圍和重點
(一)排查治理范圍
1、人員密集場所:(1)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體育場館、會堂、公共娛樂場所等公眾聚集場所;(2)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實驗室和集體宿舍;(3)醫院的門診樓和病房樓,養老院、托兒所、幼兒園;(4)客運車站、碼頭的候車、候船室;(5)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公共展覽館的展覽廳;(6)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和加工車間、員工集體宿舍。
2、“三合一”場所:人員住宿與生產、倉儲或經營等使用功能為一體的建筑和場所。
3、高層建筑:10層及10層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層設置商業服務網點的住宅)以及建筑高度超過24米的公共建筑。
4、地下空間場所:使用性質為生產加工、旅館、出租房、商場、市場、娛樂場所、庫房、汽車庫存等的地下空間。
5、易燃易爆單位: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單位和場所。
6、文物古建筑:列入國家、省、市、縣(區)政府保護的文物古建筑。
7、三級以下耐火等級公共建筑:每層建筑面積大于200平方米的三級以下耐火等級公共建筑(鋼結構和彩鋼板建筑除外)。
8、彩鋼板建筑:使用夾芯彩鋼板(具有燃燒性能的復合板材)為主要建筑構件的工業、民用建筑。
(二)工作重點
1、“三合一”場所:人員住宿與生產、倉儲或經營等使用功能為一體的建筑和場所。
2、多產權建筑:具有多個產權主體的同一建筑。
3、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工程、裝修工程施工現場。
4、易燃易爆單位: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單位和場所。
5、“六小”場所:小旅館、小飯店、小浴室、小門市、小歌廳、小作坊等小型人員密集場所。
二、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摸清治理范圍內單位底數、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重大火災隱患情況;依法督促整改重大火災隱患;人員密集場所習慣性消防違法行為得到有效控制;一、二類“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整治合格率達100%;深化標準化管理工作,商場市場、賓館飯店、學校、醫院和公共娛樂場所中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標準化管理貫標率,二級不低于95%、三級不低于80%;強化社會單位消防宣傳,登記造冊的“三合一”、“六小”單位入戶宣傳率達100%。具體措施是:
(一)排查治理“三合一”建筑火災隱患。按照鎮人民政府下發的《年度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方案》政發[]20號中“三合一”場所整治相關要求推進,一類“三合一”場所要將住宿人員徹底搬出,二類“三合一”場所要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小時的不燃燒體墻和耐火極限不低于1.5小時的樓板進行防火分隔,三類“三合一”場所要設置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且人員食宿部分應設置在首層,并有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二)排查治理多產權建筑火災隱患。要指導業主委員會,通過委托物業公司等類似機構對建筑消防安全進行統一管理,明確責任主體,落實消防專項經費,加強消防設施維護保養,確保消防設施完整有效,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營業或人員使用期間保持暢通。
(三)排查治理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火災隱患。要依據(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辦法)相關要求,落實建設、設計、施工、工程監理以及其他與現場消防安全有關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定施工現場消防安全保障方案,確保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要嚴格控制裝修工程中可燃裝修材料和復合板材的使用,防火性能不符合要求的要堅決予以拆除和撤換。
(四)排查治理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單位火災隱患。要嚴格按設計配備消防設施,確保建筑消防設施完整有效,建立完備的消防安全管理體系,員工熟練掌握消防安全常識和滅火基本技能。
(五)排查治理“六小”場所火災隱患。要加強場所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確保員工培訓率達到100%,督促場所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并確保場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營業或人員使用期間保持暢通。
三、職責分工
安監、教育、建設、文化、衛生、工商、經服、民政、體育、三產、廣電、質監等部門,要對本行業或本系統監管的單位逐一進行火災隱患排查。鎮派出所要加強對相關部門參加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指導各部門、各單位開展排查整治工作。其中“三合一”、“六小‘場所由鎮派出所組織人員進行排查整治。多產權建筑由鎮政府牽頭,組織派出所、安監、房管、工商、建設、城管等相關職能部門成立聯合治理小組負責具體工作。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由鎮派出所負責。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單位等生產性企業由鎮安監所負責。
四、具體要求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鎮政府成立由副鎮為組,鎮安監所、建管所、派出所、經服中心、教育科、民政科、城管中隊、文化中心、衛生科、三產辦、工商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專項整治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派出所。各村、各部門要專門制訂工作方案,抽調人員組成工作組,迅速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是嚴格監督執法,確保整治效果。各村和鎮有關職能部門要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要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督促整改,并同時抄告鎮派出所。鎮派出所對無法立即整改的火災隱患要責令隱患單位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要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對違反公安部“四個一律“的要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整改;對雖然經過批準但實際檢查發現已不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的單位,要及時撤銷批準手續,并通報鎮工商、文化、安監、建設等相關行政部門聯合執法,依法注銷登記或者吊銷相關證照;對構成重大火災隱患的,要及時報請政府進行掛牌督辦。對制售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的重大案件,公安、工商、質監等部門密切配合,嚴肅查處。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三是采取多種手段,深化整治效果。鎮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要切實加強對火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檢查和指導,采取巡檢、抽檢、互檢、考評驗收等方式,深入基層和一線,幫助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要加強過程督導,鎮政府成立由派出所、安監、等部門組成的督導組,對各村排查治理情況進行不定期督察。年底前,鎮政府將對排查整治工作開展考評,對工作認真、成效顯著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
四是加強宣傳教育,廣泛發動群眾。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運用媒體力量,通過公布投訴電話和電子信箱、跟蹤曝光典型案例、鼓勵有獎舉報等方式,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努力營造火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濃厚氛圍。要加強對單位管理人員、從業人員的培訓,普及消防常識,提高消防素質。繼續深化消防宣傳進機關、進企業、進學校、進社區、進農村、進家庭“六進“活動,教育引導社會單位和廣大群眾,深刻認識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建立落實自我管理、自我檢查、自我整改的良性工作機制。
五是認真做好信息報送工作。各單位要在排查工程中逐一填寫《火災隱患排查治理登記表》,并建立隱患排查治理信息報送制度。各村、各部門要分別將動員部署情況,7將排查整改情況,將成效鞏固情況和《火災隱患排查治理統計表》報鎮、派出所,上報排查治理工作總結。工作中出現的重要信息和重大情況要隨時上報。